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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说,这个入室的绑匪可能是个惯犯,因为他对周围的环境很熟悉,几乎避开了所有的摄像头。而且提早做了所有的安全保障措施,经过楼道时,也是对监控摄像头做了信号干扰。
我听完一阵后怕!
没品男说,我住在那里不安全,提议让我搬走。
小小跟孙柏术也这样说,小小让我先搬去她哪里住一段时间。
我想也没想的拒绝了。
佛曰:由爱故生忧,由爱故生怖,若离于爱者,无忧亦无怖。
我不想离开这个有着同来杯水一起共同生活且有太多回忆的地方。因为这里有他生活过的痕迹,只有在这里我才能感受到他曾经存在过,也才能不随着时间的延伸,慢慢地忘记他的样子,忘记他的微笑,甚至忘记关于他的一切。
窗外阳光明媚,没品男和小泄有孙柏术他们约我一起去郊游。我果断的拒绝了,早已习惯了一个人的安静,遇到休息时间,我只想窝在家里安静看书,听歌,想念他。
隔壁似乎搬来了新的拽,正在做装修,每天早上九点起,准时响起电钻的呲呲声和铁锤的敲击声,为了不让这噪音打扰我安静的休息,我总是习惯性将耳机声音放到最大,然后躲在阳台上闭目养神,晒太阳。
这样的日子大概过了半个月,在我忍耐到极限的小宇宙快要爆发的时侯,那扰人闲的声音终于停止了。
我嘴里嚼着棒棒糖,躺在阳台的摇椅上,边哼着被我纂改的面目全非的情歌,边看霸道总裁爱上我的小说。
“书里的情节都是骗人的,谁说男主角一定都是霸道总裁的?也有温柔又体贴的总裁好吗?”
比如来杯水就是,简直是温柔体贴的典范!
来杯水……
似乎有很久没有想起这个名字了。
“小姐……小姐……不好意思打扰一下,麻烦您把我的小龟递给我一下好吗?它太淘气了又爬到你的阳台上去了。”我的思绪忽然被打乱,一个清脆明朗的声音传进我的耳膜。
我的脸从书里抽离开来,看见自己脚边正趴着一只伸长脖子好奇打探自己的小乌龟。
这场景好熟悉,好像我跟来杯水的第一次见面……
我放下书,抬眼顺着声音看去,他正一脸微笑的看着我。
他,身穿一件白色的T恤,白皙细腻的皮肤在阳光的照射下泛着点点光华,棱角分明的五官像是大师手下精雕细琢的玉器,精美异常。浅棕色碎发在微风的轻抚中,遮住了半边的眉眼,微笑的眼眸里散着清凉纯净的光泽,让人忍不住想多看几眼。
那张深深铭刻在心底的脸,那个深深烙印在灵魂深处的名字……
“来……来杯……水……”是你吗?
他笑了!
我也笑了!
佛曰:刹那便是永恒!
那日清风徐徐,阳光正好,我的世界,一片春暖花开!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