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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躲的吗?!你平时那聪明劲儿哪去了?!晓得和本少爷耍脾气,一个小太妹都斗不过?!你这是傻到一定境界了才会挨打!”男生把手上的冰块用布包好,转身动作轻柔地敷在女生的脸上,明明是疼惜到极致的动作,说出的话却一句比一句不可爱:
“还不说话?!许清歌你这是和谁置气呢哈!”
“和你。”清歌懒懒地抬起眼看了他一眼,又垂眸继续翻手上的书,将平生第一次当人保姆的程三少无视得彻底。
程一诺憋得一肚子气没处发,偏偏手上又不敢使劲,只能絮絮叨叨絮絮叨叨地碎碎念,而被念的对象却是依旧半垂着头没搭理他,长发半掩着一段雪白的颈项,姿容沉静而美好。
气氛突然就这么安静了下来。
医务室里只有他们两个人,一个坐着,一个站着,一个安静地看书,一个安静地看她。
程一诺不是没见过比许清歌还漂亮的人,他自小就口味叼,从饮食到穿着,样样讲究而挑剔。
但他叼得很是专一,喜欢的饭菜可以一直重复,喜欢的衣服牌子会一直在用。
或许,执念,是这个少年最鲜明的标志。
而他,认定了许清歌,便将她的一切都视为了理所当然,许清歌聪明,他想,他就是喜欢聪明的女生;许清歌毒舌,他想,他就是喜欢毒舌的女生。
他唯独,希望可以拆穿她的假面,他想拥有最真实的她,哪怕只是偶尔的一个真诚的笑容,就像刚才那样。
“程一诺,”她微仰着头对他笑着,一对梨涡若隐若现,“我们走吧。”
那朵笑靥太美好,让他一时都跟着晃了神,才会由着她拉着走出了图书馆。
“没有人告诉过你,一直盯着人看是不礼貌的行为么?”女生细软清冷的嗓音让他收回了神思,却是跟着邪气地一弯唇:
“许清歌,你会答应的吧?这周末的约会,我很期待。”语声难掩自然的霸道。
清歌总算抬头看他,一双明眸却是极淡,她问:
“程一诺,你是不是有个别名叫纳喀索斯?”
程一诺怔住,旋即皱眉:
“本少爷就这么一个大名,没有别名,你问这个做什么?”
清歌摇头,抿唇微笑不语。
很久以后,突然勤奋好学的程三少偶然在一本书上看到,纳喀索斯原来是古希腊神话中的一个美少年,也称水仙花,通俗说法就是自恋的意思。
而那时,他对着满墙壁的书咬牙切齿,却终于只是苦笑一声,唤着那个许久不曾见的女生的名字。
一声接着一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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