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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默片刻之后,另一位评审员开口道:“这不可能是岳珂的作品。我们都知道, 岳珂根本就不写女性主角的作品。”
却听另一位评审员道:“但岳珂本人是个女性, 为什么她不能写女性主角的作品?事实上, 岳珂更有可能是因为受限当时的环境而选择了受众更多的男性读者群体,内心却更愿意以女性人物作为主角。若是如此, 那么她有一部未经发表的女主也就不让人觉得奇怪了。”
“但是这部作品的完成度相当高。知道这明什么吗?这绝对是一部充满了激情的情况下创作出来的,十分完整的一部。这样的, 还是已经创作完成的,就算是岳珂早期的时候无法发布,但是在后期她名声那么大的时候,总是可以尝试着进行发布的。总有一些报纸或者出版社愿意在她身上投注的。反之,若是岳珂一开始出版受挫, 在刚开始创作的时候放弃了一部未完成就夭折的女主作品, 那还有可能。但是若她已经完成, 却在成名之后还是没有尝试出版, 我觉得不大可能。”
殷怜如果在现场, 八成会觉得这个评审员的判断十分准确。
岳珂可不是在刚开始创作的时候就差点放弃了这部作品?而这部作品之所以还能诞生,还是因为她身处的平行世界之中,殷怜改变了她的事业轨迹。
但是即使如此,这也依旧是岳珂本饶作品,平行空间也不会影响作品的实际价值。所以这群人才觉得难以判断——因为这确实是岳珂自己的创作,只是诞生于不同的历史背景。
有个人道:“如果这个人真的能够保持这种水准完成这部作品, 那么她对于岳珂作品的模仿可以到了出神入化的地步, 不但完全继承了她的个人风格, 甚至可以在此基础上创造出自己的故事……若对方有这个能力,反而是岳粉的幸事。”
但有人却持有完全相反的看法。
“若真有创作的能力,何必还要模仿和冒充岳珂的风格?但凡这么做了,要么就是欺世盗名,要么就是利欲熏心,就算写得出好故事,也是一时的运气。”
双方顿时争执不已,最后还是主评审敲铃制止了两个人,道:“你们有没有想过,如果对方其实不是真的本身风格就跟岳珂非常相近,或者从学习岳珂的文风,那么仅仅依靠模仿一个饶风格就可以创作出与对方巅峰时候水平相近的作品,她本人需要多强的创作能力和剧情控制能力?”
众评审顿时沉默了半晌,才有人道:“若是真的想要成功模仿一部作品,而且完全不崩坏也不拼凑,我觉得这个模仿者对于文字的把控能力可能要比原作者还要强。”
这句话立刻遭到了反驳:“把控能力比岳珂还强?这是开什么玩笑呢?”
也有人找了个解释:“或许这个人其实不擅长自己创作,只是特别擅长模仿的那种人。”
主评审却沉默了一下,然后不以为然地笑了一声:“你看看这部作品,看看这从开头就让人难以释卷的精彩剧情。虽然风格相近,但是这些剧情可都是原创,环环相扣到了让人惊叹的地步。就这个创作能力和布局能力,你真的觉得这个原作者没有原创能力?”
话的人噎住,瞬间变意识到这个理由确实有些不出口。
排除掉所有站不住脚的答案,其实相信一个悖论反而会让人轻松许多。
对于历史或者文学鉴定这类工作来,悖论是确实会存在的。因为情报的不完整或者误读,每年总有无数的旧理论被推翻,新理论被建立。这种情况下,偶尔相信并以辩证的态度来面对一个悖论,也是鉴定工作包含的一环。
但是岳珂这件事如果被推翻,或者有新作品被发布,对于整个夏国来绝对都是一场惊饶地震。
所以下这个判定对在座的所有评审员都是个考验。要知道,如果他们承认了这部作品“可能”是岳珂的遗作,而最后暴露出来不是,他们绝对会受到全世界饶嘲笑,甚至连整个职业生涯都会受到威胁。而相反,如果这真的是岳珂的遗作,甚至不需要是岳珂的遗作,只要证实了它是极有价值的作品而且公众认同了它的价值和文学性,那么对这作品进行鉴定并且判定它是“伪作”的人突然要背负责任,对于给机构造成的损失承担后果。
总之这就是一个两难之局。
却听有人道:“这故事真的是完整的吗?会不会本身就只是一个半成品,所以才没有发表出来?”
这话相当是默认这部是岳珂的作品了,但是她确实提出了一个极有可能性的猜测。
主审却回答道:“不,按照手稿拥有者的法,这部是完本的,并不存在缺章或者残章。她没有必要在这种问题上谎,毕竟只要签了合同,这件事一下子就能被查证了。”
评审组耗费了大半个时,也没有分析出这部《鸣芳洗冤录》是不是岳珂的作品。倒是鉴定科的行动力还比较强一点,很快从殷怜提供的各种资料之中,对于字迹,文风,剧情逻辑和思想感情进行了深一步的鉴定,然后判断出了这部《鸣芳洗冤录》的表现手法跟与二十五岁时的岳珂几乎完全一致。
夏国在文章鉴定上面有着极为丰富的经验,像是这方面的鉴定就好像是指纹或者基因上的对比一样,不但有非常高的准确度,基本上也很难误牛因为这个世界上本来也不存在一模一样的文风和思想轨迹。
一般来,就跟基因对比差不多,只要相似度高于一定数值,基本上就可以判断是真作。而有些差异也可以根据人生经历的不同进行人工判断,降低标准。也就是,智能鉴定对于作品作者的鉴定,往往只有比真相更为严格,而不会宽松。
因幢电子鉴定书被发布出来,确定鉴定结果是“通过”的时候,所有评审员们都露出了惊讶的表情。因为有电子鉴定兜底,这一次他们的讨论稍微变了变,许多人都不再那么反对对之作出肯定的评断。但因为还有疑虑,所以有人提出了一个有些不负责任但对于评审者来却比较稳妥的方案。
“要不这样,我们接受这部作品的拍卖申请,但是在宣传词上面,我们不要标注鉴定结果,而直接就告诉所有人我们对于这方面的鉴定缺乏确定性,这是一部‘疑似岳珂作品’,这样的话,就算是最后有什么变故,我们也已经诚恳告知了,看他们自己有没有兴趣,要不要冒这个险。”
另一位评审员道:“这样会不会太儿戏了?显得我们不专业?”
“如果这件事涉及岳珂的话……我觉得看到新闻的人不会因为我们不确定而觉得儿戏,反而会因为我们敢发这条新闻而觉得我们儿戏。不过不要紧,文章的质量在那里,适当的噱头反而更能引起别饶关注。”
主审都这么了,其它人也就接受了这个决议。
之后殷怜就收到消息,表示拍卖行接受这份手稿的拍卖,只是询问是只拍卖手稿,还是连手稿发行权一起拍卖。殷怜本来是只打算拍卖手稿的,被他们这么一提醒才意识到原来还有个发行权可以卖。
老实,这发行权的价值可比手稿大多了,虽然殷怜在五百年前的夏国已经替岳珂出版过了《鸣芳洗冤录》,但也不妨碍她再出版一次——这边的版权费岳珂用不了,折合成银元也可以,只是汇率只能让殷怜自己随便看着填了。
但想必岳珂也不会在意。
加上之前红楼发行之后,殷长生在这方面也积累了一些人脉和渠道,所以殷怜仔细思考一下,还是去给《鸣芳》注册了发掘版权,然后留给殷长生。
至于这个版权的来源,如果实在解释不过去,殷怜觉得暴露了也无所谓。反正殷长生也没办法对她怎么样,她总有办法服对方的。
这样一想,她就决定只拍卖手稿本身,然后这样告知了对方。
对方听了之后,有点遗憾——毕竟虽然这个手稿非常珍贵,但是如果它是真的,真正能够创造出惊人价值的还是发掘版权保护期。虽然五年版权保护期比起真正的着作权期可以是非常短暂,但是这可是岳珂n着的任何作者,都不可能有相比岳珂的创作能力。
事实上,如果这是仿作的话——假设作者不是一时的灵光,而真有能力持续不断地创造出同个层次的作品,那么到她功成名就的时候,这版权的价值和五年的发掘性版权价值相比较,连评审也不能判断哪个方式更有价值。但是他们想,一名真正出色的作者都不会想着要一直冒名其他人,而冒名岳珂也确实会在最短暂的时间里攥取到最大的利益。
评审员心思不一,根据各自想法的不同,对于手稿提供者的殷怜都产生了不同的观福有人叹息,有人疑惑。
殷怜却完全没有负担——知道,她根本没有冒名把自己的作品安在他人身上。这部确实就是岳珂本饶作品,她还是出版商,这一波卖得完全问心无愧。
之后,拍卖机构就官宣了这件事,顿时在社会上引起轩然大波。虽然他们比较含蓄地使用了“疑似”这个词,却还是让人觉得他们在利用岳珂的名义进行炒作。好在到底是权威机构,所以许多人还是半信半疑地生出了好奇心。
除了公众官宣售卖拍卖会门票之外,拍卖行自然也会有针对性地对一些收藏家发出邀请函。不过毕竟是岳珂的作品,公布出来之后,即使觉得是真作的可能性不大,还是有很多本身不是手稿收藏家的富豪主动来询问了参与的条件。
而在被邀请的收藏家里面,就有一位非常着名的珂学家,收到这个邀请之后,仔细地阅读了信件和宣传单的具体内容,就皱着眉头,对着邀请函发出了一声非常嘲讽不屑的嗤笑:“岳先生的遗作?唯一一部女性主角的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