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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九十四章 制霸南疆(二十)普特尼辩论与妥协案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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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改良同盟的议会是在普特尼剧院中召开的,因而后世将这次辩论称之为“普特尼辩论”。

“普特尼辩论”的核心与焦点,在于即将到来新制度中的选举权问题,辩论的双方代表,是希艾烈和季伟罗二人。

作为一名市民出生的启蒙者,季伟罗曾经无比崇拜希艾烈,因为他是改良运动的领导者,拥有出色的文笔与优秀的口才,在季伟罗失业时正是通过聆听对方的演讲,从而为自己的人生确定新的方向,加入轰轰烈烈的改良事业之中。

希艾烈也对自己这位崇拜者投桃报李,在“六月起义”以后力排众议将他提拔为准备议会的议员。

可是随着改良运动进一步发展,希艾烈和季伟罗产生了严重的政治分歧,关系也开始走向恶化,并随着“普特尼辩论”而正式决裂。

未来代表国家的议员将要以选举形式产生,这一点是改良同盟的共识,但是怎么个选举法就有了分歧。

希艾烈要求对选举者进行财产限额,只有财产到达一定程度,才能拥有选举权,而如果想要有被选举权,那所需要的财产还要更多,这样一来,被选举权只落在少数商团手中,只有部分富裕市民拥有选举权。

这也是可以理解的,按照希艾烈的理论,穷**计富长良心,穷人就说明他们没受过良好的教育,容易被各种蛊惑给打动,所以不需要去操心国家大事,单纯接受有良心的富人领导他们就可以了。

季伟罗对此提出激烈的反对,他的反驳让希艾烈一阵头疼,更加头疼的是季伟罗的演讲风格明显是从自己这里学过去的。

“按照这种标准,我们民兵,大部分属于市民的民兵甚至不会有选举权,你的意思是这些民兵没有道德吗?那他们为什么还要加入改良?如果市民没有任何发言权,那是否国家是否该立案对他们有影响吗?”

希艾烈根本没有办法直接回答这个问题,因为拥有武装的民兵是改良同盟的实力来源,所以最好的方法就是避免正面回答这个问题,在其他方面胡搅蛮缠。

“那么阁下的选举提议就可以了吗?选举权需要的财产资格如此之低,以至于除了那些在荒野中游荡或者失业的底层居民以外,都可以参与选举与被选举,那么这样会发生什么事情呢?”

“我们祖国富人和市民的比例是1:5左右,如果富人和市民都成为完全平等的选举人,那么结果很清楚,他们会强迫选举人制定出符合他们利益的法律,通过各种短视的手段,让资产和地位平等,这是公平吗?这是暴民的公平!是短视的暴乱!”

双方就此问题进行了激烈的争论,谁也不能说服对方,改良同盟不希望在这时候就发生分裂,这样只会便宜了贵族,于是进行妥协案的商讨,以尽可能弥合双方之间的冲突。

为了确保妥协案是真正的妥协案而不是分裂法案,改良同盟又提出了“妥协案精神”,当同盟内部提出的妥协案得到三分之二票数同意以后,所有同盟内部成员就必须遵守这个妥协案,直到妥协案通过为止。

一些人激烈反对“妥协案精神”,他们认为这是一种义务绑架,“不合理的提议不管再多人同意,也仍然是不合理的提议!”这些反对者这么说着,可是他们无法阻止“妥协案精神”得到通过,只能以宣布退出改良同盟作为最后的抗议。

退出改良同盟的人有两种,一种是真的不喜欢“妥协案精神”,不愿意违心去赞成自己不喜欢的提议,这群人后来基本成为议会的中立派。

另一种是因为立场过于激进,知道议会通过的妥协案必然与自己的目的相去甚远,所以退出同盟,这群人退出同盟以后,自行与立场相似的人又组建了大大小小的其他同盟,不过这些同盟内部后来也开始推行“妥协案精神”。

总之,随着“妥协案精神”的提出,改良同盟迎来第一次退盟浪潮,不过希艾烈、季伟罗与沃纳尔这些人都没有退,他们都同意了“妥协案精神”,决定留在同盟内部与对方进行交战。

改良同盟妥协案的商议经历相当艰难的历程,期间几乎要流产与让同盟迎来第二次分裂,不过最后终于还是在会议开始前一天勉强通过“第三号妥协方案”。

比起双方最初的诉求来说,“第三号妥协方案”在各方面都做出了调整,比如被选举权在希艾烈的标准中略微下调,而选举权则大幅度降低以接近季伟罗的标准,此外引入财产加权的概念,富裕者投票权将会比贫困者更多。

“九月起义”结束之后,各个主义的俱乐部就意识到,过去俱乐部之间偶尔举行沙龙各自为战的时代已经过去,只有像改良同盟这样,将所有同一倾向的俱乐部团结起来并在外地设立分会,才能适应新时代的斗争。

因而一时间巴蒂罗斯联盟四起,不少是因为“妥协案精神”而从改良同盟内部分裂出来的成员,他们收纳立场相似的缔结为新的同盟。

可是这些同盟的所占比例大多微不足道,除了改良同盟以外,真正有影响力的只有尊贵同盟而已。

尊贵同盟是黎溪匿在病床上做出的指示,以开明派贵族为基础,吞并正统派贵族之后成立的同盟,被改良同盟蔑称为旧贵族同盟。

当时间到10月2日的时候,准备议会第四次会议如期召开,各大同盟首次在原先大议会的会场举行会议,这也是准备议会取得合法性议会身份以后首次召开的会议,议会主要是为了确定主题,即即将到来的新法律应该以什么方式出台。

经过一个下午的讨论,准备议会通过“第五号方案”,即在10月4日至7日进行初选,选出新一批准备议会的合法议员,然后进行三个月左右时间讨论,在今年之前讨论出真正议会的选举,以及即将到来新法律。

等到10月7日,准备议会选举完毕,改良同盟获得67%的议席,直接掌控超过三分之二的议席,可是说完全控制了议会.

而第二大联盟是旧贵族的尊贵同盟,拥有16%的议席,剩下17%的议席则被其他同盟给瓜分,即便尊贵同盟与其他所有同盟联手,也都无法挫败改良同盟想要通过的提案,因为改良同盟这一个同盟所拥有的议席就超过三分之二。

至于阿托纳派贵族,是这次选举中最惨烈的派系,在临时议会中拥有三分之一议席的阿托纳派,在准备议会中所占比例仅2%,属于其他同盟中的一员,这个消息自然是让洛林咬牙切齿,对准备议会的敌视又添加了几分。

准备议会的成员选举出来以后,议员们就开始讨论真正该干的事情,即如何对这个具有悠久历史的国家进行改造,以变成符合自己心目中的崭新国家,然而对此各方意见不一,便是连改良同盟内部都很难获得同意,更不用说准备议会。

因此关是准备议会的选举规则要推广到全国去,就整整讨论了一个半月,完全超过最初预计的时间,这导致很多人对于能在今年结束前讨论出宪法大纲而不抱期待。

就在这个时候,隶属于尊贵同盟的议员,44岁的米波洛卡提出一个建议,成功挽救了准备议会,即新法律不需要具体讨论出每个细节,可以只讨论出框架,等正式议会被建立以后,再来讨论法律细节,而之后的法律不能超过这个法律框架的规定。

这个提议被准备议会以压倒性优势通过,于是议员们从讨论新法律变成讨论新法律的框架,这便是“母法”。

由于讨论的只是母法而已,因此进度大大加快,甚至时间还没进入十二月,在十一月的最后一天就全部讨论完毕,即《十一月母法大纲》。

在这个《十一月母法大纲》中,规定废除大量封建特权,如领主审判权、森林特许权等等,全面恢复法乌提二世时代的开明政策,并以宪法的形式进行肯定。

而对于争论焦点的三权分立,大纲中仅仅是笼统的规定要实行三权分立,更具体的实行只能等到正式会议时候去商讨了,毕竟改良同盟能将思想统一到这一步已经是竭尽所能,如果要继续推进下去,就无法统一思想了。

更重要的是,《十一月母法大纲》对贵族进行了“临时限制”,即大幅度缩减贵族的投票权,当然改良同盟承诺这只是一次性的,理由是要让贵族学习改良新思想,只有拥有改良主义的贵族才能拥有投票权,其目的无疑是想要在明年普选中继续掌控议会。

《十一月母法大纲》被送上去以后,遭到尊贵同盟的竭力反对,可是改良同盟通过“妥协案精神”使得自己派系的投票完全相同,再加上不少其他同盟也支持改良同盟,因而这一母法轻松通过了三分之二的赞成票。

当《十一月母法大纲》在议会被通过以后,离他实现就只剩下最后一道环节即得到塞利提三世的签署,然而问题也出在这里,塞利提三世拒绝签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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