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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4章 六种语言,六句我爱你(6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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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3号那天,他们在岛上为大嫂办了一场Party,玩闹过后,他与她在建了一半尚未完工的别墅里缠绵了一番。

就在客厅的空地上,刚铺完地板的瓷砖地,他们呼吸着灰尘的味道,以及裹挟其中淡淡的菊香,穿着衣服,水乳交融了一番。

在无数次水乳交融里,这一次,是叫她印象最深刻的一次。

他爱喝酒。

尤其酷爱加冰Whisky。

他说,之前还在阿富汗,每次要出战时,他总爱偷偷喝几口。酒精在他身上的作用是叫他的思绪更清晰,注意力更集中。

酒精能助他作战。

那天他们都喝了点酒。

送走了哥哥一行人,他们留在岛上,准备去海边露营,本想去帐篷里缠绵,听着海浪翻滚的声音,听着夜色轻拂的声音,伴着星光,伴着阳光的温存,在柔软的沙滩上缠绵一番。

可是,他却提议要在别墅里。

“这里将来大哥要带老婆孩子过来度假的,还没人住过,咱们在这里留下一点纪念,不是很好么,表示咱们来过?”

“你是说,像孙悟空在如来佛掌心里留下一句到此一游那样么?”

“哈哈哈哈!你懂我!”

“不是我懂你呀……等等……”

他扑上来就要褪开她的吊带裙,她被抵在墙上,被禁锢在他的臂弯里动弹不得。

“这座岛,除了咱们,真的没别人了么?我哥他们会不会回来……”

“你当大哥这么闲?大哥自己有老婆孩子的人,回家还得带孩子,你以为他会放过大嫂?当然不会——所以我也不会放过你。”

他裹挟着炽烈酒气的吻如雨点般落在她肩头,他直接拨开她吊带,大手朝她背后袭去,解开她内衣的扣子,重重一下将裙子连内衣一并褪下。

他的吻朝她胸前漫延开去。

她索性也放开了,伸手去解他的腰带,裤子褪开一半,她已经做好被贯穿的准备,他却身子一僵。

“等等。”

眼见他从裤袋里掏出钱包,再从钱包里掏出装备,她一脸新奇而惊愕。

“你随身带着么?”

“那当然了,万一我想要你了,总不能因为没带装备这种事,就错过一次跟你缠绵的机会吧?想想就冤。”

这种事情,他们向来不会羞于启齿,可他这副理所当然的口吻,还是惹得她娇笑连连,双颊绯晕,衬得点点小雀斑愈发俏皮。

“冤么。”

“特别冤。”

那一次,他要得很凶。

特别凶。

酒精的确能助他作战。

只是有些战斗,是在真正的沙场上,腥风血雨。

有些战斗,却是跟自己心爱的女人,缠绵不休。

有一天,阿音刚断奶不久,开始吃些简单的辅食。刚当了爸爸的表哥公司里积压了不少待办事项,不得已要跑一趟,嫂嫂睡得正酣,表哥临走前便将阿音抱到了5201,请他们帮忙看半天孩子。

她也是一觉刚睡醒。

恰巧他提着早餐来了,刚进门阿音便嚎啕大哭。

他们一群人围上去,观察半天才知,阿音拉裤子了。

需要换尿布。

“哇咔咔,阿音拉裤子啦!”

尚天瞥他一眼,“你幸灾乐祸干什么?咱是不是得赶紧给他换尿布?”

“不然呢?这种问题还用问?难不成让他在自己屎堆里等他爹下班或者等他娘睡醒?”

“我就是嫌你废话太多呀9有你要不要这么恶心?!”

“怎么了?婴儿拉裤子,太正常了呀。”

“那个……”

Simon弱弱地问道:“你们谁会给婴儿换尿布啊?”

“不会诶……”

几个人一齐摇摇头。

“要不……我去把真真叫醒?”

“你觉得现实么?”

孟皓尘瞥他一眼,“除了大哥,谁能喊大嫂起牀?你指望把大嫂喊起来,还不如咱几个自己给他换。换尿布而已,能有多难?”他伸手便要去解阿音的尿不湿,Lolly小心翼翼拽住了他的衣角。

“皓皓,你要小心点,他……他可是大号呢。”

“知道。”

他不以为然,解开一看,却忍不住爆了句粗口:

“我擦。他吃什么了,这么能拉?”

“哎呀……”

Lolly立马躲远,“我、我不行,这个事,就交给你们了……”

“嘿嘿……”

他忽然邪笑,还不等几个人反应过来,他一把抱起阿音,朝Lolly袭去,Lolly吓得四处逃窜,Simon忍不住大骂:

“孟皓尘你大爷的!要死啊?!”

阿音身上还没擦干净,他抱着他跑来跑去的,连萌萌都吓得拼命倒腾着四只小短腿,唯恐避之不及。

“皓皓!求你了,别追了!”

她吓得声音里都泛起哭腔,他这才作罢。

“哈哈哈,你们至于么,屎而已。”

“……靠!”

Simon指着茶几上惨遭“毒液”溅射的白玫瑰,控诉:

“我新买的花呀!”

“挺好,纯天然化肥呢。”

“……你是怎么说出这种话来的?”

相比Simon,尚天要淡定得多,不愧是经历过大风大浪的人,他朝Lolly走去,郑重其事拍拍她的肩头,语重心长道:

“听我一句劝。现在换男友,还来得及。”

“……”

她知道尚天是开玩笑。

可她真的从未想过换男友。

哪怕是后来,他已经不在。

九月初,他们开学了。

暑假结束,他们告别了疯玩的日子,回到法兰克福继续上学。她是文学系的,主攻西方文学,姨夫苏辰逸就是文学系的教授,是她的老师兼姨夫。她算不上学霸,也不算学渣,学习不算刻苦,脑子还算不错,成绩一直维持在中上游。

她在学校里却是风云人物。

她出身赫赫有名,再加上金发飘飘,身材高挑,又热爱运动元气满满,在学校理应备受瞩目,是校花级别的人物。

他是外语系的,入学刚一个学期,凭借过人的语言天赋,挺拔俊朗的外貌,也备受关注。

几乎人人都知道,他们是一对。

是天造地设的一对。

每一所校园里,总有那么几对恋人,谈着羡煞旁人的恋爱,恣意潇洒,他们便是这样一对。

收获祝福的同时,却也免不了遭人嫉妒。

Lolly恋爱前就追求者无数,恋爱后仍旧如此。

偏有人不识趣,竟敢找孟皓尘的麻烦。

一个富二代,Lolly的同班同学,暗恋她许久,自以为只有自己配得上她,是孟皓尘横刀夺爱,抢走了他心爱的姑娘,这天下课,跑到学校门口,在他回家的必经之路上堵到了他,带着几个小跟班。

她今天没课,便没出门。

他下了课,只想赶紧回家,刚出校门便撞见他们。

“MenghaoChen?”

他连个英文名都没有,富二代只好这么叫他。

他眸光一沉,漫不经心地笑。

“应该是HaochenMeng,谢谢。”

丢下一句话,与他擦肩而过正要走,肩头一沉,富二代的手重重扣住了他的肩,他侧身一躲,懒得跟几个毛头小子一般见识,头也不回要继续走。

“给我站住!”

富二代恼羞成怒,他这才忍无可忍,一个敏捷的腾身,长腿重重一扫,在他肩上却猛地收住攻势,富二代吓懵了,只觉一阵疾风在耳畔呼啸而过。

“你再敢碰我一下,试试?”

这一腿,算作警告。

他淡淡收起腿来,富二代却不肯轻易罢休。

不敢碰他了,嘴上却不甘寂寞。

“我找人调查过你了,你爸就是个贩毒的,你妈是个婊子,当初被你爸强了,才生下了你,没错吧?你不就是个私生子么,不,还不如私生子呢,私生子还是有爱才生下来的,你就是无爱的产物啊!”

他眸光一凛,重重一腿踹了上去。

“咣”得一声闷响,富二代捂着被踹的腹部,弯腰痛呼,差点直接呕吐。

这一脚,真的连他内脏都要踹出来。

“老子还是个退役兵。你都查了些无关紧要的屁事啊,该查的不查。”

话音未落,重重又一脚踹了上去。

这次,富二代终于吐了。

“你在学校里边堵我,我可能还会脚下留情。可这是学校外面,我就算揍得你满地找牙,你爹你妈,校长也不能拿我怎么样。你要还算识趣,自己滚,从今以后,见我绕着走,见Lolly——不对,你再敢多看她一眼,试试?”

几个小跟班赶紧扶着他一溜烟跑了。

“孟皓尘,我记住你了!”

他冷笑,头也不回便走。

不过是个不识趣的情敌,敢来?

办了就是。

他也没想到,他的情敌会这么多。

转天,图书馆。

Lolly捧着厚厚的一本书在啃,“咔嚓”一声,从头顶飞来……一团纸,是被团成一团的纸条,她仰头朝它飞来的方向望去,是二楼围栏边,寻了一圈,却未见有人,狐疑着打开纸团一看,是他的字迹无疑。

是用普什图语写成的一句:

我爱你。

她认得,他前两天刚教过她。

正忍不住娇笑时,“咔嚓”一声,又一团飞了下来。

这次打开,是泰语版的“我爱你”。

随即又一团,是缅甸语。

第四张,马来语。

第五张,德语。

第六张,中文。

六种语言,六句我爱你。

有生之年,这是她收到的最浪漫的告白,最浪漫的情书。

他走后,她将这些皱皱巴巴的纸条夹在了那本普什图语版本的《追风筝的人》一书里,就在开篇前几页,那句:为你,千千万万遍,静静地躺在泛黄的纸张上,伴着他苍劲有力的绝笔,陪着她跨过沙场,踏遍疮痍,在那片神奇的土地上,一遍又一遍缅怀逝去的爱人。

转天晚上,他们缠绵过后,她躺在他结实的臂弯里,呼吸着他身上特有的味道,香气混着些许汗水的味道,这味道总令她着迷。

听着耳畔他沉稳有力的心跳,她娇笑。

“皓皓,真没想到,你还会说俄语呢。”

“俄语?”

“我今天收到一张俄语版本的我爱你,不是你写的么?”

“……当然不是!我不会俄语!他大爷的,谁?!竟然学我的招数,泡我的妞?!”

她咯咯笑了起来,“你别生气嘛,既然不是你写的,回头我扔掉就是。”

“再滚一次,我就不生气了。”

他邪笑着重重又压下来。

情敌而已,他向来不会放在眼里。

然而那一天。

就在他们准备策划大哥大嫂的婚礼那段时间,他们回了趟法兰克福边郊的别墅,那里是苏辰逸与Hannah的家,Lolly的父母住在市里,学校在边郊附近,他们平时回别墅便比较勤,与苏辰逸夫妇来往便比她亲生父母还要多。

家里来客人了。

是一个来自慕尼黑,面容俊朗身形颀长,气质有几分阴柔的少年。

他看他有些眼熟。

总觉得好像在哪见过。

晚饭后,她去游泳了。

他没有下水,也没有换衣服,仍是一身笔挺的西装,一米八五的大个子,身材挺拔而健壮,坐在躺椅上一副潇洒不羁的姿态,举着杯加冰Whisky,看着波光里她来回翻涌的矫健身影,看着她编成蝎子辫的一头金发闪闪发亮,眼角满溢柔情,月光中熠熠生辉。

为她,他特意学了编发。

这次的蝎子辫,是他亲手为她编的。

客人从身后喊他:

“孟皓尘?”

一句不太标准的中文。

“Mark?”

晚餐时已经了解到,他名叫Mark,父母跟Hannah私交很好,特意过来拜访Hannah,可他总觉得,他此番来访,另有目的。

“你不陪她一起游么?”

“我现在更想喝酒。”

他在一旁的躺椅落座,爽朗而不失礼貌地一笑。

“我也想喝,能否赏一杯?”

他放下杯子,端起酒瓶,亲自为他斟酒。

这个叫Mark的,他对他印象不错,虽然年轻,却不像学校里那帮纨绔子弟。最关键一点,他眼角的忧郁,总叫他想起阿轩,他战死的好搭档,莫名便觉亲近。

“看你不像爱喝酒的人。”

他将酒杯递给他,杯子里冰块叮当作响。

“浅酌嘛。”

Mark咧嘴一笑,露出一排洁白的牙齿。

“我其实最爱喝马提尼,你应该也认识夜公子吧,大家都这么叫他,他以前也在德国留学,他学校附近,他朋友有个酒吧,他偶尔过去调酒,我喝过一次他调的,从那以后就爱上了。别看他平时看着不太正经,调起酒来却像换了一个人。”

“嗯,他调酒的时候,很迷人。哈哈。”

他有一次,单独问过楚墨纯。

那个如今已是夜公子妻子的女人,问过她,到底喜欢夜公子哪里呢?他和夜公子喜欢斗嘴,喜欢互掐,跟楚墨纯接触却不多,这个问题却是真好奇。

就是大嫂生日Party上,他找机会问的。

她莞尔一笑,如是回答:

“他调酒的样子,就够我一辈子沉沦了。”

没想到,这样理性这样温柔的人,也会如此大方说出如此浓烈而动人的情话。他想,物以类聚人以群分这句话,用在他们这群人身上,再贴切不过。

他们都是这样勇敢而坚毅的人。

纵使曾退缩过,可是,没关系。

没关系。

因为爱人会抓紧你的手,会一遍又一遍,不厌其烦地对你告白。

“不过,Whisky,我一直想尝尝。”

“加冰才好喝。”

沉吟片刻,他问:

“我总看你眼熟,如果我没记错的话,巴黎那场晚宴,你是不是在场?”

“没错。我曾经跟楚墨是校友。”

轻描淡写一句话,他立马懂了。

原来这个人不是他的情敌。

而是大哥的情敌。

他想起来了,那次晚宴上,大嫂跟大哥临时出去了一下,Mark目送着他们的背影,红了眼圈。

他注意到了。

之后,他好像单独和大哥出去了。

“我来是想问问你,你和Lolly不是准备策划他们的婚礼么,我能不能……加入?我可以给你们帮忙,可以么?”

“哦?”

“可以么?”

“你平时不是生活在慕尼黑么,他们的婚礼就在这里办,你自己的事情,不会耽误了么?”

“我准备自己开个面包店的,店铺正在装修呢,这段时间我也没什么事。”

“这样啊。”

其实,他没有理由拒绝。

亦或是,他眉宇间淡淡的忧郁,叫他不论提出什么要求,他都不忍拒绝。他忽然好奇,那五年里,他有没有跟大嫂告白过呢,大嫂有没有拒绝过他呢?

思忖至此,一旁的少年淡淡又道:

“那五年里……我只敢远远地看着她,一直也没能为她做过什么,为她办一抽礼,我想,也算是给我自己一个交代吧。”

他这才恍然,原来他眼角的忧郁,正是因为这个。

正因没有告白过,才会忧郁。

“没问题,那咱们一起策划。”

Mark满含感激地笑了,递上手机,将微信二维码递给了他。

“加个微信,方便联系。”

他二话不说掏出手机,跟他加了微信。

“不过,能不能不要告诉苏先生,也不要告诉楚墨,我想对他们保密,不希望给他们造成困扰。”

“没问题。”

“孟皓尘,谢谢你。”

“客气啥。”

那段时间,他们三个人,他、Lolly外加一个Mark,为他们的婚礼忙前忙后的,关系愈渐亲密。Lolly跟Mark也算是从小认识,因为上一辈的缘故,真正熟识,却是在这段期间。

Mark是很隐忍的人。

孟皓尘对他只有这一个直观而深刻的印象。

即便是那样喜欢着那个人。

即便那五年里,那个人是单身状态。

可他从未想过要去横刀夺爱,亦或是趁虚而入,因为他知道那个叫做苏沐扬的男人,也是那样爱着她,她也是那样爱着他。他说,他只是不想去自讨没趣,因为他知道他们之间的感情,是容不得第三者介入的。

他不想去伤害她。

那五年,只有默默地守候。

他提起有一次,她一个人下了晚班回家,Simon没能去接她,她一个人走夜路,被几个流氓盯上了,她发现了,其实很慌张,却佯装无事,他们都心知肚明,如果落到那几个流氓手里,究竟会发生什么。

他在街角拦住了他们,大打出手。

生平第一次打架。

他自然输了,被一顿猛揍。

好在她平安脱身了。

她平安无事,就好。

他鼻青脸肿的,都没有关系。

没有关系。

最难能可贵的是,其实他默默为她做了许多事,可他从不去打扰她。孟皓尘想起自己,为Lolly做了什么事都巴不得全世界都知道,巴不得叫全世界都知道自己是那么爱她,对比一番,他愈发觉得Mark隐忍。

他是打死也做不到。

如果有一天,他只能默默地去守候爱人……

他想,他宁愿直接去死。

Mark隐忍的个性,也像极了阿轩。

这个人,总叫他想起阿轩。

可是,就在那段期间,一个真正与阿轩有所关联的人出现了,这个人的出现,意味着某种平衡被打破了。

婚礼开始前,在化妆间,大哥刚换完衣服,他接到了一个电话。

正是那个人的电话。

“喂?”

楼道里,他找了一处僻静的角落,望着窗外已布置妥当的婚礼现场,接起电话,口吻罕见地低沉,叫人捉摸不透的情绪。

“今天不方便,明天去找你。”

是中文。

电话那边不知说了什么,他眸光一沉,似是叹了口气。

“那就晚上十点,酒吧见。”

婚礼开始前,大哥单独将他叫到了化妆间,当时化妆间只有他们两个人,大哥开门见山便道:“我跟你说过吧,你敢伤害她,我会亲手宰了你。”

他没太反应过来,他淡淡又道:

“所以,我不管你在偷偷做什么,不许伤害她。”

他才反应过来,洞察力极强的大哥,都察觉到了。

可是,他不会伤害她的。

他是绝不会伤害她的。

“皓皓,你说这次我能不能接到捧花呢?”

婚礼进行时,她挽着他的手臂,一脸憧憬靠在他怀里,“阿纯姐的婚礼上我就没接到,这一次,真的好想接到捧花啊。”

可那一次,她依旧没接到。

“皓皓?你怎么了?心不在焉的呢?”

失落的同时,她终于也察觉到不对劲。

“没什么啦。在想捧花怎么会被Mark接到呢,难不成他是下一个要结婚的人?”

“哈哈,很有可能诶!”

他们忙活了一整天,她累极了,回家洗过澡倒头便睡。

他换了身衣服,出了门。

直奔市中心的酒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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