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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事儿有什么可问的?时寸你心里明明已经有答案了,不是吗?”
叶梓汐坐在高高的露台上,两条腿晃拔,看着悠闲得很,夜晚风露比较重,君墨然好像给她套了好几件衣服,看着一点都不单薄。
她从来都不会亏待自己,因为大家也都不希望这样,何况她肚子里现在还有一个,对于自己的东西,叶梓汐一向都视若珍宝。
恭毕笙被用双狗的链子拴在一处大树边上,孕期好像闻不了太过腥气的味道,白陌知道她要用刑,也不拦着她,只是叫她坐远点看着。
动手什么的,还是让他们这些人来做吧!
就像很久之前叶梓汐亲口说的一样:她现在是个正常人了,不能随随便便杀人。
说不杀人,就不杀人。
手上和身上绝对不会沾到一丁点儿不该有的东西。
把恭毕笙的手给砍下来,然后给他立马做手术包扎,保住那条命,留住那一双属于俄罗斯的眼睛,好让他清清楚楚的看着自己的手,放进碎纸机,最后变成稀碎渣滓的模样。
这次用刑的时间很长,时安在医院里躺了四五天,也只不过是废掉了他的一双手臂而已。
叶梓汐眨眨眼睛,对那样的场面不以为意,她的目的倒不是想让对方害怕或者恶心,只是想让他尽可能的长时间感受到疼痛。
只有那么简单而已。
“时安虽然平时隐藏的很好,但是真痛和装痛的区别,还是很大的,你是她的亲哥哥,应该看的出来,他是真的不疼。”
时寸和时安从小是跟父亲在一块的,并非像是大部分人的父亲一样,他们的父亲为了钱把时寸卖给花凌肆家里。
时寸其实还算是幸运的。
因为有些事情只有花凌肆知道。
一开始是喝酒,后来是赌博,他父亲每次输了钱回家就会拿棍子打他,碎木头渣子嵌进了肉里,时安自己划开了皮肤挑出来,不管有多少血都能自己咬着牙咽下去,这些,便是时安童年的家常便饭。
他最庆幸的事情,就是哥哥早一步离开了这个地狱。
所以这些事情,时寸都一概不知,因为再一次见到弟弟的时候,时安是被花凌肆领回家的,那个时候的时安完好无损……想来应该是养好了才回来的。
“时寸,我问你,你们都这么痛恨你们的父亲,后来应该有想过,要回去杀了他吧?”
叶梓汐抱着一杯奶茶,吸溜溜的喝,还是热的。
白陌真是个自我矛盾的老父亲,又不想让她在这么高又冷的地方看着,又一边马不停蹄地给她加衣服送毯子,买奶茶。
“是回去过,那个时候他好像已经死了,在赌这个字上,哪怕我们不去杀他,他也注定活不成。”
“不对哦~”少女笑了,转过头看向他,问道:
“还记得你们进入花家的条件吗?要血祭哦~”
杀一条命,换一次蜕变。
时寸呼吸一滞,他记得自己当时杀了一条很凶猛的野狗,才被准许收纳……那时安杀了什么?
“你猜的没错,他杀了你们的父亲,时寸有没有觉得――他很棒啊?”
她认准的小可爱,真的很棒。
“所以,你们现在出任务的那些疼,对他来说都不算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