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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滴血,沾在胡杨的眉心。
眨眼的工夫,竟好似被吸了进去,看上去很是神奇。
半分钟后。
胡杨苏醒了过来。
这老头的办法,还真管用,而且,这片刻的工夫,胡杨脸上和脖子上的疹子已经下去了不少,热狗状的嘴唇也快消了。
邋遢老头微微一笑,看着胡杨,说道:“小兄弟,有没有感觉好一些呢!”
胡杨正要道谢,老头却说:“不用谢我,是我孙子于得水救了你,他才是你最正宗的救命恩人!”
“于得水!”
胡杨重复了这个名字,在他阴冷的眼神之中,这一瞬间,竟透出几分忧郁温暖的神色。他似乎想起了什么,然后,就那么盯着于得水,目不转睛。
于得水被盯得头皮发麻。
“喂……你醒了,不会还想杀了我吧?抱歉,我还有大蒜,分分钟弄你一脸的!”于得水摸了下口袋,的确还有一头大蒜。
胡杨回过神来,苦笑一声,他拱手,道:“多谢你的救命之恩!实不相瞒,我身上有些案底,见不得光,不能进医院,刚才,也只是迫不得已才那么说的。”
听到这话,于得水长舒了一口气。
怎么不早说,真是吓坏宝宝的七窍玲珑心了。
不过,这话说完了,胡杨还是盯着于得水看。
胡杨情况来的突然,去的也很快,这会儿已经好的差不多了,应该没什么问题。然后,于得水就带着李慧,跟那邋遢老头一块儿离开了。
刚走出去几步。
“于得水!”胡杨喊了一声。
“咋了?”于得水回头问。
“没什么,留个微信,你不是要淘宝链接吗?”胡杨说道。
“137……我手机号就是微信号,加好友记得备注,我号上人多!”搞笑,我不过是开玩笑的,你还真给啊!
胡杨将那个手机号给记了下来。
在于得水离开之后,胡杨低声自语道:“水鸭子,真的是你!”
说这话的时候,胡杨那冰冷的脸上,露出了几分温暖的神色,而那种神色,似乎是从十分遥远的回忆中来的。
……
两个小时后。
烂尾楼楼下,一个人只穿了一条破破烂烂的红内裤,踉踉跄跄的从里边跑出来。
这人正是王长平。
鬼物杀人损阴德,就算将来有机会入阴,也会被罚入地狱受苦,而不能直接进入轮回道投胎。所以,那白眼厉鬼和其他那些鬼,就只是肆意蹂躏了王长平一番,还把他的衣服给扒了,玩的差不多了,解气了,也就把他给放了。
王长平刚出门,他脚下不知道踩到了什么东西,圆滚滚的,整个人一下子失去平衡摔了个狗吃屎。
回头一看,发现一头大蒜散成了好几瓣儿。
王长平爬起来,怒火中烧,一口气把大蒜踩了个稀巴烂。
他紧紧地握着拳头,牙齿咬得咯吱作响。
“于得水,咱们走着瞧,我王长平不做了你,誓不为人!”
“誓不为人,那做个鬼,怎样?”
“谁?”
王长平听到这声音,吓得拔腿就跑。
他跑之后,墙后边的阴暗角落里,白眼厉鬼跟旁边的鬼说:“怎么样,我模仿于大师的声音,像吗?”
“像。”
……
某个别墅院之中。
一个梳着背头的男人,一把将贵重的秘色瓷盖碗茶杯砸在地上。
茶杯顿时粉碎四溅。
“废物!”
“都他妈的废物,连一个女人都搞不定,你们活着,跟他妈的咸鱼有什么区别?”
底下跪着的黑西装,也不敢抬头,额头上的冷汗都下来了,他低声说道:“程总,要不是您花大价钱雇佣的那个高手放水,这事肯定就成了!”
“什么意思?”背头男人问。
“那个叫于得水的,不过是个大一的学生,您雇佣那位可是高手。都还没动手,那个人就自己躺地上认输了,程总您说,这不是放水是什么?”
“于得水……于得水,你说这些,我倒是有些好奇了,这于得水到底是个什么狗东西,竟能让胡杨那样杀人不眨眼的东西放水,他难不成还有什么魔力?”话到这里,背头男人想到了自己雇佣的另外一个人,他问:“王长平呢,他不是号称自己是正八品天师,手上不是还有厉鬼吗,人呢?”
黑西装的脸,抽搐了一下。
“程总,我不知道该怎么说,您还是看新闻吧!”
“什么新闻?”
看了那条视频新闻,背头男人冷哼一声,骂道:“垃圾,就这熊样,还敢自称天师!”
他顿了顿。
“看来,只好让他去了!”
“程总,您说的是谁?”
“还能有谁?”
“难……难道……是他?”
那黑西装大惊失色,他想到一个令他毛骨悚然的名字。
背头男人嘴角微微一扬,露出几分邪笑。
“等着看吧,咱们马上,给那小子点儿惊喜!”
背头男人拿出手机,拨通了一个号码。
……
在回去的路上,于得水问了李慧。
问她昨天晚上,到底发生了什么,李慧倒也没有隐瞒,她说,她在于得水走之后,就出去办事了。
最近她一直关注新闻,可是,并没有看到那个变态被抓的消息。所以,她想要出去调查,没想到,刚出门,就被王长平那些人给盯上了。
“李慧,你放心,那死变态跑不了,我一定会找到他的!”
李慧微微点头。
在外边安置好了李慧,于得水就回学校宿舍了。
刚到宿舍的时候。
于得水就听见朱小光,和另外一个室友在议论,说什么有个傻逼,大白天就穿个破大裤衩裸奔,都上头条了。
“叮当!”
消息又转发于得水了。
于得水打开一看,眼睛一眯。
我去,这不是王长平吗?
穿个大红裤衩裸奔,没想到,他还有这个癖好?当然,他也知道,这肯定就是白眼厉鬼他们做的。只是没想到,它们几个竟会放了王长平,这种社会渣滓根本就不该活着。
似乎听到于得水嘟囔着什么,朱小光问:“水哥,你认识他?”
于得水一笑,说道:“开玩笑,怎么可能,我怎么会认识这种大傻逼,你们水哥认识的,可都是大人物……”
朱小光撇嘴。
心说,水哥膨胀了!
这时候,宿舍走廊里突然传来了嘈杂声。
朱小光的好奇心强,跑出去看了一遍,回来的时候,朱小光两眼放光,于得水问他咋了?他说:“豪车,美女,就在外边,我觉得我要恋爱了,全身心沦陷,不可自拔那种!”
“哦!然后呢?”于得水倒是没多少兴趣,豪车又不是自己的,美女也不是自己的,关自己什么事呢?
但是朱小光,非得拉着于得水出去。
从走到间窗户往外扫了一眼,于得水看到一辆红色的宾利欧陆gt停在外边,他眉毛一挑,心说,我去,还真是豪车,在学校里,还真不多见。
“还有宇宙级别的美女呢,在宿管大妈那儿登记,但是,宿管大妈一身横肉挡着,就是不让进!”朱小光说道。
跟着朱小光,到了宿舍大门附近。
那边已经有不少学生了,一个个屌丝宅,眼睛都快跳出去了。
宾利上下来的那个美女,让他们瞅一眼,就已经没有办法移开自己的目光了。
所有人都在议论。
她是谁?
来这里找谁?
当看到那个美女的时候,于得水不由得一愣,随口说了一句:“怎么是她?”
朱小光停住脚步,他听到了于得水的这句话。
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这句话的言外之意,不就是于得水认识这位绝世佳人吗?朱小光看着于得水,问:“水哥,你开挂了吗?”
“没有,没有,我跟她没什么关系,就是认识而已。”
于得水轻描淡写。
此时,其实于得水内心也是有些惊讶的。
他前几次去程琳琳家,程琳琳都是素颜淡妆,属于清新淡雅那种美人。今日倒是那种十分靓丽的妆容,配上闪亮的红色高跟鞋,的确是足够惊艳的。
欲把西湖比西子,淡妆浓抹总相宜,说得就是程琳琳这样的美人。
这时候,程琳琳也看到了人群后边的于得水。
“他来了,我找的人是他!”
程琳琳指着这边的于得水,顿时,所有人的目光都定格在于得水的脸上。
“我去,找这小子,不是搞错了吧?”
“就算是包小白脸,也得找个像我这样帅气的,怎么会找他?”
“切,女神的审美,怎么会那么特别!”
“……”
其实,于得水本人长得还算可以,个子高,轮廓清晰,五官也不错,只是皮肤略显黝黑,不修边幅。
而这些屌丝宅的议论,大都是因嫉妒而生。
那屌丝宅很不情愿的让开了一条道,程琳琳走过去,到于得水面前,说道:“于先生,酒店餐厅我已经安排好了……”
“不用了吧,我刚订了盖饭!”
人群中一片哄笑。
“于先生,请您给我一次机会。”
这话,仿佛一支支冷箭,将在场的屌丝宅全部贯穿。不行,我想静静……
“好吧!”
于得水答应了下来,看起来很勉强的样子。
然后,于得水就和程琳琳一起,离开了学校宿舍,上了车。走的时候,于得水还回头冲朱小光喊道:“小光,我那番茄炒蛋盖饭,帮我退一下!”
屌丝宅们听到这话,纷纷冲于得水竖了中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