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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飞逝,转眼间已经到了宴会的前一天。这场宴会成为了媒体外界关注的一个热点。
吴比兰一周忙着面试,她每天都去夏莎那里,她几乎快忘记周阳平了。
她认为,生活就是有人来有人走,缘分的事情要顺其自热。要离开的留不住。在感情里她总是这样提醒自己,所以她能很快调整好走出来。
“比兰,明天宴会了,你答应过我的,还记得吧?”夏莎提醒她这个闺蜜。
“哦,那又怎样!到时候无聊死。”她真的不适合这种诚。
“你今晚过来我这试试我帮你挑的晚礼服。”
“唉——”她无奈。
“到时候很多高富帅会出席的,说不定——”
“我不是白富美还是失业人事,他们会看得上我——才怪!”她实话实说。
“自信点,就当去逛菜市场认识几位朋友呗。”
“是免费去享受一顿晚餐吧。”这是她认为的唯一好处。
“咱们去了再说,好吗?”夏莎怕说下去,她要退缩了。
“好——”她有气无力地说。这个老友从来没有断过为她找好对象的念头。
“就这么说定了。”夏莎开心地说。
锦绣大厦
位于E市最繁华的地方,锦绣大厦的门口吸引众多媒体和路人的关注。今晚一年一度的商业大会将会在这里举行,各地的名媛上流会盛装打扮出席晚上的宴会。
下午,吴比兰在夏莎的催促下到达了她的住所。
“兰,来试试这件晚礼服……”
“兰,我想好了,今晚给你换一个新造型,让你尝试一下长发造型……”
“兰,赶紧……这个……那个……”
吴比兰在夏莎的各种督促下,不太情愿地完成了各种装扮。她觉得无聊极了。她承认她不是一个爱打扮的女人,身边认识她男人的人几乎把她当哥们看,所以她的感情都不长久。有些女人甚至会以为她是同性恋。偶尔她也很羡慕那些漂亮妩媚的女人,但是她并不想改变。
“兰,你看起来像换了一个人,长发真的太适合你了……”夏莎看着打扮好的吴比兰忍不住发出惊叹。她看了她半辈子的短发,她的皮肤很好,短发的她显得白皙干净,长发的她多了几分女人味。夏莎今天才发现,她这个好友的身材居然如此有料。
“兰,把头发留长吧。”夏莎看着她建议。
“不要!”吴比兰习惯性的拒绝。她太不习惯她的新形象了。短发多好!省去打理的时间。
夏莎笑笑,“你慢慢就会习惯了。”她知道要她改变很难。
张志阳进门,看到吴比兰有点不敢相信,“亲爱的,这位美女是比兰?”
“嗯嗯,亲爱的,你来评价一下觉得怎样?”
“很适合她,很好!”张志阳肯定的竖起拇指,他平常习惯了吴比兰宽松的打扮和短发,突然改变让他觉很惊艳。
吴比兰忍不住翻个白眼,都是同样的话,果然是夫妻一条心。“好了,别给我戴皇冠了,我怎么也比不上你女人漂亮。”
三个人笑起来。
傍晚,张志阳开着车,三人一同前往锦绣街的锦绣大厦参加盛大的宴会,他们也是主办方受邀请的名单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