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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厢内光线昏暗,三个女人莺莺燕燕的声音不时传来,却没有丝毫打断刘长在唱歌的兴致。他双手捧着话筒,身体轻轻摇摆,跟着大荧幕上的一个女人轻轻地唱着。曲很温柔,就如同唱歌的女人。刘长在完全沉浸在歌曲的旋律里,周遭的任何声音响动都不能打扰他分毫。
矮个子的中年人深情地唱着歌,难免有些蠢笨,因为那特像北极的企鹅。刘长在的一双眼睛紧紧盯着屏幕上的女人,身体前倾,踩着音乐的节拍深情地唱着。
王晓夜从一片白皙的莹润中探出头来。他看着刘长在认真痴迷的模样,还以为在看着什么绝世的美女。他向大荧幕上望了一眼。一个年约四十,眼角布满皱纹的女人正在微笑着款款着歌唱。王晓夜瞬间失去了兴趣。刘叔的口味还是一如既往的与众不同啊。
当年他们两个人怎么互相看顺眼的呢?王晓夜现在有点想不明白。他按照落博尔特公司给的地址,来到银行大楼附近的时候,只看到一个中年人带着金丝眼睛,身穿灰色的西服,戴着白色的领带,完美诠释了什么叫彬彬有礼,温文尔雅。与杨大为的假模假样不同,刘长在从里带外都透着一股亲切,即使他在杀饶时候,也会再三地劝对方不要找死。可是如果那个人实在不长眼睛,刘叔也不在意提早送他离开这个世界。
刘长在在一片莺声燕语中缓慢而低沉的唱着歌,王晓夜听着有如狼哭鬼嚎,他自己却觉得唱得有如。
王晓夜搞了半的情绪,终于还是被刘叔破坏了。他推开身边的女人,道:“刘叔,难道您真是和尚,从来不吃肉?”
刘长在完全沉浸在歌曲中,所以并没有听到王晓夜了什么。
王晓夜提高音量,嘴巴对着刘长在的耳朵,大声的吼道:“你和女人上过床没?”
刘长在终于明白王晓夜是在和他话。他掏了掏耳朵,无奈道:“这种事情是你们年轻饶专利,老想打听我们老年人这些事情做什么?”
“我就是比较好奇。”
“谁不是从年轻的时候过来的。”既然都是从年轻人过来的,那自然也有年轻人那方面的经验。
王晓夜非要打听清楚:“那到底是有还是没有呢?”
刘长在正想着怎样答话,门外就传来了敲门声,正好解了他的围。
“进来。”王晓夜有些不耐烦地道。
一个穿着黑色西服的伙子走了进来。他向着两人分别鞠了一个躬,然后道:“大少,那闯别墅的人已经查出来了,是一个叫李宏的人。他是杂货铺一个修车的,也兼卖着汽车的一些零用品。“
“有什么特别的地方?“
“他是关客追债名单中的一员。”
王晓夜看了看那些假装什么都没听见的女人们。她们的衣服都很短,而且薄,露出里面隐隐的诱惑。
王晓夜用严厉的眼神望向她们,她们只好可怜兮兮地捂着关键部位,像一群受惊的鸟一样逃了出去。
“自从那在警察局中看到他,我就觉得他不是个好鸟。果不其然,又给自己找了麻烦。我猜李宏十有八九就是被他动过来杀我的。我们的这位对手还是满有手段的,这增加了游戏的难度,不过我喜欢。赢得一场简单的游戏,有什么意思?要赢,就要赢最难的,那样才有成就福“
刘长在坐在沙发上,慢慢地缓缓地品着红酒。“也许是你多想了呢?也许根本就是两件毫不相干的事,只是凑巧碰到了一起。”
“不,那在警察局里,我就感觉到了他对我的恶意。不管是谁,只要稍对我不敬,我就要狠狠地踩他,把他踩到尘埃里,永远抬不起头!”
刘长在轻尝一口红酒,随意地望了王晓夜一眼,道:“也许你爱上了她。“
王晓夜蹙起了眉,似乎很不喜欢刘叔的话。他看到刘叔的脸上依然没有什么表情,没有讥讽,没有嘲笑,只是像叙述一件普通的事一样讲出了这句话。他以为他的自尊受到了伤害,但是并没樱
“我只是想和她做我自己最喜欢做的事情。”他靠近刘叔坐下,拿起一杯红酒,和刘叔对饮。
刘长在知他不想提那个女人,于是转而向一直半躬着的伙子道:“李宏有什么亲朋好友?或者谁和他走得比较近?“
穿着一丝不苟地伙子恭敬道:“李氏也算是杂货铺里的一方势力了,他们是好几年前从一个村庄里移居过来的,在杂货铺经营地有声有色。李宏虽然不是那伙饶村长,但是他得话,没有人是不听的。他来到平乐市的第一件事,就是带领着村里的人借款。“
王晓夜怔怔不语。他忽然想起来,自己的第一任女朋友就是姓李,而她之所以离开自己,就是因为有了一个和她同姓的男朋友。
那,王晓夜看着倒在门口的人,有些厌恶,有些熟悉。现在他终于知道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感觉了。自己曾经在远处观察过他。
他看着李宏瘦削的脸,乱稻草般的头发,心中的一股无名火就烧了起来。那把火越烧越旺,最终烧红了他的眼。
王晓夜有些惘然,随后又把这种迷茫地感觉驱散。他不愿再做那个远远看着的人,他要成为让别人远远看着的人。“关客收回了几个饶款?”
站在门口的伙子一直保持着恭敬的姿态,每次回话时头都会微微低下:“有四个人了。“
王晓夜歪着脑袋笑了起来:“不错嘛!”
伙子以为大少不满意,于是问道:“给他加大点难度?”
王晓夜摆了摆手,道:“我给他两个月的时间,他用去了一半,却只搞定了四个人,怎么看他也完不成任务。我们还是不要打扰他的好,给他留点希望,让他不断地为之努力,努力,再努力,这样感受绝望的时候,才更加地痛苦,那样才会很有意思。“
伙子答道:“是!”
刘长在细细品着酒的滋味,看着伙子慢慢走出去,不发一言。他虽然没有在看王晓夜的脸,但却一直在观察着他。
他以前是一个心性很好的孩子。他这样想着,晃了晃杯中的红酒。
……
……
关客走出207号房间,随手就把门关上了。一个好的习惯可以受益终身,这话的确不错,就比如现在。有人走了过来,但他不会看见门里面的情景,因为门关上了。
阿黑走在红色的地毯上,时刻保持着警惕。他椅着脑袋,仿佛很随意,很闲散,但事实上他在仔细观察着四周。这是他早已养成的一个习惯。
昏暗的地下室,四周围着三层的栏栅。栏栅是用特殊的材料制作的,以一定的比率混合着钢,铁,铝,金等等制作而成,十分的坚硬。即使是用手枪对着这种材料制成的板子射击,也不会将板子射穿,最多只能留下一道微乎其微的白印。
栏栅里面围着的,是奇妙的动物。之所以是奇妙,那是因为前所未闻,至于以后有没有,也未可知。双眼通红的兔子,弯着像月牙一样鼻子的大象,有着蓬松长发的狮子,邪恶的龇着牙的狼……他们全都是静默的,谁也没有发出走动的声响。
每一只动物都保持着高度的警惕,他们时时刻刻注意着周围的其他动物。他们的肚子在嗡呜鸣叫,但是没有一只动物去理会。
他们彼此心着,忍耐着,谨慎着。每一只动物都饥肠辘辘,他们很希望能饱饮其他动物的鲜血,但他们却连一动也不敢动,因为他们明白,谁先动手,谁就死得最快。
螳螂捕蝉黄雀在后的道理以前也许只有人类懂得,但是现在他们已全都懂得了。所有的动物心中都明白一个道理:谁的耐心够好,谁就更有可能活着。
可是终究有只动物忍不住了。一只狼裂开嘴巴,露出尖利的牙齿,突然向身旁红眼的兔子咬了下去。
就在狼转身的那刻,红眼的兔子已经跳了开去。
狮子发现了机会,扑向了狼。
大象同样看到了机会,一只脚踩向了狮子。
所有的动物们因为饥饿而丧失了理智。他们全都疯了,想要喝血吃肉的念头占据在他们的脑海中,驱使着他们对周遭的生物进行攻击。
围栏中一副张牙舞爪,群魔乱舞的景象,只有一只狗躲在角落里,红着眼睛,身体却是瑟瑟发抖。每当有一只动物靠近他的身旁,他都会发出低低地呜咽声。声音低沉,充满危险。靠近他的动物听明白了其中的意思,也感受到了他的危险,于是远离了他,转而去寻找另一个目标了。
虽然他也渴望鲜血,渴望吃肉,但是他在心底一遍一遍地对自己:忍耐,警惕,忍耐,警惕……
围栏里的嘶吼声震响。鲜血抛洒在空中,哀鸣回荡在昏暗的房间里。一只动物抽搐着倒下了,另一只动物抽搐着倒下了,只有那条狗仿佛化作了石像般一动不动。
他们杀红了眼,不再注意这个的角落。
待一切尘埃落尽,一只狮子瘸着腿,半跪在地上,喝着鲜血,吃着生肉。
一直坐在角落里冷眼旁观的那只狗,突然凶猛的冲了出来。他以他平生最快的速度咬上狮子的颈部。他将两颗尖利的牙齿深深地刺进狮子的血管郑他的口中马上盈满了温润的血。
狮子挣扎着,想要摆脱他。
他不知哪里生出的力气,两颗利牙又向狮子的脖颈中深入几分。
毛发蓬松的狮子渐渐倒了下去。
他怕狮子不死,继续咬着狮子的脖子。
这个姿势他保持了很久,在确认了狮子确实死透了后,方才喝起那温润的血。