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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晚的北市是一个美丽荒凉的城市,夜幕下笼罩着的是无数黑暗交易,欲望的喘息。
每天放学后,她都会骑着单车来到图书馆,然后静待黑夜的来临。
每当黑暗来临,她会悄悄地回到一个地方,北市最酒醉歌迷的KTV”猫来了“,外面的安静与这里的喧嚣放肆堕落形成了鲜明对比。
她熟悉这里的每一个角落,每一个人,看尽人性丑恶。
夜晚,她画好浓妆,在客人间来回地推销酒水,她推销得最多的是82年巴菲酒,这种酒高不成低不就,适合小资又爱慕虚荣追风的人。
每当她向他们推销起82年巴菲,他们总会说:“82年的巴菲来一瓶。"离思总会笑得像一朵花一样,垂眉低眼地为客人倒着酒。
这天离思像往常一样敲开一间间包厢的门,一遍遍不耐其烦地介绍着手中的酒水。
客人偶尔的手触摸着她的肌肤,她镇定地倒着酒水。
震耳发聩的音乐声刺激着她的耳膜,男男女女嬉笑欢闹声令她的头皮发麻,这是一群如她般大的孩子,麻木地随着歌曲摇摆着腰肢,头剧烈地椅着,她瞥见茶几上的一包药丸,以及散落在地的注射器,她便明了。
包厢里一道视线从她一进门就在打量着她,她装作不知。
隐在黑暗里的人,终于开口了。
属于变声期的男人磁性的声音响起:“卖酒?”
她确实是推销酒的。
只是这声音的主人令她意想不到。
她低眉睡眼:“是。”
她失去了往日侃侃而谈的推销,若是往日,她早已笑颜如花,只是此刻,她无法,也笑不出来。
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了脚。
男人说:“你将那几瓶酒全都喝了,我十倍价钱买了你手中所有的酒水。”
这可是她今晚的大买卖,十倍价钱。
可惜,她偏偏对酒精过敏,何况是如此浓烈的酒。
她皱着眉头,思考着如何脱身。
嘴里答着:“抱歉,我不会喝酒。”
她的肚子里酝酿着无数法子。
“怎么?卖酒的不会喝酒?你是在拿我寻开心吗?”声音带着一丝讥笑,却令人分不清声音的主人究竟是生气还是如何。
她的额头滴着冷汗。
那人从黑暗中起身来到她身边,周围的空气渐渐地静了下来。
有会瞧眼色的瞧出了名堂,心想有好戏看了。
周围的人停下了喧嚣,带着一股看好戏的神情盯着她看。
她说:“对不起,我真的不会喝酒。”
夜笙歌笑了:“呵呵,做出这副模样,别人还以为我欺负你了。”
好事人甲说:“夜少请你喝酒,你敢不喝?这可是别人求都求不来的。”
好事人乙说:“别给脸不要脸,这酒你是不喝也得喝。”
离思知道事情不会这么容易结束,可是将那些酒喝了岂不是要了人命。
就在她为难之际,到了点又有人来推销酒了。
来人年龄偏大,容貌甚美,穿着袒胸露乳,一脸媚笑。
见包厢里的情景,混迹老手的她早已明了,便替离思打着哈哈,又示意她赶紧离开。
就在众人渐渐遗忘角落里的那个瘦弱身影时,夜笙歌盯着正一步一步朝门边走去的离思,眼神犹如毒蛇,吐着蛇信子,似乎下一秒就要张开血盆大口,就着毒牙咬向她。
她活生生停住了脚步。
夜笙歌:“我撂下的话,你忘了?离同学?”
包厢里的人愣住了,安静了下来。
这两人认识?
离思回过头来,咬牙说:“既然夜少看得起,是我的荣幸。”
她执起酒瓶咕噜噜的闷声喝着,喝了几口,人们发现了不对,她的脸上涨得紫红,呼吸变得急促起来。
果然,她手中的酒瓶滑落,砰地一声。
空气安静,众人目瞪口呆。
他们虽然爱玩,可却从来未玩出人民。
瞧她这模样,明显是呼吸困难,酒精过敏到休克了,猛烈地狂咳不停,这可不是哮喘发作嘛。
众人面面相觑,怎么办?
夜笙歌,悠闲地拿起酒细细品了一口,瞧着离思狼狈模样,以及闻讯匆忙赶来的人员,他悠悠地看戏,看着总经理向他连连赔罪,又吩咐人将离思赶紧带下去。
离思全身瘫软,连一丝力气也没有,脖子因缺氧涨得紫红紫红的。
他自言自语地道:“呵,原来真的酒精过敏啊。”
经理人额头冷汗连连,弯腰赔罪,并说今晚的酒水价钱全都免费了,又说了几番恭维献媚的话才作罢。
夜笙歌也由得他去,插曲过后,夜笙歌继续疯狂在喧嚣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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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思因为酒精过敏,住院了,她的脸上满是红斑斑,身上也是红斑点满满,她的唇色十分苍白。
她盯着医院的天花板看着。
这个病房只有她一个人,静悄悄的。
敲门声起。
她苦笑:“门没锁。”
来人的脚步沉稳,他放下一篮子水果:“我代表全班同学来看望你,离思同学。”
乔凌宴这句话纯属是客套话。
她那样躺在床上,脸部红肿,手上输着液体,唇色惨白,饶是见惯了世面的他,也被她这幅鬼模样吓了一跳,那双圆溜溜的眼睛也被周围红肿的肉挤得只剩下一丝缝。
“谢谢关心,我过几日就会好的。”她心中找到一丝慰藉,当看见乔凌宴进来的那一刻,窗外的阳光正好照耀在他洁白的衣衫上,金色的阳光在他的脸上渡了一层金,令他本就俊朗无双的容貌更加明朗阳光。
“那就好。”乔凌宴坐了一会儿,找了一些话题。
他拿出一本方方正正的课堂笔记本放在桌子上:“给你的,这几天的课堂笔记都在上面。”
她露齿一笑:“谢谢。”
“没什么,谁叫我是班长呢。”乔凌宴公式化地笑了笑。
她眼中神色暗淡了一分,失落一闪而过,却不留痕迹。
自那件事后,只要有夜笙歌在场,她都小心翼翼地。
她从未想过,夜笙歌那个年龄便已混迹夜场,她原以为夜笙歌顶多娇生惯养些,谁知他如此恶劣,简直如沙漠中游行蛇。
离思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丼绳。
自从她扇了夜大少爷一巴掌之后,她成为了全校女生公敌,原因很简单,夜笙歌是她们眼中的白月光,容不得她人亵渎,尤其是离思竟然扇了她们心目中的白马王子。
这是她们所不能忍受的。
离思上厕所时,会被锁在厕所间里。
体育课时,会有人偷偷将蜘蛛毒虫子放进她的书桌。
每当要交作业时,她的作业总是会莫名其妙地消失。
她会被三五成群的女生堵在一个小小角落里,她们奚落着她,数落着她,讥笑怒骂着她。
日子一天天地过去。
她并非一个善良的姑娘,也不纯洁,住在“猫来了”八年的离思见惯了勾心斗角。
景婷见她渐渐被全班孤立,十分难过,每每都替她出头,许多女生见景婷也就渐渐消停。
景婷拉着离思的手,散步在校园中,手里拿着金释买来的奶茶,声音悦耳动听:“你呀,就是太善良了,我要是你,早就与那些女的撕破脸了,斗个鱼死网破,看她们还敢不敢!”
离思看着远方灰蒙蒙的天际,笑了笑:“是啊,我应该打得她们落花流水,跪地求饶。”
景婷嫣然一笑:“哈!这就对了嘛!”
离思笑着,操场中人来人往,篮球场上,金久与夜笙歌,乔凌宴,一起打着篮球。
离思的目光不由被篮球场上挥汗如雨的乔凌宴吸引了。
景婷挥舞着手,朝着篮球中央的金释大喊:“金久!金久!加油!”说着还飞送了一个吻。
金久回头活生生接着那个飞吻,回送了一个吻给景婷,景婷高兴得手舞足蹈,又手比了一个心形。
许是她目光太过热烈,惹来乔凌宴频频回头,皱着眉头的乔凌宴看向她那处,她急忙移开视线,装作看着其他人。
这一转眸,便凝在了夜笙歌身上,不好的记忆闪来,那次过敏令她躺在床上两个星期,她只能吃流食,瘦了好几斤,弄得个人憔悴,用景婷的话说:离思,你现在瘦得风都能吹倒。
原先肉肉的脸也变得瘦削,露出精致的轮廓。
景婷看她失神,用手顶了她一下随意问:“想什么呢?这么出神?”
“没什么。”
景婷顺着她的视线看去,是潇洒不羁的夜笙歌,夜笙歌还对着她风流一笑,笑如阳春三月,如沐春风。
“你该不会喜欢上夜笙歌了吧?”
离思被景婷的这个想法吓了一跳,怎么可能?
她怎么可能会喜欢夜笙歌!
他害的她过敏,那种悬在生死一线的感觉,脚踏进鬼门关挣扎的感觉令她一辈子都难以忘记,她又怎么会喜欢上他?
她不是受虐狂啊!
“怎么会?”
景婷疑惑:“真的?”
离思苦笑不得:“真的,比真金还真!”
景婷心底松了一口气说:“幸好,你不喜欢他。夜笙歌那人,*,表面放荡不羁,实则腹黑深沉。”景婷还在愤愤不平,诉说着夜笙歌的十恶不赦,为离思进行着洗脑。
离思笑了,景婷还真是了解夜笙歌呢!
“那金久呢?”
景婷一愣,好久说不出话来:“你...你..喜欢金久?”她忿怒地插着腰,嚷嚷着:“金久是我一个人的,谁也不许抢,包括你!”
离思说:“我并不喜欢金久,我只是想问,金久人如何而已。”
景婷再次确认:“真的?”
景婷的心中,金久完美俊帅,女生喜欢也不可置否,自然也包括苗小萌。
“我的姑奶奶,我真的不喜欢金久啊!”离思表情真挚,一脸真诚,只差指天发誓了。
景婷开怀大笑:“好啦,好啦,放过你。”
金久打完篮球,满头大汗地跑向景婷,抱着她打着圈儿:“宝贝,我要亲亲。”
夕阳下的景婷娇羞地捶打着金久的胸口,羞红了脸,嗔怒着:“讨厌,有人肯着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