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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14章 弗栗恃会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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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河边上,宋军与孔雀王朝军对峙了许久,谁都没有第一个发起进攻。这就跟密不透风的龟壳一般,让人赶到无从下手!

宋人是忌惮印度人的那几千头战象,而印度人则是看着宋军方阵,不知从何下手。

“穆罕默德,依你看,宋军的方阵,比之当年的马其顿方阵,孰强孰弱?”孔雀王朝军的统帅魔笛感到很棘手,于是找来一位当年曾经与马其顿人作战过多次,屡战屡败,却依旧能险象环生的老将军,穆罕默德。

穆罕默德又扫视了对面的宋军方阵一眼,说道:“将军阁下,依我看,应该是宋军方阵更胜一筹。”

“何以见得?”

“我当年曾经率军与马其顿人作战过,吃了无数的败仗,很多时候,都是败于马其顿方阵的。马其顿方阵的确很厉害,但是却并非无解!”

“马其顿方阵,其方阵中的重装步兵左手持直径约1米的圆盾、右手持长约2米的长枪、肩并肩地排成密集而整齐的队形,如同巨大的刺猬一般向前挺进。一般的方阵一般由8名士兵排成1纵队,然后根据总人数的多少向左右两侧延伸。”

“假设总兵力为1万时,方阵的正面就将由1200余名士兵构成,其长度大约为1公里。方阵中士兵们手中的盾牌在保护自身左侧的同时也掩护了相邻战友身体的右侧,一旦最前排的士兵倒下后,原先位于第二排的士兵将迅速填上他留下的缺口。”

“整个方阵战术的精髓就在于全部士兵同心协力、齐头并进,临阵脱逃者会受到最为严厉的惩罚。”

“但是,马其顿方阵也有一个致命弱点,那就是只要设法不让它有个统一的战场,并且只攻其两翼或背面,而不攻其正面,就能置它于死地!”

闻言,魔笛微微颔首,又问道:“那么这个宋军方阵呢?”

“宋军方阵,堪称无解。”

穆罕默德摇摇头道:“我们并不熟悉这种方阵,而且就多隆将军之前与宋军交战的经历来看,宋人方阵,的确无解,因为其完全可以随机应变。而欲破阵,只有杀死其统帅,才能让宋军群龙无首,方阵才可被击破!”

杀死敌军的统帅,斩将夺旗,谈何容易?

值得一提的是,马其顿方阵,是一种早期步兵作战时的战术。

在荷马时代以前,步兵打起仗来像一窝蜂似地杂乱无章,所以,具有严格阵法的马其顿方阵能轻易地打败数量上占优势但较混乱的敌人,这在当时可以说是战术上的创新。

当年的亚历山大大帝就是依靠马其顿方阵,横扫列国,建立起了一个幅员辽阔的亚历山大帝国的。

中军大纛那里,子昂蹙眉道:“霹雳炮还没到位吗?”

“将军,霹雳炮还在运来的路上!没办法,昨日天降大雨,道路泥泞不堪,想要将霹雳炮运送过来太不容易了。”一名部将回答道。

“还需要多少时间?”

“大概两个时辰。”

“两个时辰?”

子昂愣了一下,两个时辰实在是太久了,可能还等不到霹雳炮运来,战斗已经爆发了!

子偃不由得又看看对面的孔雀王朝军的阵形,欲从中找到突破口。

较多的战象,让印度军队拥有更强的正面冲击力。

魔笛根据印度人作战的习惯,将所有的战象以15米的间隔,分配在中军,与印度数量庞大的轻步兵进行混编。

至于战车和骑兵则北部署在了两翼,并且印度人并没有将骑兵进行独立编制的习惯,而是让骑兵以在战车前方和两翼的方式进行混编。

“杀啊!”子昂没得办法,只好先下手为强S着剑,下令军队出击。

这个时候,宋军绝不能后撤,不然一旦后撤,对面的战象冲击过来,遭殃的一定是宋军!

宋军一方,在之前和多隆所率领的孔雀王朝军的交手中,子昂对于战象的威力以及印度人的作战方式,已经有了大概的印象。

因此子昂决定扬长避短,他命令己方骑兵率先出击,来自宋帝国的弓箭手受命进攻印度军队左翼的骑兵。

在完成压制后,他们立刻从印度军队后方进行迂回,与子昂自己率领的精锐骑兵围攻印度右翼骑兵。

发现己方骑兵被击溃之后,魔笛决定孤注一掷,下令大军全力向缓慢进攻而来的宋帝国一方步兵进攻。

战象与超长矛的对抗就此展开,而双方对抗的胜负无疑成为了战争最关键的要素!

巨大的战象对宋军方阵造成了极大的冲击,但是由于受制于这几日大雨滂沱,土地泥泞的环境,导致印度的轻步兵们和战象之间的配和出现了脱节。

见状,子昂大喜过望,挥着剑道:“传令下去,重甲步卒放下长戟;上战斧和弯刀!攻击战象最薄弱的位置,砍击战象的侧腹和象腿!”

面对失去轻步兵掩护的战象们,宋军将士们抛下了长戈大戟,用手中的战斧和犀利的弯刀攻击战象的侧腹和象腿。

而宋军的轻步兵们和弓箭手们,更是向战象的眼睛,以及背上缺乏铠甲防护的驭手投射武器。最终迫使大量战象死亡或者向后溃退,并因此踩死了大量印度一方的轻步兵与溃散的骑兵!

不过即使如此,魔笛依然有机会重组自己的军队。

但是最终让印度军队崩溃的,还是子昂亲自率领骑兵从印度军队后方的冲锋,以及宋军主力正面不断的推进。

而战象与步兵长矛的这一轮交锋,虽然在战象败退时,的确踩死了许多印度一方士兵。但是这个责任却还真不归于战象。子昂对于地形的选择,有效的阻碍了印度轻步兵的跟进,并且印度骑兵的两次溃败,都对配和战象进攻的步兵,带来了极大的干扰。

实际上,魔笛对于战象的配置也还是比较合理的。

每头战象之间有着15米的间隔,这个距离足以让印度轻步兵在战象两边保护它们的侧身,不会遭到敌方步兵的攻击。而且这种战象与步兵混合进行进攻的方式,也可以让印度方的步兵阵线相对削薄,以此来相应拉长阵线。

配合上两翼的骑兵和战车,便可以轻松的对阵线相对较短的远征军进行合围。但只可惜魔笛的对手段位相对于他高的太多,子昂对地形的选择,以及骑兵的应用,都让印度军队的优势无从发挥。

“撤!快撤!”在兵败如山倒之后,魔笛连忙呼喝孔雀王朝军赶快撤退,但是为时已晚。

实际上,不等魔笛下令撤退,整个印度军都全线崩溃了!

“冲啊!”

“杀!”

追杀的宋帝国的远征军,如虎狼一般,红着眼睛,挥舞着手里的武器,砍翻了一个印度人之后,又割下了他的脑袋,别在裤腰带上,而后又继续追杀下去。

这一战,史称“弗栗恃会战”,远征军以少胜多,对孔雀王朝军斩首八万余,俘虏近五万,最后魔笛是狼狈地带着残兵败将逃往摩揭陀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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