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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六十四章 斗米恩升米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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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父亲,本来也是该继承这个无敌的廓尔喀佣兵团的,可他天生不喜欢打打杀杀,反倒是对勾心斗角的商界特别喜欢,特别擅长,从十四岁跟自己的父亲决裂,到六十四岁那年去世,整整五十年的时间,他的公司控制了整个马六甲,在这个被称为东亚国家成为“海上生命线”的地方称王称霸。

而他的儿子纳拉扬,似乎是隔代遗传,对战斗表现出了近乎狂热的执着和天赋,为了不重演自己小时候被逼着学自己不喜欢东西的痛苦,他毅然把儿子送回了尼泊尔,由自己的父亲抚养长大。

十年前爷爷去世,纳拉扬掌管了整个廓尔喀,对兄弟们推心置腹,好的就像是一家人,兄弟们也感恩戴德,做起任务来完全不知道什么叫爱惜生命。

就在不久之前,纳拉扬的父亲去世,按照他的遗嘱,由自己唯一的儿子接管整个公司,倒闭了也好,破产了也罢,他都不在乎,因为,这是他唯一能留给这个缺少了几十年父爱的儿子的东西了。

当时有个任务,他走不开,便让自己平日最信任最得力的兄弟潘迪特带着兄弟先去处理着,自己随后就到,可他怎么都没想到,就是这个自己最相信的人给了自己背后一刀。

他以纳拉扬之名接管了整个企业,大肆散钱收买人心,等纳拉扬来到的时候,他表面上毕恭毕敬,可就在某天清晨,他以汇报任务为借口,趁纳拉扬不注意,一记手刀敲晕了他,然后把他捆捆绑绑送上车。

廓尔喀人相信自己是月亮所生的,潘迪特怕遭到月亮的惩罚,没有亲手弄死他,而是扔到了熊窝里,走之前顺便弄死了一只小熊,把血洒在了他的身上,如果不出什么以外,纳拉扬必死无疑。

“谁背叛我我都能接受,可是潘迪特,我怎么想也不会想到他。”纳拉扬看起来很痛苦,“我们从小一起长大,虽不是亲兄弟可是是同族,多少也有些血缘,我接管廓尔咯以后,我住什么,我就给他住什么,我吃什么,就给他吃什么,甚至连女人,无论多漂亮,他看上的我都不会抢,钱的分配,我们两个完全一样,我本来,本来就是想把这个企业交给他的啊,我又不会做生意,他那么聪明,可他为什么,为什么要这样........”

“升米恩,斗米仇。”宋子杰淡淡地道。

“什么意思?”纳拉扬不解的问。

“你对他太好了,他什么都跟你一样,为什么你是王,而他只是王的马前卒?”宋子杰一句话,敲醒了纳拉扬。

对一个人好,他会感激你,对一个人太好了,甚至好到过分了,他就会恨你,这听起来有些荒谬,但却是真理,过分的优待容易滋生贪心,而贪心,则容易激发处恨。

“抢回来吧,把属于你的抢回来。”宋子杰轻声道。

纳拉扬苦笑,“我连这是哪里都不知道,”他看了看宋子杰,“你呢,你又是怎么落到这个鬼地方的?”

宋子杰简单了说了一下发生的事,郁闷道:“我也不知道哪里惹到那位驾驶员大哥了,他要是恨我,大可以在太平洋中间把我扔下去,那样我根本就活不了,可他拐了个弯,非要把飞机开到马六甲再一头撞下来,他应该很清楚飞机上有降落伞的吧?”

“这就轮到你不懂了,”纳拉扬笑笑,眼里有少许的羡慕,“林月坠啊,林家的绝色千金,多少人垂涎了多少年,更何况属于他那种家仆性质的人,能不妄想着癞蛤蟆吃到天鹅肉,穷小子逆袭,近水楼台先得月吗?见幻想破灭,他把火撒到你这个罪魁祸首头上,可他毕竟胆儿小,不敢真的杀了你,只得选择了一个有水有陆,而且还有些混乱的地方,让你自己碰运气。”

“为了让我碰运气,把自己的命也搭上了,他至于吗?”宋子杰闷闷地道。

“下定决心的那一刻他就应该清楚自己如果不是,林家是不会放过他的,还不如先死了痛快。”纳拉扬一边说着,一边把巨熊硬扯了过来。

“啧,对别人胆小,对自己到挺狠。”宋子杰轻蔑地道,然很淡定的看着一个人徒手拉巨熊。

“这就是喜欢一个人的纠结啊,”纳拉扬拍了拍手,“既恨你,恨你破坏了他的痴念,又下不了狠手真的把你杀了,怕女神伤心。”

“这么说我该敬佩他了是吧。”宋子杰拿出折刀,在熊身上比划了几下,然后狠狠地下了刀子,可这一下不要紧,他发现自己完全控制不住。

刀刃碰到厚实的熊皮,像是碰到豆腐一样,几乎不用用力就嗤嗤的往下陷,随意轻划,熊便皮开肉绽。

“兄弟你可一身的好东西啊!”纳拉扬赞叹道,虽然他的廓尔喀弯刀也锋利无比,可跟这把比起来,简直差了十万八千里。

“我也不知道它辣么牛逼........”宋子杰愣愣地看着小折刀,本来以为他们的设计理念是欣赏为主,实用为辅,可他真正见识了小家伙的威力时,还是被深深折服了。

三下两下把熊皮剥下来,纳拉扬钻木瑞的手法相当熟练,不一会一股青烟就冒了出来,宋子杰割下来两大块熊肉,直接扔进火里烤。

两人一边翻肉,一边闲聊了一起,宋子杰对廓尔喀佣兵团相当的敬佩,但也很有兴趣。

“你们廓尔喀,不是很多人都在国外当兵吗?”宋子杰当年看书的时候,就看到了有很多廓尔喀雇佣兵在英国或者印度甚至其他国家当兵,兵役十五年。

“我廓尔喀部落人很多,每年都有出去当兵的,又不是什么大事。”纳拉扬显得很不在意。

“可你的团,人数够吗?部落谁保护?”宋子杰问道,都出去当兵了,那部落怎么办?

“廓尔喀人自出生起便接受严格的战术训练,挑出最好的,最有能耐的酗子加入佣兵团,由我统帅,有任务了接任务做,没任务保卫部落,剩下的不是很拔尖的去当雇佣兵,给其他国家的军队效力。”纳拉扬显得很是骄傲,他的战士们,都是最优秀的。

纳拉扬看了看宋子杰,“兄弟你呢?身手不凡,让林小姐倒追,怕也不是普通人吧?”

“我就是普通人,只是跟月坠一起闯过了死亡谷。”宋子杰的语气很轻松。

“能走出死亡谷的没一个普通人!”纳拉扬肃然起敬,因为身份,他也对这个地狱一样的试炼有所耳闻,“我也一直想去试试的。”

“去吧,前提条件是,咱们先走出这里。”宋子杰摆了摆手,表示慢走不送。

纳拉扬面色一苦,其实他本来就是开玩笑的,现在却正好戳中了两人的痛点,这是哪儿?该往哪儿走?

热带雨林气候总是那么令人生厌,突如其来的大雨把刚吃完肉,才走没多远的两人逼到了回去,一个人找一张熊皮顶着。

雨来得快,去得也快,而且还给宋子杰带来了一个惊喜,一个浑身湿透的,看起来刚刚出生没多久的小雕儿。

“这是金雕,”纳拉扬看了看宋子杰手里的一团,“马来半岛,咱们现在在马来半岛北部,再往北走估计就该到泰国了。”

“你怎么知道?”宋子杰问道。

“金雕基本上分布在亚欧大陆,马来半岛很少,只有北部才有。”纳拉扬三十多岁了,十几年来走南闯北,比起宋子杰这个初出茅庐的酗子,阅历和经验丰富太多了。

“所以?”

“一直向西,找到海,就差不多了。”纳拉扬的眼神很坚定,似乎就打算真的这么一直走下去。

“好像也只有这个办法了。”宋子杰耸了耸肩。

不过两个人运气真的很好,走了大概有二三十里路,就见到了进林子打猎的猎手们。

两人相视而笑,终于他娘的又见到活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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