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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这样一个女孩,她种下满园的荏苒,指望年年开出白色的楔,来告诉自己时光依然。
微红的夕阳接近地平线,你总喜欢静静的站立在草地上,眼神柔和的去凝望远方。我喜欢躺在一边,默默的抽着烟,欣赏着你孤傲高挑的背影,用懒散的表情去微笑。
这画面已经分不清是第几次熟悉,我能听清你心中的叹息,能看清你眼神中该有的黯然。
没有假装不在乎,因为彼此都知道这场游戏时间有限,夕阳落地后也许就会分出了结局。
你会演示好一切,转身给我一个微怒的微笑,我会默契的丢掉烟,装作很委屈又被你抓个正着。
你无奈的噘嘴苦笑,我会拍拍手,站起身给你个拥抱,似乎你只能选择用这个肩膀依靠。
谢谢你,提拉米苏的幸福。
三个月时光,刚过新年,眼见冬去春来,可在这空旷的大草原上依旧是白雪皑皑,不见万物复苏的青绿之气。
新年前夕,黎家兄妹都回家过年去了,因为家教甚严,最终不敢违背父辈的规则。至于贱笔这家伙,无论走到哪里都能勾搭上女人,趁着黎家兄妹回家我们暂停了已经走了近三个月的步伐,贱笔也以难得空闲为由出去厮混去了。
而我,在大草原上也遇到了一个如蓝颜般的女人,她叫提拉米苏。
三个月前,我们四人来到这里,在漫天风雪,阴冷刺骨的天气下,安住到了她家,成了我们的第一个据点。
不得不说,这看似荒凉的地方,唯一的优点就是无论是谁家都有一所面积超大的住房,但都属于矮小建筑,而且样式简陋。这边的人冬天几乎不会出门,因为外面的气候实在太过恶劣,滴水成冰。但屋内却是非常暖和,不是暖气就是炕头,一件单薄衣服也就足够了。
提拉米苏继承了本地人特有的性格,直爽大气,还有就是能喝酒。在这里高度酒几乎是每家必备的东西,她那四十左右的老爸就连早上啃着大葱也能来上几口,对我来说就实在是在受罪,虽然我酒量不差,却也完全接受不了如此烧心的酒精。
但人家盛情,这酒也得喝啊H着喝着,醉过几次,却和她熟悉了,因为我每次醉倒以后都是她在精心的照料我。这边的人天生有大气的性格,不会太过看中男女授受不亲的世俗,所以她老爸对她这个女儿的作为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提拉米苏今年已经二十七岁了,和我一样年纪,却也和我一样是单身。在如今来说,这种普通家庭的女儿在如此大龄还未婚嫁几乎是很少见,开始我还疑惑。我也是后来才知道她其实已经结过婚,而且还有过孩子。这是她爸在一次难得喝醉的情况下说给我听的,只是后来她流了产,没了孩子他们也就离了婚,因为她已经不能再生育。
或许都是可怜人,天生有心心相惜的缘故,我对她才没有刻意的去保守着距离,当然这是在我看清不存在爱情的情况下。
在黎家兄妹和贱笔不在的这段日子里,我庆幸有她的陪伴,带我去看不一样的风景,听不一样的故事,让我能有一颗放松的心情。
因为在前三个月里,我已经见识到了时间所埋下的东西,神秘而惊骇。我看到了一处年代久远的地下宫殿,也体验了其中的机关重重,看到了身穿金缕衣的尸骨寂静的躺在石棺之中,偶尔也听见了那些角落让人毛骨悚然的莫名声响。
当黎兵用肌肉强劲的大手握住一根离我眼睛只差毫厘的箭刺,我也知道了什么叫做命悬一线,当巨大的滚石追着我的脚步,轰隆隆的在耳边呼啸,我也知道了什么叫做冒险。
我很想说,贱笔的爷爷他们真的很不容易,每一步都在和死神擦肩,而我们也将是如此。
其实从开始就有一个疑问困扰着我,秦始皇东渡求仙,为何我们却要来这最北方?到了现场我才发现,这不是地壳运动改变了方位,而是秦帝真的留下过这些足迹,让才每一个地方都像是他葬身的墓地。
至于地下的种种风光和隐秘,所见所闻我都不想去详细书写,这是我答应涵的承诺,它是属于历史的秘密。再者,也不是我心中的重点,我记载的只是思念的情感。
提拉米苏不知道我究竟是做什么的,却清楚的知道我不久就会离开,这也是我相信不会有爱情萌芽的原因。
她告诉我:相遇即使短暂,却也是天意注定的缘分,我们就应该珍惜。
就算不能成为爱人,也不能遗憾到连朋友都算不上。
就为这句相遇,我把她划为蓝颜,希望能比朋友更朋友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