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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4章 金鼎之城,通天剑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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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轻云听的入迷,但秦风讲了一部分后,就站起身来,笑了笑。

“先赶路吧,等到了军营安顿下来,我再说的详细一些。”

莫轻云正听的起劲,他却突然停下,不由白了他一眼。

可现在确实是赶路要紧,她知道轻重缓急,并不强求。

两人一起翻身上马,扬鞭而去。

之后每次休息,莫轻云都缠着秦风,让他多讲一些。

秦风也无所谓,知道什么就说什么,就当闲时聊天了。

但是,夜里休息的时候,莫轻云听的入迷,都不想离开他的房间,就让他很无语了。

最后还是他狠下心来,把莫轻云推出门去,夜里才能睡个好觉。

从北斗城到飞龙军现在的驻地,快马加鞭大概要五天时间。

夜里他们肯定是要休息的,毕竟不是铁人。

好在这一路都有城镇客栈,再不济也有村庄可以留宿。

孤男寡女同行一路,路人都以为他们是夫妻,次数多了之后他们都懒得再去解释。

秦风前世就是军人,对兵法的研究自然很多。

于是莫轻云这一路上听他讲的越多,对他就越崇拜。

几天过去,她已经彻底变成了秦风的小迷妹。

端茶倒水捶肩捶背,无微不至,几乎变成了他的贴身丫环。

这让秦风非常无语。

好好的女将军,就因为他讲了一些兵法,就变成这样,至于么?

他也就是纸上谈兵而已,从未亲身实践过。

那是和平时代啊,祖国已经好几十年没有过战争了。

所以莫轻云对他越体贴,他心里就越发虚。

第四天傍晚,两人赶在太阳落山前,进入了一座城池。

在城里休息一夜,明天应该能在入夜前,赶到飞龙军的驻地。

这座城池,名为“金鼎城”。

这里已经是魔云山脉的边缘,地形崎岖,山峦叠起,交通并不便利。

得名于建城之初,皇室铸了一个金鼎送来,当作镇城重器。

因为,这是一座地势险要的重城。

之所以说它是重城,是因为在这个位置,魔云山脉有一条峡谷。

这条峡谷,本来是没有的。

而是几百年前,被一位不世强者,一剑劈出来的。

那是一道通天剑痕,从魔云山脉西边的大秦帝国,截断了山脉,一直延伸到了这里。

大秦帝国的军队,由此峡谷而入,侵入了魔云国。

魔云国组织起军队,发起反击。

也就是,现在的飞龙军。

两国交战数百年,不分胜负,却都死伤惨重。

加上时常有妖物从山脉里冲出来,袭击路人、村庄。

导致这里的民风极为彪悍,和安宁祥和的北斗城多有不同。

刚一进城,秦风便察觉到了许多不太友好的目光。

但见他和莫轻云一起时,这些不友善的目光纷纷散去。

“秦风,记住别离我太远。”莫轻云驾马贴近秦风,低声说道。

“时常有大秦的探子混进来,所以城里的人警惕之心很强。你别离开我身边,不然生面孔在城里容易出事。”

“好。”秦风点了点头。

大秦帝国,倒是让他想起了,前世两千年前的那个大秦帝国。

当然,他知道这只是碰巧同名而已,历史上的朝代和国家也多有重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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