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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说生活就像xx,既然反抗不了,就要学会享受。
于小晚很喜欢这句话。
有时候想想老爸真是个天才,在她出生的那一刻就注定要给她一个安稳人生,所以才会给她起了这么一个……随性的名字——于小晚。
安于现状,不拘小节,还能渔舟唱晚。
可是,xx哪里会让你这么舒服?
于小晚看了一眼粗壮的手臂,又撩起衣服不甘心的看了看肥肉横生的肚皮,长长的叹了口气。
如果说她之前的人生像开了挂,那现在老天爷明显在修补这个bug。
从小就被誉于天才儿童的她所表现出来的绘画天赋,就连一代绘画大师都叹为惊之,小小年纪被收为关门弟子,十八岁,国内国际各种奖项拿到手软。
而这一次,她应邀参加国际画展,开幕式上,她的出现引起了粉丝暴动。
推搡中,于小晚被挤倒在地上,不知哪位热情粉丝的肥肉拍在了她脸上。
再醒来,自己就长了这么一身肥肉。
大概老天爷看她过得太舒服了,所以才会如此待她。
小说里狗血的穿越剧情都让她赶上了。
可别人穿越不是清宫里的四爷皇阿玛,就是帅气多金的霸道总裁,再看看她……
于小晚环视了一圈家徒四壁的屋子,墙上还贴着大红的双喜字,硬邦邦的土坯炕上大红牡丹的棉被……
不说她这一睁眼足足倒退了几十年,就她现在这个形象也不像人生能开挂啊。
哪个年代不看脸?土肥圆能有什么前途?
更让她糟心的是,恋爱滋味都没尝过的她,如今,同是十八岁的这具身体,却是结婚半年的小媳妇儿。
身份这么大的转变让她接受?
她真想说一句……臣妾做不到啊!!
可是,不接受又能怎么办?
总不能为了穿回去再寻回死。
阳光乐观,积极向上的于小晚做不出来那寻死觅活的事。
……好吧,她承认,她怕疼。
死亡对于她来说太过恐怖,虽然理论上她应该死过一次了,可万一再死不是穿回去而是变成孤魂野鬼了呢?
于小晚怕鬼,从小就不敢看恐怖片。
她可不想每天都跟自己最害怕的那类呆在一起,穿着白裙子,披头散发的做着阿飘。
这样想想,也就算了吧。
谁让她生下来就安于现状,不拘小节呢?
“咚咚咚”
有敲击窗子的声音。
于小晚转头望去,一个青年站在窗户外。
清瘦的身形,小麦色的皮肤,利落的板寸,介于少年和男人之间特有的气质。
于小晚来这已经三天了,对于原主的记忆也消化的差不多了,窗外的大男孩正是原主的发小祁闯。
祁闯微蹙着眉头,见于小晚回头,抬了抬下巴,示意她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