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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六章 穿越异度世界(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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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夕被这所谓的‘父亲’抱出门去,一路上瞅见许多家仆以及贵族衣饰的客人兴冲冲地向他们见礼招呼,有的甚至尾随上来,不过通过一条甬道的过程,身后已经簇拥了大群‘追随者’,从他们七嘴八舌的言论中,叶夕渐渐知道了自己将要接收的‘洗礼’是怎么回事。

这里似乎没有‘牧师’一职,‘洗礼’由地位尊崇的大祭司所主持,在叶夕往常的概念中,‘大祭司’有着占卜未知能力以及与神保持互相沟通协调的特权,不过他们这里所谓的‘大祭司’似乎并非代指为统治阶级服务的特权阶级,而是单指叶家守护神,那名唤作‘青澜’的异兽苍龙。

或许,邀请地位高贵且并非人类的他胜任这一职责才是最好的抉择吧。

观察周围人们的服饰,建筑风格,莫不类似于古代中国的翻版,会突然从这些循规蹈矩的封建色彩传统中融合进‘洗礼’,‘灵异’和‘魔兽’的西方概念,也实在让人瞠目结舌。

不过叶夕现在对这一切都提不起兴趣,他只想要回去,回到悲剧发生之前,见到他的沐雪!

啊,沐雪,沐雪,你现在怎么样了?是否为我哭得肝肠寸断?

一想到妻子那布满泪痕的伤心欲绝的面庞,想到父母已经那么大的年纪,却要接受白发人送黑发人的事实,叶夕就觉得心里十分难受,正当不知所措的时候,他感觉到自己被‘父亲’送到了另一名青年男子的手中。

叶夕瞪大双眼,诧异地发现,眼前的身着大祭司装扮青年男子眉若远山,双眸好似浩瀚星空下耀眼的星辰,薄而温润的双唇勾勒出敏感柔和的曲线,瘦削白皙的脸庞上不经意地出一种中性微妙的美感。他不仅美得勾魂摄魄,让人更加惊心动魄的是,这位大祭司竟生得一副与他心爱的妻子云沐雪一模一样的容颜!

啊,沐雪,我的沐雪,是你么?是否你的思念已追随我穿越时空,以这种沉默却鲜明的方式来到这未知的世界?!

他们究竟在说些什么已经不重要了,叶夕只觉得突然间自己鼻子发酸,眼角发湿,胸中仿佛硬塞进了些什么似的堵得慌,他伸出双手,拼命地揪住青澜的衣襟,深吸口气,再也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哇’地一声放声大哭起来。

太多的痛苦,莫大的悲哀,不可抑制的思念,全都在这不顾一切的哭声中,得到淋漓尽致的宣泄!

到底是借着刚出生孩子的身体,叶夕也没太过过剩的力气,哭了一会,他便昏昏沉沉地睡了过去。洗礼具体怎么完成的不在他思考的范围之内,他只知道,他的沐雪并没有离开自己,而是附身在了自己的身边!

或许人家从来就生得这副容貌,或许一切只不过机缘巧合,或许什么关系都没有……

啊,一厢情愿也好,自我安慰也罢,就算是身陷漩涡中不幸的人手中抓住一根救命稻草吧,叶夕在睡梦中痛苦地挣扎着,自我催眠:他就是沐雪,沐雪,我的沐雪!

这样的残念一直根深蒂固地扎根于叶夕心底,在未来漫长的岁月中从未改变过。

事实却出人意料地残忍,从那以后,叶夕寻遍全族,却再也找不到那名恍若爱妻的大祭司了。

后来听人说,那作为大祭司的苍龙十分反对家族祖先曾创立的‘降妖师’一职,说什么‘打破了人类、灵异、妖兽之间的平衡,是要受到天谴的’,遂甚少出入叶家,当初也是看在叶家直系后裔诞生的份上才难得现身地为他祈福。

叶夕眼眸中的光芒逐渐暗淡下来,一颗心仿佛浸入冰凉的水中,渐渐沉了下去。

可是无论他心中多么难过,时光却不会为之停留,叶夕所拥有并且被忽略的内在才华也随着时间的推移,如同埋藏在沙子中的黄金般,逐渐绽放出泽泽光芒。

叶家父辈似乎历代在朝为官,并且官职似乎还都不小。整个家族坐落在光之帝国首都‘君临天下’城南方向,与皇城比邻而立,不仅地势繁华,占地面积亦颇具规模,家族中庭院花圃,小桥流水,亭台楼阁等应有尽有,建筑之精美阔绰仅次于皇帝居住的宫廷御苑。除了表面上的官场应酬之外,家中还有安排经营金银首饰、房地产、以及商盐等等,外界联系脉络及广而复杂,在这繁华似锦的天都中,也算得上是数一数二的豪富了。

盛极必衰,这句话在中国五千年君主制历史中被屡屡实践,叶夕在粗略了解家族地位、荣耀之后心中不免感慨:既然没有取而代之的野心,那么,倘若往后自己能继承这份家业,必然要处处谨慎,凡事尽量低调行事才是安定君心之上策。

只不过这都将是N久以后的事情,叶夕心想,当务之急是如何改变自己这种成天吃了睡、睡了吃,吃了再睡,睡了再吃……周而复始无限循环的小猪生活。当小猪固然幸福,可既然‘不幸’获得重生一次的机会,就应该懂得‘一寸光阴一寸金’的道理,当然不能如前世般将大把的孩童时光随意挥霍了啊。

叶小天两岁了,两岁,正是从婴孩向幼儿期过渡的一个转折点,经过漫长的大米虫生活,孩子开始会爬、会跳、会走路,会说简单的词句,会表达自己的个人意识,叶夕对这种转变非常之满意,两年的懈怠,不知道如今重操旧业会不会显得太过生疏?

对,他是服装设计师,是同事、朋友、上司口中那个拥有卓越智慧并且才艺过人的多面手。

因此,当花蓉——叶家少夫人&叶夕转世之后的母亲有意无意间抱起他随口问道:“小天,2岁生日想要什么礼物呢?”的时候,他瞄了一眼至今仍占据他一半床位的啊猫啊狗和洋娃娃,那些正是1岁时他们在他‘反对无效’的情况下硬塞给他的玩偶。这些色泽鲜艳模样愚笨的东西,在叶夕眼中都不过是丑陋的垃圾,从头到尾连碰都没有碰过,相信这样的后果足矣警示大人们,他们这一年前‘自作多情’的举动有多么失败。

叶小天,也就是叶夕转生到这个世界之后他新上任的老爹给他取的名字,同样在他无力反驳的情况下被定型并四下传播,到后来也不得不承认了。

花蓉自以为政策民主地扭头看了看站在她旁边的丈夫,二人相视一笑,并对儿子说不出一种有用的东西胸有成竹。

哼,典型的妇唱夫随!

叶小天在心中暗骂一句,看我让你们大吃一惊,到时候可站稳了别摔一跟头!他心里这么想,表面却仍做出一副冥思苦想的模样,好生回忆了一番,才将自己当初做服装设计时所用到的工具如数家珍般一一列出:“我要直尺、放码尺,比例尺,逗号尺,大刀尺,云形尺,曲线板,软尺,蛇尺,袖笼尺,还有圆规、铅笔、橡皮以及五百张一套的优质作图纸。”

一个满口乳牙、声音稚嫩的小娃娃,跟狮子开大口似的,一下子数出这么一套一套的文具用品,面不红心不跳,任谁见了都觉得可真够‘惊世骇俗’的。

“呃……”想来其中多数都是二人从未听说过的新奇玩意,出自这才两岁的幼儿口中,着实让人颇为汗颜。

“就是,嗯,绘图工具,”叶小天搬弄着他红嫩柔软的‘袖珍版’手指头,尝试着用他们能听懂的词汇解释:“比如画一些东西,图样或者建筑或者其他,所需要用到的东西。”当然刚才例举的各式弧形尺并不一定要全,可是必要的还是要有,实在不行的话,叶小天甚至准备将样图画出来委托他们找人定做。

“小天喜欢画画?”叶夫人不知道原来怀中这个相处两年的小米虫还有这样的天赋。

叶小天乖巧地点了点头,唆使夫人将他抱到房间靠窗的书桌旁的椅子上,努力趴在桌子上,伸长小手从笔筒中挑出一只细巧的毛笔,刚想爬上桌子去取砚台,却被唯恐他摔碎自己宝贝的老爹抢先一把夺过去,美其名曰:“小天想画什么,我来替你研墨。”

不画什么,只不过怕你们二位不识货,特意找张纸写下来而已。

前世的时候,因为老爸从小注重灌输自己和姐姐中国五千年文化历史,所以学习民乐和书法也成为了每天必备上演的功课,叶夕从小擅长隶书和小楷,姐姐叶薇则练就了一手出类拔萃的国画,自从上班过后每日忙碌,再练字的机会也就很少了。

可是,也不至于丢人现眼吧!叶小天手提小狼毫,暗自在心中给自己打气,有板有眼地蘸足了墨汁,又细细沿着砚台边沿刮利索了,这才以左手轻按住面前铺展开的宣纸边沿,右手不疾不徐地落笔,一笔一划地将方才自己开口索要的东西一样一样仔细地写下来。

不知是否局限于身体太过幼弱稚嫩的关系,叶小天觉得毛笔有点重,再加上自己站在椅子上伏案书写的姿势,下笔后出来的字迹虽然依旧保留了前世规整、严谨的形态,却远远丧失了笔韵中那种潇洒惬意的快感。不过令他欣慰的是:已经有宣纸了,很好很好,要是让自己在竹简上写字,该是一件多么痛苦的事情。

自然,叶小天一番水到渠成的才艺表演让旁边两位当爹当妈的目瞪口呆,2岁的孩子,按理说还处在走路跌跌撞撞,连话都说不完整几句,真不知道自己家的孩子这是哪家神仙投胎转世的,居然能写下这么多字来,字迹也完整谨慎,一个别字都没有,真是神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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