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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炀,我还能见到你吗?对不起,我相信你这次是真心悔改了,也相信你的感情,但恕我无法接受,因为我们没有时间了。
抬起手中男人留下的几张银行卡,缓缓攥紧,我也想再跟你赌一把,毕竟这颗心,真的无法再接受别人,天堂也好,地狱也罢,都愿意随你走。
苦笑着将捂热的东西装回包里,啧,干嘛这么伤春悲秋?其实她已经很幸福了,若非乐舒,本就早该入土,许是老天都觉得她那样死得太悲凉,因此给了她最憧憬的友情,也让她解开了司炀这个疙瘩,他是爱她的,愿意把名下所有财产交给她的那种爱。
就在昨天打扫卫生时,从沙发缝隙里捡到了他留下的计划书,清楚写着与她一起征求到父母同意,婚后跟家人分开,和她在外面住,傻小子,是考虑到怕她和司雅起冲突吧?计划书一分为二,另一份是若家人不同意他俩结婚,就用手里现有的钱先买套房子结婚。
然后和她一起商量做个什么买卖,让她去考个会计证,以后钱财全归她来管理。
要真是这样,她愿意陪他一起打拼,不做别的,让他先去弘越学习,自己也想办法进弘越,将来进攻房地产,有庞煜帮忙指点,一定不会吃亏。
撇撇嘴,哀怨地瞪着即将落山的红日,到死了才来给我希望,简直没人性。
‘砰!’
后颈一疼,来不及去看行凶者面貌,便被黑暗完全吞噬。
“谭秘书明天见!”
“谭秘书走好!”
“嗯,你们也注意安全!”谭越笑着跟几位美丽的同事们挥手,拿起车钥匙和外套,在越过某个工作岗位时,愣了一下,夏文娟不准备走吗?以前倒没怎么注意过,每次下班了,他都是直接离开的,上个月之前,他甚至都会提前半小时下班,最近一定是失心疯,总会下意识就去注意这个完全不够资格当他对手的对手。
好似是从得知她痴心妄想秘书长一职后,眼睛跟定位仪一样,动不动就往她身上瞄,感兴趣?哈哈,怎么可能,夏文娟这种女人,做朋友他还真不介意,做老婆,得了吧,谁要娶了她,这辈子都别想翻身,看着挺温婉,实则比男人还强势霸道。
记得去年人家还说过,将来结婚了,一定要紧握家中财政大权,不管对方是干什么的,每个月开销都得向她伸手,还说男人身上不能有太多钱,否则就会作妖。
切,只有没本事的男人才会把钱给媳妇管。
她当自己是玫瑰,殊不知在他眼里,不过一朵臭菊,别以为他不知道她在背后都是怎么说他的,花花公子,滥情人渣,呵,也不看看她自己,毕业前就跟三个男人发生过关系。
他虽然是好玩了点,可真正到身体摩擦地步的也就年少时期谈的那一个,究竟谁是人渣?
这种注意,不是感兴趣,而是赤果果鄙视那种,活了三十余年,第一次被个丫头片子威胁到,若非阿煜提醒他,保不齐就被她得逞了,这女人,心机太深沉,不知不觉差点着了道,当然,某些方面他还是很欣赏她的,比如交际手腕,谁与争锋?
才认识几天?云棠家那个都主动邀请她陪着去逛街了,更和乐舒已情同姐妹,因此他更为不耻,才不相信是真心对待那些女人,为了升职,不择手段,哼,有什么用?那位子,早八百年前就预定给他了。
甭管是鄙夷还是什么吧,总之这回谭越出了公司后没急着回家,而是坐在对街咖啡馆窗口观望,做出一副加班的样子给谁看?估计公司里人刚走完,她也就出来了。
可惜直到夜间九点半,公司楼层大半灯火熄灭,也没见到那人身影,难道是前面上厕所时就错过了?摸摸光洁下巴,邪佞勾唇,玩味地重新回到公司。
诺达空间,黑压压一片,唯独秘书室还亮着一盏灯,桌上堆满文档,工作一天,女人脸上无丝毫疲色,依然那么精神抖擞,离乐舒度蜜月还有段时间,但董事长已经开始筹备,相信接下来这段日子都会很忙碌,身为一个有抱负的秘书,这个时候不表现什么时候表现?
争取明天董事长进办公室时,发现他交代的任务她已经全数完成,标注好明天需要她去实地考察的几个楼盘,揉揉后颈,端起咖啡边喝边单手飞速敲击键盘。
办公室外的阴影处,谭越默默的看着眼前一幕,根据他的判断,这女人应该是准备把桌上工作处理完后才会回家,那估计要到一点了吧?原来以前每次晚走都不是刻意,而是真的在加班,却从不上报邀功,恐怕连阿煜都不知道她暗地里竟如此努力。
太多东西先入为主,让他早忘记夏文娟的出身,只当是个好高骛远不安分的黄毛丫头,夏家以前可是风光得很,真正的千金名媛,依稀记得庞叔叔有次过生辰,夏家曾前往参加,家中独女一个,小女孩儿模样精致,举止嚣张,目中无人,已经忘了她当时的样子,只晓得那会儿的感觉是用洋娃娃来评价的吧?
老妈还让他去带小娃娃到花园玩,他拒绝了,放眼望去,在场哪个孩子不是天之骄子?虽然他的母亲没自主创业,却也是弘越三大股东之一,若非叔叔阿姨意外过世,谭家早有自己的品牌和产业了,为了帮着支撑纂越,母亲才放弃了自己单干,爷爷一生从政。
官三代加富二代,他都没说在身边带保镖,而那小丫头,后面跟着四个保镖,当时就没啥好感,因此从没说过话。
再看看现在的夏文娟,家破人亡,两个堂弟等着她供养,两个疯疯傻傻的长辈也在指望着她,磨难没能击垮她,反倒越挫越勇,几年时间,成了阿煜的私人秘书,如果没有自己,她会是下一任秘书长,难怪阿煜很多事都喜欢让她去办,人家的确很努力。
这一刻,谭越连自己都没发现,他的眼眸里正流露着某种称之为怜惜的东西,先前的轻蔑也早被温和取代。
没闹出声响,悄悄转身。
原本想按电梯按钮的手也在一声叹息下收回,改为步行楼道,内心冲击太大了,很多事需要重新定位,夏文娟真真是比他认知的那个女人优秀太多太多,多到阿煜都来提醒他不能再懈怠,否则真就有失公允了。
如果换做是他,忽然间一无所有,父亲入狱离世,母亲疯疯傻傻,是否也能如她一样坚强?
会的吧?因为他是个男人,成了家里唯一支柱时,他怎么可以倒下?但夏文娟那时才是个二十来岁的小丫头,花样年华,玩得最疯的年纪,怪可怜的。
该死的,要不干脆让让她算了?反正再过几年他就要升为公司总经理,秘书长不过是个吸取更多经验的过场,何必要跟这玩命的小丫头争肉吃?
不行不行,同情归同情,那女人可不会反过来跟他客气,还有几年时间要待在秘书这个位子上,一旦小丫头翻身,还不得骑他脖子上撒野?你说一姑娘家,这么拼命干嘛,找个成功男士嫁了不是更省事?非得自己累死累活玩命,见鬼的女强人。
“晤……”
迷迷糊糊中,柳清颜觉得自己的脑袋似要炸开一样,疼痛难忍,她知道自己是被打晕了,后颈的疼就是最好证明,腹部这会儿也开始形同刀绞起来,干呕一声,却无法将冲破喉咙的腥甜吐出,因为嘴被胶带封了个严实,手被反绑,颤抖着身躯想闹出点动静,她必须马上吃止痛药。
艰难地观察了现在处境,越看越迷茫,是谁?是谁把她关在衣柜里来了?目的是什么?
钱?还真有这个可能,乐舒在乎她,庞煜在乎乐舒,说不定真能大捞一笔,呵呵,想不到她还有这个作用。
不过很快就打消了这个念头,猜她看到了什么?
衣柜上有着许多缝隙,能观望到外面情况,那是一间比较豪华的卧室,欧式风格,时尚高雅,正中大床上,两具难以分开的身体纠缠在一起,像什么?连体婴吧,特具观赏性,因为个个都仿若上帝亲笔杰作,女人身材修长纤瘦,但该有肉的地方,一点也不少,整体白璧无瑕。
脸蛋红扑扑的,带着羞涩,又沉迷于男人给予的欢乐中。
至于另一个,比起少年时,的确都长开了,性感张扬,昏黄暧昧灯光下,肌肤同抹了蜜一样,光滑细腻,这就是她这辈子唯一爱过的男人,眼光不错吧?那身材,不做模特真浪费。
瞪大的眼眶里,很快溢出了颗颗晶莹,前车之鉴,料定了此举乃司雅所为,说真的,这比直接找几个男人来强迫她奏效多了,梦,因司雅而起,梦,因司雅而碎,其实真正的噩梦从来就不是司炀,而是司雅,这个比魔鬼还可怕的女孩儿。
一直都知道司炀在她之前有过女人,更知道在她之后,亦或同居阶段,都有过别的女人,却未亲眼见过,原来他和别的女人在一起时是这样的,果然比和她来得有趣多了,反正她没见他为她这么疯狂,这么迷离过。
压抑住吸鼻子的冲动,任由鼻涕顺着胶带流入衣襟,无力躺倒,布满泪水的眼睛慢慢笑弯,傻子,柳清颜,世界上再也找不出比你更傻的女人了,枉你一世自认聪明,还不是被个男人耍得团团转?
他有什么好?他究竟有什么好?你为什么到死都还想着重修旧好?
不会了,再也不会原谅你了,司炀,再也不会原谅你了,不,原谅你,我原谅你了,无论生死,不复相见!
是怎么被人从衣柜里拉到另一个房间的,柳清颜已经忘了,思维再度清晰时,她已经跪坐在这里,视线一点点聚焦,看到的是司雅正高高在上地坐在前方沙发上,多么好看的女孩子,美丽高贵,身世显赫,成绩优秀,上天将所有的好几乎都给了她一人一样,万千宠爱于一身。
却还是不满足,非要把她的快乐全部加注在别人的痛苦之上,因此笑得这样迷人愉悦。
掠过司雅,定格在一张眼神闪躲的脸上,李元元,曾经她以为会是她生命中最最重要的闺蜜之一,哦不,那时候觉得她会是她这辈子唯一的姐妹,只有她会主动和她说话,主动关心她,不在乎别人的眼光,还为了她和别的女生动过手,真的好珍惜这个人,可就是她帮着司雅把她骗到万劫不复的深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