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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一地鸡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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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顺安拗不过自己的妻子,儿子住院几天,面黄肌瘦,身体状况确实不适合做手术。他去办了出院手续,带着妻儿回到梧桐市。

白白花掉几千块检查费和住院费。

回到梧桐市,生活依旧一地鸡毛。

住院那些天,儿子频繁哭闹,腹股疝更严重了。原本像小鸡蛋的**,现在变成了鸭蛋,肿胀得可以看清**上面一条条一缕缕青黑色的血管。

帮儿子洗澡时,林建宁很担心那两只硕大的鸭蛋会随时会爆裂开。

“等他咳嗽好了,要先带他去做腹股疝手术,这**涨得太大太可怕了。”她跟李顺安说。

“明天再带他去医院看一下医生吧!咳嗽这么久不好也不是办法。”顺安说。

乐乐体质不好,夫妻俩最怕他咳嗽了,一咳咳好长一段时间都治不好。

至于感冒发烧、肠胃炎上吐下泻,半夜三更突发疾病,三天两头带着他跑医院,是常态。

照顾他耗尽了林建宁所有的精力和空闲时间。

备课上课、复习法语,买菜做饭,孩子出生后的这些日子里,她忙得像一个陀螺,灰头土脸地过着职业女性和家庭主妇交替颠倒的生活。

有一次,七楼的一个女同事在等电梯时,上下打量了一番她,对她说:“看你生了孩子后都不注意形象了,整天穿得邋里邋遢的,不怕你老公出轨啊?”

刚听见这句话,她脑子短路有点不好使,等反应过来后心里恼火的很,差点脱口骂她:“你老公才出轨呢!”

回到宿舍照了照镜子,发现自己确实穿得像个村姑似的。

和李顺安结婚四年,买房子后赶着生孩子,生完孩子忙着养孩子,她给公公婆婆买衣服,给李顺安买衣服,给孩子买衣服,唯独忘了给自己买衣服。

四年里连商场都没去逛过。

不买衣服的原因,除了没有时间逛街,最主要的是她没钱买。她给公公婆婆、李顺安、孩子买的衣服基本上是从地摊货上挑出来的。

结婚以前偶尔过一次小资生活给自己买一两件牌子服装,现在没了;她喜欢穿的裙子,婚后穿上去总觉得矫情。

除了上课,去哪都要带着孩子,穿裙子、高跟鞋多么碍手碍脚。

她要天天这样穿,命得丢半条。

随便别人怎么想怎么说了,要是李顺安会出轨,她就认命。如果她把时间花在每天浓妆艳抹、花枝招展地打扮自己、做保养、进出美容院,谁来带孩子?谁来做饭?谁来伺候李顺安生病的公公、婆婆、做饭给他读高中的侄女吃?谁来挣钱养家?

她没时间、没金钱、没精力去收拾打扮自己。

没时间没机会和酗伴们逛街喝咖啡叹下午茶。

更没有时间和金钱去搞科研、发论文。

如果她像张平那样,有时间、精力和金钱搞科研、发论文上,明年她就能评副高了。

评上副高,一劳永逸啊!

可是,发一篇核心论文要差不多五千块,她到哪里去找这五千块呢?

为什么现代社会对女性要求这么高?既要貌美如花,上得厅堂,还要下得厨房;写得代码,查出异常,还能杀掉木马;翻得围墙,开得好车,买得新房,还要斗过二奶,打败流氓。

如果,当初没有嫁给李顺安,她的日子会不会好过很多?

那么多人,男男女女,傍大款,做小三,依附权贵,膜拜繁华,也许,她也可以学一两招。

她想起王凯给她送的那些玫瑰花、奢华的饰品、荼蘼的香水。花香犹在,物欲沉沦,香水迷情。可是,他已不在。

她没有一脚踏进豪门,半生富贵荣华之命。

有一次,她踩着单车去菜市场买菜,回家的路上,在梧桐市最繁华热闹的一个交叉路口,她下车安静地等绿灯。

她的自行车边上停着一辆黑色的宝马车,司机摇下半边窗户,陆文熟悉的脸出现在她的左侧。

他还是那么帅。刚订婚时何老师描述的见到他时的那种落魄颓废消沉样不见了;他没有像上研究生班时她撞上他的那样,身上穿着带汗酸味的t恤衫。他穿着一套笔挺的黑得发亮的西装,良好的材质一看就知道是贵得离谱的名牌货。

他把自己细长的手指优雅地放在方向盘上。大街上人来人往,热闹非凡,动听的音乐从他车里传到建宁耳朵。

副驾驶座位上坐着一个长发飘飘、穿着时髦的女子。

他没有看见她。又或者,装作没有看见她。

彼时,林建宁穿着一套宽松的蓝色运动服,脚上穿着一双黑色的平跟运动鞋,跟以前和他一起去吃饭时,打扮精致的那个她,截然不同。

当然,她这么穿是因为方便照顾孩子。

她越来越向着婆婆描述的“大方得体”打扮模式迈进。

曾几何时,她觉得这种打扮老土得掉渣。

现在,这种打扮已经成为生活中的她的主要形象。

然而,她哪里管得了那么多?孩子马上要做手术,五月份的法语考试又要到了。

今年是第四次。

明年还有最后一次机会。

去年公公出院后她去芜宁市考第三次的法语考试,成绩是46分。比前年多了十一分。那个27人的研究生班陆续有两人考过了,这让她看到了希望。

李顺安二外英语倒是考过了,可是专业课没考过,加上第二年的学费他一直没钱交,所以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都别指望他能拿到了。

越没钱发论文,她越希望自己能考过二外。

至少拿个研究生学位,到时在本校教英语的同行中,还占点优势,不是吗?

尽管拿个学位,每个月工资也只不过增加一百块钱而已。

至于学校跟他们签合同拿到学位返还的一万五千块学费,考过二外后还要交第三年的学费,加上写论文期间往返车票加食宿等花费,这一万五绝对入不敷出。

她还有七万外债,两万民贷要还。

所以,当她在大街上碰见开车搭着爱人的陆文,中午白晃晃、热辣辣的阳光从梧桐树梢穿射,照到她脸上,刺得她挣不开眼想流泪,她以为自己会心痛,事实上,她没有。

交通灯由红转黄,接着转绿,她跨上自行车,飞快地往学校宿舍骑,她得赶回家去做饭带孩子。

不然,她也可以学一下那些

不愿意屈就者,遭遇情伤之后干脆直接单身,一人吃饱,全家不饿,多么纯粹,多么简单!

结婚后过得凄惨如她,还不如不结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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