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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沈焰,又叫沈二少。
因为我在家排行老二,而我姐常常骂我是个2货。
我的确经常犯2,尤其是在谈恋爱的时候。
恩,我说的恋爱是认认真真投入感情,不是随便玩玩那种。
所以,没有见过我犯2的女人们,抱歉,我不是真的很爱你们哦。
第一次刻骨铭心的恋爱是和一个叫茉茉的女孩子,她清新淡雅,就像她的名字,是一朵小小的moli花,不是什么名贵的花,也不需要多么好的栽培环境,就能开出芬芳的花朵。
茉茉是一个善于在逆境求生存的女孩子,我钦佩她的坚强,欣赏她的善良,于是不知不觉陷了进去。
但是,最终被司俊以那个混蛋挖走了墙角!(沈二少:恩,众所周知,这段经历太惨痛了,那么,我就不回忆了。)
再后来,我遇见了舒舒。
舒舒是个不会说话的姑娘,她是一个花店的收银员。
那次我临时约会了一个女孩,没来得及让秘书订花,所以就自己开车去买花。
那时候我还不知道舒舒不会说话,我穴,她帮我包装,我买单,然后走人,并没有发现什么异样。
结果我在等红灯的时候,发现舒舒气喘吁吁的拿着我的钱包奋力的跑着,看见我回头,她很兴奋的朝我招手。
我下车去拿我的钱包,看着她满头大汗的样子,有点心疼的问:“你怎么不喊我一声?你早点喊我我就停车了。”从花店到这个红绿灯起码好几百米呢。
她腼腆的冲我笑笑,然后打了个手势。
我虽然不懂手语,但是也知道那代表着她不会说话。
我愣愣的站在那里,不知道该说什么。
她冲我摇了摇手,然后转身往回走。也许是刚刚跑得太急,她太累了,所以一直摁着自己的腰,走的很慢很慢。
从那时候起,我特别爱去那家花店买花。
也慢慢跟舒舒熟络起来。
我跟她的交流都是通过纸笔,通常是我问,她就把答案写在本子上,她的字迹很清秀,像她的人一样。
原来她不是天生就不会说话,她是因为小时候医院给她打错了针,害得她变成了哑巴,但是她努力像个正常人一样的活着,没有领过一分钱的政府救济金,靠自己的双手,挣钱养活自己,还养活年迈的奶奶。
她比起茉茉,更坚强,更善良。
好吧,我承认我沈二少就是好这一口……
于是我对她展开了猛烈的追求,一开始她很慌张,只知道躲着我,后来我在她家楼下等了整整三天三夜,她才肯下来见我。
她在纸上“问”我:“你是不是同情我?”
我白她一眼,“要是同情你直接给你钱就好了,白痴!”想一想, 我还是第一次骂一个女孩子白痴呢,恩哼,终于有一个比我沈二少更2的小2货了,每天欺负欺负她应该会很爽吧。(作者画外音:你这个变态n该你被司俊以挖墙脚!)
舒舒又“问”:“那你为什么喜欢我?”
智商比较高的我对于她问出这样白痴的问题表示很不屑,“喜欢就喜欢了,哪有那么多为什么!”
“可是你条件那么好,我又不会说话,我们在一起,你会被别人笑话的。”
“你都说了,我条件好嘛,我有的是钱,谁敢笑话我,我就雇凶杀了她!”我故意装出很凶狠的表情。
舒舒被吓了一跳,连忙摆手,“不要不要,别人笑话是别人的权利,你不要做犯法的事。”
“这么说你答应我了?!”我高兴得拉着她的手又蹦又跳。
舒舒脸红红的点头。
我开心的仰天大笑,足足三分钟。
路上行人都用看怪物的眼神看着我,但是我一点都不在乎,因为舒舒看着我的眼神是那么温柔,我沈二少,从此又有心爱的人了!!
恩哼,从此以后,沈二少变得更2了,但是每天还自我感觉良好,因为有个无限依赖他、崇拜他的舒舒!
每个人都有命中注定的那个人,能够相遇,就是幸福的开端!
瞧瞧沈二少得瑟又欠扁的那个样子大家就知道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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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沈燃,我是女王。
我知道,像我这样的性格其实很不招男人喜欢,太强势、太霸道,男人都喜欢小鸟依人型,因为他们都想做大树。
其实,谁不想依靠别人呢,谁想什么都靠自己呢,只不过,想当公主,也要有个王子在身边才行。
在我很熊小的时候,妈咪就跟爹地离婚了,爹地忙于公司的事,没时间管我和沈焰,沈焰小时候特别瘦小,经常被人欺负,我是姐姐,我必须保护他。
我的女王性格就是在为了沈焰打第一场架的时候开始形成的吧。
我还记得那时候我刚二年级,沈焰一年级,有天放学,我在学校外面等他,等了好久也没等到他,问了一下他们班的同学,才知道,他被班长罚打扫教室卫生。
我赶到他的教室,看见他很可怜的在哭,一边哭一边擦黑板,瘦弱的肩膀不停的耸动。
那个又高又肥的班长还用粉笔头砸他,嘴里还威胁他:“豆芽菜!以后来学校多带点钱孝敬我,否则我每天留你做卫生!知不知道!”
沈焰委委屈屈的点头。
我非常生气,一脚踹开他们教室的门,揪住那个胖子的衣领说:“就让我的拳头先孝敬孝敬你!”
虽然我比他大一岁,但是那个胖子的体积有我两个大,但是我一点都不怕他,我先是揍了他几拳,然后拽住他的头发把他推倒在地,跪坐在他身上,不停的扇他耳光,扇得他的头跟猪头一样。
我一边恶狠狠的打他,一边说:“以后再欺负沈焰我就把你的牙全打掉!”
那胖子被我打完,住了一个礼拜的医院。
我虽然因此被记了大过,却也一战成名,从此以后再也没有人敢欺负我和沈焰。
从那个时候起,我就知道,保护自己最好的方式就是让别人惧怕。
于是我武装自己,让自己变得很强势,久而久之,就成了一种习惯。
包括在感情上。
让我去向一个男人表白,那是绝对不可能的,我宁愿失去他,也不会向他示弱。
所以我错过了司俊以。
我惆怅了很久之后,终于想通了,我和司俊以并不适合,他虽然看上去能够包容我所有的大小姐脾气,但其实,他是一个很有想法的男人,如果我和他在一起,就算没有曲茉桐的出现,也会分手。
因为,我和他都想改变对方,都不愿意为对方改变。
而徐遇安,是一个愿意为我改变的男人,而我,也愿意为他改变。
初初见他,对他并无好感。
我不爱温吞吞的男人,徐家向来以书香门第自居,所以男人自小都被培养得温文尔雅彬彬有礼。
但也并不排斥他,因为他可以带给我一些别的帮助。
换句话说,我可以利用他。
原谅我如此功利,如果你也像我一样,二十几岁就背负着整个家族企业,如履薄冰,你一定也会想方设法利用你身边所有一切可以利用的资源。
我对他的感情,一直是利用,从第一次订婚,到第二次结婚,全都是因为对我有利,所以我选择他。
他也知道这一点,却坦然接受,我便以为他对待我和他的这段关系也像我一样冷漠。
我以为自己是清醒的、理智的,对他可以随时抽身而退的。
可是那次在咖啡厅,他听见我说不爱他,他受伤的眼神深深刺痛了我,我才知道,原来我对他,早已经情根深种。
但是为时已晚。
徐家逼着我和他离婚,他甚至没有出面,全程都由律师代理,我心如死灰,知道他一定是不肯原谅我,所以揽下所有罪责,入狱赎罪。
可是直到司俊以和曲茉桐的婚礼,我才知道,他并不是不肯原谅我,而是为了我,才和我离婚。
那天我刚刚出狱,没想到竟然就能碰到他。
在酒店外面,他看见我,着实吃了一惊,“你……怎么在这里?”
“我提前出狱了。”我隐忍着内心的酸楚,微笑着看他,“怎么样?最近好吗?”
“挺好的,去美国一所大学做了一段时间的客座教授,刚回国。”正因为这样,所以我入狱后,他才一直未曾探望,因为彼时,他已在美国,对于国内发生的事一无所知,昨天他一回来,才知道我的事,正打算第二天去看我。
“是吗?”
“沈燃,你变了。”
我依旧淡淡的答:“是吗?”
“你以前周身长满了刺,像只刺猬一样,像是给自己设了一道屏障,上面写着生人勿近。”
“那现在呢?”
“现在你的眼神变得很柔和,气质跟从前完全不一样了。”
我笑道:“经历得多了,自然就会改变。又或者,是因为我们现在的关系不同于从前,所以你看我的角度不一样了。”
他也笑:“或许是吧。”
我想,这样真好,风轻云淡,我们都不提从前的事,我便假装我没有伤害过他,还可以跟他做个偶尔谈谈心聊聊天的普通朋友。
可是,一想到我们以后的关系就仅仅是普通朋友,心竟然很痛很痛,我假装看表,很急的样子,“我还有点事,先走了,我们以后再聊。”我怕我再不走,就会哭出来。
“那……再见。”
我转身就走,眼泪忍不住的往下掉。
忽然听见他在身后大声喊:“沈燃,你原谅我好吗?”
明明是我伤害了他,他却求我原谅他,我的眼泪奔腾得更凶。
“我不想和你离婚,是我爹地,是他说想让他救你,交换条件就是让我和你离婚。”徐遇安很悲伤的说,“我当时想,反正你也不爱我,离婚对你也不会造成伤害,就答应了。可是现在,我很后悔,非常非常后悔。因为我已经彻底的失去了你,连在你身边守护你的资格都没有了。”
我努力压制住哽咽的声音,尽量平静的问:“你不在乎吗?不在乎我不爱你?”
徐遇安苦涩的笑,“当时当然是介意的,可是过了一会儿就不介意了,因为我爱你,所以只要你在我身边就好。”
我是多么幸运,才能遇到像他这样一心一意爱着我的男人。
我再也控制不住自己,转身向他跑去,我搂住他的脖子,失声痛哭,“或许只有失去了才会懂得珍惜,在你离开了之后我才知道,我也爱你,只是我自己不知道。”
“真的吗?”他也喜极而泣,紧紧抱住我,“我不是在做梦吧?你真的爱我?”
我拼命的点头,开心的大笑。
从此以后,女王沈燃不复存在,因为她已经找到了她的王子,她褪去了全身的武装,变成了温婉柔情的公主。
恩哼,还是那句话,每个人都有属于她的那个人,只有遇见了对的人,才会获得真正的幸福。
祝看文的姑娘们都能在美丽的时候遇到对的那个人哦!
p了个s,番外预告:下一章,重口味标题:说好的船戏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