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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跳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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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秀华这几天,心力交瘁,老公出轨,被自己捉奸在床,居然倒打一耙:“时秀华,你就别装清纯了,别以为那点破事,我不知道?你跟销售总监是怎么回事?”

“我们是工作上的关系啊,”

“从晚上八点到凌晨三点也是工作上的关系?”老公一副无所谓的样子:“时秀华,既然我们的关系这么僵,长痛不如短痛,离了吧。”

“好,离就离吧,你是被捉奸在床,你只能净身出户,”

“就你那个破公司,还有什么呀?,真是的,我同意,明天你把协议写好,我同意。”

“别后悔就行,”时秀华气坏了,决定第二天拿证,这个婚离了也罢,省得窝心。

到了公司,一看门口围了那么多人,几个财务人员还在解释什么,走进了一看,都是客户,就说:“你们都干什么去呀,”

公司出纳拉着时秀华就往一边去:“华姐,公司出事了,”

“什么事?”

“他们都是来要账的,”

“要账?就给他们就是了,”

“公司没钱了!”

“怎么会没钱?”

“钱都被财务总监转出去投资,对方破产了,一分钱也回不来,五千万哪,华姐,就这样没了,”

“对方是什么公司查清了了吗?做好账,立即报案,”不过,头有点晕,椅了一下,两个财务赶紧扶住时秀华。“没事吧?华姐?”

“我没事,材料赶紧给我?”

“我们都做好了,这就拿给你看,”出纳,现金两个人一起把账交给时秀华,对方公司的组织情况,起诉书等材料,交给了时秀华,时秀华看完,知道自己老公做空了公司,就是为了害自己,自己就是死了,也不能便宜他,立即签了字,交给出纳:“立即报案,”

时秀华深知打官司不易,自己真的无力打下了,时秀华决定以死来引起司法的重视,志在打赢这场官司,时秀华又写了遗书,涉及到财产分配问题,都作了说明,最后,打开保险柜,取出了一颗夜明珠,放在嘴里,谁说生不带来死不带去?我就要带走,一千万拍来的,留给谁呀?然后就从七楼纵身跳了下去······.

······时秀华再次醒来的时候,.

躺在一个破旧的医院里了,睁开眼看看,好生疏啊,这是什么地方?我怎么会在这里?自己的身旁还坐着一个女人,还在和另外一些人说话,这个女人说:“想不到这个孩子,我给她一万分手费已经不少了,我的一个月工资才九十几块,一万已经是十年的工资了,”

时秀华看到没人理会她,什么分手费一万?我的老公掏空了我的五千万,还出轨,我才气得跳楼了,谁在乎一万块钱?时秀华伸手摸了摸嘴巴里,夜明珠居然还在,一千万呀,谁还媳你那一万?时秀华小心翼翼抠出夜明珠来,装进了上衣口袋。

敢情我还没有摔死?又被抢救过来了?不对呀,周边一个人也不认识?不得不问身边的女人:“喂,你是谁?你们在说谁?”

身边的女人转过身来:“秀华,你终于醒了?”

“你说我叫秀华?你是谁?为什么知道我的名字?我怎么不认识你呀?”一连珠炮似的抛出四个疑问。

“秀华,我是安之与的母亲任小乔啊,刚才,我在公社办公室见过面,”

“安之与是谁?我跟他有关系吗?”时秀华的意思非常明确,安之与都没有关系了,我跟你就更木有关系了。

不对呀,安之与这个名字似乎熟识,一时想不起来他是谁?任小乔?公社办公室?这些字眼太陌生了,这个人会不会是什么骗子呀?

时秀华努力搜索自己的记忆,我是叫时秀华呀,但我不认识这个人哪,一抬眼皮看到屋脊上还铺着柴捆着的笆草,屋面上不知是苫草还苫瓦,都不知道,也没有吊顶,我的妈呀,这是什么年代的房子?不由得问道:“今夕何年?”

“一九七九年七月二十五日,”任小乔说,然后又小声告诉身边的人:“这丫头跳河一次,脑袋进水了。”声音虽然很小,但是,时秀华听的清清楚楚,

这不是胡说八道吗?你才脑袋进水了呢,不对呀,我刚才不是跳楼了吗?怎么变成跳河来呀?突然,脑袋翁的一下子,一九七九~二零一九,敢情我是穿越了?穿越到一个同名同姓的女孩子身上?对了,原主的记忆一下子蹦回到脑海里,安之与是我的丈夫,在省城读大学呀,

准确的说,他是我的前夫,也不对,应该是我的恋人,我们是一九七七年十月领的证,那年才十七,本来不给领证的,说没有到结婚年龄,是妈妈拿着烈属的本本子,到公社民政股一闹,结果,证就领了,一九七八年一月又领了离婚证,为什么呢?因为安之与想参加高考,老三届准考,安之与是初中,结过婚的不准参加参加高考,只能离婚。

不过,我们虽然离婚了,还是以夫妻名义生活在一起·,一九七八年,就是去年,安之与真的考上了大学,那时候安之与的爸妈还都在五·七干校劳动,到了放寒假的时候,安之与还是回到我们家过年,据说,安之与还有个哥哥,叫安之声,不是同母生,关系不是太好。

安之与一到我家的那个晚上,时秀华家的邻居青蛙嘴,样品,次品,美国旅社都来了,其实,我最不喜欢青蛙嘴,她的嘴快,谁有点儿事,一会儿就传满了一个生产大队,她的嘴又损,谁家有个缺点,她就会挂在嘴边说,她还说过我妈是尼姑,我小时候还咬过她。不过,现在的青蛙嘴好像也没有做啥坏事。

······

秀华的丈夫叫安之与,是个省城下放到代儿庄的知识青年,安之与是一九七二年下放到代儿庄的,那一年,时秀华刚刚十二岁,还是个小学生。有幸参加了欢迎知识青年插队到农村的庆祝仪式,时秀华是花鼓队成员,花鼓队六个男孩六个女孩,一共十二人。

那一天一共来了十个知识青年,五男五女。安之与是其中一个,欢迎仪式结束时,安之与安之与没有跟别的孩子说话,一直走到时秀华面前,也许是眼缘吧,别人没问,,就问时秀华,安之与弯下腰,亲切地问:“小妹妹,你叫什么名字?”

“大哥哥,我叫时秀华,”有些羞涩的样子。

“好名字,人长得也好看。怪俊气的。”

话刚说完,一个三十多岁的大嘴女人走了进来:“什么人养的?能不俊?”

知青们奇怪:“他妈妈很有名气?”

“那当然,方圆几十里,谁人不知谁人不晓啊?”

几个女知青连忙问:“她妈干什么的?”

“什么都不干,她也不能干什么,一个尼姑能干什么?”

“尼姑?尼姑还养孩子?”一个女知青有些吃惊,

谁知道,女知青的话音还没有落音,时秀华发怒了,说一句:“青蛙嘴,你才是尼姑?”冲上去抓住那个中年妇女的手,张开嘴巴就咬下去,不松口,

那个叫青蛙嘴的女人哎呦哎呦的嚎叫起来:“你这个小蹄子,敢咬我,我打死你,”时秀华咬住的是左手,青蛙嘴右手又举起来,安之与一步上前,抓住了青蛙嘴的右手:“你不能打她,”

青蛙嘴连忙说:“他还咬着我的手呢,”

安之与轻言慢语的说:“小妹妹,你松开她的手,有话慢慢说,不要咬人,好吗?”

“我没咬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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