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栾城春色大酒店,33层,总统套房。
暧昧的声音,一阵一阵如浪潮般袭来。男人和女人交缠的身影,使得这八月的天气更是炎热了些。
简桉眼神魅惑,声声勾着人的心绪,可惜身上的容墨并没有在乎。在他的眼里,身下的女人只是一个发泄工具罢了,无论她做出任何神情,都激不起自己的一点兴趣。
于是他再一次的冲锋,将身下女人折腾得连连求饶。
两小时后,他主动结束了这场情事。从她身上抽身而起,动作十分果断,一点儿的留恋也没有。
简桉衣服都没穿,略带期待的爬了起来,任由身前风光泄露。
“阿墨,你……今晚你会回家吗?”起来时她看了时间,刚好下午六点。要是可以一起回家,她就可以为他做一顿丰盛的晚餐,若是再贪婪一点,能够一起吃饭……
脑袋中的想法还没消退,容墨不带感情的冷声就浇灭了她心中的希望。
“你只是我的泄欲工具罢了,简桉,聪明点,别抱有不切实际的幻想。”冷冷的声音,两年来一如既往,半点温度都没有。
简桉的身子颤了颤,嘴唇张了许久,还是缓缓合上。
“嗯,我知道了。”
泄欲工具,这四个字,从他们结婚的那一天开始,白纸黑字就写得清清楚楚。不管她怎么下意识的忽略,事实依旧摆在那里,作不得假。
她纤长的睫毛颤抖着,拼尽全力不让眼泪落下来。
容墨低头,瞧见了她这幅柔软脆弱的模样。心里头像是被针刺了一下,有些许尖锐的疼。不过这疼来得快去得也快,仅仅半霎就消失无踪。
“知道就好。”冷淡的言辞落下,已然穿好了衣裳。
简桉抬起头,一刻不眨的盯着身着西装的他。
他真的很好看,浓眉似剑,黑眸似潭,眼神充满锐利,仿若一只随时随地防备着一切的鹰隼,带有股浑然天成的凌厉气势。而他天生衣架子的身材,更是为这股气势加了几分锐利。
这就是她喜欢的男人,喜欢了八年的男人。
当然,也是她的丈夫。
“简桉!”倏然的冷厉声音,让她所有的神魂瞬间归位。
眼珠子聚了焦,欣喜一点点浮了上来。“阿墨,你要回家吃饭吗?”
下意识的话,说出了她隐藏的心事。还未来得及后悔,就听到了他冰冷的话音。
“两年了,你还在做梦吗?”
她忽的觉得很冷,没有任何遮蔽物的身体开始缓缓发颤。
是啊,她怎么能继续做梦呢?她可是罪人,还有那么多罪要赎,不该这么说,不该这么期待的。
几秒过后,她站了起来,坦然的面对着他。
“抱歉,我脑子出问题了,说出这么糊涂的话,希望你不要介意。”温和的说完,她就将散落在地的衣服捡起来穿上。
拜彼此的关系所赐,他每次发生关系前都会要求她主动褪去衣服,从不会粗暴对待。因此衣服很干净,和来时一样。
穿好衣服,她走到镜子前,拿出口红涂抹在嘴唇上。下一刻,一个利落干净又诱惑的人儿就出现了。
她回过身,笑着看他:“阿墨,我先回家了。”
红唇微启,眼睛微微眯着,极为好看。
容墨别开视线,一刻都不愿意看她。
她没受半点打击,反而乐观说:“你工作别太认真了,早点回来。我会给你留灯。”
她每晚睡觉之前都会给他留下一盏暖暖的灯,只为让他回来时感到一丝暖意。可惜这样的善意,落进他眼里就只剩讽刺。
“我今晚睡公司。”言语间,决绝得让她捏紧了手掌。
“没事,我还是会留。”说罢不等他有任何反应,提起桌上的包就往外跑去。
容墨没有回头,而是看着大开的窗户,兀自出神。
飞速跑进电梯,确认他没有跟上后,她才靠着墙壁一点一点的滑落。强忍的眼泪,在这一瞬间跌落得彻底。
她捂住脸,泪水渗过指缝一点点流淌。
“我们……我们不该是这样的,你明明就是爱我的……”
在这个世界上,除了容墨外,再没有人能让她卑微脆弱至此。
因此走出电梯,所有的脆弱消失不见,她又成了那个天不怕地不怕的简桉。
抬手看了看时间,六点十分,黎黎应该下班了,于是拿出手机拨了过去。
几秒后,电话接通。
“小桉,要约我吗?”洋洋洒洒的朝气,似乎驱散了简桉心里的阴霾。她嘴唇一咧,灵气的声音倾泻而出。
“七点,夜色。”听到时间地点,黎黎刚准备应答,就听到简桉的嘱咐。“记得带钱。”
她头冒黑线,“得,堂堂简家千金居然没钱?”
简桉也不理会她,对着话筒亲了一口就挂了电话。而后看了看身后的春色大酒店,眸子里划过一缕痛苦。片刻后,消失无踪。
“阿墨,我不会离开的,我会一直一直在你身边……”喃喃着,打了个车就往夜色赶去。
七点钟差一分,她下了车。刚走到夜色门口,就见到一旁被缠着的某人。
一身超短皮衣皮裤,修长白皙的大腿就那么明晃晃的亮着,勾着每个人的心脏,难怪会被缠上。
简桉轻笑一声,就走了过去把手搭在黎黎肩上,而后不屑的看向面前男人。
“小朋友,才多大年纪啊,就学会勾搭熟女姐姐了?毛儿长齐了吗?”略带嘲讽的话,听得男人愤然。刚伸出拳来,就被黎黎一手握住。
“不过一句玩笑话而已,哪至于恼羞成怒呐?”话音落下的那一刻,手上使劲,咔擦声即刻响起。
简桉和黎黎对视一眼,而后灿然一笑,挽着彼此的手进入了夜色。而那个男人,则是抱着自己的手靠在墙上,呼天抢地的哀嚎。
夜色是栾城最出名的酒吧,不仅因为这里是江家大少爷的地盘,更因为这里极度自由。里面有着形形色色的人,自然也有形形色色的事儿。
简桉和黎黎喜欢这里,倒不是因为喜欢热闹,只是单纯的喜欢这里的一款酒罢了。
血色黎明,是这款酒的名字。
这酒的度数很高,颜色也极为艳丽。纯粹的红色与冰块交融,结合出一种瑰丽的色彩。当俩人任何一个心情不好时,都喜欢来夜色点几杯血色黎明。三杯就会醉,一醒就是天亮。
天亮了,所有的难受和痛苦全部没了踪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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