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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风状态,1200尺静态标靶,12发子弹,1分钟时间,11发上靶,4发靠近靶心位置……
在博格维因上校的要求下,魏斯用胖副总裁私人枪坊制出的龙式狙击枪进行了一次简单的实弹展示。以巴斯顿军校的考核标准衡量,这样的表现稳拿优等,足见龙式狙击枪在射击精度和射击速度方面的技术性优势。
确认射击成绩之后,魏斯轻舒了一口气,等着王牌狙击手发话。
站在上校身旁的胖副总裁扬起双手,看起来是准备跟着鼓掌,然而上校没有鼓掌,而是以吩咐的语气对魏斯说:“取下瞄准镜,用机械瞄具,再射击一次。”
虽然有些不明所以,魏斯还是照做了。
依然是1分钟时间,依然是12发子弹,距离和环境未有变化。结果10发上靶,2发靠近靶心。
魏斯端着枪,转过头,见上校对胖副总裁说:“在射击方面,他很有你当年的风范。”
胖副总裁咧嘴笑道:“别的不敢说,射击天赋,他跟我比还差了点。”
王牌狙击手笑了笑:“可惜你选择了从商,埋没了这种天赋,所幸,在商业方面你干得也不错。”
胖副总裁笑着摇了摇头,嘴角的苦涩,旁人也许永远也不会懂。
博格维因上校往前走了两步,面对面跟魏斯交谈。
“前后两轮射击,有什么感觉?”
魏斯揣测着对方的心思,小心翼翼地回答说:“用狙击镜更准,更稳,更有信心,没有狙击镜,准头也还不错。”
“那从两轮射击的成绩上看呢?”上校的问题步步紧逼。
魏斯犹豫了一下:“呃……像我这样一个接受正规军事训练才一年出头的人都能获得这样的成绩,说明这款狙击步枪适合作为军队的制式武器。”
“不,说明在正常距离上,这种小口径连发步枪的射击准度本来就很好,而在原枪的基础上增加一副狙击镜,成本提高了将近一倍,效果却远没有提升一倍那么多——准确地说,原枪的性能本来就很好了,增加狙击镜并没有获得理想的性价比。”
上校语速飞快,说明他早已经想好了这一“套路”。
魏斯低头沉思。以苏制sks半自动步枪为基础设计的56半自动,本就是半自动步枪里面综合性能最好的一款,在使用特制9毫米子弹的情况下,弹道特性非常出色,所以在中近距离的射击中展现出了优越的精准度,用它当狙击枪,对比诺曼帝国的“猎鹰”肯定是有过之而无不及的,故而对拿下军方狙击枪竞标信心满满。依照博格维因上校刚刚所言,换个思路进行思考,将它用于制式步枪,才是真正的物尽其用。
想了这些,魏斯以诚恳的姿态正视对方:“诚如您所言,若将这款步枪选为制式步枪,肯定要比我们现役的步枪好得多。事实上,等到投入大批量生产,它的造价应该会比现役步枪便宜,但也会对现有的战术模式和后勤保障提出更高的要求。”
“哦?不妨说来听听!”博格维因上校双手抱在胸前,饶有兴致地看着魏斯。
“您也看到了,这款步枪的射击速度较以往的栓动步枪提高了四五倍,在战场上,使用一支能够六发连射的新式步枪,跟使用一拉一射的传统步枪,所能够发挥的战斗效用必定是成倍的提升。以开阔地带的正面突击为例,传统步枪提供的火力支援较弱,交替掩护往往分为三到四组,一组推进,需要两三组进行掩护,而在装备连发步枪之后,只需要三分之一到四分之一的士兵进行精准密集的火力掩护,其余士兵分组突进,并在推进过程中进行更为细致的交替掩护,从而加快突进速度,提高突进效果,这就是我所说的战术模式的更高要求。至于说后勤保障,使用传统步枪的士兵,一场战斗下来也许只能打出二三十发子弹,随身携带三十到四十发子弹就足够了,而使用连发步枪的士兵,一场战斗下来能过轻松打出几十上百发子弹,这就需要后勤保障单位在战斗进行阶段为前线部队补充弹药。”
魏斯边想边说,语速不算快,但胜在思维流畅,表达通顺,引得博格维因上校连连点头。
待魏斯言毕,上校一边鼓掌,一边转头对胖副总裁说:“瞧瞧,这就是年轻人的思维,活跃、敏捷、开阔,不想那些天天坐在办公室里的将军,脑袋早就僵化了。”
胖副总裁这会儿看似表情平淡,肥硕的脑袋里早就在飞快地计算利弊了。他道了几句无关痛痒的恭维,然后一本正经地提议:说“既然如此,我们何不‘两条腿走路’?一方面,启动独立技术审查程序,让这支步枪成为制式狙击枪的备选,由技术委员会的委员们作出抉择;另一方面,想办法游说高层,让他们提前进行制式步枪的升级换代。”
上校道:“你所说的,我考虑过,只是以目前的形势,想要走通第二条路……很难啊!”
透过上校的无奈语气,可见阿尔斯特自由联邦的军政高层——至少是高层当中最具权威的那些人,并没有把诺曼帝国的军事威胁放在首要位置,他们不愿意打破现有的种种平衡,大幅度增加军备投入。列装制式狙击步枪,了不起一次订购几千、上万支,耗费不多,影响不大,各方都能接受,若是列装制式步枪,那可就是几十万、上百万起的超大订单了,不仅牵涉到联邦最高议会批准,还将影响到大国之间的战略格局,乃至于引发一场军备竞赛!
以上,终究是魏斯的揣测。鉴于自己初来乍到,别说是整个星球的政治外交关系,就连阿尔斯特自由联邦内部的情况都还没有梳理清楚,自然是不宜在这个时候随便提建议的。他瞧了瞧胖副总裁,只见这家伙一脸深沉地思考着什么。
“另外还有个技术性的问题。”博格维因上校正眼看着魏斯。
魏斯连忙应道:“您尽管提!”
博格维因上校示意魏斯将他手里的样枪递给自己,然后走到一旁铺着麻布、用来放置枪械配件和子弹的方桌边,以娴熟的动作将枪拆解成了一堆零件。
前后用时不过一分多钟!
魏斯在边上看得暗自咋舌,作为这支狙击步枪的“设计者”,他并没有自信能在这么短的时间里完全将其完全拆解。
上校从一堆枪械零部件里挑出枪机和导气推杆:“你的这款步枪,最精妙之处在于利用子弹发射时产生的高压气体,通过枪管上的导孔推动连接枪机的结构,从而完成枪机的开锁和闭锁,实现自动退壳和装弹,但是,这种设计在一定程度上削减了弹头的出膛动能,从而影响了它的威力和射程,对不对?”
魏斯这下才意识到,博格维因上校不仅是狙击技术了得,还是个研究枪械构造的行家里手。他稍稍酝酿了一下,组织起流畅的语言阐述:
“您说的没错,在使用同等口径的同型弹药时,采用这种导气设计的步枪,威力和射程都小于传统栓动式步枪,但从我们的测算和试验接过来看,这种差距并不影响作战效果。简单来说,导气式传动的半自动步枪,最大射程在2500尺左右,而同口径的传统栓动步枪,最大射程可以达到3000至3500尺,但是射击距离越远,子弹受外部环境因素的影响越大,所以绝大多数有效击杀都发生在2000尺以内,即便是您这样的绝顶高手,应该也很少选取距离超出2500尺的目标吧!”
说到这里,魏斯的目光停在了博格维因上校的脸上。
上校坦然承认:“没错,无论是用哪款步枪,我极少猎杀2500尺以外的目标。事实上,我的大多数战绩都是在1500尺到2000尺的距离取得的。”
“正因如此,我设计的这款狙击步枪,有效射程就是2000尺左右,而且对于2000尺距离上的人体目标,在无特别防护的情况下,这种尖头弹能够保证贯穿效果。”魏斯微露笑容。
未料上校摆手道:“放在从前,这个射程是足够了,但放在现在,最好能有3000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