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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6章 觉醒的红玫瑰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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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漫长的一生结束时, 回到空间的殷明麓认真回顾了自己的一生,虽然真的很像是度假, 但因为原主本来的愿望就是当一只不危害社会、兢兢业业的米虫, 所以他也理直气壮, 既不因自己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因碌碌无为而羞愧。

他的身影一出现在办公室,奶娃娃系统就飘过来了, 冷冷哼一句,“玩得挺快乐啊?”

“尚可。”青年嘴角微抬, 笑容点到为止, 他抬起手上的腕表, 看了公告, 他沉思一秒后道:“老板又闭关沉眠了?”

“是的。”奶娃娃系统在空中旋转了一圈,闻言点了点头, 老板沉睡的事情,于他们而言不是什么秘密。

他们轮回公司的老板也是个能人,他神秘莫测、永远不见踪影, 某种意义上来说,却是类似于创世神般的存在, 亲手创造了三千大世界、万千小世界, 是一挥剑, 世间便石破天惊、翻江倒海的存在,但却不知为何缘由,永远在沉眠, 仿佛在无穷无尽的睡眠中修复自己的力量。

“也不知道这次需要多久?”青年下意识喃喃自语。

“应该需要很久很久,你还不知道吧,老板生前的故事。”奶娃娃系统戳了戳殷明麓的脸,感受到那柔软的凹陷,得意洋洋地又戳了几下,成功地吸引了青年的注意力,对方好脾气地歪着头,好奇道:“什么故事?”

“传说老板生前是修真界千百年来最有可能得道飞升的修士,在飞升前收了个徒弟,对其宠溺有加,师徒情谊极为深厚。那徒弟资质绝伦,也是个不到百年就达金丹巅峰的天才,可惜涉世未深,身怀异宝被人觊觎,遭到了大批修士共同围剿,可怜这修真界人人看好的少年天才就此陨落,灵魂碎片也散落在各大小世界。这些人杀人越货后,便装作没发生过,藏匿行踪,而那正在渡劫的仙人得知徒儿身陨的消息后,便彻底走火入魔了。”

传闻是那冷清的修士,黑发如墨、白袍依旧,但却手持长剑,遇神弑神,屠了无数仙家宗门,导致修真界遍地皆是尸骸。那双目若点漆的瞳少了几分清凌,很是妖异,就那样鲜血淋漓地走来,让整个世间沉浸在苦难恶果之中。

奶娃娃隐去了故事残忍隐晦的后半截,只单说前半段,因青年在某些时候是菩萨心肠,听了绝对比起感同身受,更多时候会是悲天悯人,所以在前世才会惨遭围剿。

更别说,现在的对方还是灵魂碎片不健全体,手无缚鸡之力的人类。

听完故事了,青年果然心生同情,唏嘘一声后道:“老板真的好惨啊,我也该工作了,下一任委托呢?”

奶娃娃系统胖胖的小脸庞有一瞬间的震惊:“???”随后他结巴道:“这故事如此的凄美,你就没有一点触动吗?”听着你前世的故事,你怎么就跟局外人似的,冷静之余还能敬业地想到工作。

“有啊。”青年不解,他是有触动,但这说到底是旁人的故事,与他何干?

奶娃娃语噎,情急之下道:“那仙人是真的很惨,有人说,那死去的根本不是他徒弟,而是仙人未来的道侣,所以大受刺激之下,才会彻底堕魔。”

哦原来不是师徒,而是为道侣复仇的爱情故事啊?青年恍然大悟,语气怜惜道:“这样一听,老板更惨了。”难怪经常步入轮回,寻找所谓的魂体碎片,他们身为员工的,也得好好努力工作了,帮助老板早日圆梦。

奶娃娃系统:“……”除了惨,你还能说说别的吗?

“好了,继续工作吧。”青年不理自家系统的呆滞,径直拿起了桌上的另一份委托,细致浏览了起来,然后陷入了沉思,决定接受。

这份委托照样不难,委托人与他同名,剧情梗概大致是这样的,每个男人心目中也许都会有一份白玫瑰和红玫瑰情结。周锦珩也是如此,周氏集团懂事的独子,从小的天之骄子,众人眼中的贵公子。

他从少年时期便暗恋自己的好兄弟乔安,乔安却对他无意,于是周锦珩只能默默付出,守护这片纯洁温暖的白月光,直到对方出国,才稍微从这份痛苦的感情走出来。

这也没什么,左右不过是一份爱而不得的故事。谁的人生没几段这样的感情经历呢。

但错就错在,周公子最后与原主殷明麓交往,对着这个热情洋溢、永远欢声笑语的少年,他渐渐的开始敞开了心扉,亲昵地叫对方小玫瑰。尤其是原主深情的爱着这个男人,各种为对方委曲求全,本是天真纯善的性格,渐渐为了讨好对方,自学各种取悦男人的手段,周锦珩一边嫌弃着对方的改变,一边享受着肉-体的欢愉。

两人感情逐渐稳定,开始买房结婚,请柬也发出去了,亲朋好友都知道两人明年要举办婚礼时,白月光乔安回国了,这些年他在国外过得不好,越发怀念周锦珩当初对自己的付出,而周锦珩自己也旧情难忘,便背地里与对方狠狠纠缠在一起,也就是出轨了。婚礼前夕,更是把原主丢下,直接跑路。

这下,痴傻等待对方的原主沦为了众人的笑柄,大家都嘲笑他癞蛤蟆想吃天鹅肉,自以为上了周公子的床,就是周公子的人,谁料对于那些有钱公子来说,你只不过是个随时可以抛弃的玩物罢了。

更令原主崩溃的是,当初他和周公子两人在一起后,周家人死活不同意,但周公子却安抚对方道,是因为他们都是男人无法拥有孩子,等有了孩子后,家庭阻力会少很多。于是原主答应了,周公子便带了代孕,用自己的精血弄了个试管婴儿,虽然周家也没承认他们,但此举确实堵住了周家的嘴。

那个孩子跟原主毫无血缘,但却是原主最深爱男人的种,于是爱屋及乌,原主自己还是个半大不小的人,却对那孩子格外照顾,几乎掏心掏肺,手把手养大。结果在两人分手之时,原主以为自己尽心抚养的孩子,哪怕跟自己毫无血缘,也最起码会对他有一丝依恋,结果那孩子却毫不犹豫地往周锦珩亲爹那里跑,甚至小脸扬起,依赖地跟乔安牵手。

原主震惊奔溃之下,才知道,原来自己的情敌乔安早就跟这孩子有了接触,私底下对那孩子极尽温柔哄骗,而原主虽然对孩子极好,但却是以严父自居,常常让那孩子不准超时玩手机,不准吃对身体不好的垃圾食品,管束颇多,在那孩子心目中原主自然没有乔安印象好。

甚至那孩子身上,原来都有乔安的一半血,也就是说,原主殷明麓,一直在为情敌养孩子,最后还被那孩子嫌弃。他用自己的青春天真治愈了周公子,让对方走出去,为了对方的喜好,拼命取悦着对方,改变自己的性情,甚至帮对方含辛茹苦照顾孩子。结果对方在白月光回国后,毫不犹豫地抛弃了他,还当众辱骂他骨子里放荡,不如白月光端庄,这让原主大受打击,几乎痛苦得欲死。

尤其是他在街上亲眼见到情敌乔安和心上人周公子,带着那孩子,一家三口其乐融融的画面刺痛了他的眼睛,原主选择在浴缸里心灰意冷,割腕自杀,临死前还给渣男周公子打了个电话,结果却被人冷冷挂断了。

打一次,挂断一次。直到第三次,他再也打不通了,疑似被拉入了黑名单。

没想到会被自己所爱的男人拉入黑名单,原主虚弱一笑,彻底没了生存意志,放空躺倒在浴缸里。鲜血像玫瑰花般绽开,整个浴缸全被染红了。等邻居发现叫救护车时,早已无力回天。这个时候原主才23岁,有极好的创作天赋,刚接收到大公司的offer,就算离开了一个渣男,也有大把美好的岁月可以挥霍。可惜就这样轻而易举选择了轻生,完完全全的太把情爱当回事。

因为太年轻,所以每段感情都刻骨铭心。不过经历过一次死亡后,原主彻底觉醒了,他的愿望就是想要报复那对所谓的真爱璧人,不过除此之外,对方还希望这一次渣男能真心实意的爱上他,在热情真挚的红玫瑰和虚伪圣洁的白玫瑰中间,能有一次选择他。

青年皱了皱眉,平心而论,遇到这种渣男,他更倾向于直接打死算了,但既然原主这样要求了,他也不是不能接受。

“接受委托:觉醒的红玫瑰,正在准备传送!”

……

随着脑海里的系统提示音响起,殷明麓慢慢睁开了眼睛,发现自己身体伸展着,有一件挂着吊牌的衣服,卡在他脖子上,他眼神先是一瞬间的茫然,后来看了看面前的镜子和头顶璀璨的吊灯,这才意识到,自己也许是在试衣间里更换衣服?

他闭眼回忆了一下,这个时间节点,是原主跟渣男周公子开始交往的最初半年,虽还不到谈婚论嫁的那地步,但也是浓情蜜意,两人同居了,这一次两人就在街上颇有闲情逸致地逛街,原主买衣服,周公子陪伴。腼腆羞涩又热情火辣的小玫瑰,稍稍抚平了周公子内心的情感创伤。于是对原主这个小情人,周锦珩是喜爱的,但是这份喜爱跟白月光那份沉甸甸的深入骨髓,能比吗?

殷明麓冷笑一声,一边想着如何应对,一边慢吞吞地穿好衣服。

因为回忆,他耽搁的时间有点久,门外的导购员还用甜美的嗓音询问他道:“客人,请问需要帮助吗?”

“不用。”殷明麓礼貌地轻答,理了理吊牌,不同原主羞涩需要旁人催促的性格,他穿着新衣服,大大方方地就走出来。

走试衣间里走出来的少年,吸引了这个高档服装店里所有的客人,他们惊艳地看着对方。诚然,少年长得十分出众,眉眼精致秀气,那肤色很白,在水晶灯下下仿佛牛奶般莹白发亮,一双眼黑白分明,乌鸦鸦的睫毛也长得过分,衬着那天真的气质,放在杂志上也吊打一干娱乐圈小鲜肉。

尤其是对方此刻穿着一件白衬衫,肩膀处略显瘦削,虽然那气场看上去有些驾驭不住,但因为那脸蛋好看,竟也出乎意料的合适。

真是个漂亮的男孩。在场人心底暗暗感叹。

周锦珩也是惊艳的,他没想到只是随手拿了一件衣服给少年,刚拿出去他就意识到不好,这衣服偏成熟,根本不是少年这个年纪能驾驭的,他只是在少年甜甜地询问他意见时,盯着衬衫区发呆,因为他想到了自己心中那求而不得的人,对方穿着白衬衫时沉静俊秀的模样,于是下意识地递出了这件白衬衫。对于这明显不是自己style的衣服,少年懵了一下,但还是接过了,乖乖地进试衣间更换了,这时候他再阻止已经迟了,且显得有问题。

出来的效果也十分令人惊艳。本来周锦珩还想逃避,低着头玩着手机,不想看到少年换完衣服的样子。因为在他心目中,白衬衫已经是乔安的符号象征,是他一生所见过的,穿白衬衫最好看的人,其余人都比不过、胜不了。

所以他更不能接受,自己的小情人把那衣服穿毁了,便干脆装作沉迷手机,眼不见心不烦。结果却听到周遭人一片倒吸气的声音,才稍微抬起了眼睛,然后便盯着那漂亮的男孩,挪不开了。

那衣服少年确实不合适,但却靠着天生的好相貌,撑住了。无数镜子聚焦中,少年拨了拨自己的头发,身上的白衬衫没有系好,余了几颗纽扣,露出清瘦的锁骨。

明晃晃的灯光下,白衬衫是透的,周锦珩可以看出少年那单薄瘦弱、却显得白皙漂亮的背部,仿佛优美欲展翅高飞的蝴蝶,他脑海里已经想不起乔安的样子,完完全全被眼前的少年所取代。

这孩子真是个妖精。周锦珩意识里只剩下这句话了。

想象着少年眉眼天真勾人,在家里穿着这透明的白衬衫,光着两条又直又白的大长腿,下面不着寸缕,既羞涩又热情地为他服务的美好画面,一时间周锦珩竟有些蠢蠢欲动,呼吸都变了,西装裤下交叠的长腿忍不住交换了一下姿势。

从没有一次,他迫切地希望少年,走到他面前,这样他就可以干脆把人拉过来,抱到腿上,遮住自己翘起的部位,来缓解自己的尴尬。可惜以往最爱询问自己意见的少年,这次却没有来问自己意见。

而是挑着眉,对身边的女导购道:“你觉得我穿这衣服如何?”一个属于二十岁年轻男孩的荷尔蒙顷刻间,全面大开。

女导购当即面红耳赤得厉害,在男孩的注视下,觉得自己耳朵在发烫,她羞赧道:“好、好看的,客人你长得好看,穿什么都合适。”

殷明麓笑了,“谢谢,我也这样觉得。”原主有这身材脸蛋,做什么不好,当模特可以赚得盆满钵满,去闯娱乐圈也可以靠脸c位出道,偏偏选择伺候一个渣男,伺候渣男也就算了,结果明明一分钱没花,还被认为是包养得就真的不值得了,甚至连他亲手养大的孩子,也觉得他是个依靠自己父亲的金丝雀。

殊不知,金丝雀心野了,也是会啄人的。

见到少年和导购言笑晏晏的模样,周锦珩微微皱眉,咳嗽了几声,开口道:“明麓,过来让我看看,你穿衬衫好不好看。”

以往他的小玫瑰,不管试穿什么衣服,都喜欢询问他好不好看,一脸期待地看着他,当他说不好看时,少年会失落,马上把衣服换了;当他说好看,少年会很开心,恨不得连续两三天都穿同一套。他先前还觉得少年这副模样,没什么主见,现在却觉得极好。

他现在就希望少年在家里穿白衬衫给自己看。

殷明麓会如他愿吗?当然不会,原主爱惨了这个渣男,恨不得给渣男端洗脚水,把对方伺候得舒舒服服,殷明麓却恨不得把洗脚水泼对方身上,让对方伺候自己舒舒服服的。

于是明明听到周公子的话,他便假装没听到,甚至走得远远的,去其他衣服橱柜里挑衣服,还把身上的衬衫脱了,随手丢给导购,道:“这衣服可以,但我不想买。”

见那衬衫,周锦珩有些急了,交叠了一下大长腿后,温声道:“挺适合你的,怎么不买?买下来吧,晚上穿给我看。”最后一句话就有点带颜色暗示了。

殷明麓横了他一眼,用很大男子主义的口气道:“又不是你出钱,我不想买就不买,你管得着么?”还想晚上穿给他看,这姓周倒想得挺美。

听着两人的对话,导购有些惊讶,下意识地瞅了周锦珩一眼,她一开始还以为少年是这公子包养的小情人,毕竟从进店开始,少年就各种小意温柔,不断试穿着衣服,询问那位公子好不好看,而那公子哥态度散漫,还有点爱答不理。

她还以为是因为付钱的是那公子哥,所以少年才那么伏低做小,想穿令金主满意的衣服来取悦金主,原来不是吗?没想到她做导购多年,竟然有一朝也以貌取人了。

导购所想的,便是殷明麓所想吐槽的,人人都当原主是金丝雀,周大公子是金主,其实两人在交往期间,一直都是aa居多,原主各种买菜下厨,经常用自己的钱给周公子添置高档衣物,甚至别人以为他所住的房子,也是周公子买的。其实那房子是原主和周锦珩两人各自掏了一半钱,付款买的,只是房产证写的周锦珩名字,大家便以为是周锦珩买给小情人的。

而周公子除了节假日礼物,出去旅游的花销等这些情侣必备事宜之外,基本很少在原主身上花钱,但却人人以为原主是周少爷家养的金丝雀。

金你妈个雀,你说你花人家钱了,别人叫几声也就不疼不痒,问题是原主一分没花,甚至是掏钱养渣男和那情敌孝,这还都被喊了好几年金丝雀,简直不能忍!殷明麓这次来,恨不得榨干这渣男的钱,好让这金丝雀的名声彻底落实了。

如果不为他花钱,那就给老子闭嘴,别瞎逼逼。老子自己出钱买衣服,用得着你指手画脚?

其实都怪周锦珩外表和家世太具有欺骗性了,他出身周家,又是周家独子,基本靠近他的男人女人,都是因为对方有钱。大家伙儿先入为主,也以为原主是那样的人,殊不知原主虽然外表漂亮,但骨子里就是个典型的柴米油盐酱醋茶类型,找对象全为了过日子,却遇上了游戏花丛的周公子,这也真是个孽缘。

而且周公子除了有钱外,外表也十分俊美,带着金丝框眼镜时显得十分儒雅斯文,看着就像一个肯为自己对象出手阔绰的花花公子,谁料骨子里就是只铁公鸡,一毛不拔。

在少年冷淡开口戳破真相时,不仅导购惊讶,其实周锦珩也有些尴尬,下意识地推了推眼镜,他其实脾气是很大方的,不管是对情人还是朋友,只要看对眼了,都喜欢买东西送给对方,那些东西也都很贵重,他家境优越,也没觉得这样的付出有什么。毕竟这些年他对乔安的付出,从衣服、名表到豪车、豪宅,甚至送对方出国深造多年的费用,这一笔笔才是才是真正的高价。

但对殷明麓这小情人,他从没送过什么东西,对方很合他胃口,也对他付出了很多,经常自掏腰包为他洗手作羹汤,他是很想送,但他身边的狐朋狗友闻言,就拉着他道:“你别送了,情人这种东西就是看中了你的钱,你如果送几万块的表,为他买衣服裤子,渐渐的你就得送更多了,人都是贪得无厌的,你别看他表面天真无邪,到时候可是会榨干你的钱。”

他本来还犹豫,可对方随即又道:“你不是说想跟他结婚,好好过日子吗?那你得考验一下他的人品,这几年先不要给他花钱,看看他本性如何,如果是为了你的钱,那肯定受不了,迟早跑了;如果他不介意,那你婚后再给他花钱,这不就好了吗?”

周锦珩听进去了,也确实在考验少年的人品,现在就在考验期,可是随着少年独立能干,aa成习惯后,他便也习以为常了,觉得不需要送少年东西了。直到今天少年说出口后,他才意识到,他确实没为少年花过钱,不该对少年穿什么衣服指手画脚。

既然花的是自己的钱,少年想怎么穿就怎么穿,都是对方的自由。周公子是个明事理的人,当下不再置喙,只是看着那崭新的白衬衫被导购穿上衣架,放回原本的位置,想象着刚才脑海里的美丽风景,周锦珩一时间有些怅然若失,决定暂时破戒一回,递过一张金卡道:“等等,那衣服我包了。”

“好的。”导购点了点头,开始装衣服。

原以为少年就此会高看他一眼,就知道少年却自顾自地逛起了其他衣服,像一只飞入花丛的宣蝶,被那些漂亮的花儿所吸引,根本懒得给他一个眼神,于是难得被冷落的周锦珩,等自己身下的反应下去后,忍不住走到少年身边,温柔笑道:“怎么样,我给你买衣服了,开心吗?”

殷明麓用看傻子的眼神,认真地回视对方,“那衣服我又不喜欢,你买你喜欢的衣服送给我,想我晚上穿给你,取悦你,方便你对我嘿嘿嘿,就这样你还想我感激你?锦珩啊,你脑子没毛病吧?”

这种赔本买卖,他又不是原主,会为了渣男买一件衣服送自己就开心得转圈圈,觉得渣男爱死自己了,他小算盘可精着呢。

没想到一向可爱的小玫瑰,竟有如此伶牙俐齿的时候,那认真注视着他的黑眸,令周锦珩感觉到一瞬间的心虚,因为对方的话一针见血,确实如此。他这本质就跟嫖客买了一件情趣内衣送人,希望那人穿上,给自己带来愉悦似的,本质上是为了自己高兴,却还指望对方会感激他。

可能是以前的小玫瑰从来不说这些,于是他也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变得如此理所当然了。

为了挽回自己的形象,其次是少年貌似生气,周公子便讨好地拉着少年的手道:“是我不好,你接下来看中什么衣服,我都给你买。”

这还差不多。殷明麓心里哼了一口气,开始挑衣服,为了让自己立于不败之地,他故意道:“你虽然是周少爷,我是效出身,但我不贪你便宜,这件衣服不错,你还记得我给你买的那件浅灰色西服吗,有白金袖扣的那款,是不是跟这款很像?我们可以搭情侣套装哦!”

少年描述得很清楚,而且就是不久前的事情,周锦珩很快就想起来了,细长的眼睛中浮现笑意,他道:“记得,你还说我穿上很英俊。”

妈的,我故意提那衣服,你倒是只记得评价了吗?殷明麓懒得翻白眼,于是假作挑衣服,继续笑着道:“你看这件t恤,是不是跟我买给你的那件深紫色衬衫很像?”

“我前天给你买了五条内裤,我自己的却没有买,今天干脆买了吧。”殷明麓装作只是在回忆,实则一一细数下来,周锦珩才发现少年竟然为自己买了那么多衣服。周家家大业大,他身为大少爷,衣柜里的服饰多不胜数,于是少年给他买了衣服后,除非是特别出挑昂贵,不然衣柜里到底多了几件,他一向没放在心上。而他自己给少年买了什么,他发现自己伸出手指头,也按不下去一个。

而导购也已经默默地呆了,她原以为是包养,貌似是反过来的。看着出身不显的漂亮少年,对周公子的态度,更像是讨喜欢女人欢心的有钱少爷,而看周公子的表现,貌似还习以为常?

周锦珩越听越愧疚,他大手一挥,不等少年继续挑衣服,便道:“这半场的衣服我全买了。”没理由少年对他那么好,他却什么都不付出,这样就跟被少年包养的软饭男人,有什么区别。

殷明麓听了,还假意拉扯了一下,用贤惠妻子的口气教训道:“锦珩,你买那么多干嘛,我又穿不完,你还在事业上升期,以后还有用得着钱的地方,你这样做真是太浪费钱了!导购,你别听他乱说,这些我们都不要了。”

少年在真心实意地关心他,喊他节俭,周锦珩却听了有些不是滋味,他没想到自己长久以来不付出,却被少年以为是事业上有困难,甚至还喊导购把衣服放回去。一时间,男人的面子稍微落了下乘,考验少年归考验少年,他可不想别人觉得他周锦珩囊中羞涩,是吃软饭的,更不想少年看低了他,觉得他连这点小钱都出不起。

去他妈的考验!谁出的馊主意,他不奉陪了!周锦珩拦住导购道:“跟你们经理说,另外半场的衣服,我也要了!”

周公子的脸色有些骇人,让导购迷迷瞪瞪地点了点头,“好、好的!”

在众人手忙脚乱收拾衣服的时候,少年却吹着自己的指甲,嘴角勾起一抹笑,这还远远不够。既然别人没凭没据就说原主是靠人养的金丝雀,那他肯定要贯彻到底咯,毕竟哪有自己倒贴钱养渣男孩子,白天洗衣做饭,晚上还□□的金丝雀?

原主做过的,他通通要这周公子连本带利还回来,连肉带骨头的,啃得一干二净。

作者有话要说:  我来更新了!先补前两天请假的欠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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