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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二章 送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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阴阳分两界,人鬼皆殊途。

花开两朵,各表一枝。

不管地狱的动荡,到底有多厉害,阳间,依旧是该刮风刮风,该下雨下雨。

经过了昨晚的炮火连天的一夜,

人们还是得继续开始投入新一天的忙碌。

阳光,准时地照射进了书屋;

而书屋的老板,也很准时地躺在那里,来赴自己和朝阳的约。

一窗之隔的南大街,哪怕是早上,暑味也已经弥漫起来了,行人只要稍微走得快一点,汗珠子就会不自觉地往下落。

周老板坐在凉气充足的书店里,手中的报纸头条则是关于全球变暖日益严峻的报道。

莺莺端着咖啡走了过来,将杯子放在了周泽面前的茶几上。

周泽默默地挪开报纸,伸手进兜里,取出了一个小礼盒。

莺莺的视线,不自觉地跟着礼盒走。

“送你的。”

莺莺打开了礼盒,里面放着的,是一枚戒指。

上头的钻石,并不是很大,但你要硬说小,也太昧着良心。

无论是造型还是款式,都算是新潮,当然了,这克拉数,也在奢华中不失简约。

“老板,谢谢你。”

周泽点点头,继续用报纸遮挡住自己的脸。

远处,

白狐对着这边翻了个白眼,

不管眼前的这个男人,在别的事情上是多么的心狠手辣,但在面对男女之事儿上,却总是生硬得让人窒息。

这还是面对自家的女仆,要是面对其他的女人……

白狐一念至此,微微皱眉,似乎,那个有着一双大长腿的女人,也挺吃这一套的。

是的,戒指,是白狐帮周泽买的。

至于为什么在七夕过了之后的第二天才送,白狐能够理解。

对于别的男人来说,七夕当天不管送什么礼物献什么殷勤,都是为了当晚的打靶。

但眼前这个看报纸的男人……

嗯,所以今天送礼物,好像也没什么不对的地方。

拿到老板的礼物,莺莺很开心。

莺莺不缺钱,这几年,虽然一直拿自己的陪葬品在倒贴自家老板,

但现在正值中华民族伟大复兴阶段,太平盛世,政通人和,百姓安居乐业,

正所谓盛世古玩,所以,莺莺还剩下很多很多的陪葬品。

但,自家老板穷啊!

送个礼,真的很不容易。

就像是人家有十块钱,给你十块钱,另一个人有一千万,给你十块钱,能一样么?

虽然大部分人还是会选择有一千万的那个……

但不管怎么样,

这一枚戒指,足够莺莺开心很久很久了。

“老板,我去后面摘点菜回来。”

“嗯。”

等莺莺提着篮子走出书店后,白狐当即跳到了周泽面前的沙发上。

“还有一枚小一号的戒指,这是打算送给那个医生的么?

吃着碗里瞧着锅里,

呵,男人。”

“对戒。”

“两个不一样重的对戒?”白狐反问道。

“钱不够呗。”

钱不够,第二枚自然就缩水了。

白狐愣了一下,一时间,似乎也真的不好分辨到底是真是假,毕竟,眼前这位书屋大BOSS,是真的穷。

“你不去地狱么?”

书屋的很多人,都去地狱了。

“地狱,有给妖开的职位么?”

“你现在抹脖子还来得及。”

“呵呵,话说,你手底下一大帮子人,都去改换门庭了,你就一点都不吃味?”

周泽懒得搭理她,自顾自地端起咖啡,喝了一口,瞧着外面的人流。

“还是,你觉得,自己已经没有多少时间了,还不如让跟着自己好几年的手下们,都能奔一个好前程?”

周泽继续不发一语。

“不回答就算了。”

“你今天话有点多。”

白狐跳到周泽面前的茶几上,

弯腰,

张口,

一枚白色的内丹被其从嘴里吐了出来。

“这是我这一年来刚凝聚出来的内丹,你收着吧,没办法和龙脉比,但关键时刻,哪怕多吃一枚糖豆还能多一点儿力气不是。”

周泽伸手,把这一枚内丹拿起来。

这内丹,看起来跟夜明珠似的,估计能卖不少钱。

“怎么今天的画风,有点迷眼?”

“别以为我们白狐一族除了勾搭穷酸书生就没其他本事了,其实,我们精明着呢,我进来得晚,没什么特别大的交情,这个,就算投名状吧。”

周泽笑了笑,

把妖丹丢回给了白狐,

道:

“心意收了,礼拿回去。”

白狐将内丹重新吞咽了下去,随即道:

“瞧不上?”

周泽摇摇头,道:“是用不上。”

“这么消极绝望?”

周泽默然不语。

白狐转身,回到自己最喜欢待的角落位置去了。

周泽重新摊开报纸,

心里则是想着,

这会儿,

安律师,

已经得偿所愿了吧?

安律师当上平等王的话,书屋下面的一大批人,该升官的自然也就能升官,至少,这前程,算是有了。

他这个当老板的,也不算欠他们的了。

外面,

起风了,

不同于夏日里的暖风,吹得人心头更加焦躁,这一股风,却带着一种沁人心脾的凉意。

门口,

出现了老道的身影。

酗子还被他抱在怀里。

推开门,

老道走了进来,

先看向了周泽,

周泽放下了报纸。

“成了?”周泽问道。

“成了。”老道回答道。

干脆简单得,像是路边摊上卖肉夹馍的大婶儿。

“来俩馍。”

“十块。”

在二人的语境里,安律师心心念念的那个平等王的位置,和一份肉夹馍,差不离。

周泽伸手,指了指对面的墙壁,道:

“裱上了。”

老道先前和安律师带回书店的那幅山水画,周泽在昨晚就让莺莺给贴在了墙壁上了。

不大不小,面积刚刚好。

其实,一幅水墨画贴在墙壁上,反而能给书屋的装修上,增添一股书香气息,毕竟,这幅画,确实画得很好。

唯一的缺点,

可能就是里面只有景,却没有人和物,未免显得不够生动,稍显清冷了一些。

老道把酗子放下来,自顾自地走到了那幅画前。

酗子挺着个圆滚滚的肚皮,一晃一晃地走到白狐身边,还不时地打个嗝儿。

白狐鼻子灵,从这嗝儿里,它嗅到了恐怖的灵气。

一时间,目光里,全是艳羡!

而酗子眼里,只有残余的惊恐和绝望。

是的,地藏种了几百年的灵芝仙药,被老道一股脑地全都塞进它嘴里了,得亏它本体是一尊妖猴,身躯强悍,但就这样,依旧被撑得够呛。

“不舒服的话,可以吐点儿出来,我帮你接着。”

白狐关切地说道。

这时,

老道忽然“呵”了一声,

白狐整个人如遭电击,毛发都竖直了起来,马上吓得匍匐在了地上。

酗子又打了个嗝儿,走过去,抱住白狐,回瞪了老道一眼。

老道这才不作理会。

要晓得,

在前一刻,

老道可是曾在泰山顶上,

连灭三巨头,

硬生生地把一头^(* ̄(oo) ̄)^,

哦不,

是硬生生地把一头安不起给推上平等王的位置上的。

此时,

哪怕是身上还残留着的些许硝烟气息,

也绝不是这小小一只白狐能消受得起的。

“我说啊。”

老道回过头,看向周泽。

周泽放下咖啡,看向老道。

“轩辕剑,该找你了吧?”

“轮到我了。”

昨晚周泽又做梦了,

轩辕剑,

已经在其眉心位置了。

老道笑了,

“那是真的快了。”

周泽不语。

老道抿了抿嘴唇,继续道:

“其实,地藏的那会,我是被比下去了,这一点,我心里清楚的。”

“哦。”

“所以,我现在有些犹豫。”

“犹豫什么?”

“犹豫着,我是否应该先留下来,等着看你被轩辕剑砍的景儿,还是为了避免再被比下去一次,早早地,不如归去。”

“随你吧。”

“他们大概晚上就回来了。”

“这么仓促?”

“谁才是真正的老大,他们心里,还是有点数的。最起码,在你被轩辕剑一剑劈死之前,他们在你面前,还是会乖巧得跟狗一样。”

“我不是很喜欢这个比喻。”

“哦,我忘了,你们喜欢把狗说成朋友。”

说罢,

老道往后退了几步,

在沙发上坐了下来,

道:

“那我,还是再等等吧。”

周泽笑道:

“还是想看我的下场?”

“不看的,不看的。”

老道忙摆手,

继续道:

“我这人,胆儿小,最怕见血了,看得会心发慌,眼发晕,一辈子啊,最见不得这惨烈的事儿。”

“呵呵。”

“先留下来,陪你们聚个餐,再走,至少,在你上路前,得先给你敬杯酒。”

“谢谢好意。”

“应该的,至少相伴一场的缘分,总不能看你走得太孤单,这阳间谁家里走人了,还得比比哪个单位哪个大人物送的花圈更够分量呢不是?”

“是这个理。”

“就是嘛,有我这泰山府君在这里给你送行,至少不能算是寒酸吧?”

“将就。”

接下来,

是长久的沉默,

沉默之后,

是老道的一声叹息,

像是在问周泽,

又像是在自言自语,

他指着自己的鼻子,

道:

“我明明已经躲过了轩辕剑了,

但怎么还是有种,我已经被它杀死了的错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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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最后一个大高朝,书屋就该结尾了。

可能,差不多是月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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