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闻言,常永瞻也没留意说的话会不会伤人,就这么脱口而出——
“你又不识得字,就算写给你也没用,不过还是会捎信回来报平安,否则娘一定又要唠叨个没完没了。.”
迎娣轻扯唇角,苦笑地回道:“那我就放心了。”
相公说的也没错,她又不识得字,就连名字也不会写,写给她也看不懂,所以心中暗自做出了个决定,一定要学会读书识字。
只不过他们才刚成亲,马上就要分开了,而且还是两年,真的好漫长,到时相公会不会忘了家里有人在等他?
“你可以到处走走,熟悉一下环境。我先去书房了。”接下来他要忙的事很多,没时间跟她闲聊下去。
她看着常永瞻走向书房的方向,心情有些怅然若失。
“二奶奶别伤心,二少爷又不是不回来了。”小鹃安慰地说。
“嗯。”其实迎娣真的很害怕独自面对这个陌生的家,依现在的她来说,根本还无法胜任四房二奶奶这个身分,更怕说错话、做错事,不知该如何在这个大家族中生存。
接下来,小鹃带着她走了广和堂一圈,也拜访了守寡的大嫂顾氏,以及她才三岁半的女儿满儿,难得有人肯陪自己玩,满儿显得相当开心,一下子就跟迎娣熟稔不少,还亲热地唤着二婶,而因为丧夫之痛有些郁郁寡欢的顾氏也渐渐地开朗起来,加上来自书香门第,便主动开口说要教她读书识字,这一对妯娌在往后的日子里头也成了无所不谈的知己。
自从得知相公一个月后要出远门,迎娣便开始忙碌起来,不为别的,只是希望常永瞻出门在外,不要忘了自己,看到脚上她为他缝的鞋,就会想起她。.
“二奶奶休息一下吧,不然眼睛会累的。”见迎娣已经缝了两、三天,都不曾停下手上的针线,小鹃好意劝道。
迎娣摇了摇头。“两年之中可是会穿坏不少双鞋的,我得多缝几双,让相公带在身边,随时替换。”
“二奶奶对二少爷真好。”
听她这么说,迎娣脸蛋一红。“因为我什么都不会,但我缝的鞋子,可是连我爹都说穿起来合脚又舒服。”
小鹃不禁点头如捣蒜。“二少爷一定也会这么说的。”
“这双已经缝得差不多了,还是拿去让相公试穿一下……”于是,迎娣将鞋子抱在胸前,步出新房,来到距离不远的书房,然后敲了敲门。
书房内很快有了回应。“进来!”
她这才推门进去,见常永瞻坐在书案后头,面前堆了好多书,看来正在用功读书,于是怯生生地唤道:“相公……”
在旁边缝制新鞋,就当做是接下来两年,由她代替自己孝顺父母的回报。
常四爷和四太太听说此事,以为夫妻俩这么快就产生了感情,不禁乐观其成,也更遗憾还不能圆房,否则他们可以早一点抱到孙子。
“……相公,“常永瞻”三个字要怎么写?”
一天又一天地过去,距离丈夫出远门的日子愈来愈近,迎娣趁着人在书房,便提出一个要求。
常永瞻从书本中抬起头来,不解地问:“问这个做什么?”
“相公可以写给我看吗?”她满脸期待。
他一脸失笑。“写给你看倒是可以……”话才说着,常永瞻便拿出一张信纸,然后磨墨,再挑了一支紫毫笔,在纸上挥洒出大大的三个字。.
迎娣立刻走过去,来到他的身边,轻轻地拿起纸,左看右看,然后天真地问:“这三个字就是“常永瞻”?”
“没错!”
她睁着黑白分明的眼眸,似有所求地问:“那么“陈迎娣”又是怎么写的?”
“陈……迎……娣……”他写在另外一张信纸上。“好了!”
拿着纸张,迎娣仔细端详一番,通才知道“陈迎娣”三个字是长什么模样。
“相公写的字真好看。”
见她满眼崇拜和倾慕,常永瞻不禁有些得意,男性虚荣心也获得满足,心情跟着大好。“要不要我教你怎么写?”
“不、不用了……”迎娣想要偷偷地学,等到相公回来,再给他一个惊喜。
“这两张信纸可以送给我吗?”
“当然可以了。”常永瞻随口答应,也不在意这点小事。
她道了声谢,把上头的墨迹吹干,再仔细地折好收妥,而常永瞻亲笔写的字便成了迎娣的宝贝,在他不在的日子,用来睹物思人。
就这样,一个月眨眼之间就过去了。
迎娣看着自己亲手缝制的鞋子,总共十双,是她不眠不休赶出来的,应该足够相公两年替换,接着将上头写着“陈迎娣”三个字的信纸,折成对半再对半,然后跟鞋子摆放在一起,再用块布包起来,希望常永瞻每次打开就能看到,更期盼他不要忘了自己。
这不过是迎娣小小的私心。
两年后,等常永瞻回来,她已经及笄,两人便可以做一对真正的夫妻。
就在出远门的前一天下午,迎娣决定亲自下厨,做了母亲教的玉米面窝窝头和刀削面,忙了半个多时辰,总算完成了。
小鹃奉了主子之命,将常永瞻请到新房里来,自从成亲那一天之后,他就不曾再踏进过半步。
“这是我亲手做的,请相公尝尝看。”迎娣希望他能从中感受到自己的心意,更能早日归来。
常永瞻还以为有什么事,原来是为了这个,见她眼底满是讨好,也就依言坐下来,品尝迎娣的手艺。
“相公明天一早就要出发了,出门在外,一切要小心,千万要好好照顾自己,不要冷着或吃坏肚子。”她微梗地说。
闻言,常永瞻叹了口气,想到方才去见母亲,听她叨念半天,结果这会儿轮到她了。“我又不是孝子,冷了自然会添衣,也不会乱吃东西,何况身边还有来宝和虎子伺候着,不用担心。”
见相公吃了几口刀削面,迎娣一脸热切地问:“如何?好吃吗?”
“嗯。”他倒没想到迎娣年纪不大,就有这么好的厨艺,颇为意外,这一点可是连幼玉都比不上。
就算只是小小的赞美,也会让迎娣高兴得快要飞上天。
没有了后顾之忧,翌日清晨,一辆马车停在常家庄园的偏门,行李早已全搬了上去,常永瞻准备要出发了。
四太太手上攥着绢帕,频频拭泪。
“路上小心!”常四爷再三地嘱咐。
常永瞻回了一声。“是,爹娘也要多多保重身子。”
“好。”做爹的只能放手,让孩子出门闯荡。
他又看了眼眶泛红的迎娣一眼。“我走了。”
“相公,一路顺风……”
“嗯。”于是,常永瞻坐上马车,在两名奴才的陪同之下,终于启程了。
迎娣目送马车出了偏门,愈来愈远,直到连马蹄声都听不见了,才奔了出去,可是已经连影子都看不到了。
“二奶奶,咱们该进去了。”小鹃陪着她在外头站了良久才出声。
她用袖口抹去面颊上的泪痕,又看了马车离去的方向一眼,这才转身进去,偏门也在她背后关上。
接下来两年,迎娣有好多事要忙,除了孝敬公婆,还要学习读书识字,才能配得上常家四房二奶奶的身分,更要让相公有面子。
第3章(1)
六月,气候干燥。
坐在书案后头的迎娣,详细地记着帐,每一笔款项都交代得清清楚楚,直到写完最后一个字,将紫毫笔搁下,又检视一番,再拨了拨算盘珠子,确认无误,这才揉了揉眉心,不期然的,被屋外的鸟叫声给吸引,于是起身走到门口,就这么倚着门框,看着在屋檐上飞来飞去的鸟儿。
将近十六岁的她个子长高了,虽然依旧有张圆润的脸蛋,不过眉眼之间的稚气褪去不少,身段也凹凸有致,一身雪青色袄裙,上头只有简单的镶边绣花,不大惹眼,就像迎娣的性子,温和沈静。
啾啾啾的鸟叫声不绝于耳。
她希望她能变成一只鸟儿,可以一口气飞到很远的地方,甚至飞到相公身边,看他一眼,然后问他何时才要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