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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湖。断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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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里挑灯看剑,梦回吹角连营。八百里分麾下炙,五十弦翻塞外声。沙场秋点兵。

马作的卢飞快,弓如霹雳弦惊。了却君王天下事,赢得生前身后名。可怜白发生!

辛弃疾——《破阵子》为陈同甫赋壮词以寄之

西湖。断桥

此时是宣德初年,距明成祖永乐年已经整整过了二十三年了。在这二十三年里大明王朝经过了明成祖、明仁宗、明宣宗的不懈努力,大明王朝终于迎来了它的第一个盛世--------------------仁宣之治。

如果要说大明的奠基者那非明太祖朱元璋和明成祖朱棣莫属,但要对明朝的繁荣富强做出最大贡献的那就要说明仁宗朱高炽和明宣宗朱瞻基了。虽说他们没有像祖父和父亲那样的赫赫战功,但他们都以自己的方式给天下带来了安定和繁荣,在他们的治理下大明王朝一天比一天的繁荣富强。明宣宗在位时间不是很长只有十年,加上他父亲一起总共也只有短短的十一余年而已,但他却懂得老百姓要的是什么休养生息清静养民。爷爷明成祖一生征战大漠,留给老百姓是无穷的痛苦,所以到了永乐后期,很多地方已经出现了逃荒的现象,生产也遭受了很大的破坏,他没有爷爷那么伟大的志向,但他很明白,现在已到了休养生息的时候了。在他执政的十年里,每天勤勤恳恳,工作加班,听取大臣们的意见,处理各种朝政,能够妥善处理和蒙古的冲突问题,能不动兵尽量不动,所以在他的统治时期,一直没有出什么大事。

而此时刚刚好是他开始治理这个国家的时候了,此时的江南是正值初春之际,由于新皇帝实施了一系列的休养生息的法令和政策,所以老百姓身上的负担也减轻了不少,也都要感谢当今圣上的英明,加上浓冬刚过,天气一时回暖,整个江南是呈现一片勃勃生机。而此时有为胜者当数人间天堂的苏杭二州了。自古以来杭州就为一些江湖文人侠客聚居的理想的天地。

而此时的的西湖早已挤满了各种文人侠客。加上春初之际各种农田的活计都还没有开始耕作,所以当地的老百姓也都乘着休闲的日子带着老婆孩子一起走进了这人间的天堂。老百姓似乎不太懂得欣赏西湖的美色,他们更多的是来西湖的岳飞的祠前来拜祭拜祭这位英雄,在他们的眼里这样的一个大英雄才是他们应该看的,至于其他的湖光山色他们没有过多的留恋和观看,在他们的意识里,这里再美都不属于他们的,属于他们的只是家里的那几亩地和岳王爷。这位一百多年前的英雄在他们老百姓的心里,那就是神明。在他们的心里,朝廷里只有人人像岳王爷那样的忠臣,他们的日子才会好过一点。

岳飞的庙前此时此刻都积满了人,更多的是当地的老百姓,但也有少数的文人侠客。但他们和这些当地的老百姓一样只是为了拜祭拜祭这位英雄,更多的时候是为了一睹英雄的威严。所以不多时,庙前已经没有多少的人了。老人和孝受不了这夹杂着浓冬的寒气,早早的吵着回家了,剩下的也都被西湖的各个美丽的景色所吸引着,一步步的离开了岳飞的庙。

然而我们会发现从始至终,有一个身影没有离开过岳王爷的庙里。他一直留念在岳王爷的一首《满江红》词上,嘴里不时的叨念着这首岳王爷的名词:

怒发冲冠,凭栏处、潇潇雨歇。抬望眼、仰天长啸,壮怀激烈。三十功名尘与土,八千里路云和月。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靖康耻,犹未雪;臣子恨,何时灭?驾长车踏破、贺兰山缺。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待从头、收拾旧山河,朝天阙。

他念的声音不大,但很念得很有激情,念到动情时,我们还可以看见他不时的用自己的衣袖擦拭着自己的眼泪呢。他看上去二十几岁的光景,身板很直。他着着一件纯白色的长衫,那白色如同没锤炼过后的石灰。他始终背着手站在岳王爷的雕像前,还不时的用手抚摸着岳王爷的后背上的“精忠报国”四个大字。

西湖的人慢慢的变少了,毕竟是初春,寒意还是很浓,虽说西湖的景色迷人,但要人挨着冻来看风景,似乎没有多少人能愿意长时间的欣赏下去的。但他一直都在欣赏着岳王爷的祠,似乎一丁点都没有感到这初春的阵阵寒意。

“少爷,少爷……老爷让我来找你回家吃饭了?”声音是从西湖的另一面传过来的,听传过来的声音,我们可以听得出,来人是一个年老的老人。不然,来人终于气虚踹踹的来到了岳飞的庙前。看老人的样子,来前世跑步过来的。

“少爷……少爷……老……爷让我来找你回家吃午饭了!”来人的年龄大概有五十几岁的样子,中等身材、也许是生活的过度劳累,总之整个身体过早的弓了起来,所以身体略显得矮小,他穿着一身淡灰色的长袍,脸上的罐骨过早的突了出来,此时他脸上是一脸的焦急和关心,看样子,他很爱惜他的小主人。

“哦!都到中午了,这日头可过得真快啊?”这少年说完还抬头看了看天上不太耀眼的太阳。“是啊。这日头过得很快,那是因为少爷在此玩得认真。要是我啊,这样认真的看东西,那可样为难了,那我巴不得这日头过得快一点呢?”说完他还抬头看了看自己眼前的这座岳王爷庙。在他的眼里这样的庙里除了岳王爷的金像值得看一下以外,似乎没有什么好看的,那一个好看的大字,一幅幅的画面似乎也没什么好看的,还比不上挂在家里的那些风景画。可少爷为什么能看上一个中午呢?这点他实在想不通。“少爷,咱回家吧?要不然姥爷和夫人可等不及了,家里还等着你回家开饭呢?”“喔,我到忘了。那我们这就走吧。”可这少年嘴上说走,脚底下并没有摞动半步,看得出这个少年并没有想走的意思。

“我说少爷,咱走吧。你要是实在想看,咱可以吃晚饭再来看啊,这里的东西又不会跑了,离咱家又不是很远,咱何必为了看这么一会儿耽误了吃饭的时间呢?再说了这里就那么点东西也没什么好看的,除了看看岳王爷,好像就没剩下什么好看的东西,墙上的几幅字画还没家里的好看呢!”来人急急躁燥的对这个少年说了一大通,但少年似乎还是很留念这里的景色。直到日头确实是晚了,这个少年这才在来人的催促下踏上了回家的路。

“福伯“。“恩”。“你说老百姓为什么那么的怀念岳王爷呢?。”“恩,这个……少爷,我不是很懂,但有一条我想我是知道的。”“什么?”“岳王爷忠于国家忠于皇上啊!这一点我想我是知道的。”“哦,也许就是这样吧,老百姓也许并不懂得什么江山社稷,但他们懂得爱憎分明,善与恶。这也许就是老百姓。”少年似乎很感慨,只是他的那种感慨和他的年龄很不配,毕竟他只有二十岁左右一个文弱的少年而已。

少年并没有走多快,他此时似乎在思考着什么,嘴巴不停的在悼念着什么,右手不停在挥舞着。来人似乎对自己的少爷很了解,此时似乎知道自己的少爷要干什么,他并没有像刚才那样拼命的催促着少年回家,只是安静的弓着背跟在少年的后面,时不时的提醒着路的两旁。

终于少年停了挥舞的手和叨念的嘴,但很快少年的嘴里再次的发出了声音,很快这个声音变成了文字:

《岳忠武王祠》

匹马南来渡浙河,汴城宫阙远嵯峨。

中兴诸将谁降敌,负国奸臣主议和。

黄叶古祠寒雨积,清山荒冢白云多。

如何一别朱仙镇,不见将军奏凯歌

少年叨念的是一首自己刚刚做的一首诗,少年似乎很激动,虽说念的声音不大,但很悲愤。声声发自肺腑,所以少年叨念完这首诗时,他的两个雪白脸庞因悲愤早已变得通红。

“恩……不错是一首好诗啊”。声音是从少年的左边传过来的。顺着声音少年和来人将眼睛望向了声音发出的地方。少年发现,这声音来自一座桥上。少年是个读过书人,知道这座桥叫做断桥,是当年白素贞和许仙相遇的地方,所以一般的时候,这座桥都会有一些游人来观赏,但大多数为西湖附近的达官贵人的小姐和夫人以及那些还没有出家的农家小姑娘。所以在断桥游玩的大多为女人。但今天少年看见的是一个男人,而且还是一个翩翩美少年。他的背后背着一把长长的宝剑,宝剑比一般江湖人的剑要稍微的长了半寸。他穿着一身雪白雪白的长袍。整个面部都长得很是俊美。少年自己自认为自己长得还不错。但不知为什么此时看了桥上的这个和自己一般大小的少年,觉得他的身上有一种异样的美。这种美很少见,但很耐看。为此少年抬头最次看了看桥上的少年发现他正拿着一双好看的眼睛注视着桥下面的他们。

“喂,刚才那首诗是你写的吗?”“哦,一时之作而已,没什么。”说完少年向桥上的那位少年抬了抬手。桥上的少年也意思的拱了拱手。“兄台贵姓”?“我姓于单名一个谦,字廷益,号节庵。钱塘江人氏。到此刻我们才知道这个吟诗的少年叫于谦,此时的他只是一个游玩的读书人,可谁想到在二十年后,他将挺身而出,奋力挽救国家的危亡,并成就伟大的事业,千古流芳。

“这位是我家的管家,姓徐名清福,也是钱塘江人氏。不知兄台贵姓啊?”“我啊,我的名字可就奇怪了,一般的人我还真不想告诉他呢,不过今天我心情好,刚好我刚才又偷听了你的好诗,所以就当我回你一份人情了,我姓景,名若轩。也是钱塘江人氏。”“呵呵……感情大家都是同道中人了。”“是啊,古人云:有缘千里来相会,无缘对面手来牵。感情我们今天是有缘了”。“这个自然”。“那不于找个地方好好喝两杯,怎么样?”说完这个名叫景若轩的少年展身一纵从断桥上轻轻的飘落了下来。看的出这个少年是练过武功的而且功力还不浅。因为要从不高的断桥上飞身下来,这个并不难,很多的武林人物都能办得到,但要从断桥上展身飞过断桥下面的西湖并不沾一点水分,这份功力一般的江湖高手都不一定能办得到,至少江湖上能办得到的都是数一数二的武林高手。这一点于谦是知道的,虽说他是文弱的读书人,但父亲于人来是朝廷命官,和一般江湖上的武林高手都有些来往,所以年少的时候,于谦总是喜欢听于父讲一些江湖武林高手的狭义的精神和高超的武艺,并对之很是向往,但他家是世代书香门第,读书也就是他生下来的使命。记得在年少的时候,家里来了一位和尚,拿着一把很重的禅杖和一圈很大的佛珠。他的手很大,双手很有力气,轻轻的就将于谦抱了起来,抱起来的时候,于谦感觉就想在飞一样,记得和尚将他抱着看了很久,而后对父亲说了于谦一生都为之奋斗的话“这是将来大明救世的宰相呀。”

于谦记得那年他七岁,那个大和尚在他家住了整整三天,在这三天里大和尚抱着他讲了整整三天的江湖上的各种传奇。并让他了解了很多的武林武功。可三天后,大和尚就不知所踪了,直到后来福伯告诉他,大和尚是一个武林高手,到他家来是让他的父亲帮忙救一个人,那个人对老百姓很重要,但父亲和大和尚都没有将那个人救下来,并且大和尚还为此犯了事,大和尚为了不连累他们家人,所以在一个黑色的夜里悄悄的离开了他们家。

从那时起,小小的他心里就记住了一个真理,一个人的武功再高都有限,挡不住敌人的千军万马。所以要想真正的精忠报国那只有一个途径——读书,考科举。总那一刻起小小的于谦就将自己完全交给了那厚厚的诗书了。终于皇天不负苦心人,永乐十九年(1421年)成为进士。

“哎,我说于谦兄,你到底去不去啊?”少年似乎有点不耐烦了,所以问话的时候声音未免大了点,这时站在一旁的福伯似乎也对桥上的少年不满了要知道在家,连姥爷和夫人都对少爷说话客客气气的,从小到大他就没有看见老爷和夫人对少爷凶过过更不说像这样大声的嚷嚷。这在他们于府是从来没有过的事,也是不可想象的事情。他看了看从桥上飞身下来的少年,不知怎么的他从心里就有点反感,至于为什么,他自己也说不上来,并不是他对他家少爷那样没礼貌的大声嚷嚷,这点似乎没什么,在他的印象里,少爷是一个很随和的人,也是一个很好的人,府里的人上到老爷夫人,下到他和佣人无不对他充满着喜爱和敬爱。可不知今天他看见这个少年心里就有点不舒服。至于为什么他自己也不知道,也许就是他的武功和他背上的那把宝剑吧。在他的印象里,那些所谓的武林高手没有一个是好人,大多数都是打着为老百姓谋福利的旗号,到处干得都是一些欺压老百姓的勾当,这些所谓的江湖的事,他并知道,但在于府他是总管每天都见到一些所谓的武林高手,见面的时候他们总是对着他谈起着江湖上的种种见不得人的事,听多了,让他的心里不由的起了厌恶的心里。所以今天他一看见桥上的那个少年背着一把宝剑心里就厌恶。

“少爷,我们回家吧,姥爷和夫人还在家等着你回家吃饭呢?”说完他拉了拉于谦的右手。由于惯性,于谦的身体也不由自主的跟着福伯走动了起来。“哎,好不容易碰到一个气味相投的人又走了,还准备去喝两杯,看来是不行了”。“哎,看来知音难求啊!”

“若轩兄,我去”!这下意外到出景若轩的意外,本来他就看见了于谦被他的管家给拉走了,可此刻于谦却笔直笔直的站在自己的面前了,并还要和他一起去喝酒,这个变化来得太突然,所以一下子他都忘记了该去干吗?“艾,若轩兄,走吧。”“那里去啊……啊?”“喝酒啊”!“喝酒?哦?喝酒……”。“那里喝啊?”突然的变化似乎让背剑的少年适应不了,一时对着于谦的提问不知所措。本来他是看着于谦走的,而且他也看得出于谦并没有想和他喝酒的意思,并且通过对话和于谦的衣着他就看出于谦是一个官宦家的公子,他也知道像他们那样的人家里,礼仪必定很重要,所以既然让老管家出来找他回家吃饭了。他本来是拿喝酒来试试于谦的,并没有当真的,因为平时都是他一个人喝酒,他都习惯了一个人喝酒,在他看来一个人喝酒也没什么不好,但不知为什么他今天对于谦有说不出来的亲切,所以在说话的时候,他都带着嚷嚷的叫声,并不是他故意的,因为他平时很少和人说话,自从在十三年前他的父亲被宫里的太监害死了,他就再也没和别人说过话,除了师傅不痴和尚,他就没有和别的人说上什么话,在他七岁那年,父亲得罪了宫里的太监王振,从那一刻他的心就没有安静过,先是父亲被杀,接着母亲自杀。他就开始不说话了,用一双冷峻的心去看待这个世道。为了强大和为父亲报仇,他选择了随师傅不痴和尚练习武艺。不痴和尚是父亲生前的生死之交。他为了救父亲曾经还找过于连大人,但后来还是没有将父亲救出来,父亲还是被太监王振害死了,不痴和尚一时气愤杀了王振身边的一个管事的太监,那时王振的实力还不是很强大,加上不痴和尚有一身高强的武艺,所以并没有全国通杀他,但秘密的派了不少宫里的高手来追杀他,为了不连累于大人,不痴和尚置身带着他远走大漠,在大漠的这十三年里,他拜了不痴和尚为师。从此他就开始跟着不痴和尚学习他那高强的武功了,直到前些日子,他才将不痴和尚的天山十三式剑法和燕子飞轻功、菩提内功心法学会了。在大漠的十三年里,不痴和尚不停的谈论着当前他和于大人为了营救自己父亲的事迹,每次讲到一半的时候,他总是不停的大骂王振,骂到最后,他自己也不骂了,在大漠的十三年里,他除了每天认真的习练不痴和尚传授的武艺,就是不停的听不痴和尚谈论一个人,每次谈论的时候,他总是发现师傅的脸上总是充满了笑容。对这个人总是不停的大加赞赏,还告诫他以后如果遇到这个人就一定要好好的保护他,不管他让他干什么都要干。每次师傅讲他的时候,他总是想知道这个人的名字和为什么要自己那么做,但每次他都没有问。直到在他十二岁那年,师傅突然从出去了一个多月,并让他不要偷懒。但师父并没有告诉他,他去那里,只是告诉他,他要远行一趟。

一个多月后,师傅回来了,还给他带来了很多好吃的梨和好吃的葡萄。他当时吃得很是开心。他到现在他记得师傅那天回来很高兴,晚上睡觉的时候,他还不停的念着一首诗:

《石灰吟》

千锤万击出深山,烈火焚烧若等闲。

粉身碎骨全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间。

师傅念得很大声也很高兴,他看到师傅那么的高兴,所以他也忍不住的说是好诗,不曾想到平时严厉的师傅那晚听到他说念的是一首好诗时,很是很激动,为此他感到很是不解,为此他打着胆子问起了师傅这首诗是谁写的。那一晚他记得很是真切,师傅对他的问话并没有半点的不高兴,相反他很是高兴。他将他拉到了自己的身旁,将这首诗对着他反复的念了两遍,而后很严肃的告诉了他写这首的人,他叫于谦,字廷益,号节庵,钱塘人。于是那一晚他就记住了这个叫于谦的人。

后来他才知道师父那一个月里,只身去了中原,为的就是看于谦,并且还打听到了于谦在永乐十九年,考中了进士。

他常常听到师傅一个人谈论着于谦,在他的记忆里最深的一句话就是“这是将来救世的宰相呀”。当时的他还小,加上每天还有许多的武功要练习,所以当时他没什么,可随着年龄大了,他心里总有一种欲望,随着武艺的精进,年龄的增大,他心里的那个欲望就越来越强烈,那就是亲眼见一见于谦这个人,和他一起痛痛快快的喝一场酒。酒是在他十六岁那年学会的,一个年轻的少年每天要练习很多的武功的精要,加上大漠的夜里气温变化很大,常常白天很热,夜里很冷很冷。有时为了抗寒,他也喝上一口,慢慢的他发现他越喝越想喝了,渐渐的他发现酒的确是个好东西,不仅能帮助他对抗大漠夜里的寒气,还可以帮他解乏,有时累了他就会喝上一两口,慢慢的一两口,变一两续了。就这样他喝上了酒。

对于他喝酒,师傅从来都没有干涉过他,只是让他不要将自己给喝醉了,他常常对他说“一个真正的侠客是不会喝醉酒的”。师傅说这句话的时候表情是异样的沉重,他到现在还能回忆起师傅当时说这句话时候的表情。对于师傅的话他是从来没有怀疑的,就好像他一直坚定一个少年就是大明的救世宰相一样。对于他说的话,他一直都认为是对的,所以他从来都没有忘记。因此他喝了四年的酒,从来都没有将自己喝醉,因为他坚信“一个真正的侠客是不会喝醉酒的”。

“若轩兄,我到知道一个好喝酒的地方,你跟我来吧。”“啊,哦,好”

于谦说完就带着景若轩上了断桥,沿着桥面走了补个多钟头,景若轩就看见前面有一家很熊小的酒家,与其硬要说是酒家,不于是一家小的茅草屋,只不过是茅草屋的外面挂了一张西湖酒家的大旗而已,那大旗是有一块很鲜艳的黄布做成的,上面的西湖酒家四个大字到是引起了景若轩的注意,很显然黄旗上的几个大字是一个书法行家写的,他虽说长期住在大漠,每天面对的是滚滚的黄沙。他在大漠除了练武功还是练武功,但他的父亲毕竟是一个读书人,虽说他们早早的就被太监王振给害死了,但他父亲确实是一个书法行家,当年他父亲考科举的时候,就是因为他写得一手好书法,主考官才将他点了一个秀才。因此他父亲对自己的书法很是看重,每天晚上都要练习半晚才肯睡觉。那时候景若轩还很小,但每天都看见父亲在练习写字,他看着好玩,就嚷着让父亲教他练习写字,可以说景若轩认字就是练习写字开始的。父亲见他也喜欢练习书法,就每次写字的时候,带上了他。刚开始的时候,他都是看着父亲写字的,就这样看他都看了两年,那时他四岁。在他六岁的时候,父亲准备开始让他练习写字的时候,他们却被太监王振害死了。

后来他跟着不痴和尚去了大漠,但不痴和尚每天在大漠里教他武艺的时候,教了他简单的书法练习,因为在他所有武功里,他的天山十三式都是有汉字里的九个大字演变而来的,这九个汉字分别是东、西、南、北、中、春、夏、秋、冬。在这九个大字里,西最不好练,不仅要顺着汉字的结构来练习,还要将后面的七个大字融合在一起,这样天山十三式才能发挥更大的威力。在大漠里,不痴和尚一直都没让他练习这九个汉字中的“西”字。因为西字是天山剑法里的精要,练不好就会走火入魔,那么其他的八个字剑法都白练了。不仅如此,严重者将会终身残废,所以为了慎重起见,一般的人都不会轻易的练习这个西字剑法。

景若轩是在十六岁那年练成此剑法的,这个还是因为他聪慧,更重要的是他练习过书法,知道西字的各个构造,加上他将前面的五个字融合到了大漠的具体方向位子,配合着大漠四季的变化,他终于在十六岁那年将此剑法练成了,为了练习这套天山十三式,他从十岁的时候就开始练习了。单单这个西字剑法他都在大漠里练习了整整三年。在这三年里他用剑将这个“西”字不知练习了多少遍,不知在的大漠的狂砂里写了多少回。所以今天他一看见这个西湖酒家就知道,这几个大字是一个行家书写的。

“若轩兄,看什么啊,请进啊”?说着于谦抬脚就进了门。景若轩虽觉得有点不妥,但还是跟着于谦进了门。

如若单从外面来看这家酒家,那这个酒家的确算小得了,但一进屋你就发现他并没有你想象的那么小,相反的它里面还很大。它的里面只有几张酒桌,看得出酒家老板并不是一个很想赚钱的人,再次开一个酒家,也许就是为了找一乐子。酒家里面很干净,几乎是一尘不染。几张酒桌摆放得很有规则,一个字排开刚好成一个“明”。店老板是一对上了年纪的老夫妇,男老人大约六十几岁的样子,他穿着一件普通农家人家的衣服,留着一把山羊胡子,脸两边的罐骨很高,一双不大的眼睛配在他的脸上刚刚好,他唯一值得人注意的就是他的那双手,那双手出奇的大,,大得简直不可思议。他能一只手就能拎起一张很大的酒坛。女老人看上去没有那么老,大约四十多岁的年龄。她穿着到比男老人来得鲜艳,看的出她年轻的时候是一个漂亮的人,因为她长着一张很好看的瓜子脸,一双眼睛很好看,虽说眼角都长满了皱纹,但丝毫不影响她的那双好看的眼睛,此时的她正在擦着于谦和景若轩坐的那张酒桌上。从小店的排字看,于谦和景若轩他们刚刚好坐在了“明”中的日字中的一横上。小店的客人不多,所以很是安静,加上外面就是西湖。所以这里的确是一个喝酒的好地方。

“于少爷,您带朋友来喝酒了,今儿我这里有最好的绍兴老酒,要不要给你们来点?”说话的是小店的男老人,看样子他今天很高心,连整个西湖最好的绍兴老酒都拿出来了。“绍兴老酒啊,好。给我们来点吧,菜吗还是老规矩吧”!看样子于谦是常来这个小店。

“好咧,您稍等一会儿,马上就好,反正今天也没什么客人。我今儿也没什么事,就当我自己配自己喝酒了。”男老人似乎见到了于谦很高兴,准备酒菜的时候,很热情。

“于少爷,这位是您的朋友啊?长得可真好看,像一个女孩子一样,哦不是应该是长得比女孩子都漂亮。呵呵……”这下说得景若轩很不好意思,他自认为他的脸皮是够厚的,可今天还是脸红了。而且滚烫滚烫的。女老板娘似乎很喜欢看景若轩脸红的样子,在他脸红得像关公的时候才笑呵呵的离开了他的身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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