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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四章 入城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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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

神庭之内,跟着唐伯虎读书的苏昂差点岔气,想出去,却发现李太白早就醉得狠了,他这个做徒儿的,也不敢僭越着把恩师拽了回来。

而李太白醉眼惺忪,摸摸百里戈代表上造爵位的黑色束冠:“当我儿子?不成,你这沾书就睡着的连人话都听不懂,太笨,当徒儿的干儿子还成。”

瞧瞧,这话说的,被拒绝的百里戈满脸黑紫,但听到‘当徒儿的干儿子时’,豪侠的一双眼就咕噜噜的转,凑笑道:“您的徒儿,是谁来着?”

“当然是苏昂!”

李太白哈哈大笑:“好好好,我这个当恩师的就来做主,从今往后,你就是我家爱徒苏昂的干儿子了!”

“好咧干爹!”百里戈顺杆子爬。

酒肆的门口处,跟随而来的柳玉环和山鬼莜满脸黑线。

山鬼莜还小声的嘀咕一句:“这孽畜!谁说任侠都很傻的?我看他机灵得很。”

柳玉环深以为然的点了点头,看苏昂的眼神亮晶晶,水汪汪,星眸微转。

刚才的诗词好美,让她醉醺醺的,不饮而醉。

酒肆的糙汉子们也来贺喜,他们是粗人,只觉得《将进酒》好听,听过也就忘了,苏昂一来,掌柜的都喝得烂醉,也没记忆诗词。

柳玉环不想苏昂的诗词外流,所以在查探了这些后,就带着烂醉的苏昂等人快步离开,但她没有注意到,在角落的粗布幔子后,一个人捂着嘴,强忍着,硬是没有笑出声来。

好诗词!这是煊赫?不对,比煊赫更高!起码是十城共举!

苏呆子竟然这样念了出来?而且是醉酒后作的,很可能没有首次书写!

这人努力的在心里记忆诗词,忽的,粗布幔子被人扯开,秋老三把胸口的腱子肉拍得噼啪响。

“麻辣八字的!陈明你个畜生喝不起乡部的好酒,跑来喝咱们的糙酒还扯上幔子,是看不起老子么?老子看你不顺眼很久了,今个不揍你的话,老子就改姓冬!”

“一起揍9有我!”

“辣块妈妈的,往死里揍!”

“白眼狼的事情老子听说过,苏昂兄,苏昂兄……咦?苏昂兄什么时候走了?不管!老子是他的好兄弟,老子把他的那份一起揍了!”

一群人踉踉跄跄的涌上去,醉汉打人,端的没轻没重。

…………

一盏宫灯的熄灭,能换来恩师的一天帮助,但李太白喝醉回了文豪录,苏昂就重新掌控身体,满脸通红的,被三个干女儿灌醒酒汤。

柳玉环还把他摁在怀里,因为扮的是男儿身,所以在新找来的船家眼里,也没觉得怎么不对。

过了一天后,船只在岸边停下,众人也就下船,而在下船后,还需要往东走六十里路,才能到达陈安县城的区域。

他们加紧赶路,但苏昂还有醉意,就没发现他的神庭内部,本来熄灭的第七盏宫灯噼啪闪烁火苗。

只因为,那六十里外,繁华的陈安县城掀起了一阵躁乱风波……

县令统管衙门,把守森严。

已然不能说是把守森严了,甚至可以说成是门禁森严,在以前,虽然三步一岗五步一哨,但还是让人进的,而如今守门的都是两名十人什长,扬铁槊、跨长刀,就算百人将进去,也得有里面的大人传唤才成。

内堂之内,六盏灯架以斜枝承托三十六盏烛火,然而只点燃了两盏,省得费油。

公孙抚从来不喜欢这样的,他是文杰,喜欢灯火通明,但此时不一样,从东边的奇门郡来了一个人,这人喜欢俭朴,公孙抚就要按照人家的喜好来。

当然,不是那一位爱管闲事,而是人家的身份特殊,能让大王清都礼贤下士的人,就算他曾经是三孤少师,也得摆出一副十分敬仰的态度出来。

更何况,要是那一位的话,他也真的是特别敬仰。

那是一个任侠,却拥有让文杰赞叹的学识;

一个平民,却让吃着瑶国俸禄的将领们全都赧然退避。

就是这样的一个人物,来自奇门郡那个多山、地广人稀,但确实是大王清养士的地方,别说少点些灯火,就算让他三天不读书,他也愿意认了。

此时的他,就和文掾朱昴一起留在厅堂,随时等候人家的吩咐。

但三天过去了,对方从未露面。

“不成,我看荷大人也没什么吩咐,我就不等了,我去接徒儿!”公孙抚特别急躁,连‘本令’的称呼都丢掉了。

文掾朱昴站在台下望着县公,他很理解县公的情绪,要是他的话,也会忍不住想要敞开大门,敲锣打鼓的迎接苏昂。

毕竟是自己的徒儿,而且经历险境立功归来,县公大人已经四十六岁了,却只有两个徒儿,而最开始的大徒弟,更是绝不可能传承衣钵的那种了。

所以苏昂除掉黑虎,这样的大功劳,这样风光的时候,身为苏昂的尚师,县公大人想添上一把火,让苏昂得到的好处更多。

也想用镇碑传音,给苏昂多得些众生愿力。

但是以现在的情况,怎么去?镇碑传音那样兴师动众的事情,更不可能去做了。

他拦住公孙抚,摇头道:“大王好不容易请了荷大人出山,咱们做下官的,必须在这里等着,不然有失礼数。上官大人,你可不要一时冲动。”

“但不帮一把手,我枉为徒儿的尚师。”

“简单,杀黑虎这么大的事情,苏家子早晚能得到起码半县的众生愿力,但您想想啊,您出面的话,最多让他得到的早一些,并没有太大的好处,但如果荷大人感兴趣的话,只需要一句‘知道此人’,就等于两乡十三亭的百姓愿力呢。不如……咱们去拜会荷大人?”

闻言,公孙抚捋着胡须思考,随后脸色大喜。

两人立马动身,要往内堂的更里面去,但这时,忽的有人传音过来,声音十分清澈,仿佛一汪清泉里摇曳的雪白的荷。

“乡鄙之人已然知晓,这苏家子,不错。”

一句不错,乐得公孙抚一拍大腿,朝着声音传来的方向作揖拱手后,就回到内堂的长案后坐下。

手指抚摸桌上黑亮砚台,沉吟片刻后,笑道:“传—狱掾商镜、百人将广腾前来见了本令!”

有吏员前去传唤,没多久,狱掾商镜和广腾就在衙门的大门口碰到了,广腾穿着一身精铁盔甲,样子很精神,但只是一个碰面,裹在黑袍里的狱掾商镜,就很敏锐的捕捉到他手甲缝隙里露出的红线。

在瑶国,红线可不代表姻缘,而是代表血。

所谓‘心头血,满腔恨,削骨割肉相下酒’,这就是任侠的规矩了,而且名气和实力只要稍微差那么一丁点的任侠,还没资格使用这种规矩。

所以,如果看见哪个断臂、断手的任侠,可别以为人家残废了好欺负,这样的人为了心里畅快毫无顾忌,其本身,更是名动一方的豪杰!

就比如当今大王清座下的死士孟,曾去搭救受困于千丈崖的义兄,结果晚到了一步,就拔剑断臂,对天哭啸道:“兄长,愚弟来晚了,来晚了呐!”其后,又拖着残破的身子血战三天,把整个千丈崖的精怪和盗匪屠杀殆尽。

这样的人,谁敢小觑?

然而,狱掾商镜却不屑一顾。

“莽夫所谓的血性?”他冲着广腾嗤笑。

咔嚓!

一声响,利剑出鞘半截,剑身雪亮,映照人影也让人心里发寒。

而看着广腾自动出鞘的长剑,狱掾商镜的黑袍罩帽下有红光连闪,最后一声不吭,埋头走进了大门。

“胆小如鼠的方士!”

这一次,轮到广腾嗤笑了,昂然阔步的越过商镜。

略微抬起两根手指,身后的凶狼还有跟随而来的士卒们,兵甲响成一声,顿时咔嚓站直。

眯缝着小眼看着广腾进入大门,等看不见人了,凶狼在衙门口一站,两个守门的什长都赶忙退避,任由他不修边幅的往地上一蹲。

稍后,一个什长凑过来,小心的问道:“凶狼大哥,咱们百将今天的情绪不对劲啊,要是以前的话,才不会搭理没脸见人的狱掾。”

凶狼睥眼一看,认得是自己的同袍,都在广腾手下的,也不给什么面子,一瞪眼,怒道:“滚一边去,百将大人也是你能嚼舌根的?再放出半个字来,老子抹了你的喉咙!”

眼看对方赶紧躲开,凶狼一撇嘴,眼底闪出忧虑的神色。

是啊,百将大人的情绪是不怎么对劲,苏家子的名头太盛了,这是影响了百将大人的心绪,甚至影响了修行。

不成,绝对不成!

陈安县只能有一个天之骄子,必须是百将大人!

苏家子所谓的后起之秀,算什么东西?

凶狼思考着,眼中有凶光连闪。

…………

六十里路,其实算不上多远的距离。

在苏昂等人中,除了小奴鸢的身子骨弱,别的都不把这点路程放在眼里,季然把马匹让给了小奴鸢,就很快到了陈安县城。

在他们来到县城的大门处时,却发现城门口多了好几个士卒,士卒旁边也多了一个牌子,上面写着几个字:入城三半两。

也就是三个半两钱,旁边的一个篓子里都装了不少,应该就是今天赚取的。

“什么时候要收入城税了?”

苏昂皱了皱眉头,残余的酒劲一下子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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