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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说现在可不是你自责的时候,先想想办法能不能帮我和他先把毒给解了,再不解,以后你可能就看不到我俩了。”赢天指指萧逸,又指指自己说道。
常鑫这才意识到了自己身边还有两个伤员没有解决呢,他视线转过看向赢天。
只见他脸色青黑,气息孱弱,常鑫能感觉出来,赢天这幅状态的形成不只是因为他中了钻山鼠的毒性,肯定还有之前没有好清的伤势也接着这个契机复发了起来。
和萧逸相比较之下,赢天还算好的,因为萧逸现在已经陷入了休克的状态,气息孱弱到常鑫要是不仔细听都听不到的地步。
虽然和赢天不太相熟知,但清楚了赢天的实力之后,常鑫还是很想结交一番赢天的。
年仅十几岁就由和他不相上下的实力,就算是放到他自己的家族也是一个不可多得的天才。
再想想自己在前去凌王府的路上肯定是不安静的,尤其是那个必须要去,但是又极度凶险的地方。
但假设到了那个地方,赢天也可以尽全力的出手帮忙,以他的力量和赢天的力量双剑合璧,那个地方所谓的凶险也就不凶险了。
“救!”
常鑫在心中坚定的喊了一声!
大不了就当做是一笔投资了。
“噗通。”
常鑫刚从蓄物袋中取出了一枚装着丹药的瓶子,赢天就晕倒了下去。
钻山鼠的毒是真的毒,萧逸要不是因为有赢天用寒冰之力压制着,现在躺在这里的应该就是一具尸体了。
而赢天救得了别人却救不了自己,这又是毒又是旧伤复发的,他也无法再动用寒冰大道的力量了。
“少主。”李叔上前一步,喊了常鑫一声。
“什么事情?”常鑫回道。
李叔走到常鑫的面前,把常鑫手中的丹瓶和盖子全部收过来,重新盖好,然后再放入他的怀中,道:“对于这两个人,真不值得用它。”
那瓶子里面装的是百毒丹,乃是他的主人,也就是常鑫的父亲花了整整六十十万灵石买下来的。
六十万灵石,或许只有榨干天都府三大家族才能拿得出来,而就是这么一笔天文数字的钱财,才只买到了三颗百毒丹。
管中窥豹,略见一斑,可想而知这百毒丹的珍贵。
这一席话可是刺激到了常鑫的内心软尺。
他能舍得将百毒丹用在赢天和萧逸的身上,也是下了很大的决心,而经李叔这么一说,他极力才割舍掉的舍不得有涌了上来。
用仿佛带有魔力一般的声音在它脑海中说道:“这人跟着你是有目的的,你这样做就相当于是养了两个白眼狼,最后不知道报答你还会反咬你一口……”
可常鑫也不知道从哪里来的自信与勇气,竟然将心中的这些想法全部斩掉,取出丹瓶,道:“李叔,相信我,这么做值得。”
常鑫就是把这个举动当做了是一次投资,而投资本身就是有风险与利益并存,而且投的越多,风险也就越大,伴随的利益同样也就越大。
所以不管最终的结果是如何,常鑫都已经做好了接受的准备。
“败家,迟早有天你会后悔的。”
一直都很依顺常鑫的李叔第一次骂了常鑫。
常鑫不理会李叔的叨咕,倒出两枚百毒丹,分别塞入赢天和萧逸的口中。
百毒丹百毒丹,就像它的名字一样,可解百毒。
如果只是解寻常之毒可能这百毒丹根本就不值平均一颗二十万灵石的价格。
常鑫手中的百毒丹贵就贵在这一点,它所能解的百毒全部都是灵兽的毒,哪怕是像钻山鼠这种灵兽巅峰的妖毒也是不在话下。
这也正是它李叔将它视为珍宝,打心底不愿意给赢天和萧逸两人服用的原因。
如果赢天现在还醒着的话,他一定会摸着良心说,常鑫这人是真好。
竟然舍得把这么珍贵的丹药,给一个因有不轨意图才执意要跟他一路的人服用。
放在现代,那就四个字,活雷锋啊!
赢天和萧逸服下丹药之好了很多,赢天见笑快一些,脸上的青黑色渐渐下去了,而萧逸则要慢一些。
毕竟他比赢天先中的毒,毒素已经侵入五脏六腑,就算百毒丹对于解毒有着奇效,也需要一定的时间才能彻底接触钻山鼠的毒。
给萧逸服完丹药之后,常鑫似乎想到了什么,非常生气的在萧逸身上踢了一脚,道:“怎么就惹上钻山鼠那个难缠的家伙,害得我浪费两颗百毒丹。”
别看他再给赢天和萧逸服用丹药的时候连个眼睛都没有眨,可事实上,他比谁都心疼。
在这座凶名远扬的山中,可是潜藏了无数怀有各种毒素的妖兽,灵兽,甚至是妖王级别的妖兽。
只要被他们上了一下,就会中了他们的毒。
而一颗百毒丹就可以解一种毒,说的再夸张一点,一颗百毒丹就是一条命。
而且百毒丹说是只解百毒,事实上上却是妖王境界之下的妖毒都能解,而对于某些并不以毒液为主要攻击手段的妖王而言,百毒丹也是可以起到压制他的毒素作用,为中毒者获得更多的救治时间。
一直在这里待着也不是事儿,刚才和钻山鼠战斗所弄出来的动静称不上大,可也不能说小,说不定就把别的妖兽给吸引过来了,到时候肯定又是一个麻烦。
“李叔,你安排几个人把他俩给背回原地去。”常鑫吩咐道。
李叔虽然很不情愿去打理赢天和萧逸的死活,但主子有令,他一做下人的也没法不从,也就叫了两个身强力壮的人过来背赢天萧逸。
……
赢天是先天道体,不位列世间仅有的三千道体之一,自从一派,但是就这个时代而言,珍惜程度丝毫不亚于三千道体,甚至就肉身方面而言,神异之至的三千道体中也鲜少有能匹敌的。
而且赢天还经历一位妖皇精血的淬炼,体质更是超出寻常人多倍,钻山鼠的是强,在同境界之中也算得上数一数二,不过不可能让赢天连丝毫的抵抗力都没有,前脚中了毒,后脚就陷入昏迷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