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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8章 宣发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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敲定档期并不代表李墨手上的工作会减少,反而像个倒计时器一样,时刻提醒着他:决定命运未来走向的时刻即将到来了。

《催眠大师》的上映时间和档期都与前世完全不同,剪辑方面也有着和前世迥异的风格,再加上雷家音和万倩的号召力确实不如原版,即使李墨对于自己改编后的影片质量很有信心,但说实话,他也不知道这个时空的观众会不会接受《催眠大师》。

经过了一周的努力,李墨又在120分钟粗剪版的基础上进行了修正,拿出了时长为110分钟的院线版。

如果是在太平洋对岸,李墨还可以在发行dvd或蓝光的时候对影片进行再次剪辑,加入一些拍摄花絮或者增删剧情内容,形成所谓的‘导演剪辑版’,而天朝因为所有公映的电影都必须拿到‘龙标’,《催眠大师》也不打算在海外发行时有任何的改变,所以这个110分钟的院线版,可以说已经是《催眠大师》这部电影的最终版了。

虽然《催眠大师》的投资方有两家,但影片的宣发工作却是由光纤传媒独立负责,而所有人都知道电影制作、宣发环节水分很深。

这其中不仅是行业长期潜规则所致,也与天朝电影产业工业化水平较低有关。

既然光纤传媒能够在剧组派驻财务监管人员,那么李墨自然也有权力要求光纤传媒在宣发费用这一块与李墨工作室共享信息。

前世的光纤传媒绝对不是省油的灯泡,他们跟电影出品方和影片导演可是因为宣发费用不透明闹出过争端的。

这个时空的光纤传媒刚刚上市,此时正春风得意,或许吃相还不至于这么难看,可谁都知道,任何高估资本家的下限的想法都是愚蠢和幼稚的。

先小人后君子,对谁都是好事……

……

即便已经知道在如今的电影圈,《催眠大师》的投资只能算是中小成本,光纤传媒也不大可能在宣发环节上投入多少,但收到对方传真过来的宣发费用清单时,李墨还是觉得非常失望。

不仅仅是因为费用很少,更多的是对方手段上的陈旧。

具体清单如下:

平面媒体(报纸,杂志)-45万

电视宣传及预告片投放-70万

户外广告(印刷材料,张贴人工成本)-25万

宣传活动,新闻通稿,试看会-30万

网络宣传-8万

其他费用-20万

合计:208万

备注:不含电子拷贝制作及相关费用。

……

以李墨的估计,即使加上电子拷贝相关的费用,全部开支加起来最多也不会超过350万。

而李墨明明曾经建议将关注重点放在网络及新媒体平台上的……

网络宣传那点钱估计还是会用在删除恶意帖子这方面。

这年头,进电影院消费的主力人群,谁还会看报纸电视的?

看哪种东西的大爷大妈,又有多少人会进电影院消费?

真是……无语。

以李墨的阶层,自然是没有特权直接与王长天交流这种事情的。

光纤传媒负责和他对接的是一位名叫罗文辉的人。在之前几次交流过程中,和李墨在某些方面想法比较近似,两人的合作关系称得上不错。

“辉哥,我是李墨,有点事找你,你现在方便说话吗?”

即便对光纤传媒有点无语,但发行团队毕竟是人家的,李墨说话还是挺客气的。

“李导啊,刚开完会,现在有空。您有什么事吗?”

罗文辉对李墨印象还可以,加上这会确实有空,很愉快的接过了话茬。

“是这样的,我刚刚收到你们发过来的《催眠大师》宣发费用明细,不含电子拷贝制作的费用,一共才200万出头。您看是不是有什么费用没有列在清单里,怎么会这么少?”

“《催眠大师》?你等我看一下,应该不会有什么遗漏才对啊。”罗文辉似乎在打开某个电子文档,听筒里传来的都是鼠标点击的声音。

过了一会,听筒里传来罗文辉疑惑的声音,“李导,清单内容我确认过了,没有遗漏,的确是只有那么多项。”

“至于您说的费用较少,这个问题是有原因的。”

“您也知道,公司对于不同量级的项目,会划分出独立的宣发费用比例。”

“《催眠大师》这个项目的投资是2000万,按照公司规定,在影片上映之前,宣发费用不能超过电影总投资的10%。”

“本来如果按照我们公司的投资额计算的话,还给不到这么多钱呢,现在的金额还是李总(李晓萍)特批之后,我们才能拿到这么多的预算。”

“不过您放心,如果影片上映以后口碑良好或者票房不错的话,这方面的费用肯定会有所增加的,毕竟您也明白,票房越高,我们两家的收益越高嘛。”

“李导?您还在听吗?”

罗文辉巴拉巴拉解释了一通,却没有得到任何回应,开始觉得是不是电话出了什么毛病……

“我听着呢,辉哥。我这边没什么事了,麻烦您还得帮我解释。”

……

两人又交谈了几句以后,李墨挂断了电话。

其实刚听对方解释的时候,李墨就知道自己还是吃了眼界不足的亏。

光纤传媒的做法完全是一家成熟发行公司的常态,毕竟不是所有人都自带‘先知光环’,能够预测未来。

在影片上映前按照影片体量,划分出不同的宣发预算比例,再根据宣发手段投入以后的反应,来决定是否有必要在上映前就进行追加投入。

而对方确定的宣发费用占比,也确实是这个额度电影的常规额度。

明白归明白,但自己投入心血,所有演员付出努力的电影,仅仅因为投资额度的问题就被人这么轻视,李墨还是觉得非常的不爽。

但现在木已成舟,宣发权完全掌握在光纤传媒手上,李墨工作室只有磋商、建议的权力,何况跟光纤传媒相比,李墨工作室确实只是个不起眼的合作者而已。

李墨工作室需要光纤传媒,光纤传媒未必需要李墨工作室……

那么是否可以考虑在这份宣发预算的基础上做些文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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