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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世,做些小玩意儿是她打发时间的利器。
她没有朋友,也没有亲人!没有任何交际应酬,是千年宅女一枚。
在她28年的生命里,沿着谢长安的足迹前进是她唯一的人生轨迹。
直到28岁她跟痞子蔡建立了恋爱关系,谢长安依然是她心中神一样的存在。
除了出任务的时候,回到家她基本都是在做各种小玩意儿,从部队分给她的宿舍开始,到后来自己买房子,全部被她一点点用布艺布置起来,她喜欢那种燕子衔泥一般的感觉,满满的成就感。
洛宁按照布料的折痕,对折了几下就恢复了原貌。
她脑子里华丽丽的飘过一个字:丑!
“哇,你好厉害!”女孩儿拍着手笑道,脸上还挂着泪珠。
洛宁变戏法似的掏出针线,沿着折痕重新缝了起来,很快一只头花修复完毕。
“脏的地方,回家蘸点水洗洗就好了!”
“谢谢你啊,同志,不,我叫你姐姐吧!我叫杨彩英,今年16岁,姐姐,你叫什么名字啊!”女孩儿美滋滋的接过去,小心翼翼的装在兜里,还压了压,“姐姐的手比我妈纺织厂的女工还巧!”
纺织厂,那不是有很多碎布头吗?她可以用碎布头做出头花来卖啊,保准比杨彩英的漂亮还实用。
洛宁热情的套近乎,“我叫洛宁,比你大两岁,我可以叫你英子吗,你知道纺织厂在哪儿吗?”
“好啊,纺织厂我当然知道了,我爸妈都是纺织厂的职工,沿着这条路一直往前走,到路口右拐就能看到纺织厂大门,不过现在他们放假了,姐姐,你去纺织厂做什么啊?”杨彩英偏着脑袋,好奇的问道。
“唔,我需要一些碎布头!”洛宁一五一十的告知,她思索片刻,“我可以出钱买!”
“纺织厂就没有我不认识的人,姐姐,我带你去吧,虽然她们不上班,但是有值班的!”杨彩英叽叽喳喳的抱着洛宁的胳膊往纺织厂走。
“行,全仰仗英子了,回头姐姐送你几只漂亮头花当谢礼!”洛宁许诺,一出门就遇财神爷,简直不要太好。
空间里的东西她会拿出来,但是要以安全的方式才行。
所以她下意识的在寻找挣钱的途径,再想办法把空间里的东西以合理安全的方式搬出来。
“真的吗,那我可当真了!”杨彩英高兴坏了,下意识的加快了脚步。
火车上的谢长安,突然感觉有点饿,打开自己的背包,映入眼帘的是一个大大的饭盒。
他从来没有见过这个东西,应该是洛宁准备的。
谢长安准备提起饭盒的时候,发现侧面有一张粉色的纸张。
他好奇的拿起来,迫不及待的打开。
谢连长,当你看到这封信的时候应该在火车上了,是不是很高兴,很激动,很庆幸?你终于可以摆脱我这个胖子,去见心里的白月光了?
谢连长啊,今年的形势很严峻,你一定一定一定要注意生活作风问题。
谢连长,不——
谢副营,不要以为你不说我就不知道你是副营长了,这个世界上没有不能睡觉的床,没有不透风的墙(大笑三声)
不过你放心,我不会告诉任何人。
当你打开背包的时候就会看到洛宁的神奇魔盒,里面装了你在火车上的口粮,一定要消灭完他们才下车噢。
另外背包里面的夹层里有10块钱,如果饭不够吃,就自己买点东西垫垫肚子,不可以饿着。
感谢不让随军之恩,六月初三见!
洛宁即日。
谢长安的脸色微红,有种被抓包的即视感。
他万万没想到自己居然被看穿了,洛宁果然对部队很熟悉!
谢长安没有去找钱,而是打开了饭盒盖子,热腾腾的馄饨出现在他的视线里……
他愣了一会儿,这是什么时候准备的,他怎么都不知道?
而且这都几个小时了,怎么还是热的?
谢长安又揭开第二层,里面是土豆烧牛肉和大米饭,也是热腾腾的。
第三层是冒着热气的锅贴。
他瞬间明白了,洛宁准备的饭盒有保温功能,果然很神奇,他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东西。
谢长安从饭盒盖子里取下别着的勺子吃起了馄饨,又鲜又香,薄皮大馅的肉馅馄饨,飘着葱花的馄饨汤填饱了谢长安的肚子,也温暖了他的心。
“大哥,你家嫂子好贤惠!”对面的一个穿着军装的男人突然出声,掩饰不住的羡慕,他虽然没有看到谢长安下面那两层饭盒里装的是什么,但是这大馅混沌全部落入了他的眼里,香死个人。
他老娘就给他装了几个白馍在火车上啃,闻到谢长安的馄饨,他嘴里像嚼着木渣子似的。
“嗯——”洛宁确实很贤惠,也很泼辣。
谢长安扫了一眼对面的男人,发现是个排长,不过他不喜欢他眼睛里的垂涎。
谢长安收拾完饭盒之后,闭上眼睛回忆他和洛宁这两天相处的点点滴滴。
本想跟他攀谈的排长,老实的闭了嘴。
大街上,洛宁和杨彩英很快到了纺织厂,值班的女工听说洛宁的来意后,提出来一个麻袋放在地上,“这东西我们平时都是拿去卖废品……”
洛宁打开袋子发现里面花花绿绿的什么颜色都有,她高兴坏了,掏出一块钱塞到女工手里,“婶子,这个你拿着!”
“哎哟,这怎么好意思!”女工将钱揣了起来,平时这一袋也就能卖五毛钱,这闺女给她一块,她还能落下五毛,态度热情得不得了,“下次如果你如果还需要,尽管来找我!我叫张来娣。”
“好勒!谢谢张婶!”洛宁扛上袋子,兴高采烈的往外走。
杨彩英一直把她送到了汽车站,才依依不舍的告别,“姐姐,下次来市里,一定去找我啊!我家就住在纺织厂后面,你打听一下就知道了。”
“好!”洛宁嘴角微勾,目送杨彩英离开。
洛宁眼角余光发现一个小酒店,进去买了两坛高粱酒,在僻静的角落里,将东西全都收入空间。
从原主继承过来的记忆里,她发现了洛百万喜欢喝酒,所以投其所好。
她估摸着时间不早了,而且心里有种不祥的预感,没有继续再逛,直接坐上班车回家。
洛宁抱着酒坛子提着布头,顶着风雪深一脚浅一脚的走进村子时,迎面遇到一个提着酒瓶子的酒糟鼻妇女,“洛宁,你可回来了,你家出事了!”
“怎么了?”洛宁心里咯噔一下,她把酒坛和碎布头放在地上,心里的第一个念头是难道父亲的腰不好了?
酒糟鼻擤了一下鼻子,直接将鼻涕擦在棉袄上,“洛静不好……”
洛宁脑子里轰的一下,踩着风火轮往村子里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