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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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却没想到程曦骅突然冷笑一声道:“凌大人说得好,窈窕淑女,君子好逑,我便拭目以待,看看凌大人是求得还是求不得!”落下话,他转身飞窜,三两下不见踪影。.

他离开,弯弯松一口气,她决定把话说清楚,她不想凌之蔚去招惹曦骅,那样的男人,他根本招惹不起,然而她才刚走到他身边正要开口,他又先一步抢白——

“我知道公主要说什么,有什么话,留到回京时再说。”讲完,他也和程曦骅一样,很潇洒的转身就走。

望着凌之蔚的背影,弯弯受不了的想,他其实也没好到哪里去,不过是用温柔包裹了霸道,像裹了糖衣的摇头丸,让人傻傻吞下。

弯弯无奈,怎么前两年死光的桃花,今儿个齐声怒放,她又不想酿桃花酒、做桃花露。

两个时辰后,弯弯回到屋里,对着桌上那束玫瑰发傻。

玫瑰是小雪带回来的,她说没见过这么美的花束,弯弯同意,在没有花艺老师这个行业的时代里,要把花弄得这么有创意,心思花的不只是一星半点。

问题是收下它,程曦骅的脸不晓得要臭上几天,要不,把花送给穆语笙好了,她好像挺喜欢的,于是她拿起花要往外走,尚未走到门前,就听见敲门声,她没多想便打开门,就见程曦骅站在门外,她直觉马上把花束藏到身后。

他看见了,却假装没看见,把背上的包袱握在手上,递到她跟前,说:“送给你。”

弯弯把花随手放到一旁,困惑的接过包袱打开,当她看见里面的牛樟芝时,一张脸笑成了包子。“你怎么有这个?你从哪里拿到这个?这很名贵耶,你知道吗?!”她乐得快跳起来了。.

这时代的人还不知道牛樟芝的好处,用的人也少之又少,所以药材行买不到,草药店也不见踪影,左棠帮她采了何首乌回来,说起山上的樟树长了许多大香菇,她一听就想往山上跑,可左棠说山势险峻,没有轻功的人根本到不了,没想到他不但把话听进去了,还帮她采这么多回来。

“你喜欢?”

“喜欢!喜欢极了!”

她的欢喜看在他眼底,心被逗乐了,凌之蔚送花给她的时候,他很确定她一点也不开心。

“谢谢你!”她兴奋的冲上前紧紧抱住他,头还在他怀里蹭了又蹭,这下子不只他的心被逗乐,健壮的身子也被逗乐了,过去的危险感觉,现在改了名字叫做兴奋,他长臂一捞,把她圈在自己怀里,低头再次确定的问:“你真的喜欢?”

“真的喜欢!喜欢喜欢超级无敌喜欢……”

她本想着多说几个喜欢,他也许会不辞辛苦的再跑跑腿,替她带回更多的牛樟芝,可是他没说“等着,我再去采一些回来”,也没说“明儿个我带你上山”,而是——

“喜欢的话,拿凌之蔚的花来换。”

这个男人真是的,心眼还真不大,不过弯弯想都不想,用最快的速度回答,“没问题!”

若是要她选择鱼还是熊掌,或许她还会困扰一下,但是牛樟芝和玫瑰花根本等同于钞票和过期发票,留啥丢啥,她根本不必思考的,好吗?

她的毫不考虑让程曦骅很愉悦,原本被凌之蔚激起的不满,瞬间烟消云散。.

这天晚上,凌之蔚的屋子再度被入侵,他回房之后,往床上一坐,屁股被什么扎到似的一痛,他叫着跳起来,瑞点灯,想看清楚到底是什么东西扎了自己,就发现那束他精心摘采的玫瑰花,横七竖八地散了满床。

接下来几天,程曦骅表现出前所未有的幼稚,好吧,凌之蔚也不遑多让。

凌之蔚为弯弯吹了一曲《凤求凰》,程曦骅便为她舞一套剑法,剑风过处,凌之蔚的钮扣被削掉两枚;凌之蔚送弯弯一本诗籍,程曦骅就送一册内功秘籍;凌之蔚买一盒胭脂,程曦骅就把整铺子的胭脂全包下来送给弯弯……

这种行为完完全全证明了爱情会让再聪明的人变傻子,也证明了程曦骅缺乏创意,只会模仿,不懂浪漫,只会争强,而且财大气粗,偏偏她就是喜欢这个笨到只会模仿,并且处处好胜争强的男人。

又关掉一间医馆,弯弯计划再过几天就可以启程回京,而程曦骅也和左棠、穆语笙准备明日清晨返回北疆。

分离在即,弯弯的心情怎么也好不起来,她试图让自己开心一点,但是……哪对恋人不想时时刻刻、分分秒秒腻在一起?最好是你泥中有我、我泥中有你,不管走到哪里,两人永远合体。

可是这样匆匆地,一段快餐到不能再快餐的爱情,才刚起头,又要被掐断,谁都会心气不平。

都说了,远距离的爱情谈不得,何况是在没有wechat和LINe的时代,距离创造不出美感,只会造就哀愁。

因此弯弯很哀愁,即使她骄傲地假装没事。

然后幼稚的凌之蔚又做了一件蠢事,他大清晨便上街买菜买肉,说要做一桌子好菜,夜里给程曦骅饯行,他话没有说得太明白,但是态度清晰——

程大将军一路好走,公主有在下本人我照顾,勿念、勿念。

这种程度的挑衅,程曦骅怎么能不回敬?于是他吆喝一票衙役上山,午时刚过就扛一堆野味回来,太阳刚下山,衙门后的大空地已经架起火堆,他雇来的一票成阳名厨,就地烤起肉来,浓浓的香气传遍大街小巷,他还邀请成阳当地官员、御医、医女们同欢,把场面弄得相当大。

这家伙不但财大气粗,还很有号召力。

于是凌之蔚再度败下阵来,弯弯不好意思,让小雪请他把菜端到空地上,大伙儿一起同乐。

欢声、笑语,一个多月的疫情让所有人都憋坏了,这一关好不容易挺过去,当然要敞开心,大吃大喝一顿。

火堆边,弯弯吃着程曦骅递过来的肉,满嘴满手都是油,秋天正是野味最肥嫩的时候,她可吃得津津有味。

程曦骅失笑看着她的吃相,她和一般大家闺秀不一样,称不上狼吞虎咽,却是豪迈奔放,不过因为今天吃肉的是她,看在众人眼里叫做亲民,倘若换了别的女子,怎可能不被批评到臭头?

说到名声,就不得不想到两年前那场灾难,当时几乎所有高官清贵都要挞伐她几句,批判她的品格、她的妇德,能走到今天,虽然大皇子功不可没,她可也花了大把力气经营。

还记得那天她说:“如果不是我爹是皇帝,我娘是皇后,我根本不在乎别人说我什么。”

对,她不在乎别人的眼光,她在乎的是身边亲人,是所有给与她关照、温暖的人,她懂得感恩,她总是记得别人的好,胜于对她的坏。

他不解的问:“为什么不恨齐云华,她到处破坏你的名声不是?”

她回答,“就是因为仇恨,才让她面目狰狞,我不愿意变成和她一样的人。”

他说:“报了仇,就不会恨了。”

她笑着回答,“我懒惰,要报仇报到对方不知道谁出手,不知道要往哪里去寻仇,这是门高难度的技术活儿,有那个时间,我宁可拿去睡大觉。”

她懒?天底下再没有比她更勤奋的女人了。

好好一个公主不待在后宫扑扑蝶儿、踹踹宫女,却到名不见经传的小城小县看顾布,齐柏容也说了,她一旦忙起来,可以三天三夜不阖眼,看她瘦成那样子,他真害怕回京里会被大皇兄给痛揍一顿。

所以她不懒,她只是不愿与人结怨,不愿意把心思摆在恨上头。

所以没关系,她不想做的事,他代劳,他是笃信以德报怨、何以报直之人。

是啊,他们彼此认定了,在他抱住她、被百姓扔的石头狠砸之后。

第十二章分离在即(2)

她说:“全天底下的女人,都希望身边的男人是个英雄,在危险的时后跳出来保护自己,程曦骅,你是我货真价实的英雄。”

他明明高兴得半死,却酷酷地回答,“不过是颗小石子算得上什么英雄?如果是几把飞箭,还勉强可以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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