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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色很暗,又没有点蜡烛,凌湘看不清处屋里的情形,只晓得屋里有人,她扬声道:“双儿?双儿在哪里?娘在这里,有没有听见娘的声音?”说着,她抬手往一旁摸去。
被摸到的女子,娇嫩甜美的嗓音扬起,“夫人,我是纸儿,不是小姐,您弄错了。”
“我是笔儿,夫人,我在这里,小姐呢?小姐在哪里?”笔儿也伸出手,却没摸着小姐,倒是摸着一双粗粗的手。
“我是张婶。”手的主人开口。
“夫人,大家都别动,我下床去找找有没有蜡烛。”张叔说道。
他下了床,摸索半天,才找到一小段蜡烛和打火石,用力擦了几下,蜡烛燃起,他端起烛台,走到炕边,微光照亮了每个人,但眼前的人他一个也不认识。
张叔望着三个俏生生的丫头,都是瓜子脸、柳叶眉,长睫弯弯,五官明媚,竟有几分相似,他再看向旁边的妇人,三十来岁,鹅蛋脸,额头光洁,唇边有一颗小痣,样貌挺好。
所有人都震惊得说不出话来,过了好半晌,纸儿才呐呐的道:“我记得屋子烧起来了,我想叫醒大家,可是烟好大、火好烫……”
笔儿也说:“里正家的胖妞哭得好大声,她一直尖叫,叫得我耳朵都快聋了,可我发不出半点声音,心里还想着,早知道会起火,不应该让胖妞住在家里的,那丫头的嗓门很惊人。”
换张叔开口,“我闻到菜油味儿,发现有人在烧房子,我一把拉着张婶要跑出去,一拉开门,就让人一棒子给打晕了。”
看看纸儿,再看看笔儿,凌湘确定每个人后,惊疑的问:“我们这是怎么一回事?我们被烧死了吗?既然如此,为什么我们会出现在这里?”
她的问话,没有人可以解答,只能沉默的望着彼此。
轰的一声,又是一记响雷。
笔儿犹豫了一会儿道:“夫人,我脑子里面好像出现一点东西。”
“什么东西?”张叔问。
笔儿指指张叔、张婶说:“你是爹、你是娘。”她转过头望向夫人。“你是大姊,纸儿是小妹,咱们一家人都生病了。”
“我也想起来了!”纸儿惊叫道:“大妞、二妞、三妞,我们是爹娘的女儿!”
凌湘也想起一点了,她柔声道:“爹种着两亩地,收成不好,家里都快揭不开锅,先是娘生病,可咱们没银子请大夫,只能拖着,不多久,爹也病得下不了田,然后是我们几个孩子接连生病,最后一家子通通死了。”
张婶问:“难道……咱们被烧死了,鬼魂却附在这家人身上?”
此话一出,接下来的是一片吓人的静默。
过了许久,笔儿突然问道:“胖妞呢?”
“会不会她逃出去了?”纸儿望向笔儿。
“我不知道,我被呛晕了。”
凌湘又接着问:“那双儿?她没附身,是不是代表她没有被烧死?”
“应该是!”纸儿急急接话。
“那小姐现在会在哪里?”张婶问。
笔儿认真思索了半天,说道:“小姐一定会进京去找霍爷爷,要不就去找傅爷。”
“那就好……”凌湘松了一口气,只要女儿没事就好。
“那咱们要不要进京去找小姐?”张叔问。
“当然要,咱们是一家人,当然要在一起。”纸儿想也不想就回答。
“可咱们家里已经穷得揭不开锅了,下一顿在哪里还不晓得,哪里来的盘缠?”纸儿皱着眉头道。
“赚!咱们合力赚。我会做茶叶蛋、皮蛋,还有山药饼和笋干,小姐教我的那几菜式我都会。”张婶志高气昂道。
“要不,张婶学小姐,把这菜单拿去酒楼里卖,先筹一笔银子,再买鸡买鸭?”笔儿提议道。
“行,我明儿个出去问问最近的市集在哪里,顺便到附近转转,看看有没有林子,说不定有药草可以采了卖钱。”张叔道。
“也买些布料、绣线,双儿让我做的包包,我觉得挺好用的,我做几个出来试卖看看。”凌湘道。
惊慌过后,一家子镇定下来,开始热烈讨论,气氛就像刚到庄子上的那个夜晚,只不过那一晚,他们的目标是筹足一百两赎身银,而这次,他们的目标是进京找人。
这里是穷乡僻壤,菜单子卖不到好价钱,人家给个三、五两就打发掉张婶了。
不过有了三、五两,买鸡买鸭、买布料也买种子,张叔尽全力侍弄那两亩田,大家合力养鸡鸭。
幸好,凌湘的包包卖得相当不错,只可惜那东西好用,很快就有人模仿。
卖了五、六个月后,出现竞争对手,价钱也降了下来。
不过他们东省西抠,一年后,他们卖掉田里的稻子收成,终于凑足盘缠,前往京城。
他们是一家人,一个也不能少!
这天晚上,里正夫人林氏生了一个胖胖的女娃儿。
林氏是里正刚娶进门的新媳妇,胖妞的娘已经死了七、八年。
大伙儿都说里正夫人长得一脸苛薄相,要是让她生了孩子,胖妞可就没有好日子过了,怕是再不久,胖妞就会变成瘦妞,谁知胖妞竟会遭逢意外。
不过林氏的肚皮真是争气,一进门就有了入门喜,才十个月呢,这会儿就有娃娃的哭声啦。
“瞧瞧,这丫头长得多福气啊!”产婆笑道。
林氏碰碰娃儿嫩嫩的小脸,爱怜地道:“是啊,长得真好。”
娃儿拚命挥动手脚,不断放声大喊,“二娘,是我啊!我是胖妞!”然而她发出来的却是一阵又一阵的哭声,根本没有人听得懂她在说什么。
产婆见着娃儿可爱,笑道:“瞧,多带劲,这娃儿将来肯定是个能干的。”
林氏摸摸女儿的手,说道:“能不能干其次,我倒希望她是个福气的。”
“肯定福气,瞧瞧她的眼、她的嘴,呦呦呦……多俊啊。”
“是啊。”林氏笑了,摸摸女儿的脸和小手小脚,这是她的长女,她会将最好的都给她。
——全书完
后记
做最真实的你,遇见最合适的人!千寻
大家好,我是千寻!
最近买了一本书,里面探讨的是“爱”,听说作者是一名同性恋,真实性如何?不知,但我很喜欢作者细腻的笔触,与作者对爱情的敏感,里面有一段话,让我颇为认同。他说:“做最真实的你,遇见最合适的人。”
我们习惯、或者说下意识的在喜欢的人面前隐藏自己的缺点,表现优雅美好的一面,甚至为了让对方更满意自己,处处委曲求全、妥协退让、讨好巴结……却刻意忽略自己的喜欲,只想着对方是否欢喜,然后将这样的关系取名字叫做“爱情”。
只是这样的妥协退让可以维持多久?
你可以委屈自己多久?
你可以为了对方的快乐压抑自己的快乐多久?
不会太久的,因为你是你,一个性格已经定型的大人。
慢慢地,他会发现你的真面目,慢慢地,他会看出你不是他想象中的那个人,慢慢地,你会觉得他对你的要求太多、对你不够体贴,慢慢地……你们之间的争执会越来越多,终至分手。
然后再发展出另外一句话:“因为了解而分手。”
这段过程真的可以叫做爱情吗?
我认为叫它“美丽错误”会不会更贴切?
所以我很喜欢这句话——做真实的自己,遇见、或者寻找最合适自己的人。
你和他在一起,不需要刻意讨好,就会觉得自在快乐,他看见你的缺点,可以自然而然地包容,而他在你眼里,或许不是一双穿出门可以炫耀、被人羡慕的高跟鞋,但他不会磨破你的后脚跟、不会制造你膝盖和小腿的压力,不会导至你的静脉屈张。
希望正在看书的你们,也能找到最合适自己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