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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婚礼,却被赶了出来,这多少都令丁彩仪和方静十分得别扭。
方静十分大方地请丁彩仪和沈科到她的觅园餐厅去吃饭,但是被丁彩仪回绝了,就在附近找了一个小饭店,随便吃了点儿东西,填饱肚子。
方静一直在安慰着丁彩仪,劝她不要把这件事放在心上,就当白晓华是个垃圾,丢掉就丢掉了。
沈科却出奇地安静,仿佛一个乖巧的孩子,坐在那里听着这两个闺蜜说着话。
开始的时候,方静还有些埋怨沈科,认为他的这个玩笑开得太大了,毕竟是别人的婚礼,一生也就只有这一次。
沈科终于忍不住地道:“我……我就是想让他们出丑!那……那个男的太坏了!也不问个清楚,还……还当着那么多人的面打……打彩仪!”
丁彩仪的心里热乎乎的,忽然觉得这个才认识没有几天的小子,实在要比白晓华强了不知道有多少倍。
“算了,方姐,你也别埋怨沈科了,他是为了替我出气!”
方静闭上了嘴,如今说什么都已经晚了。
丁彩仪叹了口气,道:“我其实应该感到庆幸,幸亏他变了心,不然的话,就算是我跟他在一起,将来也不会有好果子吃的!”
“是呀!”方静也发出感慨来:“知人知面不知心!想当年,他追你的时候那么惊天动地,原来都是假的9有,当初他家那么穷,没有人正眼看过他,也就是你,还把自己打工的钱贴补给他,四年里,有三年其实是你在供着他9有,毕业的时候,他找不到工作,却说要考研,不是你供了他一年?他狗屁没考上,反而你这个一边上班,一边学习的人考上了,他觉得没脸,才找地方上了一年的班,要不是你帮助他,鼓励他,他也不可能在第二年考上研究生,也就到不了科伦公司来!”
“过去的了事,不提也罢!”
“你们两个人的事情,其实咱们同班的同学都知道,所有的人都在为你鸣不平!”
丁彩仪苦笑了一声:“也许这就是命吧r许是前世我欠他的,今世就要这么还给他!”
方静又骂了白晓华一回,但是她的女儿小雯却是哈欠连天,丁彩仪看在眼里,还是将她和小雯送回了家。
在花城小区的门口,方静又劝慰了丁彩仪半天,直到丁彩仪催促着,她才离开。
车里只剩下了丁彩仪和沈科两个人。
“你回政法小区吗?”丁彩仪问着沈科。
“你要回……回家吗?”
“我想去KTV喝酒!唱歌!”
“那好呀!我……我陪你去!”
丁彩仪也没有推辞,开着车径直来到了海天之恋KTV场。
下午的包厢很清静,也很便宜,两个人要了一个小包,丁彩仪又要了十瓶啤酒以及一些干果点心,不客气地当先唱了起来。
沈科坐在沙发上,一边嗑着瓜子,一边听着丁彩仪的声嘶力竭般得嘶吼,他可以看得出来,这个女人表面虽然强大,但是内心却是脆弱的,今天她一定是受到了很大的打击,所以才会这般得入放纵。
“窗外的细雨,伴着辛酸的泪滴,
曾经亲爱的你,现在在哪里!”……
当这首《忘记你》唱起来的时候,在摇曳的彩灯之下,沈科忽然看到丁彩仪满面的泪水。
“过去的甜蜜,如今苦涩的回忆;
是否你还在乎?你还会想起?”……
沈科紧紧地皱着眉头,丁彩仪嘴里说得轻松,说她会放下以往的一切,放下所有的过去;但是实际上,这些过去了的事,已然深深地烙刻在她的心里,又是如何能够说丢就丢得开的呢?
“忘记你!忘记你!我还是不能忘记你!
忘记你!忘记你!我还是无法忘记你!”……
蓦然,沈科又觉得有记忆也是一件很不错的事情,不像自己,一点儿的记忆也没有,也就没有了悲伤,没有的快乐,没有了怀念,也没有了梦想!
“爱情这东西,可怜时间的冲洗;
谁又记得谁,又是谁的唯一?
酒杯再举起,狠狠喝醉骗自己;
想要忘记你,却把自己忘记!
忘记你,忘记你,我还是不能忘记你!
忘记你,忘记你,我还是无法忘记你!……”
这首歌后面是漫长的反复,仿佛和尚念经一样得哼着同一个曲调,听得沈科都有些昏昏沉沉,但是丁彩仪却依然陶醉,仿佛深陷戏中。
终于,这一曲完毕,丁彩仪擦着脸上的泪水,依然没有走出内心的情伤。
她把话筒递给了沈科,但是沈科却摆了摆手,他自己都不知道会唱什么歌。
“还是你……你来唱吧,我听着就好,当你……你的听众!”
丁彩仪愣了愣,却把音响关掉了,道:“我一个人唱死也就七八首歌,这嗓子就受不了了,你要是不唱,那就歇会儿!”
“也好!”沈科递给她一瓶啤酒,两个人拿着瓶子对撞了一下,也没用杯子,直接对着瓶子口喝了起来。
看着丁彩仪喝酒的样子,好像是一个女汉子一般得爽快。
转眼间,两个人便对干了三瓶啤酒,沈科还不觉得 如何,但是丁彩仪已然有些微醉了,她的话也多了起来。
“其实,我也看得出来,你肯定是有故事的人!”丁彩仪指着沈科,口齿有些不清。
“我……我能有什么故事?”沈科紧锁着眉头,这也是他自己想要知道的。
“我觉得吧,你的故事,肯定还是那种特别精彩的!”
“那你……你猜猜看!”
丁彩仪闭上眼睛想了一会儿,道:“哈迪斯!哈迪斯!西方人很少会有人给自己取这个名字,因为在希腊神话中,哈迪斯是冥王,也就是地狱之王,跟宙斯和波塞冬是兄弟,三个平分了整个世界!宙斯是主神,主宰天地;波塞冬是海神,主宰海洋;哈迪斯是冥王,主宰地狱!”
“原来是这……这样呀!”沈科想了想,道:“也许,这……这只是一个绰号呢?”
“如果是绰号,那你这个人也太可怕了!”丁彩仪笑了起来:“能够让别人认为他是哈迪斯的人,想来一定是让人觉得他来自地狱!”
“你……你看我像是地……地狱的使者吗?”
丁彩仪盯着他看了半晌,摇了摇头,道:“人的相貌并不能够代表他是好人,很多坏人都长得很好看,比如汪精卫!”
沈科习惯性地摸着自己的鼻梁,这也是他缓解尴尬时的标准动作。
“你杀人的时候,果真得是不眨眼的!”丁彩仪忽然想到了运河山庄的事,想到了那个凶神恶煞的绑匪韩亮,竟然抵不住沈科的一击!她不由得浑身一阵颤抖。
沈科一怔,终于明白了丁彩仪为什么会躲着自己,原来她已然将他当成了杀人犯。
他们就这么聊一 会儿,又喝一会;喝得差不多的时候,丁彩仪又唱上几首歌,接着又喝。
不知不觉之中,已然到了晚上,服务生特别过来提醒着他们,晚上的小包价格要翻一倍的,也许是心痛钱,丁彩仪最终退了包间,在结帐的时候,他们才知道,两个人整整喝了三十瓶啤酒。
令沈科惊讶的是,在他的记忆里,他和丁彩仪根本是一对一的喝起来,他喝了一瓶,丁彩仪也会喝一瓶,仿佛生怕吃了亏一样。
如今想来,两个人各自喝了有十五瓶酒了,虽然KTV里卖的啤酒都是小包装的,却也是有量和度数的。
当两个人互相搀扶着走出海天之恋KTV之时,脚步都有些蹒跚了,被风一吹,马上头重脚轻起来。
沈科还不觉得,就算是没有记忆,但是体质对于酒精还是耐受的;倒是丁彩仪,此时已然醉得一塌糊涂,整个人靠在沈科的怀里,几乎是被沈科拖出店门口来的。
这种情况之下,他们自然无法再开车回去,只能把车放在KTV的停车场,只是沈科并不知道丁彩仪住在哪里,总不能带着她也去往政法小区,住顾可军的家吧?
正在思忖之时,沈科一抬头,见到街对面是一家快捷酒店,想了想,还是抱着她往酒店而去。
在快捷酒店,沈科用丁彩仪的身份证开了一间房,直接将她带到了房间里,把她放到了床上,但是丁彩仪的双手还搂着他的脖子,仿佛怕他走掉一样,不愿意放开。
沈科一低头,嘴唇正好贴上了她的唇,一时兴奋起来,便不由自主地吻了上去。
丁彩仪并没有拒绝,反而报以同样热烈的激吻……
深深地拥吻之下,两个人都意乱情迷起来,沈科的头脑中原本还有些许的清灵,在这个时候也抛到了九霄云外去了,再无顾忌,顺其自然地与之紧紧的拥抱在了一起……
一夜狂欢,令两人都兴奋异常,如坠云雾之中,在梦里颠鸾倒凤,直到凌晨时分才一起睡去,一觉睡来,已然是第二天上午十点钟了。
当发现自己与沈科竟然睡在一起之时,丁彩仪蓦然清醒过来,努力回忆着昨天晚上的情景,又羞又恼,一转头,却看到沈科精赤着身子,正瞪着一双大大的眼睛,目不转晴地盯视着她。
她火往上撞,挥手就要打他一个耳光,却被沈科一把捉住了她的手腕。
“你……你不要脸!”憋得脸通红,丁彩仪才骂出这一句话来。
沈科怔了怔,仿佛是一个委屈的孩子般地道:“昨天晚上是……是你不让我走的,非要拉着我陪……陪你睡觉!”
丁彩仪愣住了,却如何也想不起来昨天晚上到底发生了什么,或许真得是自己的错呢?
她再不说话,飞快地起身来,穿上了衣服,逃也似地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