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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西,队伍集合了。赶紧找到你的队伍,不要让我等太久,要不然有你的鞭子。”
“还有其他小队,要是让我等得不耐烦了,我会让你们比我痛苦一百倍。”
一声嘹亮雄壮的声音响彻在广场上空,队伍稀稀拉拉的挪动起来。
“我在这儿呢。我立马就去。第三中队第四小队的各位,立马过来集合。吡~!”
被叫做摩西的少年立马应道,随后将拇指与食指放在嘴边,发出一道尖长锐利的声音。
随着熟悉而中气十足的口哨声响起,立马就有十来人条件反射似的站在了一起。
毛曦是伊诺王国的二等兵,虽只是一个十六岁的少年,但却是一个有着三年军龄的老兵了。十六岁的他虽然在军营中看起来还有些偏于瘦弱,但却从来没有人敢因此而轻视他。所有了解过他的人,最终都会被他的狠厉给折服。
他虽然被人叫做摩西,但是他依旧还是认为自己的名字是毛曦。毛玠的毛,晨曦的曦。没错,他是一个穿越过来的现代人。虽然到来之后是在一个普通农户的七八岁儿子身上,但他依旧坚定着自己本来的名字,毛曦。
“少年,你要知道参军可是很危险的,而且不能中途退出,否则按逃兵算。你的名字是什么?”
“我叫毛曦。”
“摩西?好,那你现在就是雄风军团第二兵团的一名仆兵了。”
回想起三年前入伍的时候,因为发音的相似,毛曦就被变成了摩西,加入到了伊诺王国雄风军团之中。
“报告皮特中队长,第三中队第四小队集合完毕。”在清点完后,毛曦大声的说道。
军营中,不会有人因为你年纪小而特意照顾,特别是一个农户之子,要钱财没钱财,要权势没权势,有谁会对他进行特殊关照呢。
作为历经多次对外战役并幸存下来的毛曦,现在是这第三中队第四小队的小队长,手下管着五个三等兵,五个仆兵。
“好,第四小队集合最快最整齐,那么就由第四小队第一个领取军饷。”皮特赞许的看了看毛曦,声音洪亮。
不过看了看还在慢吞吞排列的其他队伍,他的心情又变坏了,恨不得拿起鞭子上去一个个的抽打。
终于所有人都排好了,按照队列排好的先后顺序,依次上前领取这一个月的军饷。
“摩西小队长,这是你的三枚银币。”发放军饷的士兵略带恭敬的将三枚银币递在毛曦手上。
毛曦是二等兵,还是很受皮特中队长看重的二等兵,而他们这些负责军饷发放的,只是些最普通最低级的仆兵而已。虽然军饷名义上是由他们这些后勤部分的人进行发放,但这并不代表就有着油水可捞。大头早就被人拿去了,他们只是跑腿的而已。
看着手中的三枚银币,毛曦的心情还算不错。王国二等兵每个月有三枚银币的军饷,这三个银币足够他用一段时间了,而且可以将其中的两枚银币送回家中,让那个承载了自己到来的农户家庭在经济上得到些改善,也算是一定的回报了。
但这绝不是意味着毛曦就只该得到这三枚银币。王国就规定了三枚银币,而后作为这个营地统领的夏普男爵给他的士兵们额外提供一枚银币,所以理论上他能到手四枚银币。为什么少了一枚,因为王国发放的军饷,军部按照惯例总要贪一笔。
毛曦所在的营属于夏普男爵。正如他的姓氏,夏普男爵为人非常精明。在王国战争开始的时候果断加入进来,还拿出钱财组织起这个营为他捞取军功,更是每人额外发放一个银币拉拢他们这些人。
拿到三枚银币的毛曦已经迫不及待将它分下去。两个银币送回家乡,他希望自己家能够在农田干涸的时候依旧可以正常的生活,不至于将农田卖出去给那些吸血鬼。还可以买入一头牛,等来年春雨落下的时候,可以把希望种下。
这两年家里能够一直支撑下去,依旧保留着田地,不得不说毛曦每个月寄回去钱起了极大的作用。要是稍微在家乡可以生活得下去,毛曦也不会在十三岁就跑出家来去参加当时前来北风镇招兵的夏普大队。
十三岁,一般大的孩子都还在四处奔跑玩耍,就算很成熟的那种也最多在乡里刨食,做些力所能及的事情,参军绝不是其中之一。主要是战场上危险性太大,这个年龄段的孩子还没发育起来,生还率太低,而且加入其中能够起到的作用太小了。
“大家都散了吧,回头我请大家喝一杯。”毛曦把手一挥,对着笔直站立的小队成员们说道。
每次领完军饷,毛曦都会带着弟兄们去喝一杯。带着另一世记忆的毛曦可不敢轻视这些和他一样吃断头饭的人,在关键时刻也许就可以救下一条命。这个世界就是这么残酷,生来不是贵族,知识再多也难以找到发挥的余地。
他们这个十人小队,除了有三个是一个月前补充进来的,剩下全都是在一起战斗了至少半年的伙伴。虽然很多人的军龄都比毛曦大,但他们却对毛曦担任这个小队长没有丝毫的不服气,当然,毛曦的慷慨也算是其中的一个原因。
虽然大多数知识都不能用,但一些基本的人际还是可用来参考的。为了使战斗时更加团结,牢牢的聚集在他的身边来,也为了有那么几个忠于自己,可以在关键时刻替自己挡两下的手下,毛曦再是舍不得也要拿出钱来请客。
虽然只是一杯酒,但放在军中足以拉近弟兄们的感情。大家的生活都不好过,三等兵每月到手也就一个半银币,仆兵更是只有一个,他们还要补贴家里和自己的花销,根本不经用。所以这一杯五个铜币的酒,那也是很少能够喝到的奢侈品。
“头儿,万岁!”第四小队的队员们对此都非常兴奋。虽然还没有去,但大家都相信毛曦的人品,说要请客那肯定是要请客的。这不得不说毛曦在这方面从来不放鸽子。
“嘿,摩西,你每次发下来的钱都这么用掉,你就不想找老婆吗?”一个粗狂的声音,一个膀大腰圆,长着满脸络腮胡的大汉对毛曦笑着说道。
“找老婆这种事还早呢。格里姆大叔,一会去喝一杯怎么样?”毛曦笑嘻嘻的对络腮胡说道。
“和你说过多少回了,军营里面叫我中队长,副中队长也是中队长吧!我今天可是生气了,至少你得拿两杯才能让我满意。”格里姆笑骂着说道。
“格里姆大叔,只要你能够把皮特大叔叫来一起喝酒,我请你们两个每人三杯。”毛曦眼角露出一丝狡黠。
这两人之间,他才不管什么要叫中队长咧。他的年龄给他带来了非常大的优势,大多数人的年龄都比他大,而叫一声大叔明显要比叫中队长来得亲切。
“好,那就这么说定了。你的三杯我今天一定要喝。”格里姆确实是说着笑的,所以他爽朗的一笑了事。
他知道,毛曦请他们喝酒,肯定是有事相求,不过他打定主意,只要是力所能及的,他也愿意做这个人情,提点这小子一下。作为一个副中队长,他可不光光是为了毛曦这个小队长的面子,而是看好这个年轻人。
他可是看着毛曦成长的。三年时间,历经多次血战,从一个仆兵,一步一步,成为三等兵,然后成为二等兵,毛曦的实力被他所认可。而且他现在的年龄才刚刚十六岁,以后有着大把的时间和机会往高处走,这就是一支极具冲劲的潜力股。
而除了这个原因外,还有就是他格里姆、毛曦、皮特三人可是真正有过过命交情的。
“那就今天下午吧,到时候我来叫您。”毛曦收好银币,就招呼了一声,直接离开。
回到自己小队的营帐里,刚刚打开门踏脚进来,班森就在一旁吹起了口哨。“嘿,我们的小队长回来了,大家赶快列阵迎接。”
毛曦听出来了,这家伙的小队长三个字绝对是带着嘲笑,说自己年龄小呢。
班森这家伙是和自己来自一个镇上的,北风镇,十五岁参军,今年十七岁,去年刚刚升的三等兵。虽然是自己的麾下,但毛曦却不会因此而限制他们的打闹。军营中适当的玩闹可以增进大家的情感,也可以加强相互间的信任,一旦到真正战场相见的时候,相互间就是可以后背相托的伙伴。
毛曦快步向前,在班森反应过来之前狠狠一拳锤在他的左肩上,让他龇牙咧嘴了一阵。
“嘿,老大,你明知道我上次这里受伤了,怎么可以还打我这里。下一次上了战场,要是发挥不好怎么办?”班森一顿挤眉弄眼,把所有人都逗笑了。
“班森,我记得你上次不是右臂受伤了吗?”一旁的长枪兵里奇调侃道。
“班森,我看你是怕下次不好去捡战利品吧。有老大带着,我们的战损率哪次不是全大队最低的?”刀盾手伯克哈特也加入取笑的行列。
这倒是实话。毛曦虽然不能采用什么特殊的方法来强化他们,但是一些小技巧倒是可以采用的,比如说三个人组成一个战斗小组,然后战场上相互支援,平时经常演练等,确实大大降低了小队的战损率。
“好了,不要耍嘴皮子了。现在都赶紧去领午饭,然后下午带你们去喝酒。”毛曦对着自己的这帮手下,笑骂着。
军营中制度森严,在吃食上就很有不同。仆兵是一个级别,三等兵是一个级别,然后二等兵也不同。毛曦现在好歹是一个二等兵小队长,虽然不算是高级,但也不再是底层了,所以在吃食上大大改善。当然,他这个小队长的伙食和中队长相比又有差距,具体差距有多大,那就不是一时半会能够说清楚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