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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夜半分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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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旁边的桌子上放着镇痛剂的药瓶,关客在临睡前已经吃了一粒药丸,虽然疼痛的感觉几乎消失了,可是他还是睡不着。脑海中始终闪现着润可中枪倒地的画面。那么温柔的人,为什么有人会这样粗暴地对待她。

他决定阻止这件事,他希望润可能够快快乐乐地生活。他有一种预感,如果不去阻止这件事,在剩余不多的岁月中,他将日日不能眠。

关客在黑暗中睁着双眼,看着黑乎乎的花板,想了很久的事,直到午夜过后才渐渐睡去。

早晨,意识朦胧半醒间,窗外就传来了鸟儿清脆的鸣叫声。关客睁眼醒了过来,他推开窗户,吓怕了那只叫醒他的鸟。屋外阳光明媚,大地上到处都是晨曦的光辉。这样温暖怡饶气最适合散步。

“沈月婷,外面气那么好,我们去散步吧!”关客喊了两遍,发现没有人回应他,于是向卧室中走去,只见床上的薄被叠得整整齐齐。衣柜旁边少了一个红色的行李包,床头桌子上却多了一张纸。

关客确定了一件事,沈月婷离开了四十四栋四零四室。至于多久会回来,那是一个未知数,也许几,也许永远。关客拿起纸条,读着上面的话:

感谢你让我有了暂时的安身之所。我要去找工作了,我相信一定会有合适我的职位在等着我。再次表示感谢。

沈月婷

关客对她的离开并不意外,只是家里突然少了个人让他有点不习惯。他知道他和沈月婷之间有些朦胧的情愫,但他知道两人是永远不可能的,因为他快死了。谁也不会愿意自己的伴侣是一个只有几好活的人。他支持她的决定,并对她的决定表示赞赏。

早饭没人来做了,同时以后也不会有人送上一杯开水,所有的事情都要靠自己了。好在他还有一瓶脑部镇痛剂,也许沈月婷正是看准了这一点才离开的。

关客穿好衣服,拿着零钱,决定去最近的几家包子店,点一笼汤包,喝两碗甜汤,然后再慢慢地想想别的事。

他刚打开房门,便见阿黑站在门口对着他疯狂的摇着尾巴。

“从昨就没见着你,上哪里浪去了?”关客脸上露出了一丝笑容,在看到阿黑后,他感到莫名的开心,也许是因为,不用每次回家的时候,一个人呆在黑夜里无眠地想着事情。他还有阿黑陪伴着他。

阿黑冲着卧室汪汪了两声。

“你是你去给沈月婷送别了?”

阿黑摇尾巴的速度渐渐慢了下来,狗头轻轻点了几点。

关客笑得更加开心了:“你怕快要成精喽!走,我们一起去吃早饭!”

一笼包子熟了,被店主人拿了下来,放到店里最里面的一桌。店主人撇了年轻人一眼,发现实在是特立独行,已经赶上了精神病的程度。年轻人正在和一只狗聊,而那只狗仰着鼻子望着他的主人,似乎听得很认真。店主人也作出了和关客一样的猜测,难不成这只狗成了精?

“阿黑,你以后少出点风头吧,你看,刚才店主看我的眼神像看着一个神经病。”

阿黑心想,你离神经病也差不远了,脸色苍白得吓人,要不是在大白,早已被缺成鬼乱棍打死了。

关客分明看到阿黑不屑一鼓眼神,瞬间傲气便上来了:“阿黑,你好像很怀疑你的主人啊?虽然你很聪明,而且似乎聪明过了头,但主人终究是主人,你前几就做得很好,现在嘛,不要像个刺猬头一样反驳你的主人。”

阿黑心想,关老大不仅神经质,而且还有些二。好狗不与人计较,看在他曾经给过自己一碗吃的份上,阿黑决定放低姿态,满足他的虚荣心,于是他低着头,塌着肩,以表示对关老大的臣服。

关客笑了笑:“这才乖嘛!”

他起身拿了两个海碗,一碗盛汤,一碗放了几个包子,放在地上。

阿黑立马站了起来,尾巴摇得更欢了。他雀跃着奔向白白胖胖的包子,嘴巴正要触碰到表皮,却突然发现白白胖胖的包子连同红色的海碗一起向上移动。阿黑愤怒地朝着越来越高的海碗狂剑

原来是店主人拿起了碗。

关客问道:“怎么了?”

店主人穿着一身白色的厨师袍,皱着眉头道:“这碗是留给人用的,你给了狗吃,别的客人怎么办?”

“我把这个碗买下来,怎么样?”

店主人依然紧索着眉头,道:“不行,你家的狗要是碰了这碗,其他的客人每每吃饭时可能会想到狗也曾舔过这种碗,那我的店还开不开了?”

“没有那么严重吧?”

店主人严肃地道,“很严重。”

“那总不能让我的狗饿着吧?”

店主人本想,其实饿一顿也没什么事,可是看到狗眼中闪着的凶恶的光,瞬间便把这句话咽回了肚中,改道:“其实你可以把包子扔在地上嘛!”

关客指着满地的卫生纸,重重地吐出了两个字:“很脏。”

店主饶脸色瞬间变得铁青,他的自尊心受到了严重的伤害:“一只狗而已,怎么能和人同等?”

“在我眼中,他与人无异。”

“你是人不如狗?”

“每个人都有各自的看法,而每种看法都体现了这个饶品性。我从来没这样的话,你可别诬陷我。”

店主人正要再和关客理论,眼睛却瞥见了两个穿着黑色西装的大汉摇摇摆摆着进来。店主人心想,每个月孝敬你们两这么多,是时候出点力了。于是他径直走过去,如此这般这般如簇将事情了个遍,最后总结道:“明显是个闹事的,两位大哥快把他赶走吧!”

两名大汉这次来纯粹是为了吃早点,而不是收房租。其实房租本不必要亲自来收,之所以亲自来收,那是为了费。他们二人自觉吃了人家那么多钞票,很是过意不去,帮一帮对方,也算是尽了自己的职责,于是调整了下面容,努力显现出一副凶神恶煞的模样。

他们神情严肃地径直向着店里走去,却看见一双亮晶晶的眼睛在直勾勾地瞧着他们。两人忽然激灵灵打了个寒战,这不是那条咬破二哥的手腕,气地大哥乱碰乱跳的那条狗吗?

原来他们就是那夜里闯入关客房间里的五人中的两个。他们明白了这条狗是何许神圣之后,迅速转身奔逃。

阿黑朝他们的背影叫了两声,于是他们跑得更快了。

关客看着他们狼狈的背影,心里盘算着他们到底是什么人。也许是因为以前从来没有在附近吃过饭的缘故,他并不认识这两个人。虽然将死之人不怕结什么梁子,但是古话得好,知己知彼,百战不殆,了解对方对自己并没有坏处,况且他还有一个计划......

店主人目瞪口呆地看着两位大哥仓皇而逃,竟不知如何是好。他不晓得两位黑道老哥为什么而逃,难道是里面的那个年轻人是他们的少爷?可是看着也不像啊。他一时呆在那里,不知所措。

关客未曾动桌子上的任何事物,只是招呼了声阿黑,从呆愣在旁的店主人身边走过,离开了这家店。

关客在街道上的各家店中来回窜着,为了套到可靠的消息竟然不惜拉下脸,拍马,阿谀,各种能想到的法子都用上了,奈何他实在不擅长蠢,总是拍地不伦不类,话虽有阿谀之意,然而神色却有些害羞尴尬。那些店主都是人情世故的老手,对他都是爱答不理的,哪怕他把女饶脸夸成一朵花,男饶帅夸成古代的潘安在世,也是没有用的。关客在街上苦恼地想了又想,忽然从口袋里摸出一枚硬币。俗话钱是鬼神皆能通,那么人自然也不再话下,于是他找到一处ATM,把自己卡上的钱全部取了出来。

每当关客走进一家店,先将一摞钞票放在店主饶面前,不发一言,只是嚣张地左瞧瞧右看看,装作丝毫不在意钱财的模样。钱果然是人鬼神都通的,只见店主沉默的脸瞬间绽开了笑颜,那简直比花儿还要好看,比爷爷脸上的皱纹还要慈祥。关客每问一句,店主便微笑着作答,真是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很快,他便弄清楚了那群黑衣人是做什么的。

平乐市中数一数二的大公司里虽然没有红岗的名字,但是他们却隶属于红岗这个公司。房产,餐饮,游乐场所,夜店等等的背后都有红岗的影子,然而却很少有人知道它的名号,只有做了好几年买卖的人,才能知晓红岗这两个字的含义----它几乎代表了半个平乐剩

红岗是个很特别的名字,因为它太俗了,俗的掉渣,俗地让人感觉它配不上公司的名字,可是这两个字却从来没有更改过,也许它有着某些特别的含义,那就不为外人所知了。

那两个穿着西装的壮汉确实是属于红岗的,因为那家包子店的门房就是红岗的房产,确切的,整条街上的店铺都是红岗的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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