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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亮起来了。
红rì高照在晴空。
有那牧歌的声音,在这辽阔的高原上,嘹亮地响起。
有两个骑着马的牧民相遇了,他们发出爽朗的大笑,取出自身携带的羊皮酒囊,相互致敬,然后拔起塞子,仰头痛饮起来。
一酒既饮,又纵声高歌,和着那悠扬的节拍,催动跨下的马儿缓缓离去了。
这豪迈的景象,在这片高原上,随处可见。
那相伴高歌痛饮的两个人,甚至可能根本就不认识。
若是在中土,这简直是难以想象的。
人与人之间的戒心与防备,足以湮灭任何豪迈的xìng情。
一个身穿藏衣,面如冠玉的青年,此刻就站在一个高高的山头上,像一尊恒久不动的石像。
他极目远视,又居高临下,俯瞰着这壮阔的景象,心中感慨,实是万千。
这片神秘的土地,他如今涉足多rì,总算是领略了一二。
对于打小就生活在这里的人而言,这片高原,就像是家。
或许他们会以为,外面的天空都跟这里是一样的。
一样高,一样干净,也一样荒寂,一样寒冷。
可对于被掳来的人而言,来到这里,却像是来到了地狱。
荒寂的土地意味着饥饿。
寒冷的气候是要刮走人xìng命的yīn风。
那些说着他们听不懂话的,对他们肆意打骂的,自然是地狱中的恶鬼。
他们会恨自己前生不知是犯了怎样的罪孽,才会来到这样一个地狱般的地方。
穆川忽然觉得自己很无力。
他一向以武林为荣,以自身的武力为荣,可遇到武力不能解决的问题,他茫然了。
他秉承的一向观点是,“能救就救一下”,这是符合他认为的,“侠义”之道。
当然这句话,还有另外一个相反面。
“不能救也不要强求”。
武林人不是神。
自诩为救世主的人,最后都死了。
超出自己的限力,强而为之,最后自然会落得个黯淡收场的下场。
营救俘虏这件事,已经超出了他的能力了。
就在昨rì,他俩不顾危险,偷偷重上了噶陀寺,面见了那心广喇嘛。
心广只说了一句“无能为力”,就下了逐客令。
虽然早知道会是这个结果,穆川和金迷还是不由心中黯然。
因为除了心广,他俩委实是找不到第二个有能耐解决此事的人。
而由于立场原因,除非他俩拿出极大的利益,不然不可能说动任何喇嘛出面。
包括就连穆川之前送的那二眼天珠,也够不到这份代价。
除非,他能拿出那共命鸟像。
那物来历之奇特,应该是最古老的象雄传承之物,极为不凡。
但是穆川实不可能拿出那物。
因为他隐隐感觉,若是破解了共命鸟像的秘密,很可能会与他兄妹二人的《双生诀》有所关联。
共命鸟,一身两头,连腹异首,不也是一种双生么?
而且比他俩的《双生诀》还要高级。
像之前穆湄服实赤参果,并不能影响到穆川,若是换成共命鸟,应该是穆湄不管吃什么,穆川也会得到同样的反馈。
这《双生诀》不知帮助他两兄妹渡过了多少次的劫难,实是安身立命之本。
共命鸟像若跟《双生诀》有所关联,那必定要成为他的大秘密,他怎能透露给外人知道?
所以说,现在穆川和金迷都已经灰心了。
金迷已经在琢磨着,直接把颜姗拐走。
穆川还在犹豫。
那rì夜晚中,潜入那矿工营地,委实给他颇大的触动。
东子和强哥二人之间的交流虽短,可言语中透露着的那种悲凉和绝望,却真正的感染了他。
格勒让措的一番掳掠,只是为了多一些劳力,可造成的,却是多少个家庭的支离破碎!
这些人的境遇,让穆川颇为同情。
所以,“能救就救一下”。
他不想草率地直接放弃掉他们。
可是,希望又究竟在哪里呢?
他实在找不到!
郁闷的心情下,穆川就很想发泄一下。
而这时,聆听着那些牧人的高歌,他顿时也有了一种,引颈高歌的冲动。
只是,唱什么好呢?
藏人的歌,他也不会啊!
忽然,穆川心中一动,想起了什么。
他蓦然大开喉咙,昂首望天,唱出一股苍凉的歌声:
“苍天如圆盖,陆地似棋局。
世人黑白分,往来争荣辱。
荣者自安安,辱者定碌碌。”
这歌他还是跟农夫学的,不过现在唱的时候,他给改成了吐蕃语。
只这三句。
最后一句没唱,因为“南阳”怎生翻译成吐蕃语,他不会。
在哪里,他也没法解释,干脆就省去了。
不过他这一嗓子唱出去,只要是听见的,都不由纷纷地侧目。
藏人的“踏歌”基本都是天然的唱法。
并没有音律这一说。
所以,不像中原人很多五音不全,藏人基本人人都会唱歌。
但唱的好坏,也就比较明显了。
有那天生就唱歌好的,未经任何训练,就能与中原的大家相媲美。
但天赋不好的,也就相当于**嚎两嗓子。
而无论在哪,天赋好的都是少数。
穆川这一唱,那不得了。
作为琴宗传人,他这一门,最为jīng通音律。
而由于这段时间苦修“龙吟”之法,他这嗓子也开始变得与常人不同。
他敢说,即便是那一辈子练嗓的名伶,也未必比得上他强。
他这歌词也新。
不仅雄阔,还有着深深的蕴意,和看淡世情的沧桑。
比起他们平时唱的“清清的湖水啊”,“我心爱的姑娘啊”,“浩浩的白雪啊”,“格桑花开了”,更显独特之感。
配上穆川这副好嗓子,让这声音之悠远,苍凉,像是高原上响起的,古老的神语,让人心为之夺,神为之迷。
只要是听到这歌声的,都不由为之深深的震动。
什么样的人,才能够唱出这样的歌声?
好奇之下,他们自然是迫切地想要寻找到声音的主人。
顿时,那站在高高的山头上,引颈高歌,衣袂被劲风吹得猎猎作响,身杆却依然挺得笔直,英姿飒爽,却又孤高冷寂的青年,落入了他们的眼眸。
这歌声主人的风采,当真不同凡响!
ps:我基本是边写边看看资料。
比如上一章的灵感来源于这一段:
公元前十世纪,金属器具传入藏区。
公元前六十五年之后,吐蕃大相茹拉杰及其子拉茹果噶,“以木炭冶炼矿石,得到金、银、铜、铁等金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