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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后,李,叶必有大战,就是有点可怜刚混的风声水起,大得少年心的杀神木宇夕了。
本以为他会是一个百年难遇的后起之秀,没想到,竟然败给了爱情!”
“哎,话也不能这么说,这种事换做是谁,都会输的。毕竟,木宇夕的情敌是地空之城的世家子弟!”
“他木宇夕在夏国修士界虽然很威风,可是对于庞大的地空之城来说,简直就是荧火,他怎能皓月争辉啊?”
“是啊,这是一个拼爹的时代。哈哈,说不好听一点,他木宇夕再怎么牛逼,充其量也只是一个徐混而已,就是有哪些脑残粉追捧着,真他妈恶心!”
“老子年轻的时候,那还不是万千少女追求,那时我可没有他这么窝囊,谁他妈敢绿我,老子宰了他!”
“哈哈哈,”闻言,几位老大皆是开怀大笑。
“看,来了!”突然,众的目光朝着大楼的根部望去。
伴随着喜庆的交响乐曲,一队来自地空之城的婚“车”盘旋而上。
“哇塞!”
“那东西,是什么,是天马吗?”少年们对于为首拉骄的动物表现得极其感兴趣。
“啧,真是土包子,喜飞麋鹿都没听说过吗,还天马!”
其中一位少年讥讽道,他曾听说,地空之城那些世家接亲的时候,用的是喜飞麋鹿。
此刻亲眼目睹,心中也是满满的震撼,别人不知道的东西,由他说出来,自我觉得有很大的优越感。
“切,原来你也只是听说过而已啊!”闻言,他的酗伴反怼道。
随着接亲队伍的接近,众人皆是露出惊骇,羡慕的神色。
只见,龙七一身新郎官的派头,骑着一匹比之其他还要高大,还要神采奕奕的喜飞麋鹿,跑在前面。
在满心欢喜,面露喜色的龙七身后,八匹喜飞麋鹿身披霞光异彩,头顶高贵美丽的犄角,踏着矫健的步伐,环绕叶笙大楼盘旋而上。
喜飞麋鹿是一种灵兽,会飞行,所以能用八匹喜飞麋鹿来拉骄的人家,那都是具有深厚背景的啊。
在精致且高贵的花轿后面,跟着两列高档飞行车,皆是被精心打扮过。
这两列车队,还没有看见尾,所以这个迎亲的队伍,就像一条大花龙一样,缠绕着叶笙大楼,蜿蜒而上,龙头很高贵。
这派头,整体显得高端大气上档次。
“呜啊,哇啊,啊!”
越是看清这个迎亲队伍的阵容,围观的修士皆是情不自禁的大呼小叫,这是他们这辈子见过的最高级的东西。
就连老大们都是暗暗赞叹,地空之城的迎亲就是大手笔啊。
都在心里激烈着自己,要好好混啊,以后也买一两匹喜飞麋鹿来当当坐骑,兜风于个大城市,接受万人敬仰。
这逼装得,可谓是闪闪发光啊!
终于,喜飞麋鹿一路高昂,终于抵达了半圆球的楼顶,悬停在空中。
皆是抬起前足,摆出烈马勒缰的姿态,统一张口发出欢庆的叫声。
紧接着,飞行车列队变形,在空中紧密铺路抵住半圆形的楼层基部,并且在这高端的路上,铺着大红毯子。
一切就绪后,龙七骑着麋鹿,高昂的走上红毯路,难掩兴奋的等待着。
叶冰岚的房间里,她心如死灰,如同木桩,一直坐在梳妆镜台前,不用化妆,所以怎么哭,脸也不会花。
不过,哭态很绝美,优美得近乎悲戚。
“小姐,他们来了……”
叶冰岚这副模样,看得旁边的丫鬟,忍不住一阵心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