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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零四章 巫师双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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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零四章 巫师双煞

“我们刚刚离开村子的时候村长就告诉过我们,外面的世界虽然精彩,但是外面的世界也有很多高手,我们这样的修为,并不一定就能够横行无忌,这一次的失手就是一次证明啊。希望这次来这地方能够把事情搞定吧,不然春明市就没有咱们两得落脚之地了。”

被叫做傻鸟的人一脸阴沉,双目冷冷地,闪烁着一股睿智的光芒,淡淡地说道。

“哼,就算能治疗我们的噬魂虫又怎么样?就凭咱们两出手,还不手到擒来的事情,傻鸟啊,你太小心了。”

“呵呵,希望如你所说吧,鹦哥。”

随着车子越靠近目的地,傻鸟内心就越是有一种很诡异的感觉,这种感觉让他心中产生了一丝丝不安,而这种不安,还在不断地滋长。

傻鸟并不傻,实际上和鹦哥比起来,傻鸟算是智囊型的人,而鹦哥,则只能算是一个执行者,不怎么爱动脑筋,什么事情都是傻鸟安排之后,他负责去做就行。

“吱吱……”

就在傻鸟和鹦哥两人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天的时候,车子终于进村了,然而刚刚进村,前面开车的司机却突然来了一脚急刹车,顿时让后面坐着的两人身体因为惯性,猛地向前窜了出去,要不是他们身体强大的灵活性和多年以来养成的对身体的控制力的话,头恐怕直接就撞倒前排座位上面去了。

“操,你小子怎么开的车啊?”

鹦哥被突然来这么一下,原本就很不爽的心情更加不爽了,破口冲着司机喝骂道。

“对不起对不起两位大爷,刚刚有条狗突然冲过去,所以才急急忙忙停下来的!”

“有狗?”

鹦哥听到司机的话,脸上马上就露出了兴奋的表情,伸手拍了拍司机的肩膀说道:“把车停下,嘿嘿,妈的,有狗肉吃了!”

鹦哥话音落下,不等车子停下,哗啦一声,鹦哥已经把车门打开了然后纵身一跳就出了车子,眼睛冷冷地一扫,然后把目光落在了公路边上的一只狗身上。

再农村的路边,养的狗一般不会乱叫的,所以当鹦哥看向那狗的时候,那狗居然没有一点害怕,还站在那儿,舔着舌头,一副无精打采的样子。

“嘿嘿,真是头笨狗。”

鹦哥嘿嘿笑着,只见他右手屈指微微一弹,顿时一道细小的东西就从他的手上飞射了出去,下一秒,那头笨狗咕叽咕叽两声呻吟之后,身体就无力地倒在了地上,一动不动了。

“狗肉可是好东西啊!”

鹦哥用舌头舔了一下自己的嘴唇,然后跨步走到了已经倒地的狗边上,伸手揪住一条狗腿,然后直接回到了面包车里。

傻鸟和司机看着鹦哥的作为,并没有说什么,毕竟这种事情在他们看来根本就是无伤大雅而已,没必要较真。

“走吧,这个山村分为上中下三个部分,那个小子就在中村,咱们先去山里,先把情况摸清楚了再动手。”

“何必这么麻烦呢,直接杀到村里,把那个小子干掉不就行了。”

鹦哥听了傻鸟的话,一脸不在乎地开口道。

就连前面开车的司机脸上都露出了不以为然的神情。

是的,对于他们这种大城市的人来说,眼前这种小村庄,他们根本看不上眼。

“我警告你,这一次可别乱来。”

傻鸟说这话的时候,脸上表情变得相当严肃。傻鸟还有一句话没说,那就是,一进村,他那种不安的感觉就越发的强烈了。

听到傻鸟这样说,司机自然不敢再多说什么,鹦哥虽然不以为然地撇着嘴,不过却没有出言反对。

三人一路开着车,没过多久就来到了马鞍山脚下,然后几人把车子一拐,直接把车子开到了山林里面去了。

………

而在傻鸟他们进村的时候,远在万里之外的春省,一个被群山环绕的山沟里面,一个安静的村子之上,正在不断地冒出一阵阵白色云雾,鸡犬交鸣之声不断传来,村民穿着朴实的衣服正在忙碌着。

然而,这个时候,在村里的祠堂,一座巨大的木质结构的二层楼房之中,一个年过八十,脸上长满了老人斑的老者正跪在一个蒲团之上,手里拿着一个小小的皮鼓,眼睛闭着,仿佛是因为手臂颤抖而不断地椅着手中的皮鼓,发出一阵阵咚咚咚咚的低沉的声音。

声音在楼房里面不断地回荡着,在老者的眼前,一阵淡淡的烟雾正在缓缓地升起来,而在香炉前方,一个八臂的木制雕像静静地伫立在烟雾之中,那雕像之上,那双用白色油漆染成的眼睛,直直地盯着前方,给人一种后背发凉,阴冷森寒的感觉。

“啪嗒……”

随着老者不断地椅皮鼓,突然之间一震清脆的物体落地声响起,两块羊角洒落在了地上,分散开来。

老者眯缝成一条线的眼睛在看到地上的羊角形状时,眼睛猛然睁开,身体一震,口中喃喃自语着“命该如此……命该如此……”之类的话,突然之间噗嗤一声,一口鲜血就从他那已经满是皱纹的口中喷了出来,染红了前面的地板……

……

童云花了差不多两个多小时,总算是把这个纵身数千米的山沟给走完了,不过让他稍稍有点遗憾的事,这山沟里面毒瘴蛇虫多不胜数,但是却在没有见到过一样降仙草那样的天才地宝。

“呵呵,我还真是想多了,要是天才地宝长得到处都是,那就不叫天才地宝了。”

“那应该就野草吧!”

苦笑着摇了摇头,童云折转身体,回到了二狗所在的那个地方。

回去的时候,童云看了看二狗的伤势,在确定没有内伤之后,他也放心下来了,之于外伤,对于农村人来说在正常不过的事情了,所以童云也不在意。

在原地又等了差不多半个小时,带着绳索下山沟的村民终于到了。其中一个赤脚医生帮二狗和童云看了看脉相,确定没有大碍之后,连连称奇,然后一行人交换着背起二狗,顺着他们下来的时候开出来的路往回走。

两个多小时之后,童云他们终于回到了马鞍山山脚下。

当童云被村里的人簇拥着走在回村的路上的时候,突然之间心中一动,一种被人盯着的感觉从心中升了起来。

下意识地向四周看了看,却没有发现周围有什么异常,童云摇了摇头,把这种感觉放下,然后继续和村民一起往回走。

然而,就在童云下意识地向四周看的时候,在马鞍山浓密的森林中,在山腰上一颗参天巨树之上,两个男子正一脸心有余悸地相互看着对方,眼中尽是惊骇之色。

“傻鸟,刚刚那个小子就是童云吧?他刚才是感觉到我们的存在了吗?”

鹦哥一脸心有余悸的表情看着傻鸟,虽然不敢相信,但是还是很是惊愕地问道。

“如果他刚刚真的感觉到我们盯着他的话,那他的修为太厉害了,恐怕这一次咱们两兄弟要把压箱底的功夫都拿出来了。”

傻鸟面色如水,探头又看了一眼已经远去的那群人,走在那群人中间的那个年轻人,淡淡地说道。

“压箱底的功夫?傻鸟,拿东西村长可是说过了,用了之后咱们就再也不是村里的人了!”

鹦哥听傻鸟说居然要把压箱底的功夫拿出来,顿时惊讶地盯着傻鸟,一脸不可置信的表情说道。

“希望走不到那一步吧……”

傻鸟说完这话,森林里一下子沉默了下来,两人蹲在树杈上面,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而傻鸟和鹦哥不知道的是,在他们躲在森林里面监视童云的时候,在与马鞍山相对而立的另外一座山上,在高压输电线电架下年,一个年轻人中趴在地上,口里叫着口香糖,眼睛透过狙击枪上面的瞄准镜,快速地在童云和他们之间来回扫动着……

………

不要说傻鸟和鹦哥没有发现对面山顶上面埋伏的狙击手,就连童云都一点感觉没有,还依然在村民们兴高采烈的簇拥下往回走呢。

回到村里的时候,二狗也醒了,村里的人听说童云居然为了救二狗而自己只身一人下山沟沟的时候,都震惊不已,在村里公社的坝子上面,一个个用震惊,不可置信,还有尊敬的目光看着童云。如果说之前村里人对童云的尊敬只是因为童云是第一个衣锦还乡的大学生的话,那么这一次,则是村民们完完全全的对童云刮目相看,发自内心的尊敬了。

试想一下,一个大学生为了救一个普通人,连自己的性命都可以置之度外,这是需要多么崇高的平的啊。这种事情发生的时候,都会成为社会关注的一个焦点,也会成为这个社会的一种正能量,更不要说在人们的心里都还比较单纯的山村里面了。

大学生这种被定义为古代进士般存在的人,居然纡尊降贵地去救一个普通的老百姓,这对于淳朴的山村人来说,是非常不可思议得一件事情,这也导致童云在村里的声望直线上升,恐怕现在只要童云有什么吩咐,马上村里人就会毫不犹豫地帮忙做的完美无缺吧。

童云感受着周围村里人那种炙热的目光,心中却有点不好意思。毕竟二狗他们也是为了好好地招呼自己才去山上打猎的,说到底,这事情都因自己而起,如果自己不伸手的话,那他也没什么脸面在村里行走了。

总之这件事情之后,村里人又是一番庆祝,大爷直接和几个老辈商量之后,在村里坝子上面摆了一个长街宴,当天晚上,整个中村的童家人汇聚在坝子上,载歌载舞,好吃好喝,着实好好地热闹了一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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