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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都长安,初秋时节深夜时分,街灯亮如白昼,掩盖了空中半月发出的银光,星星更是无法辨别清晰。.
两个身影,出现在长安市某夜校的门口,他们一男一女,男的约莫十八、九岁,身形高大,足有一米八五而且看上去很结实,穿着朴素,上身的白衬衣已经洗得发黄,下身的蓝色牛仔裤也已洗得发白,乌黑的短发显得很利落,面容清秀,略带稚气,双手推着一辆破旧的自行车,前面的车筐里面放着一个鼓鼓囊囊的书包。
女的约莫二十岁,单独看上去,个头同样也不矮,足有一米七,但跟男孩走在一起就显得矮小了许多,上身穿着一件白色的字母T恤,下身穿着一条淡粉色的长裙,黑亮的长发自然下垂,脸圆圆的,眼睛大大的,皮肤白皙,五官精致,谈话间,笑起来的样子,和蔼中带着甜美,非常有亲和力,双手将一些书本抱在怀里。
“呵呵,孟常同学,没想到,你看上去闷闷的,还会那样捉弄人,不过,你的那些邻居们也太迷信了,一个瞎子胡说八道的话他们也信,害得你从小就被说成是不祥的人。”
“没事,沈老师,我都已经习惯了,反正又不是所有人都疏远我,最起码我还有爸爸,还有王爷爷,还有,还有沈老师你,你们都关心我。”
“孟常同学,你真乐观,要是这样的事情落在我的身上,我肯定早就顶不住压力远走他方了。”
“这应该就是老师上课时讲过的‘忍辱负重’吧。”
“没错,没错,都19年了,你还一直能乐观地生活在那样的环境里,还真能称得上是‘忍辱负重’了。”,沈忆蝶边说边笑着点头。
两个人就这样有说有笑的走到一片的在建的科技园区内,那里还很空旷,只有前面的一小段里安装了路灯,这也是为什么孟常要坚持送沈忆蝶回宿舍的原因。
沈忆蝶是长安师范大学,中文系大二的学生,今年20岁,为了积累更多的教课经验,她才选择来夜校代课。
当他们路过一个凉亭时,凉亭里突然闪出三条壮汉拦在他们前面,个个膀大腰圆,胳膊上有相同的纹身,一脸横肉,面露凶光。
孟常停下脚步,条件反射地把沈忆蝶拉到身后,目光停留在为首的秃子脸上,他似乎在哪里见过这个人,而且当时这个人还跟他爸爸在一起。
秃子扔掉手里的烟,双手插进口袋里,眼睛上挑,轻蔑地大声问道:“小子,你老子是孟北山?”
“没错,我是他儿子,你们是什么人?找我爸干什么?”
“我们不找他,找你,孟北山那个混蛋乌龟王八蛋,借了我们妖龙堂的钱竟然敢跑路,他还真够大胆的,父债子偿,这笔钱你得替你老子还上,要不然,我们就按照妖龙堂的规矩解决了。.”,秃子言语间明显带着怒意,说完,从腰间拔出一把明晃晃的刀子。
秃子说完,孟常顿时想了起来,那天他确实看到爸爸从秃子手里拿了什么东西,而且回来之后还带着醉意,欣喜若狂地跟他说:“儿子,你老子又有本钱了,这次一定能翻本。”
孟常的爸爸是个酒鬼兼赌徒,而且还经常在外面招摇撞骗,名声极坏,这已经不是他第一次被人追债了,好在之前的债主都是街坊四邻,他们都知道孟常的‘厉害’,所以,他每次都拿孟常做挡箭牌,最后也就不了了之了,可是,他这次可是从地下钱庄借的高利贷,妖龙堂的人是绝对不会善罢甘休的。
“我,我没钱,我挣的钱都给我爸了。”,看到明晃晃的刀子,孟常开始害怕了。
“没钱容易,现在你有两条路可以选择,第一,加入我们妖龙堂,一辈子效忠堂主,第二,留下你的一个内脏,怎么样,两条路任你选,哈哈……”,说完秃子和两个小弟放肆地笑了起来。
“我,我……”,孟常六神无主,不知该如何应对。
秃子见孟常支支吾吾,一直没有给他答复,变得有些不耐烦了,喊道:“小子,既然你不知道怎么选,那好,那就我们来帮你选,老二,老三,带走。”
秃子话声刚落,站在后面的两个壮汉径直向孟常走了过去,这时,一直躲在孟常身后的沈忆蝶突然站了出来喊道:“等一等,是不是孟常还了你们钱,你们就不把他带走了?”
“呦呵,这小妞儿可真漂亮啊,怎么着,你想替这小子出头啊?”,一个小弟说道。
“没错,小妞,只要这小子把钱还了,我们就两清了,不过,要是你想替他还钱,可以换一种方式啊,哈哈……”,另一个小弟说道。
“沈老师……”,孟常似乎不希望沈忆蝶插手这件事情,同时也担心她的安全。
“没事,老师帮你,流氓,请你放尊重点,孟常爸爸跟你们借了多少钱?”,沈忆蝶表情严肃地说道。
“大哥,你看着这小妞生气起来比刚才还好看啊,哈哈……”,第一个小弟又说道。
这时,秃子先前走了几步,放肆地看着沈忆蝶,说道:“小妞,既然你想替这小子还钱,那我就跟好好算算,孟北山从我们这里借走了20万,当时说好了一周就还,一周的利息是10%,可是,到现在都已经一个月了,超出的每一天都要追加5%的滞纳金,老二告诉她一共多少钱。”
“听好了,小妞,你得替这小子还45万,抹掉的1000就算我送给你的见面礼。”
虽然沈忆蝶的家境不错,但是,她要父母拿出45万去帮助一个素不相识的人是绝对不可能的,刚才的气势瞬间没有了,脸上露出爱莫能助的表情看着孟常。
孟常似乎看出了沈忆蝶的难处,向前走了一步,说道:“不用为难沈老师了,我选择第二条路,我是绝对不会与你们这些恶人为伍的。”
孟常站出来的时候仍然很害怕,不过,他更不希望这件事情会牵连沈老师,毕竟沈忆蝶对他而言是很重要的人。
秃子再次示意两个小弟带走孟常,两个小弟刚刚走道孟常近前,沈忆蝶突然大喊:“孟常,低头。”
孟常再次条件反射般低下了头,几颗石子飞过,正中两个小弟的眼睛,他们惨叫一声捂住双眼,沈忆蝶则拉起孟常的手,快速逃跑。
秃子见状,大吼一声“站住”,没有功夫再去理会两个小弟,紧紧地在后面追赶,由于慌不择路,他们跑到了一个坑坑洼洼的地段,沈忆蝶一个不小心跌倒在地,孟常连忙将她扶起,而这时他们再想逃跑已经来不及了,因为秃子已经拿着明晃晃的刀子站在他们面前了,他们如果再跑,秃子将刀子扔出,他们两个中间肯定会有一个受伤。
“跑,跑啊,他妈的,小妞你挺厉害啊,看来今天不好好整治整治你,就对不起我那两个兄弟了。”,秃子喘着粗气说道。
秃子刚说完,两个小弟也追了过来,三个人把孟常和沈忆蝶围在了中间,那两个小弟眼睛四周明显肿了起来,很像天生就长了一副眼镜,很是滑稽,不过,他们此时跟秃子一样怒不可遏。
“老二,老三,把那小子给我废了,我先替你们整治那小娘们,一会儿就换你们。”
秃子命令一下,两个小弟野兽般向孟常扑去,毕竟是三对二,而且对方都是彪形大汉,无论如何孟常也没办法顾及周全,想尽办法,只跟他们周旋片刻,沈忆蝶就落在了秃子的手里,连连发出尖叫声,而他根本不是两个小弟的对手,最后只能任他们宰割,两个小弟的怒气全都撒在了他的身上。
他的脑袋被打破了,血淌到了脸上,五官因为红肿都已经变了形,嘴里也有鲜血淌出,他已经被打得站不起来了,如果再打下去就会一命呜呼。
这时,似乎两个小弟打累了,气喘吁吁地用脚踩着孟常的头和身体,等着看即将上演的好戏,沈忆蝶跪在地上,双手被反绑起来,声嘶力竭地喊着,细嫩的脸蛋变得红肿,嘴角有鲜血流出,秃子一只手拽着沈忆蝶的头发,另一只手不断撕扯沈忆蝶的衣服,他似乎很享受这个过程,而两个小弟则狞笑着为大哥助兴。
秃子就想这样当着孟常的面侮辱沈忆蝶,听到沈忆蝶越发凄厉和痛苦的尖叫声,孟常用仅有的力气睁开红肿的眼睛,从微小的缝隙中,看到不停在挣扎和呼喊的沈忆蝶,看到秃子戏谑和狂喜的样子,耳边听到两个小弟罪恶的笑声,身上感受着锥心刺骨的痛,他忽然感觉到体内有一股力量正在暴涨,就像一个没了电的机器人被闪电击中一样,能量瞬间爆棚。
他眼中一道金光闪过,双手慢慢伸向两个小弟踩在他身上的各一只脚,此时,两个小弟看得正起劲,根本没有在意已经被他们废掉的孟常。
孟常利落地抓住两个小弟的脚,翻身而起,接着双手抡起两个小弟快速旋转起来,两个小弟甚至都不知道发生了什么,隔了几秒钟才发出了杀猪般的惨叫声。
忽然听到两个小弟的惨叫,秃子立刻停手,他看到孟常就像拎小鸡子一样,拎着两个小弟高速旋转,渐渐地人形都有些模糊了,不多时,他忽然感觉一阵狂风刮过,孟常停止了旋转,只不过,这时两个小弟已经不在他手里了。
只听到两边轻微的“扑通”、“扑通”两声,两个小弟不知被孟常抛到了多远的地方,而且落地时连惨叫声都没了,很有可能两命归西了。
解决完两个小弟,就该案解决秃子了,孟常一副想要将秃子生吞的样子向秃子走去,秃子被刚才的一幕吓得够呛,他想不通孟常都已经被打得起不来了,哪来的这么大力量,而且一发狠就要了两个小弟的命。
现在对他来讲,保命是注重要的,他慌乱地从腰间拔出了刀子,架在了瘫倒在地的沈忆蝶的脖子上,颤抖地说道:“你,你别过来啊,你要是赶过来,我就,我就杀了她。”
孟常似乎根本没有听到秃子的威胁,眼睛一直盯着沈忆蝶,而且越走越快,秃子根本不知道孟常这种状态下唯一的意识就是沈忆蝶,还以为孟常是不信邪,于是,他便举起刀子刺向沈忆蝶。
就在刀子落下的时候,孟常忽然感觉五脏六腑和大脑都在剧烈的痛着,浑身的力量仿佛被抽走一般瞬间消失,眼前一黑重重地摔在了地上。
秃子见孟常倒下了,果断地停止下落的刀子,这时刀子距离沈忆蝶的脖子仅有几公分,他慢慢地走到孟常旁边,试探性地用脚踢了踢孟常,没有任何的反应,这才放心地走到近前,先是狠狠地踢了几脚,嘴里还愤愤不平地骂着:“王八蛋,杀我的兄弟,王八蛋。”
这样发泄还不够,他举起刀子对准孟常的心脏就刺了下去,想要结果孟常的性命,就在刀子下落的时候,远处忽然传来一阵急刹车的声音,接着,只见一连几道青色的光束急速袭来,同时打在刀子上和秃子身上,刀子被击折,掉落在地,秃子则被击出了好几米,滚了几滚,不再动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