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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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闻言,刘克瑾赶紧收手,一边傻笑一边把手背到身后去,在心里无声暗骂自己一百次蠢,恨得直想剁自己手指。.

两人就这样四目交会着。他的眼睛幽深而沉静,因为距离不远,刘克瑾几乎可以看到他眸底映着的那个小小的自己。

他勾了勾嘴角,讳莫如深,最后松开她的手,重新把车子开上了车道。

刘克瑾先是大大的松了一口气,可一想到他似笑非笑的样子,心又像是被人揪住似的,实在无法真正舒坦。

梵季诺这个混蛋,存心不让她好过就是了,哪怕只是一秒钟!

她不悦地别开脸,故意不去看驾驶座上的他,可她面对的车窗玻璃上却映着他俊朗挺拔的侧面。视线不由自主的追逐,从他的浓眉、挺鼻、薄唇一路来到下颚……短暂盘旋后,又从下颚往回追溯,如此反复描绘,把高冷有型的他打磨得清晰无比。

果然,一个男人只要专注起来,绝对魅力满满,哪怕只是驾驭方向盘这种基本技能。

也不对,包力达开车也很专注啊,专注的发傻,好几次都让刘克瑾很想狠狠地巴他的头,吼着要他交出方向盘。

她鄙夷的甩甩头,才刚把包力达从她的思绪里赶出来,车子戛然而止。

咦,这么快就到家啦?她定了定心神,伸手打开车门,当场愕然。

「你把我载到哪里了?」回头,两只眼睛看向始作俑者。

「陪我。飞机上十几个小时没吃东西,我饿了。」

这算什么?霸王硬上弓嘛他!等等,骗她没搭过飞机啊,飞机上明明就有提供飞机餐,加上有漂亮空姐佐餐,不是应该要食欲大开吗?

似是看穿她眼里的强烈质疑,他扬着嗓说:「我搭飞机可不是为了去给航空公司当厨余桶的。.」

刘克瑾眼角不自觉地一阵抽搐。

哇哩咧,还跩个二五八万,真没看过比他更傲娇的人了,照他这样说,难不成那些吃了飞机餐的人都是特地去当厨余桶的?切。

「你问都不问一声就擅自作主,这是迫害个人人权的霸道行为。」她严肃指控。

他冷哼一声,「请问我迫害你什么了?别忘了,如果不是我,你现在只怕还在警局里蹲着呢!认真说来,你拿出来说嘴的人权还是我给你的。现在了解了吗?伟大的人权斗士!」

「是是是,你是帮了我一回,用得着一提再提吗?你是多久没日行一善了?需要自我膨胀到这种地步。」

真是个不知感恩的!摆明就是吃定他。识相的哪个不是早早感恩戴德的备上一桌满汉全席?就她,没心没肺。

「到底下不下来?」

理想来说,当然是不下,可现实考量还是得下。谁让梵季诺是个披着文明外衣的假文明人,她若不下去,他肯定架也会把她架进去。

白天上班折腾一天了,现下又闹了大半夜,刘克瑾懒得跟他武力对抗,没好气的摸摸鼻子,尾随他下车。

「老样子?」他突然抛了一句。

她莫名地抬头看了看,心下了然。

这地方她来过,正确的说是他带她来过,在好些年以前。

而他离开后,她就没再来了,一方面是远,一方面是下意识的想把这里从记忆里抹去。

没想到他又带她来了。

「嗯。.」她撇撇嘴,含糊的应了一声,心头乱纷纷。

「老板,两碗葱花干面。」

「好咧,稍等喔!」

这家无名面店晚上十点后才营业,可生意却还是好得吓人,小小的店面里头永远满满的人,不知道访说台北人比较辛苦,三更半夜还有这么多人在外头忙碌,还是要说他们的肝很强,不大需要睡眠。

梵季诺抽过桌上的纸巾,照例把两双筷子仔仔细细的擦了又擦后,递了一双过来。

在这些小地方,他就是这么洁癖,而且也没忘了帮她。

「谢谢。」她内心五味杂陈。

葱花干面送上桌后,两人皆默默吃着。

梵季诺吃得很优雅,像个教养良好的贵公子,可速度出奇得快,就像过去的每一次那样,刘克瑾碗里还剩下大半的面,他已经放下筷子,开始慢条斯理的喝起店家附送的葱花清汤。

一切都没变,就跟以前一模一样。

可谁会知道,这中间却有那么一大段的空白……

刘克瑾皱了下眉,忍住翻涌的情绪,紧握着手里的筷子,一口一口地往自己嘴巴里塞进面条,好像这样做,才能够堵住几乎要从胸口涌上来的叹息。

记忆中,只要是跟他一块出来吃东西,梵季诺从没有一次催过她。看似自我的人,偏偏在这种时候很纵容,由着她是要一根面条一根面条的吃,还是一颗米粒一颗米粒的吃,若是等久了,他索性就拿起手机默默地打着游戏,从没有过半句催促。

思绪中,淡淡的甜蜜透着些许的苦涩,两种滋味就像纠缠的藤蔓,在刘克瑾心中缠绕蔓延,将她的胸口挤得都快不能呼吸。

好不容易总算是把面吃完了,她啜了几口汤就推开碗,不喝了,接过他递来的纸巾,抹了抹嘴。

刚起身,眼前突然有东西朝自己迎面飞来,她本能的伸手去接——

「人权斗士,去付钱。」

梵季诺将自己的皮夹扔给她后,大步走出店外等她。

刘克瑾捧着皮夹,顿时有种时空错乱的感觉,就好像……就好像回到过去的每一次,梵季诺总在离开前把自己的皮夹扔给她,要她去付钱。

一模一样,他的习性、他讲的话,通通没变。

情绪来得飞快,刘克瑾完全来不及整理,顿时哽咽。

她别过脸,用力的深呼吸深呼吸,怕被发现,只好偷偷地用指尖揩去蓄在眼角的湿润,定了定心神,走向门口的结帐处买单。

「八十块。」老板说。

刘克瑾打开皮夹,抽了一张百元大钞递去,很熟悉的动作。

老板接过手,看了看她。

怎么了吗?刘克瑾直觉以为自己脸上是不是沾了干面醤汁,方才没擦干净,赶紧又捏着袖子偷偷往脸上胡乱地抹了一下。

老板找了二十元给她,才接过手,就听老板说:「你好久没来了,你男朋友倒是常来,就连出国念书那几年,只要一回台湾就立刻来报到,以后要常常一起来喔!」

闻言,刘克瑾脸色略显苍白,小嘴微张,却久久吐不出一个单音,好不容易才勉强挤出笑容。

「他、他……我们不是……」她想要解释他们之间的关系,却发现自己连简单的一句话都说不好,最后只好点点头,转身落荒而逃。

梵季诺就站在前方。

她走上前去,「你的皮夹。」

梵季诺接手往口袋里一放,迈步走在前方。

她静静的看着前方那抹孤傲的身影。

她不知道他还回来过,她以为他一直都在国外,听到他回来过几次,她却一无所悉,连通电话都不曾接过,心里觉得很复杂。

为什么他都没有想过要来联系她?一次都没有。

她却每每在经过篮球场,经过系办,经过每个他曾和她一起经过的地方时,不由自主的想起他,就是现在回想起来,心口都隐隐作痛。

他真是个大大大大坏蛋!那么可恶的折磨她。当同学们都被当作一朵鲜艳欲滴的宝贝花朵呵护时,只有她像佣人似的被折磨得死去又活来,日日恨不得他快消失。

可原来,习惯养成后要再改变,难度远远超越当初养成时所付出的时间心力。即便他是那样的大坏蛋,甚至搞砸了她和张安祺的友谊,等到真的好久好久都看不到他后,心里竟是那么的难受,完全不能习惯。

再没有人会在大热天狂喊着——

小瑾,去帮忙买十瓶水来,快点!

再不会有人会在宿舍楼下喊——

小瑾,周末我要去山上外拍,不准出去玩,记得来帮我拿挡光板。

小瑾,去帮我排选课。

她是那么的思念着他……意识到这一点,她不免又有些怒,为自己对他的牵牵挂挂。

刘克瑾觉得既生气又委屈。她不想哭,已经够委屈了还哭,跟笨蛋有什么两样?偏偏眼泪不受控制,她只好一路上不停的狼狈抹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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