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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的?Pay?给得好,我怎么可以不努力工作。.”徐瑀玲笑说。
童浩看着她,往常他们也偶有类似对话,但她不会笑得这么甜,那股甜从她眼底自然而然地流出,爱情啊,虽然恼人,不过它的力量真的很伟大。
此刻的徐瑀玲看起来更漂亮,不过比起星期六她打扮得花枝招展的艳,现在的漂亮,让人舒服多了。
她的眼镜换成无框镜架,不再遮去她大半张脸,穿了件淡紫色丝光衬衫、黑色A字裙,腰间系了条银炼,一双黑色低跟鞋,脸上抹了淡淡粉妆,整个人看起来干练中透着温柔。
童浩忍不住多看几眼,赞赏的点点头说:“你今天看起来很漂亮,淡紫色衬衫很适合你,新换的眼镜也很适合你。”
“谢谢。这些是古维瀚挑的,他眼光很好。”
“当然好,他身边来来去去的女人太多,从广告小明星、影视大明星到门当户对的娇贵千金,帮女人挑东西的眼光,要不好也很难。”童浩有些故意,他真的不希望见自家秘书太认真,最后落得一身伤的凄惨下场。
他理解她的心情,但不理解古维瀚,像那样的男人,为什么会选择徐瑀玲,他怎么想都想不透。
“老板,我懂你的意思,你放心,我真的会照顾好自己。”聪明的徐瑀玲一点就通。
童浩点点头,满意她的响应,转身要走时,忽然想起一事。
“我家客厅那扇落地窗,到了晚上会变成镜子,你知道吗?”她楞了楞,不懂老板怎么忽然说起他家落地窗,那与她何干?
“不知道。.”
“喔~”童浩喔了半天才断声,然后笑得贼兮兮的说:“古维瀚说你做鬼脸的样子——很、可、爱!”
她整个人呆住,想起那天,她背着古维瀚做了好多鬼脸……
天呐,落地窗变成镜子的意思是,她那些因为对他非常不满意才做足的鬼脸,全被看见了?!童浩看她傻掉,笑得可开心了,继续说:“他说他想不懂你是喜欢他还是讨厌他。他起先以为你跟其他女人一样,因为他的背景,对他特别谄媚,可是你背着他做鬼脸的样子,似乎非常讨厌他。”她双手掩脸,尴尬指数直接破表。原来他都看见了!难怪他会说:“做人要诚实一点,不然迟早得内伤。”
“你到底是喜欢他,还是讨厌他啊?”童浩很白目地故意追问。
尴尬又懊恼的徐瑀玲,忙着想中午吃饭时要怎么解释鬼脸这档事,耳边听到老板白目的追问,她放下手,恶狠狠给他一个白眼。
“做人不要太白目,小心我把案子堆到你桌上就不管了!反正那些法条、判例不是我这个小秘书的份内工作!”
“大人,我不敢了!请原谅小的一时口误,我再也不敢问你喜欢或讨厌古先生了,请原谅我。”童浩立刻开口求饶。开玩笑,要是她不帮忙补齐法条、过往判例,他不就要忙到死?她就是这里好用,不只是个秘书,根本就可以拿来当律师用。
徐瑀玲是法律系高分毕业的高材生,明明可以考到律师执照,却窝在他的律师事务所当个小秘书,其实是大材小用了些。偏偏他用惯了这根大材,已经到了缺她不可的地步,害他只剩一半意愿说服她去考律师执照。.
“算你识相!”再赏他一个白眼后,她绕出办公桌,准备进数据室找数据。
“玲玲,这话我大概说了几百次,但我觉得你不考律师执照真的太可惜了。”
“你说了八百七十九次,我有纪录。我也第八百七十九次回你,‘我没意愿当大律师。’老板,像我这种人……有再辉煌的成就,都没有意义。”
以前她不解释为何不想考执照,是以为童浩不会明白,现在,知道他调查过她的背景,她相信他会懂她的意思。
童浩没说话,只是静静看她好一会儿。如果爱情有改变的力量,他希望徐瑀玲被改变,不过,就不晓得古维瀚是不是有一些些爱上她?不晓得他们最后的结果,是伤害,或者能幸福地在一起?
这个多变的世代,爱情走到尽头是幸福的机率,挺低的啊!
他忧心地想,希望徐瑀玲自我调适良好,不管受伤或幸福,都能好好给他活着,继续当他一百分的秘书,剩下的,只能求老天保佑了。
两人互相淡淡抛出一笑,各忙各的去。
有时候没说话要比说话有力量得多,对徐瑀玲来说,她看见童浩无声的关心,那就够了。
连着快两个礼拜的工作日,古维瀚每天中午找她共进午餐。
一个星期过去,徐瑀玲仍是没提鬼脸事件,每次话到嘴边,想到要解释的一大串过往,她便无力。
为什么背着他做鬼脸当然好解释,但真要深入解释她讨厌贵公子的历史渊源,话就长了,要说出口也心痛,所以,她一天拖过一天。
不过这段时间,古维瀚让她过得既惊奇又甜蜜,惊奇的是这些日子他夜夜睡客厅长沙发,要不是他老爱拉她的手,不时偷她颊边、唇上的吻,她真会怀疑自己是不是完全没有吸引力的女人。
已经十多天了耶,他竟然还不想上床!老用一句“美好的事,值得等待最适当的时机”来堵她,现在的情况颠倒,彷佛她对他的身体有多饥渴似的。
性这回事,不都男人比较耐不住吗?
她没追问他说的最适当时机到底是啥时,一半是赌气,不想输给他,他是男人都不急了,她当然也不急。虽然每天看着他系条单薄浴巾,上半身滴着水出浴室的画面,养眼得让她口干舌燥,不过她确定,她一、点、都、不、急!
剩下另一半她真的不急的原因,是他真的让她尝到像是在恋爱的甜蜜。
他们之间还不到拥有彼此的亲密,却时时弥漫着暧昧渴望的甜蜜,古维瀚每天中午找她吃饭,有时约她在餐厅、有时会像今天一样,他先买来餐食,牵着她的手到附近公园凉亭午餐,不管周遭有人没人,他时不时就会碰触她,她的脸、她的发、她的手、她的唇,都是他大掌游走的目标。
她喜欢他牵她的手,那是种比男女之情更亲密的感觉,彷佛他们彼此相属、彼此依靠。他们第一次牵手,是第一次约会时,他带她逛百货公司……
“想什么?笑得那么幸福。”古维瀚的声音忽然插拨进来,她的胡思乱想瞬时中断。阳光很耀眼,明明是很热的正中午,他们坐在公园凉亭里,却坐得舒心自在,风偶尔吹拂过来,稍降闷热。
啊,今天是星期五,她应该可以考虑做那餐一直没做成的墨西哥菜,第一次约会血拚得太疯狂,最后两人只能找餐馆用餐。
她喝了一大口果汁,笑说:“我想起我们第一次牵手。”
她记得当时,他在百货公司地下停车场停妥车,替她拉开车门,伸手问她,“徐瑀玲小姐,我想牵你的手,可以吗?”
那正经八百的问话与表情,活像从民国初年风气未开时代走出来的人,逗得她想笑。她没说话,直接把手迭至他大掌上,当时他的表情,似乎有些奇异。
“我本来不想说,不过那次牵手,我被你电到。”古维瀚若无其事的解释后,喝了口果汁。
以为他在开玩笑,她瞟了他一眼,“骗人的吧?”
“真的!当时你没有触电的感觉吗?”他的神情很认真,带点微弱的困惑。
她摇摇头,很坚定地说:“没感觉。”
“所以不是静电,是你真的带电。”古维瀚做出结论。
什么静电又带电的?她闷笑。
“什么电不电?我不相信你被电啦。”
第5章(2)
他放下手中的色拉盘,拨拨黏在她颊边的发丝,头靠近她、气息靠近她、声音也靠得好近好近,用恍如黑管低调浓醇的嗓音说:“我也不想相信,一直告诉自己那是静电,可你说你没感觉,那表示……我不想相信的事发生了。
“有没有人对你说过,你有让人着迷的吸引力?第一次牵手,我真的被你电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