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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雀登枝(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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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妈,我要迟了!”

苏倾一进门就听见苏煜暴跳如雷地跺脚,变声期的声音像是公鸡打鸣,嘶哑刺耳。

而苏太太的双手环着他的腰,坚持不懈地给儿子提裤子:“小祖宗,快了快了。”

苏太太花了点私房钱裁了一件崭新的裤子,不试一试怎么行。

苏煜正处于长身体的阶段,却比其他男孩子更矮小一些,还有点驼背,整个人显得耷眉臊眼。感谢苏太太的好基因,他的皮肤算白,眼睛也大,但是鼻梁上架了一副厚底眼镜,加重了脸上的懦弱呆气。

谁都不会想到这样一个在外面唯唯诺诺的孩子,会在家里这样大喊大叫。

苏太太终于提上了他的裤子,瞥见苏倾站在一边,仿佛看见了救星:“倾儿,缸里没水了。”

苏太太说话时腔调儿很软,咬“倾儿”二字时更是亲昵温柔。

苏倾转身走出里屋:“我这就去挑。”

前院里本有口井,但是里面早已被黄土填满。井边长满摇曳的荒草,地上条石铺就的砖路,已经被尘土盖得看不清本来面目。

老房子还是清初的时候盖的,很旧,门上的黑漆都剥落了,所幸构件还未腐朽,但下雨天要渗水,灰白墙面上开出晕染的黄褐花纹。

大缸旁边放着两只木桶,苏倾弯腰去拿的时候,注意到木桶边紧紧挨着盆。盆里脏衣服堆成山,最上面的是今早苏煜换下来的旧裤子,裤脚上粘着泥沙。

苏倾犹豫了一下,先挑起了桶。

敲苏煜一阵风似的从屋里奔出去,她喊了他一声:“阿煜,你能帮我把盆捎过去……”

苏煜远远站住脚,不太情愿:“姐,我要迟了。”

“哎呦,你跑两趟就是了,叫他干嘛?”苏太太匆匆追出来,袄裙下偶尔露出两只金莲儿。她穿一身发白的旧袄裙,立在房檐下皱眉头,打苍蝇似的朝她挥手,语气变得格外严厉,“你弟弟要上学,你又没事做。”

苏倾默然低头,将又粗又亮的辫子轻轻甩到身后,扁担麻利地搭上了肩。

苏煜一路奔跑,门口拴着的大黄狗忽然冲他狂吠。

“畜生。”他骂了一声,一脚蹬上了狗脸,狗猛地扑了上去,但被链子拴着,在空中悬崖勒马,锁链发出哗啦哗啦的声音。

而苏煜已经撒腿跑了出去,徒余凶狠的狗吠在院子里回荡。狗一叫,栏里的家禽也跟着乱叫,鸡飞狗跳。

“快去,快去管管它。”苏太太退回屋里,夹着帕子的手按着太阳穴,脸直发白,“叫得我头疼。”

苏倾担着桶慢慢走到门口,黄狗不再叫了,摇了摇尾巴,长嘴在她裤脚上蹭来蹭去,随即温顺地伏趴下来,呜咽着将脑袋贴在了地上。

苏倾想,狗这种动物真奇怪。大概是谁总喂它,它就喜欢谁。

她蹲下来看它,发现狗鼻子破了皮,湿漉漉的流了许多鼻涕,她掏出自己帕子轻轻擦了一下,黄狗发出哼唧的声音,就像孝在抽噎,苏倾抱了抱它,隐约摸到温热皮毛下的肋骨。

“妈,阿煜把它踢坏了。”

“狗能有什么坏不坏的——别碰它了,那畜生脏死了。”

苏太太头上一只珠钗猛地折射了光,柔弱地立着,隐约还是个富家太太的模样。她脸小,骨架子也小,生苏煜的时候几乎要了她半条命,身体一直很虚弱,走几步路就要喘。

于是多数时候,她是发号施令的将军。

“它不脏,我每天都带它洗……”

“你就非得跟我犟嘴?”苏太太拿手掌猛地敲门框,打断:“你这么不听话,是要气死你妈吗。”

苏倾叹一口气,挑着扁担走了,跨过门槛时黄狗还立起来追着她走,拼命摇动尾巴。

平时苏煜嫌它丑,苏太太嫌它脏,都不愿意多管它,但这个没有壮劳力的家必须得有一只看家护院的狗。

所以他们看不起它,却又不得不依仗它。

江南古镇用密集的屋宇和矮墙隔出了砖巷迷宫,一个远离炮火纷争和时代变迁的世外桃源。

水巷小桥曲曲折折,白墙黛瓦和后面茂密的深绿色树冠,似乎把阳光都过滤成一种幽幽的淡青色。

“苏小姐又挑水去呀?”

村妇们穿着干练的绿色或淡蓝色长裤,三三两两坐在檐下择豆角,见她出来,总要笑着叫她。里面脸最熟的,是她的邻居翠兰。

“是。”她低眉敛目,虚福一下,快速通过了,远远地能看见辫子下面修长的颈,在阳光下白得泛光。

人走远了,其中一个开口:“我要有这么个伢,哪舍得让扁担压在她肩膀上。”

“是的呀,瞧那面皮和身段。”

苏倾身上穿着翠绿的窄袖衫和长裤,背后梳一根粗辫子,乡间小姑娘最普通俗气的打扮,裤脚甚至还短一截,露出了袜子包裹得严严实实的脚踝。

但越是闲来无事、敢肆无忌惮用眼打量的妇人,越是能乐于发现小姑娘掩藏在宽大衣袖里的“身段”和潜能。

比如苏倾偶然露出的手腕,夏日薄衣衫透出的腰线的轮廓,以及她用一双未缠的天足,还能走得优雅娉婷,暗示着她长大后可能的出挑。

所以她们很注意她。

不过在这个过渔樵生活的小镇里,出挑又有什么用?

大概预测一个标致姑娘未来是否在同龄人中拔得头筹,与赛马下注有些相似,因为日子实在安稳无聊。

“她的衣服不大合身,还穿去年的。我看她妈总穿戴成过去的式样,多讲究,倒把女儿扮成村姑。”

“瞎,‘苏太太’呀?”有人笑起来。

偏远镇子里哪里来的小姐太太?此地倒是有名门大户叶家的老宅,但是离这里很远。

这时候保有旧时的称呼,不过是一种嘲笑,笑那些身份早就变迁,却还放不下身段的人。

大家笑了一阵,翠兰扔下一只豆角,又弯腰捡一只,语气很冷淡:“到底是丫头,不心疼。”

f镇山灵水秀,一道峡谷劈开两岸人家,条石石桥像是一道道细长的缝线,缝合裂开的两岸,来往的人可错肩而过,走数二三十步,到达另一边。

沿着凿好的台阶可以下至峡谷。谷中是宽阔的河溪,两岸石崖丛生灌木。

水流冲刷湍急,白雾迸溅,因有高差,断层处悬垂成瀑,又在下游聚集成湖。

天气晴好时,湖泊中倒映着碧蓝的天,野鸭子凫水而去,留下一道明亮的水痕。

苏倾往湖边走,看到那里没有人,又折回去。胸腔里好像弥漫着一股淡淡的失落。

她放下桶在上游打了水,水桶担得很老练。她知道用肩膀的哪个部位承重会省力一些,那个地方已经磨出了薄薄一层茧子。

其实万事都像刺绣和写字那样,有技巧,能练熟。

回程时又经过那几户人家。她们择完了豆角,现在剥豆子。见她回来,又兴高采烈地叫:“苏小姐打水回来了?”

“……嗯。”她知道这其实不是招呼,而是戏弄,干脆不抬头了。

苏倾鼓着一口气,一步步走得快而稳当,耳际的汗水不住沿着耳廓滑下去,痒痒的。

倒进缸里小半缸,第一趟算是结束了。

“她家不是有个儿子吗?”剥豆子的一个妇人伸出小脚抹了抹苏倾洒在地上的几滴水。

“指望他?没看苏太太多宝贝那个儿子,下学回来要站在门口迎,阿煜长阿煜短,一点活都舍不得给他干。”

沉默半晌,只有豆子打在筛子里的清脆声音。

有人嘟囔:“我怎么捡不到个苏倾,干活麻利又好养活,比我那懒货强出十倍。”

妇人们哄笑起来。其中一个笑她:“省省吧,捡只能捡到二丫呀。”

二丫是村里的傻妞,没人养,自己住了一间木头小屋。

“生下二丫才会丢开,苏倾那样的,只能是大户人家不慎遗下的,让苏太太捡了便宜。”

翠兰猛然问:“你怎么知道?”

那人得意洋洋:“鹅蛋脸樱桃口,眉眼齐整,像那仕女图上画出来的,那就是闺秀脸。”

“你见过仕女图?”

“我见过大户人家的屏风哩!”

“最重要的是牙,小伢的牙齿多整齐,不像苏太太那兔子牙……”

一阵笑声。

苏太太的前齿有些突出,搬到f镇第一天,曾经因为心直口快的邻居笑她合不拢嘴,气得在屋里哭。

“这么说来,小伢家里原是富户。”

“比苏太太倒势前还富?”

“那肯定……”

敲苏倾第三次担着水桶擦身而过,不知道在他人打量的眼里,那松垮垮的长裤已经变成了曳地的繁复长裙。

“呀,苏小姐又去担水了?”

“妈,喝水吧。”

苏倾给苏太太倒上茶,茶里荡着下火的菊花。她喂了鸡鸭,抱起一盆衣服走出门外,黄狗扑到她脚边嗅来嗅去,用爪子勾住她的裤脚。

她翻找了半天,白得像笋的指头停在空里犹豫了一会儿,从荷包里小心地拿出什么东西放在地上,浓密的长睫毛盖下来,认真地看。

一颗不大规则的冰糖。

可是狗只是嗅嗅,用鼻子顶着糖块在地上蹭,不知道怎么吃。

“谁让你喂狗了?”苏太太被烟呛得咳嗽,边咳边探出头来,“你妈在这里辛辛苦苦做饭,你在做什么?洗完赶快回来,帮我生火。”

养活了十几年,她和苏倾待在一起的日子比苏煜还多。她知道苏倾性情软,没什么主见,让往东绝不往西,尤其依赖母亲。

家里没有水田,她的时间几乎全用在家务和伺候母亲上,从前母亲有个头痛闹热,她端茶送水无微不至,跪在地上端痰盂都是常有的事。

所以这几日,对于苏倾的怠慢和走神,她感到异样的不舒坦,就像用惯的左右手不听使唤了一样。

“……”苏倾飞快捡起地上的糖块塞进狗嘴里,两只手握住狗嘴,半晌,轻轻按一把狗头,走了。

出了家门,苏倾的步子又慢下来,风吹在脸上很舒服。

晌午太阳和暖,湖面上散着粼粼金光,溪边已经有了三两个洗衣服的妇人,一连串大大小小的气泡顺着水流向下游,有的撞碎在石头上。

湖边没有人。这里阴冷,水瀑声音又喧闹,不适合聊天。但苏倾一向在这里洗衣裳,一来不善于交际,二来不想让脏水流到下游。

低头洗手,藏在领子里的天蓝色物什划了个弧线垂下来,在胸前荡来荡去。

她在衣服上擦了擦手,将吊坠小心地拿起来。

这是一个小杏大小的环,像一根玻璃管子弯成的,缺口在右上角。

一抹艳丽的蓝色凝在最底部,像水,但不能流动。透明的玻璃管上有规律地刻了几道长长短短的横线。

那位尊神把它抛过来时,蓝莹莹的一片悬浮在空中,映得整个上空都泛出冷光,她以为那是一颗星星。

直到它落在手里,才发现是个小小的、冰冷坚硬的环,里面的蓝色只有点墨般的一星,标志她的旅程才刚起了个头。

这个同叫苏倾的女孩是她的第一任宿主,出场时年仅三岁。

那一年外邦连犯,朝廷疲软,民间起义组织白莲教占领平京,一向平静的都城陷入混战,无数富商贵族举家南逃。

逃难路上强盗与人贩子横行,专门劫掠商贾车队,过载的马匹时常受惊,鸡飞狗跳,流离失所的家庭不在少数。

一次土匪劫道死里逃生后,南行路上的苏鸿夫妇捡到年幼落单的女孩。

苏家为平京富商,苏鸿为小妾所出,苏太太又多年无子,总遭婆婆轻视,二人一气之下提出分家,靠分到的茶叶铺的薄利维持用度。此时听闻战乱将近,打算逃回f镇旧宅。

不管怎么说,孩子都是他们的一块心病,见到别人的孩子,两个人都走不动路。

女孩身上绫罗绸缎,穿得极讲究,颈上还配有一串漂亮的璎珞,连坠子都是白玉雕成的小兔儿。抱起来看一看,生养得极好,瞳子黝黑纯净,小脸玉琢雪砌,脸上挂着晶莹的泪珠,无法不令人怜爱。

苏鸿当下将她抱上马车,交给了自己的太太。

苏鸿夫妇南下逃难,捡到了上天的礼物,即使在路上奔波劳苦,也算享受了天伦之乐。

可是第二年,被“不育”二字戳了十几年脊梁骨的苏太太竟然怀孕了。

事情在苏煜出生后不久发生变化。

女人的母性是天生的,而母亲的心则是十月怀胎筑成的。苏煜让苏太太痛得撕心裂肺,九死一生,可他出生的那一刻起,却成为了这个女人一辈子的心肝宝贝。

苏鸿害病死后,苏太太没了主心骨,依靠平京遥寄而来的茶叶铺银钱艰难度日,日子越过越清贫,而两个孩子逐渐长大,她开始明白,要不偏不倚,那是不可能的。

苏煜身体不好,要平安长大,又要上学考功名,吃穿用度都需要钱……她开始庆幸自己没给苏倾缠足,旧时候的闺阁小姐才缠金莲儿,缠了就不能干重活了。

苏倾进入苏家时太小,没剩什么记忆,性子也极其柔顺,一心为着妈妈和弟弟活着,比农人家的孩子还任劳任怨。

苏太太的惴惴不安,在风平浪静地迈过第八个年头后尘埃落定:苏倾的家里人恐怕不可能再寻来了。

既然是她捡的,那就注定一辈子得当她的女儿,孝顺着她,缓解家里的苦难。

于是那身绸缎小衣服,在苏倾不知道的一个干冷的清晨,在火盆里烧成了灰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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