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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紫阳之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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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咻”的一声,一只奔跑中的兔子应声倒下,它的颈上不偏不倚地插着一支醒目的羽箭。

墨枫小跑着跑了过去,熟练地拔出了羽箭,把兔子放进了背上的竹篓里。然后擦拭了箭头上的血迹,把箭放进了腰间的箭囊之中。

一边向前走一边嘴里还小声嘟囔着:“今天运气还真是不好,净是些野鸡兔子之类的,连个大家伙都没有!”

不知不觉已经走到了山崖边,看着缓缓落下的余晖,墨枫放下了肩上的竹篓,一屁股坐了下来,眼睛一动不动地望着北方愣愣出神。

两年之前,他还是叫冯默,一个再普通不过的普通人,是历史书出版社的一个编辑。从出版社下班回家的路上出了车祸,被撞得惨不忍睹;然后灵魂穿越了,穿越到了沧澜大陆,灵魂附在了这个叫墨枫的奇葩身上。

说起墨枫这个人,他不由得一阵唏嘘感叹。墨枫,幽州刺史墨言之子,生得一副好皮囊,有着人人羡慕无比的俊美容颜。自幼天资聪颖,深得墨言及其门客大剑师王越之真传,端的是文武双全。但是,天生胆子小,连一只老鼠在他面前“吱吱”的叫两声,他都会吓得浑身瑟瑟发抖,所学的本事根本得不到发挥,周围的人也只以为墨家出了一个只是长得好看,却百无一用的窝囊废。

墨言遍请天下名医为其诊治,均束手无策。多年诊治无果,墨言也只得放弃。他认为以自己幽州刺史的身份,保得儿子一世平安是绰绰有余的。于是,日子也就这样一天天的过下去了。

直至天启十五年,帝国黑山兵败,榆关被兽人攻陷,帝国军队在兽人面前如软弱的绵羊一般,毫无抵抗之力。很快,兽人兵锋很快便逼近了幽州治所北平城下。

墨言自知以北平三千老弱残兵,绝无可能抵挡住兽人数十万的精锐大军,自己也必死无疑。于是便在兽人围城之前让王越带着墨枫逃出城去。王越在墨言的几番恳求之下,终于答应了墨言的请求。他带着墨枫去他的故乡,紫阳镇。而墨言,也在抵挡了兽人大军半月之后,战死北平。

汉中,是通往益州的要地,而阳平关,更是汉中的咽喉。阳平关往东,都是一些富饶的大城镇,而往西,皆是一些散落贫穷的小村镇。紫阳镇,就是这阳平关西边最偏僻的一个村落。

虽说是一座偏僻的小镇,没有什么经济来源,但背靠大山,村民们就靠山吃山了,生计也过得下去。村里人世世代代住在这里很多年了,也没有什么勾心斗角,民风也比较淳朴。

由于王越的关系,他们很快在紫阳镇定居了下来。生活虽然不像以前在北平那般,可还过得去。最重要的是,这里没有战争,墨枫在这里过的很安心。

可是有一天,一只大虫不知什么缘故从山上跑了下来,竟把墨枫给吓死了。由此,他才可以鸠占鹊巢,占了墨枫的身体,成为了墨枫。

当睁开眼的那一刻,他完全懵了,自己不是车祸死了吗,怎么会灵魂穿越变成另外一个人呢?

等他还未回过神来之时,便看到了王越那张紧张而慈祥的脸庞。此时过往的记忆犹如胶片电影般在眼前回放,而后,他的心中就只有一个声音:我就是墨枫。于是他便以墨枫的身份在沧澜大陆这个地方继续延续着生命。

就这样过了两年,他已经习惯了作为墨枫在沧澜大陆上生存下去。现在的他,已经把两世的记忆很好的融合在了一起。

突然,一声凄厉的惨叫声将他的思想拉了回来。只听见山脚下的村庄中有阵阵惨叫声响起,墨枫心里暗道一声:糟糕。他疯了似的往山下跑去,连竹篓都忘了拿。此时他心里只有一个念头:可千万不能有事啊!

当他跑到村口时,见到的是一片狼藉,是遍地的尸体,昔日那个淳朴的小镇如今已经变成了尸山血海。

墨枫眼角含着泪珠慌不择路地跑进了村里,他一具一具尸体翻找着,希望能找到一个幸存的人。希望越大,失望就越大。当和他朝夕相处的乡亲们如今都变成一具具冰冷的尸体躺在他面前时,他早已哭成了泪人。

猎户赵大叔,那个教会他打猎的人;梅二婶的儿子小志,那个总是跟在他后面的小鼻涕虫;邻居赵大爷,那个每天和他下棋的人……

终于,他在草垛堆上找到了王越。王越无力地躺在草垛上,胸口被刀砍了一条长长的伤口,不停地往外流着血,附近的草垛已经染成了鲜艳的红色。

看着奄奄一息的王越,墨枫哭得更加厉害了。

王越抬起手来,抚摸着墨枫的头说道:“我们失算了,本以为紫阳镇位置足够偏僻,无足轻重,能够在这边躲一辈子,可是竟然还是遭到了毒手。

是鲜卑慕容家的狼骑,领军的是慕容迥,人数大概千人左右的样子。定是鲜卑胡进攻汉中了,要不然鲜卑慕容氏最精锐的骑兵不可能到这人迹罕至的地方。”

王越艰难地喘了口气,又继续说道:“好了,别哭了,傻小子!人早晚有这样一天的,只是早晚而已。本来在北平之时我就应该死了,上天让我多活了两年,够了!两年之前我打算把你安置在这边之后就准备去找兽人报仇的,可是后来发生了那样的事,我打消了那样的念头。

那时,当你醒来之后,我发现你变了一个人。变的勇敢,有担当,有责任心,变成了我和你父亲所期待的样子。于是,我便开始训练你,想要……”

“啊咳……咳……”话没说完,王越口中也开始吐血了。

墨枫擦拭着王越口中吐出来的血,他看到了王越腰间腰带上一条黑色的腰带,藏在腰带中那把玄铁软剑还未出过鞘,他就明白了王越是一心求死,他没有逃跑,更没有反抗。

“别说了,别说了,王叔!求您不要再说了!您本可以逃的,本可以反抗的,为什么这么傻!”墨枫伤心不已,已泣不成声。

“乡亲们的伤口你都看到了,全都在胸口或者背部,一刀毙命,干净利落。我若出手,惹怒了他们,恐怕你今天就看不到一具完整的尸体了。”说完,王越用尽最后的力气,指了指自己的腰带,然后抓住了他,拼尽最后的力气说道:“不要轻言报仇!”之后就断气了。

墨枫把王越拥入怀中,仰天长啸起来:“苍天呐,为什么要这样对我,为什么!”接着,就晕了过去。

当墨枫醒来之时,已是戌时了。他一句话都没有说,一声都没有哭,只是默默地把玄铁软剑从王越腰间解下,绑到了自己的腰间。

然后找了一个空旷的地方,拿了把铁锹挖了一个又一个的坑,开始把一具一具的尸体搬到坑里,接着又把坑填平、堆高,形成了一个又一个的墓。最后,找来了一些木头,刻上了墓志铭,一块一块地插在了墓前。

当他做完这些之后,已经是第二天的清晨了。

墨枫对着这些墓叩了三个响头,手指苍天:“王叔,乡亲们。自从两年前我来到沧澜,你们就是我最亲的家人。没有你们,就没有如今的我。是你们造就了如今的我。我发誓,一定会为你们报仇!

我知道,这仇不太好报!因为我的仇人不仅仅是血洗紫阳镇的鲜卑狼骑,而是整个鲜卑胡和兽族,那些无端挑起战火的人。但是,我已经不是昔日那个胆小懦弱的墨枫了,如今我也算是文武兼备,就算是刀山火海,也能闯得一闯。

我墨枫在此起誓,若不报此仇,此生永不回紫阳!”

墨枫又叩了三个响头,站起了身。此刻,墨枫的身姿愈发挺拔,面庞愈发坚毅。

墨枫把自己收拾了一番,换了一套用动物毛皮做成的猎装,背上了一张王越特意为他做的二石强弓,腰间又别了一把猎刀,再弄了些残余的干粮。站在镇口朝着坟墓的方向又磕了三个头,就循着马粪的方向追寻鲜卑胡去了。

一路追寻,墨枫越来越愤怒。双柳村,石镇,杨树沟等等,每一个小村镇,都没有逃脱鲜卑胡的魔爪,全部被他们斩尽杀绝。每一个村镇,都被鲜卑这群狗日的狼骑杀光了。

墨枫只得放慢追寻的脚步,每路过一个村镇,就埋葬一个村镇。每埋葬一个村镇,他的

恨意就更深一分,报仇的欲望就更深一分。

沿着马粪的踪迹,墨枫感觉自己快找到他们了,因为他现在已经离阳平关不远了。现在他总算知道了,为什么鲜卑胡要把阳平关西边的那些小村镇屠戮一空了。

因为现在阳平关前杀声震天,响彻九霄。

阳平关位置险要,既是蜀北的重要门户,又是汉中的咽喉。鲜卑胡若要攻下汉中,那么阳平关是必定要拿下的;若是要进军益州,那么就更加要拿下阳平关。

当阳平关被围,若帝国军队前来支援,获得兵源与粮草补给的方法有两个。第一,从道路崎岖的白水关调派;第二,就是从这些小村镇征集。

鲜卑胡这样做,不仅拉长了帝国军队的补给线,从而让帝国军队陷入战争的泥潭;也更容易让帝国军队露出他们的软肋。这样,这一千狼骑就可以游刃有余地在帝国漫长的补给线上为所欲为了,典型的焦土策略。

鲜卑胡此举可谓着实险恶,颇有些一石二鸟之意。一来断绝了帝国军队从最快渠道获取战略资源的方法,二来这支狼骑如同一把隐藏的尖刀一般,既可以断了帝国大军的粮道,关键时刻又可以捅到帝国军队的七寸之处。

游牧民族和农耕民族的战争在哪个世界都是这么的不公平。游牧民族的生活靠放牧为生,没有什么固定的居所,因此也就形成了他们的以战养战的战法。而农耕民族却不一样,祖祖辈辈靠土地为生,土地就是他们的一切,他们作战需要有坚实的粮秣供应。没有了粮草,再有战斗力的军队也会丧失战斗意志。

鲜卑胡和天星帝国就是如此。所以,鲜卑胡可以肆无忌惮地烧杀抢掠,完全不用顾忌自己的粮草问题,而天星帝国则要有稳固的后方。

打败游牧民族的最好方法就是要有强大的军事力量,尤其是拥有一支能征善战的骑兵,这在华夏几千年的战争中就已经充分的体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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