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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晨,窗户上面蒙着白白的雾气。
听说今天会下雨,就连天空都雾蒙蒙的。
余白坐起身,手掌处的疼痛顿时席卷上来。昨夜她根本就没有做什么消肿措施,今天手肿的跟大猪蹄子一样。
下床,余白跑到客厅,餐桌上已经摆满了早餐,却独独不见简安森的身影。
刘管家看到余白下来,招呼道:“小姐起床啦,快过来吃早餐。”
“好。”余白跑过去,拉开座位,左右看了看,“刘管家,我二叔呢?”
刘管家将牛奶放至她面前,和蔼应道:“小姐起床那会就走了。”
“哦。”余白小口喝着奶,心里若有所思。
简安森平时不怎么回家,但如果在家住的话都会吃过早餐再去上班,可今天为何走的这么早。
不过这样也好,自从发生了昨晚的事情,余白还没想好要怎么面对他。
她努了努嘴,伸手拿土司面包的时候却顿住了。
望了一眼烤的发黑的面包,余白嫌弃的缩回手,不解的望向刘管家。
“今早的早餐都是当家的一个人做的。”刘管家笑,“从来没下过厨的人,竟然想着做早餐。”
他说这话的时候,还意味深长的看了余白两眼。
昨晚简安森把刘管家支走的时候,刘管家就意识到可能会发生什么事情,今早个当家的又献殷勤般的做早餐,估摸是要赔礼道歉吧。
听后,余白还是嫌弃的把面包推到了一边,小口抿着那杯牛奶,眼神却时不时飘向黝黑的面包片上。
很难想象,一个商业精英不苟言笑的男人,是如何撸起袖子笨手笨脚的在厨房里烤着面包的。不知道,简安森看到面包这副惨状之后又是什么表情。
估计比余白现在的表情还要嫌弃吧,毕竟他是那么追求完美的男人。
见余白不太高兴的样子,刘管家叹了口气,“小姐,其实,当家的也不容易……他只是太在乎你了。”
在乎?算是吧。
人养了一条狗都会有感情,何况简安森养了她七年之久。
想罢,余白嘲讽的笑了笑。
“我吃完了。”
擦了擦嘴,余白拿起刘管家早就准备好的书包背在肩上,走出大厅的时候又折回来拿了把雨伞。
半路上,天空飘起了小雨。
临近秋季,天气变幻莫测,还好她今早出门的时候带了雨伞。
跟管家道了别,余白走到学校里面附近的花坛边,一个不注意踩到了水坑。污水溅在小白鞋上。
余白低头,抬了抬脚尖。
犹豫两下,余白掏出纸弯下身去。
身后,林子笙一路狂奔,身边溅起的水花把余白的刚擦好的小白鞋彻底染成了灰黑色,甚至就连裤腿也全部都是污水。
紧皱了两下眉头,余白看向罪魁祸首,“喂!”
她吼了一声,林子笙停下脚步回头瞥了一眼。
余白用手指了指自己的裤子,示意被他弄脏了,要他道个歉什么的。
结果,林子笙站在那里木讷了好一会后,果断抬起脚又踩了一脚水坑。
傻逼年年有,今年特别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