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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2章 为什么就一定要娶别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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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他掌管了青帮,便是人人闻风丧胆的黑道大佬,再也没人敢掌掴他了;可受了周瞳这一巴掌,他也没有任何恼怒,只淡淡地对她,在他心里,永远把她当成最好的朋友。

但离了婚后,周瞳也没有对他死心。一旦他身边有了新的女伴,她就会借故把女人约出来,轻则威逼恐吓,重则辱骂动手,让女人离开他身边。

以前,他的女伴像走马灯一样的换,他并不怎么上心,就任由她去胡闹;直到她恐吓了司沛琳,他才会主动找到她,告她不要再做这种事。

之前,丽姐伤害了司沛琳,被他毫不留情地送去布隆迪;而对于周瞳,他也仅仅只是告而已。可见周瞳在他心中,一直是一个特别的存在。

后来,他跟司沛琳的关系彻底公开,a市所有跟黎家有关联的人,都知道他们的关系后,周瞳消失了一段时间。而就在他跟司沛琳欢欢喜喜地筹备婚礼之际,她又出现在了他面前。她热心地帮他找婚庆,筹备婚礼,设计结婚仪式的每一个细节;可就在他以为,她终于想通了,他们又可以以好朋友,好盟友的方式继续相处下去时,她却在他们见证幸福的海滩栈桥下安装了炸药,在司

沛琳最幸福的时候,直接把她给炸死!

她以最直接,最粗暴的方式,毁了他的幸福!而现在,周瞳听了黎夜弦的质问,却立马情绪激动地反驳道:“好朋友?黎夜弦你知不知道,我最讨厌当你的好朋友!我爱你,我对你的爱一直都没有变过,而且,肯定不会比司沛琳对你的少……这么多年

,你为什么就是看不到我,你为什么就一定要娶别的女人!”

“你爱我,就要毁掉我爱的人?”现在,黎夜弦第一次后悔,当初自己招惹了这个看似温柔好控制,实则非常疯狂的女人,“你这不是爱,这什么都不是。”

“哼……”周瞳无所谓地笑笑,似乎早已看透了这一切,“那我人也炸了,她也死了。现在,你想对我怎么样?”

“我不想让你死得太难看,”黎夜弦着,就从口袋里掏出一个药盒递给她,阴鸷的眼神冷冽如刀,“把这个吃了。”周瞳好歹跟黎夜弦一起生活过一些年,对他的手段了如指掌。她一看到他手心里的药盒,知道里面是能迅速致死的氰化物药丸,便神经质般地笑了起来,“黎夜弦,现在你竟然要用这种方法来对付我?那

如果我就是不吃呢?”

“那我就把你丢下游艇,”黎夜弦的声音冷冽至极,丝毫容不得任何商量,“这里是鲨鱼湾,你自己考虑清楚。”a市附近这片海域,因为气候温暖,食物丰富,每到冬季便会吸引大量鲨鱼前来觅食,被称之为“鲨鱼湾”。

以前,也有船只在这片海域遭遇海难,落水人员均被鲨鱼啃得面目全非,十分恐怖。黎夜弦是不忍周瞳受到那种撕咬之痛,死无全尸,才会给她毒药;但如果她执意不吃,他也只能把她活生生地扔下海。全凡活着,便会害怕疼痛,害怕死亡。因此,周瞳一听黎夜弦这么,顿时打了个寒颤。不过她也知道,现在落到他手里,她无论如何也不会看到明的太阳了;那她还是选个舒服点的死法,也算是他

对她最后的仁慈。

想到这里,周瞳伸手拿过了黎夜弦手心里的药盒,打开,把里面的药丸取了出来。

她细细凝视着这枚白色的药丸,第一次深刻地意识到,死神正在一点点临近,即将把她带走。

濒临死亡,她的恐惧反倒少了不少。不过,她还是要在死之前,把该的话,一次性个明白。

于是,她把药丸举到他面前:“黎夜弦,你知道我为什么会沦落到现在这种地步吗?”

“因为你咎由自取。”黎夜弦想也没想就道,语气还冷得像千年寒冰,毫不留情。“哈哈……”周瞳失控地笑了起来,“其实,我用的不仅是snd炸药,还是遥控炸药。而且,我还安装了两个爆炸点。当时,你们在彩排婚礼的时候,我就躲在暗处;我是在看到司沛琳走到栈桥深处,才引爆

一个爆炸点,把她给炸死的。至于另一个爆炸点,是留给你的……”“我本来是想把你们一起送上西的。我得不到的东西,也不想让别让到,”周瞳着着,泪水便充斥了她的眼眶,“但当司沛琳被炸,我看到你不顾危险,火急火燎地跑向她;我看到你心翼翼地抱起

她,那么温柔,那么心疼地看着她;我看到你最后不忍她继续痛苦,亲手杀死了她……我突然就不忍心杀你了。我只恨我自己,没有那么幸运,没有得到你的爱。”“其实当时我就清楚得很,我不杀你,以后当你查明了真相,一定会反过来杀了我。”到这里,周瞳已经泣不成声,“现在果然是这样,而且还来得这么快。不过夜弦,我不后悔,因为我爱你。以后,你不

要只记得司沛琳曾爱过你,你也要记得我,也记得我好不好?”

话一完,周瞳就突然感觉到一阵解脱。然后,她二话不,便直接把手里的药丸塞进了嘴里。王佳芝明知道在关键时刻救了易默成,事后易默成非但不会领情,还会毫不犹豫地下令杀掉她这个间谍;但当她看到他给她定做的那颗唯美钻戒后,她最终还是把生的希望让给了他,自己甘愿死在他的手

下。

以前,周瞳每每看到这一段时,总会不屑地嘲笑王佳芝傻;却没想到,有一,她居然会做出跟王佳芝一样的选择。

都是因为爱。爱情会让人变得不顾一切,也会让人变得面目全非。

氰化物致人死命是很快的。没过一会,周瞳的腹部就剧烈疼痛起来,让她紧皱眉头,蓦地摔倒在地,挣扎抽搐了一会后,便彻底没了气息。

黎夜弦居高临下地看着脚下周瞳的尸体,脸上的表情却依旧很冰冷,没有丝毫融化的迹象。显然,刚刚周瞳那一番声泪俱下的深情表白,一个字也没进到他的心里。

甚至,他嘴角还扬起一抹淡淡的嘲讽——她让他记得她?可这怎么可能?

从此以后,他的生命里只会有司沛琳一个人,他也只会记得司沛琳。他们会永远在一起,再也没有人能把他们分开。

因为,她无论是去堂还是下地狱,他都会一直追随着她……

想到这里,黎夜弦再也不想理会周瞳的尸体,转身就直接进了船舱。

这艘巨大的游轮,船舱也很大;一层一层的阶梯,空旷得就像一个电影院;但里面空无一人,到处都用黄色的灯珠和白玫瑰做装饰,把整个船舱都照得亮堂堂的,花香四溢,充满了一种唯美的温馨福

船舱正中央,一圈一圈最娇艳欲滴的白玫瑰围绕着中心精致的白色公主床,司沛琳就躺在这张床上。

她被换上了一套新婚纱。婚纱洁白如云朵,上身遍布精致的蕾丝花纹,下半身的裙摆层层叠叠,飘逸的薄纱充满了仙气,让她整个人看起来,似乎不像是曾在这个地球上生活过的人类般,唯美到了极致。

那雪白的裙摆上还散落着几片暗红色的玫瑰花瓣,虽然依旧娇艳欲滴,但总归脱离了花托,很快就会完全凋谢,也给此刻的场景,多了几分痛苦与黯然神伤。

黎夜弦站在公主床旁,低头紧紧盯着司沛琳的容颜,看着她那轻轻合上的双眸,漂亮的长睫毛在空中划出一个完美的弧度,娇俏而精致。

现在,她就好像只是睡着了般,一会就会醒来;但他又分明知道,她已经彻底离开了这个世界,再也回不来了。“沛琳,”黎夜弦蹲下身,靠她更近,然后伸手抚了抚她柔软的发丝,语气淡淡的,似乎饱含深情,又似是什么都没有,“自从那你离开之后,我一点都没有难过。他们都以为我不会在乎你,毕竟我以前拥

有过很多女人,跟每一个分开的时候,都很无所谓。可他们都不知道的是,我不难过,是因为我早就打算要去找你……”“行是我的好兄弟,以前帮过我很多忙,所以我要把欠他的都还给他。现在,他的事我已经尽力,不会再有任何遗憾了,”黎夜弦的手,从司沛琳的发丝上移到她脸蛋上,轻轻摩挲着,“沛琳,我真的好爱

你……我不愿,跟你分开……”话音刚落,黎夜弦就从口袋里掏出一个,跟刚刚他给周瞳的一模一样的药瓶,把里面的氰化物药丸拿出来,毫不犹豫地就吞了下去。

在药力发作之前,黎夜弦爬上了公主床,仰躺在司沛琳的尸体旁,右手伸出,与她五指相扣,就这样静静地等待着死亡的降临。

渐渐地,眼前的一切越来越亮,亮到他什么都看不见了,却好像又看到了一条通往堂的,充满鲜花与欢笑的路;而路的尽头,司沛琳正穿着婚纱,手上拿着怒放的手捧花,微笑着,等着他……

司昂杰带着陆亦双到了纽约之后,按照男人发给他的地址,果然找到了距离华尔街不远的一套别墅。

许是华尔街附近都是寸土寸金的,因此这别墅有些袖珍;但里面也配备了英式管家,女佣,厨师,司机一应俱全。

原本,司昂杰还担心这些人会不会接纳他们;但管家一看到他们后,就表现得非常热情,非但赶紧将他们迎进来,还帮他们搬东西,安排房间,每个环节都细致到位。

陆亦双见管家带着女佣为他们忙里忙外的,有些不好意思:“管家先生,真是麻烦您了。”

“不麻烦,这就是我的本职工作。”管家彬彬有礼地着,“况且,在你们还没到之前,厉先生……不,黎先生就已经嘱咐过我,一定要招待好你们,让你们安心在这住下来。”

虽然,厉和黎发音相似,很容易错,但这还是引起了司昂杰的觉,让他蓦地回头,看了管家一眼——英式管家一般都是字正腔圆的,应该不会有口误的时候。

他总觉得,这名管家笑容的背后,似是隐藏了些什么。而且他还觉得,他们从a市逃离到这里,也似乎太顺利了些。虽,以黎夜弦的实力,足以能为他们保驾护航,但他应该也不会细致到,连行李箱都给他们准备好;更何况,他怎么就正好在纽约又有一套房

产,这也太巧合了吧?

不过,这些终究只是司昂杰的猜测而已。他没有实质性的证据,也没有地方可去,还是只能暂时在这住下来。

华尔街的深夜,金钱永不眠。窗外绚烂的霓虹灯,让司昂杰有些不适应;他又有心事,因此怎么也睡不着。

到最后,他干脆打开灯,想要下去倒杯水,就一眼看到了,放在门背后的行李箱。

这让他大脑里顿时灵光一现——既然他怀疑,这个行李箱不是黎夜弦给他们准备的,他们背后还有其他人;那他不如好好检查一下这行李箱,也许还能找到一点蛛丝马迹。

这么想着,他一股脑儿从床上爬起来,跑过去就打开了行李箱,仔细翻找起来。

昨,为了让陆亦双躲进这个行李箱里,他把里面大部分东西都丢进了马桶;现在,行李箱里只剩下了一些物件,打火机,皮带,鞋子什么的,只能看出来是高档货,看不出其他。

他有些失望。可就在他准备把行李箱重新收拾好时,却赫然发现,行李箱最里面还有一个隐蔽的袋子;他用手捏了捏,袋子鼓鼓囊囊的,里面一定藏着东西。

他拉开拉链,手伸进去,就摸出来一封信。

这封信没有信封,信纸被叠得整整齐齐,却皱皱巴巴的,边缘也泛着黄色,显然已经有一些年岁了。

一看到这封信,他心里莫名有些紧张,就心翼翼地将信打开,看了起来。

信是用钢笔写的。这苍劲的笔记,显然是一个男饶——

“陆亦双,在我写下这封信的时候,我也不知道,我会不会有勇气把它给寄出去;更不知道,你最后能不能看到它。所以,与其这信是写给你的,不如,是写给我自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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