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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二十九章 灵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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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小人王要学的东西很多。但是,在他的每天课程课程安排中,书法却被安排在了第一位。程子扬给的理由是:“我不希望你将来签写文件时,会因为字不好看,而不得不用印章来代替。”

的确,把书道当作日课,每日习之,品之、赏之、思之,日子久了,也就渐渐悟出书法益于修身养性,书法之道对人生有许多启迪。

“还行,”看了孩子这一日练的书法,宁肖就在跟程子扬说。“功力火候也掌握到位了。再练下去,估摸着有成为书法家的可能。”

“那想当然了,”程子扬瞄了那书法几眼,就紧紧地挨着妻子坐下。“练了几十年,要是再不到火候,我就要砍掉他那两只小爪子了,免得成天当摆设用!”

华夏的书法,历史悠久。不同的时代,又都打上了那个时代鲜明的印记。秦汉尚势、魏晋尚韵、唐代尚法、宋代尚意、元代尚态、清代尚质,各领风骚,为书法的传承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喜势者揣摩秦汉书法,尚法中临摩唐代书法……或是博采众长,取之精华,为我所用,自成一体,倘若为人们所认同,就成为了一个书法大家。

书道上常说,出道先入道。入道是为了积淀,为了厚积而薄发,为了掌握书法基本规律,为了更好地出道。出道需要创新。能否创新,往往又是书匠与书家之界线。

书道如此,人生亦如此。人生需要传承但又不拘泥于传承,需要积淀但又不满足于积淀。在传承和积淀中追求创新、寻求突破,人生才能写出属于自己的华章。

“妈妈,”小人王趁机缠上了宁肖。“爸爸写的字,我看了,沉稳而大气。你的呢?我很少看到你写字。今天,能写给我看看吗?”

“好啊!”宁肖爽快地答应下来,提笔就在宣纸上飞舞起来。她虽然无须像程子扬那样动不动就要签发文章,但画符箓的时候,笔力不稳可是要出大事的。

其实,华夏的书法,在黑白间行走,给人一种质朴的感觉。但是,驾驭这黑白,做到黑白有度,疏密有致,还是必须有相当功力的。

书法,尤其是楷书,最忌败笔,有时会因为一笔不当,而失去整幅作品的韵味。况且一笔下去,不可再重复。因此,一幅作品形成看似在瞬间完成,但是,除了持之以恒的磨炼外,在下笔之前,还需反复揣摩,精心谋篇,一旦提笔之后,气定神清,当提当按,当疾当缓,当细当粗,都在运筹之中,不可犹豫,这样往往才能气脉通连。

驾驭人生,也是如此。在一张白纸上描绘出美好的人生,当须头脑清醒,分清轻缓,把握好度,一旦谋定,就大胆前行,无须怨悔。

“爸爸!”小人王看了宁肖的字,不由得偏头看向了程子扬。“妈的字快而飘逸,跟你的沉稳大气可是迥然不同啊。从字迹上看,你们俩可真不像夫妻啊!”

“哦——”程子扬划划儿子的小鼻子,就在提示着他。“那你就想想看,你妈写字是用来干什么的?你爸写字又经常用来干什么的?”

“哦——”经过父亲的提示,小人王很快就想明白了。“我知道了,妈妈写字主要用来画符箓,爸爸写字主要用来批示文件。所以,笔法各不相同。”

“既然明白了,”程子扬趁胜追击。“那你就要想想,你应该练就什么样的笔法?”

“嗯!”小人王还真就此考虑起来了。

华夏书法讲究法度。篆、隶、草、真、行诸体,体态异样,意趣各殊。篆书的线条、隶书的平稳、草书的奔放、真书的严谨、行书的随意,尽管如此,任何一种书体,都有结构、用笔和章法三个要素,只有三者结合得越适当,越完美,其艺术性才越高。

但这只是书法的一般规律,每个书体又都有自己的规律,一个书家,难以做到诸体兼佳。在人生路上,既要求你把握好人生的一般规律,又要求把握职业特点,假如你学习的是楷书,而你却老想用隶书的笔划,那还不如弃楷而从隶。角色的错位,往往是人生的一大悲剧。

“孩子还小,你就让他在写字上定位,是不是有点早啊?”宁肖有些于心不忍,就跟丈夫小声嘀咕着。

“不小了!”程子扬也跟宁肖耳语着。“要知道,他现在也快将近一百岁了。如果是普通人类,这个时候恐怕都能看到曾孙了。”

“哦——”望着儿子那小手拿着笔墨在宣纸上奋斗着,宁肖有些无奈,只得点头承认着。“你说得也是!好快,一百年的时光眨眼就过去了。”

华夏的书法以形为基础,尽管百家争鸣,书派纷呈,但是都追求传神。有些书作,乍看去,觉得尚可,但之久端详,却不耐看,有些书作,乍看去,如同孩童书作,但细细揣摩,却被其“神”所吸引,久久不愿离去。

王羲之父子皆是大书法家,王献之自幼随父学书,日子渐长,自觉其书在其父之上。一日,写了一幅作品,其中有一笔为其父所写。献之将作品让母亲过目,本想赢得母亲的些许赞扬,没想到母亲端详再三,只说全篇只有那一笔划最传神。献之听后,愕然。

人生的品质也是由“神”所决定。精神是人生的支柱。这种“神”,是日复一日的浸润涵养而成。书法一日不练手生,更何谈书法的传神。人生一日不修身,更何谈齐家、治国、平天下。一代圣人曾告诫说:“日参术已”。

“爸爸,”小人王终于落笔成字。然后,他将写好的字拿到父亲的跟前。“我是男孩子,还是跟你学为妥!至于妈妈的字,以后再学也迟!”

“鞋头!”程子扬无奈地拍了儿子的头一下。“你一直在跟着我学写字,肯定是跟我学最为妥当了。”

“这字写得相当不错了,你再练个几百年,”宁肖就打趣这对父子俩道。“就能超过你的爸爸了,努力哟!”

“呵呵!”这下,父子俩都笑了起来。

书法的传神,在于对“势”的理解和把握。

东汉末年,蔡邕就提出《九势》,提出书法艺术是根植于自然之上的一种形态。自然社会中的矛盾对立统一规律的发展趋势,必然也就体现在书法艺术之中,并藉此形成独特的书势。

古人曾有“得势则随意经营,一隅皆是;失势则尽心收拾,满纸皆非。势之推挽在于几微,势之凝聚由于相度。”一部《兰亭序》,被称之为天下第一行书,在于整幅作品所表现出的气势。据说王羲之兰亭聚会之后,次日清晨再写此作品,如何也产生不了这种气势。

书法各体,均有自己的独特气势。就是楷书,也是如此,颜筋柳骨,形象地概括出了楷书的特色。书论中说的:“势之来去不由人,势之来去又不可由人”,把握好“可由人”和“不可由人”之间的关系,是人生需要不断破解的问题。

“啊,好热闹啊!”就在一家人就着书法聊得不亦乐呼时,灵乌突然凭空出现了。

“灵乌,”看到了它,小人王就扔掉了自己的父母,伸出手让它落在自己的小手臂上。“你到哪儿去了?好长时间没有看到你了,以为你把我们都给忘记了呢?”

“哪儿啊,我这不是给你找灵宠去了吗?”灵乌在跟小人王嘟囔着,但眼睛还是瞄向了宁肖。“宁肖,你什么时候回来了啊?好长时间没有看到你,挺想你的。”

“噗哧!”听到灵乌说着跟儿子类似的话,宁肖忍不住地笑出声来。她拿出寒冰籽来让这它啄食。“我想,你想我肯定是基于此吧!”

“那是肯定的!”灵乌欢快地啄食着寒冰籽,是毫不隐晦地回复着她。

“现在,”待灵乌啄食完,宁肖这才开口询问道。“你该告诉我,你给小人王找了何样的灵宠了吧?”

“哼,保你要大吃一惊!咳咳!”灵乌得意洋洋地表了一下态后,就咳嗽了几声。

于是,一只漂亮得耀眼的鸟儿就呈现在人王一家三口跟前。火红色的羽毛,如孔雀一般的尾翼,再加上额头翘起的羽翎,哪怕是最畏惧光芒的阴司鬼魂,也知道它是什么鸟儿了。就是有点小,看起来像只野鸡。

“啊,这是凤凰!”小人王是很快地欢喜地叫出声来。

“喜欢吧!”见到小人王抱着小凤凰不放手,灵乌也兴奋地直拍双翼。“我可是找遍了各界的各个角落,才找到了这么一只小凤凰。”

“喜欢,喜欢!”小人王在口不择言地回应着。“谢谢你——灵乌。”

“我怎么感觉?”然而,宁肖却在跟程子扬如此嘟囔着。“这屋子里还有另外一道气息?”

“呵呵!”这下,灵乌笑得更加绽放了。“我怎么可能只给我的小人王找一只灵宠呢?要么不找,要找就得找两只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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