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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呆在哪儿别动!”阿麦回头喊了一句,便飞身向着空地奔去。
此刻笼罩在丛林上方的黑暗已经消失,不甚明亮的光线轻飘飘的落了下来,随沅躲在一颗巨大的灌木丛下,看着阿麦身手矫健的从空地正中背回一人。
“我们回到林子中去。”阿麦背上扛着石单,带着随沅重新回到刚才走过的丛林。
原本湿热的密林中,此刻已然变得阴凉了许多,三人来到一棵枝干上缠满藤蔓的老树下,阿麦这才微微喘了口气,将石单轻轻放在了树下。
“阿单,你怎么样?醒醒啊!”随沅俯身蹲在地上,看着双目紧闭的男子,一颗心瞬间提到了嗓子眼。
“估计是吓晕过去了,我来试试。”
阿麦轻轻推开随沅,从腰间皮囊拿出一个小小的葫芦,拔开葫芦塞,一股刺鼻的味道瞬间弥漫开来,只见他将葫芦嘴在石单的鼻子底下轻轻晃了两晃。
“阿……阿嚏!”好大一个喷嚏声过后,石单悠悠转醒。
“你没事吧?有没有感觉哪里很疼?”随沅立刻凑过来,关切的问道。
石单双眼直直的盯着自己的正前方,过了片刻,好容易呼出一口气,眼珠转了转,这才将目光聚焦到阿沅和阿麦的身上。
“我,我刚才好像是飞上天了,一阵眼花缭乱之后,又掉了下来,我是不是在做梦?!”石单一把拉住随沅的胳膊急切的问道。
“你不是在做梦,而是碰上了金眼鸟。”阿麦将石单慢慢扶起,背靠在大树上,帮他顺气。
“金眼鸟?!那是什么?”随沅此刻也顾不上装古代丛林人,脱口问道。
阿麦微微愣了愣,但还是继续说了下去,“它们可以算是这个大陆上最凶猛的一种鸟,只不过飞的不高,但是体型巨大,生性狡猾,往往是成群捕食猎物。”
“这么说,我是被当成鸟食了?”石单后怕的揉了揉自己脖子,那里还有金眼鸟刚刚留下的抓痕。
“好在金眼鸟怕火、怕光,现在林子里不算太黑,还没有到它们成群结队出来的时候,刚才那只应该是个闲逛的家伙。”
随沅听到这里微微放下一颗心,“你要不要站起来试试,看看有没有哪里摔伤了?”
“我感觉还好,那片空地特别的宣软,踩上去就像踩在棉花上一样,看来我的运气很不错。”石单一边扶着树干站起来,活动了下胳膊腿,一边咧嘴笑着说道。
“嗯,阿单的运气确实是好,我刚才看了一下,那一片应该是金眼鸟拉鸟屎的地方,估计已经有很多年了,才会积了那么厚厚的一层,就算从高处掉下来,也没啥大事,哈哈哈哈……”
“你说……你是说那地上软绵绵的都是那大鸟的鸟屎?!”石单刚刚站起来,一听这话又好悬没一个跟头栽倒,还是随沅满脸同情的扶了他一把,可瞬间又抽走了手,有些嫌弃的甩了甩。
“不过这金眼鸟最是记仇,刚才我用火石打了它一下,它们定是不会放过我们了。”阿麦朝着不远处的空地看去,眉头皱的紧紧的。
“你不是说那大鸟最怕火了吗?要不咱们多点些火把……”
还没等随沅说完,阿麦便连连摇头,“你们知不知道火石有多珍贵,从这里到圣山的一路用到的地方会很多,我现在皮囊里所剩可不多了。”
“那怎么办?要不咱们找个地方先休息,等阳光充足了再走?”石单一边用树叶子清理着自己身上的“痕迹”,一边气鼓鼓的问道。
“我们耽误不起,飓风的速度很快,容不得耽搁。”阿麦原地转了两圈,一脸严肃,“对了,之前你们去采拾面磅的时候,不是说掉进了泥坑吗?”
“对啊!我今天也不知道是怎么了,先是掉进大坑,粘了两脚臭泥,刚刚又好悬做了鸟食。”石单一脸无奈加愤愤。
“你们闻闻,那淤泥的味道和这个一样吗?”阿麦再次从皮囊里掏出刚刚那个轩芦,拔开葫芦塞,一股奇异的臭气瞬间喷了出来。
“对对对!就是这个,一模一样的臭!”石单的鼻子今天可是受了苦,连忙往后退了三步。
“这里也有淤浆就好,哈哈,哈哈哈……”阿麦顿时乐不可支的笑出了声。“这种淤浆不但能提神醒脑,防虫叮咬,还是对付很多猛兽猛禽的法宝,因为它们都不喜欢这个清爽的味道。”
“这叫清爽……?!虽会喜欢啊?”随沅和石单一边用手捂着鼻子,一边面面相觑的交流着一致的看法。
“你们就在此处等我,千万不要乱跑,我去去就回。”阿麦也不多说,转身就向来时的密林深处窜去,动作之快,几下就消失的无形无踪。
“这次回去之后,我要泡上他几个小时的热水澡,好好去去这味道。”石单扔掉了手里大大叶子,一屁股坐在了一块长条形的石头上。
“这次回去了,以后你就别再穿来穿去的了。”随沅也挑了块儿平整的石头坐了下来,微微舒了一口气。
“为什么?时空旅行多有意思,多酷啊!难道你是害怕了?”石单一时情急,不自觉的提高了嗓音。
“我不是说我,而是在说你。对了,你的腿伤早就好了,也该重返舞台去做那个光芒万丈的偶像了吧?要不你的粉丝可要着急了。”
“我……偶像?咳咳,顶多算个充值玩家而已吧。”石单悠悠的吐出这么一句话。
“什么……玩家?”随沅一脸莫名。
“你知道我的情况吗?”石单突如其来的一脸严肃。
“你不是我学长石新的堂弟吗?还是当红男子组合的队长,哦,还自己作词作曲。后面这些我可是认真上网查过资料的,免得又冒犯你。”随沅也一本正经的说道。
“我很小时就没有了爸妈,被伯父一家收养,就是我堂哥家,当然大伯和伯母对我很好,甚至比对自己的亲生儿子还要好,我爱动爱跳爱唱歌,他们就专门给我建了一座音乐学院,请资深的老师培养我,后来我又想站在舞台上唱自己写的歌,大伯就收购了一家最好的经纪公司的大半股份,让公司老板为我量身打造了一个组合。”
“啊……”随沅一边听,一边不自觉张大了嘴巴,好悬吸进去几只恰巧飞过的小虫,“人家都说有人是含着金汤匙出生的,而你不光有金汤匙,我看整个婴儿房都是金子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