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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以初一番感慨之后,就收了手里的资料到楼下的停车场,她看了一圈,没有看到刚刚送她来的车。
纳闷的微皱眉,人呢?
这是跑了?
那她要怎么回去?
现在五点半,正是下班高期,她怎么好打车?
看着手机上的时间,她想到这家咖啡厅距离医院也不太远,她想去看一眼祁言。
想到这里,她的那颗心经不住的疯狂跳动。
她能去吗?
不!
靳司御一定派人盯着她。
本来她邀请他一起来,就是想要让他安心。
他不来,必定是试探自己。
在这个节骨眼儿上,她绝对不能做傻事。
所以温以初乖巧的朝医院的另一个方向走了,买了一支冰淇淋边走边吃,还吃得一脸的满足,还又去逛了商场。
靳司御听着江牧的通报,“吃冰淇淋?”
“嗯。”
“逛街?”
“嗯。”
“还有呢?”
“现在就在商场里瞎逛,大概是好久没有出来,所以就想好好的走一走。现在已经是下班时间,少爷你要不要……下班?”
去陪陪温小姐呗。
靳司御手捏成拳头,轻击着桌面,“她是头悬狸,很聪明。一定知道我是试探她,所以她不会去看祁言。”
哎……
你也是头狐狸。
和温小姐相比,你简直腹黑了几倍。
靳司御合上手里的资料,“你盯着这个方案,我先下班。”
江牧在心里呐喊,欢呼:希望您和温小姐好好的过二人世界!
靳司御走到门口时,江牧忽而伸长了脖子说,“少爷,女孩儿喜欢花,记得把捧花。”
靳司御剜了一眼江牧,“她不需要那东西。”
江牧生硬的笑,“是,您说不需要就不需要。”他能说什么。
结果靳司御走到广场中心,还是买了一捧白色的马蹄莲,他第一眼看到这种花,他就觉得她非常的像这种花,很美,很纯洁。
可现在……
靳司御手里的花落了地,他踩在上面,盯着另一束火红的玫瑰,她现在应该更像这种花,还带刺,隐匿着危险。
花店的老板看着他脚下的花,生硬的扯开嘴角,“先生,既然你不买,能不能别这样糟蹋它,它也有生命。”
靳司御看了她一眼,丢下数张红钞票就拿着红玫瑰走了。
老板娘盯着那叠钞票,嗤笑出声,“有钱了不起啊!有钱就可以这样糟蹋东西吗?莫名其妙!”
盯着地上那束花,再看了看手里钞票的真假,惋惜的说:“你也算是死得其所了,有史以来卖出的最高价,我给你厚葬。”
温以初正在商场里,荡着双腿,满足的啃着冰淇淋,这已经是第三个了,她真的好久没吃了,为了庆祝她短暂的自由,所以她一口气吃了三个!
凉到心口去了。
倏尔一双锃亮的皮鞋落在她的跟前,她顺着大长腿看上去,在看到靳司御那张脸时,她的心尖儿一阵颤抖,“你……你怎么来了?”
他果然找人盯着她,所以这么准确无误的知道她的位置。
好险。
靳司御把手里的捧花伸手递给她。
温以初微愣了一下,看着那开得正娇艳的红玫瑰,迟疑了一下,接过花,“送我的吗?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