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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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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容,你帮我将蓄爷送的如意玦收起来,放在左手边那只紫檀木嵌珠贝匣子里,小心轻收,别放错了。.”

“好的,海棠姊姊,我马上来。”

“想容妹妹呀,我这妆画得不好看,你打盆水来让我洗洗,这胭脂的颜色浓了些,不衬我的妆。”

“是的,香玉姊姊,你的水我打来了,兑了热水,温温的不凉手,对姑娘家的身子好。”

“想容,你去燕子胡同给我买盒“红豆蒸糕”,不知怎么的嘴巴有点馋,想吃甜糕。”

“是燕子胡同倒数第三间的老胡糕饼铺吗?我晓得了,你等等我,我也想吃枣泥糕了。”

“想容,我有事要你帮忙……”

叶照容不比善使心计的丹湘,一入牡丹楼不久便成了受人吹捧的对象,在花绛有意的保护下,她的容貌借着过浓的妆扮遮掩,看起来不过是中上姿色,不特别明媚也不算丑,在众花环伺中并不起眼。

加上她不张狂的性情,凡事不与人起争执,想让楼里的姑娘都喜欢她,再者,和楼里的姊妹们相比,她可说是既无才华又资浅,因此没事时总会替先进的姑娘们打打下手,跑跑腿。

她不以为忤,乐在其中,反正在牡丹楼里大家都是可怜人,都因不得已的苦衷流落风尘,姊妹们互相帮忙不算什么,她相信自己用一腔热血融化疏离,久了大家就会真心待她好。

很傻气的做法,但的确收到了功效。看她傻乎乎的一头热,很多人便狠不下心来欺负她,有时她小日子来了,会有人偷偷送上姜汁红枣汤,减轻她的疼痛,人缘明显变好了。.

“想容,我想做一件月华裙,可晚点我有客人,你替我走一趟天衣坊挑匹水青绿的云绫缎,一会儿我取银子给你。”丹湘对镜画眉,描出细细的柳叶眉形,唇瓣一抿口脂,顿时艳光四射。

“丹湘姊姊你急着要吗?我问问有没有其它人也要我搭把手,反正都是出去一趟,我一并买回来。”这些时日闷在楼里快喘不过气了,正好出楼透口气。

叶照容不是土生土长的京城人,打小在田里跑出了野性子,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闺秀作息对她来说实在太痛苦了,她还是喜欢在外头跑一跑,看看外面的稀奇事物。

买东西对别人而言是巴不得推得越远越好的苦差事,而她恰恰相反,能多做点事她最快活了,一喝立应,跑得比谁都快,乐呵呵的接下任务,比练曲儿还勤快。

不是她瞧不起花娘这职业,而是她真的做不来,牡丹楼做的是达官贵人的生意,出入皆是富得流油的爷儿们,每当她看见他们铺张浪费的将只吃了没几口的饭菜倒掉,想起昔日挨饿的日子,她就心痛得要死,真想叫他们别倒掉,要不以后少点一些菜肴也好嘛。

可是牡丹楼赚的是这些大爷的银子,怎能不让人点菜呢!楼里的人就靠打赏银两才得以荷包满满,她若忍不住出声规劝惹了爷儿们不快,无疑是断人财路,任谁都要对她恶言相向了。

来到京城这段日子,楼中姊妹教了她不少人情世故,虽然她不怎么开窍,一知半解的,不过她肯学,肯去融入,多多少少仍了解一些她以前想也想不通的事。.

“姑娘,单子上的字你都认得吗?要买很多东西哪!”肯定重死了,扛回来后,两只胳臂又要酸上好几天了。

一直沉默跟在叶照容身后的莺声、燕语是她的丫头,直到与她一同出了牡丹楼,这才忍不住开口询问。

原本只有牡丹楼的花魁才能配两个以上的丫头,丹湘便有此殊荣,其它人依楼中的地位配一至两名丫头,而叶照容的资历最多一名丫头。

可是她实在傻得紧,常常搞不清楚楼里的规矩,又常替人跑腿买东西,怕她一出门就被人贩子拐走了,因此花绛破例多给她一名丫头,一个帮忙拿东西,一个负责看紧她,省得一回头又找不到人。

毕竟叶照容的歌声不错,清清亮亮的很干净,给人如入山林的清爽感,因此有越来越多客人点她的牌,“花想容”的名气也越来越响亮,配给她两名丫头也不会太说不过去。

“花姊教过,我每天用两个时辰练字,若不是太生僻的字我应该都认得,我很努力学习喔!”她一脸快夸奖我的神情,把两个十三、四岁的小丫头给逗笑了,觉得自家姑娘真逗。

三人就这么说说笑笑,一路到了热闹的大街上。

“姑娘,秀梨姑娘说要订一支梅花簪,这间铺子好大,我们要不要去看一看?”燕语指着京城最大的珠宝铺子,刻着“珍宝阁”的紫檀木匾额高高挂起,十分贵气。

“好呀,咱们进去看看,我还没买过簪子呢!”她身上的乌木簪和银钗都是花姊给她的,梳妆匣子里也都是姊妹们不要或用旧的头花、玉钗、花钿,她都当宝似的捡过来再用。

若在以前的村子,拥有这些首饰的她已经算是小富婆了,毕竟折合成银子有好几十两,这是她作梦都不敢想的事,曾经饿得一条腿都踏进棺材的人居然有积蓄了,而且全是她的,不用上缴给大伯母、二伯母耶。

在陆家时她一天至少用七个时辰刺绣,所得少得可怜,她每次卖绣品偷偷攒下三文、五文,花了好几年才存下三两碎银,结果还在半路上掉了,让她心疼了好久。

“姑娘,你瞧这支簪子真好看,镶了五色宝石……哇!这么大颗,是南珠吧!我看过花掌柜的有小一点的珠钗,戴在头上一晃一晃的,跟宫里的娘娘一样。”镶宝石的珍珠簪一定很贵,她们要赚多久才买得起呀。

“你看过宫里的娘娘?”阴阳怪气的男声从后头响起,语气轻蔑,末了还发出嗤哼声。

“我……我们说说也不成,你是从哪里冒出来的鬼,想吓死人呀!”吓了一大跳的莺声赶往叶照容身后躲。

一身伙计打扮的男子年约二十五岁上下,用斜眼睨人。“看你们的穿着打扮就知道肯定出身不高,劝你们赶快走别自取其辱,我们铺子里的饰物你们一样也买不起,不要在这里丢人现眼了。”

“我们有银子为什么买不起,你们开门做生意还有不卖的?”叶照容摸摸钱袋的碎银,心想够不够买根簪子。

“卖呀!可是瞧你们的穷酸样,怕是连最便宜的耳坠子也买不起,我们铺子随便一件首饰都要上百两,你拿得出来我就卖,还任你挑。”眼高于顶的伙计冷笑的赶人。

“上……上百……”天哪C贵,她真的买不下手,她还没傻到失去理智。

叶照容小脸涨红,她真的没想到京城的物价这么高,同样的簪子若在他们镇上卖最多十两银子,若再多了那就是黑心,会被街坊吐口水,大骂一声奸商的。

其实,这儿的首饰用的是质量上等的南珠,而小镇顶多是用米珠串成的,价格上自然有明显差别,只是她不知道市价,还当人家卖贵了,一物两地相差近十倍。

“真的一百两随意挑吗?那你就好好瞧瞧,挑个中意的。”狗眼看人低的奴才。

一张银票忽然凌空出现,直接砸在伙计面上,面额正好是百两。

“呃?你、你是那位……公……大爷……”看到熟面孔,松了一口气的叶照容展露教人为之一悸的笑颜。

“我姓陆。”这没长记性的傻妞。

“陆大爷。”她福了福身,将伙计手里的银票抽回来,塞回他手心。“太贵了,我们的确买不起,闹了笑话。”

“我买得起。”他又把银票一揉,直接丢向惊呆的伙计,冷笑的看他僵直了四肢,惊恐万分的盯视他腰间的锦衣卫制式兵器——双佩绣春刀。

“可是……”咦o计怎么了,脸色白得像见到鬼似的,他是看到什么了,大白天不可能闹鬼呀!

“你敢质疑我的话。”他一沉目,威压慑人。

东厂督主冷面一沉,他身边的属下马上身子一颤,全都本能的退开,每个人心里都想着:完了,完了,要血溅当场了,这个没算好时辰出世的小姑娘只怕要身首分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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