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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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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门县令在这小地方一窝就是十年,看起来没有什么升迁的希望,很有可能在这小地方继续窝上下一个十年。.

县令赵瑞芳少年时也是有雄心壮志,想要查清个大案或者是做出一番政绩,以不辜负自己苦读多年的圣贤书,只可惜午门县平静的跟世外桃源一样,十年内他经手的大案大概就是偷了十只牛的案子了,但是这种平凡

百姓家的事真是他敢说旁人也不敢听啊!

难道他能够在送给皇上的奏折里写着,他破了一个偷了十头牛的“大案”,觉得自己很有功劳?

十年光阴虽然已经磨掉了他当初刚授官时的雄心壮志,可也还没磨掉这一层脸皮。

赵瑞芳其实早觉得自己可能要在这个地方致仕了,也就干脆的提拔了自家的么子当了衙门的捕头,反正午门县里也不会出什么大案,就当作给自家小儿子磨磨性子也不错。

结果就在他还等着自个儿的么儿又气呼呼回家说没遇上什么大案子的时候,他派去小儿子身边的一个老练捕快就一脸苦相的奔了进来。

“大人不好啦,出事啦!”

“呸呸呸!大人好得很,也没出事!”赵瑞芳摸了一把喧子,看着奔进门的罗百子,忍不住往他背后探了探头,“出什么事了?怎么没瞧见你们赵捕头?难道是惹了祸要他老子去收尾?”

罗百子唾沫吞了好几口才好不容易能顺畅说话,“大人,咱们今儿个跟着赵头四处巡查,谁知道就在风口崖那,见着了一屋子的尸体!那死状……我活了几十年了,还是第一次见着那惨样!”

命案?!赵瑞芳惊得跳了起来,“什么命案?!等等,该不会是那臭小子见了尸体就诳我说出了命案吧!”

那傻小子也不是没干过这种事,一想到这里,赵瑞芳就忍不住用怀疑的眼神睨了罗百子一眼。.

罗百子也想起之前赵头那不靠谱的事情了,可这回是真不同啊!那样惨烈的景况他也是头一回见着,亏他之前在别处也是见过几次死人的,这才能够稳住心神,要不然肯定也跟其他人一样,先吐再说了。

“大人,这回可不是赵头闹着玩的。”罗百子一回想起那画面,脸色又白了几分,就连背脊寒毛都竖了起来,“那一屋子的尸体,男女老少都有,有些都烂得不成样子了……”说着,他忍不住打了个哆嗦,惊恐的神色遮都遮不住。

赵瑞芳也认真了起来,知道这不是自家属下配合着他家么儿来糊弄他后,沉默着左右来回转了两圈,确定这回是自己的地盘上出了大案了。

顾不上自己到底是该惊还是该喜的复杂情绪,他开口问道:“就你们瞧见了?还有谁看见没有?那地方是哪户人家的?屋子又是谁的?打听清楚了没有?”

罗百子想起自己带来的男子,神色有些尴尬地说:“大人,在我们到那时倒是看见了两个可疑人士……”

赵瑞芳皱着眉开口催促,“那就把人给押下去,好好审问一番,罗百子,难不成是咱们这里安逸久了,你也忘了该怎么办差不成?!”

罗百子也是满肚子的苦水说不出,皱着一张脸,眼里全是委屈,“县老爷,这可不是我不懂得办差,那其中一人可是有功名在身的。.”

“有功名又怎么样?这嫌疑犯就是嫌疑犯,难道杀人还会分有没有功名不成?”赵瑞芳都快气笑了。罗百子是跟着他那个不靠谱的么儿久了,也跟着糊涂了吗?

“不是……”

罗百子脸露为难,最后还是把那人给的信物拿出来给赵瑞芳看了一眼,赵瑞芳一开始还以为罗百子拿出来的是证物,结果一看到那东西,吓得差点又跌回椅子上。

“这、这……”赵瑞芳连话都说不好了,颤着声音连接都不敢接那东西。

“大人,人还在外头呢,您说这审案……”罗百子苦笑着问。

话还没说完,赵瑞芳就像针刺了屁股一样跳了起来,“赶紧把人给好好地请出去!这事怎可能是人家做的?

快些快些,别让人恼了咱们才好,快快!”

能拿这信物的人哪里可能做这等案子,那些煞星……岂会把区区几条人命放在眼里?

罗百子了解的退了下去,徒留下赵瑞芳,在书房里平复了呼吸后,他又忍不住头疼了起来。

这下可好了,他都想安安分分在这个位置上待满致仕,却突然出了这样一个案子,若是弄不好,只怕想好好的辞官都不成……

唉,那倒霉孩子真是会给他老子找麻烦!

那一屋子的尸体在蒲梓伶心中留下疑问,但欧阳霄安全的从衙门回来了,也没多提那件事。

几天过去,镇子上似乎也没有传出什么风声来,她也就把这件事情慢慢放下。

生活,永远是最重要的一件事情。

根据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生存永远是人类的第一目标,蒲梓伶虽然第一次行动就失利,还差点把两个人都送进衙门里,但是她也没放弃。

山不转路转,后山有问题不去就是,她走远一点,往另一边走也是山,山上的草药也不少,而且山脚下也有个不小的村子,偶尔还会有市集,他们平日缺了些菜肉什么的,也不用一走两个时辰往镇子还是县城里去了,可以说是一举多得。

只是跟人往来对生活的确是有利,但是就某种意义上来说,小麻烦也多了,例如打从他们跟村子里有交集开始,他们的餐桌上就常常有一些没买过的菜或野果子出现在上头。

蒲梓伶刚晾晒好一些切好的草药,一看到桌上有一篮柿子,橙红的色泽令人食指大动,便嘴馋的想吃。

看到端了早饭出来的欧阳霄,她忍不住调侃他,“今天这果子谁送来的?是里正的女儿,还是豆腐西施?”

欧阳霄俊朗的脸上染了一层薄薄的红晕,还是故作镇定的说:“我也不知道,今儿个一早,刚打开院门就瞧见放在门口了。”

蒲梓伶噗哧一笑,看了看欧阳霄即使身上旧衣因为做饭沾上了油烟,却不碍那仙人般的俊脸,加上满身的书卷气和国公府出来的贵气,就忍不住摇头叹息。

“看来又是一个拜倒在你长袍下的痴心女子!”

欧阳霄替她添好了饭,有些尴尬的呐呐道:“我、我也不是……”

蒲梓伶知道他要说什么,他只是随便上街逛一圈就勾了一群少女的芳心了,要真是存了那个心,大概可以开后宫了。

“我知道你不是有心的,可是那些姑娘们这样日日来送东西也实在不好。”蒲梓伶倒不是想阻碍人家姻缘,而是那些姑娘们每日早起跑到他们这荒郊野外,人身安全实在没什么保障,要是真出了什么事情……

她似乎可以模拟出捕头来敲门抓人的样子了。

“我知道了,你既然不高兴,那我会让她们以后都别再来了。”欧阳霄点点头,不用人吩咐就自动地把话给接下去。

他脸上没露出其他情绪,只是看着她轻蹙眉头的样子,忍不住猜测,莫非她是因为自己受了这么多女子青睐而不悦?

那他是不是能猜测她也喜欢他这身皮囊,所以才会有这番吃味的言语?

蒲梓伶点点头,总觉得他的话好像有哪里不对,但是又说不出来,只眯着眼想着要怎么吃这些柿子。

唉!果然是一孕傻三年吗?蒲梓伶在心中感叹着,忽然脑子里闪过一件事。

对了,她有跟他说过,其实她已经有孕这件事吗?

这个傻书生要是知道了这事会是什么反应?会不会吓傻?还是觉得她不守妇道跟她划清界线?

蒲梓伶托着腮看着对面优雅吃着饭的男人,莫名的纠结了起来。

到底该说还是不该说呢?

因为这个问题,蒲梓伶恍恍惚惚了大半天,给园子里的菜浇水的时候,差点把水洒到正在晾晒的药草上,手忙脚乱的收拾好那些差点惨遭她毒手的药草后,紧接着又差点让脏衣服全都顺着水塘里的水漂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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